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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承包的合同种类及业务程序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不同的标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实施合同。据统计,目前国际工程市场承包额中约60%是带资承包,很多是BOT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尚未确定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书。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依承建项目的不同而有不同,但其主要条款大致是一样的,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价格形式,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承包方式划分,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二包合同等。下面重点介绍按照合同范围划分的工程咨询合同、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交钥匙合同、交产品合同。

(一)工程咨询合同(Consultant Contract)

工程咨询合同即业主与咨询人(工程师或建筑师)签订的合同。属于专业服务合同。咨询人(或称“咨询公司”)通常由工程业务不同的会员公司组成,各自承担不同专业咨询业务。

(二)施工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

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实施合同。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本国的标准合同格式。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合同格式是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FIDIC)拟订的《土木建筑工程(国际)施工合同条款》。

(三)工程服务合同(Engineering Contract)

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工程项目,业主往往要委托工程公司、制造公司或生产公司负责有关工程服务工作,为此而签订的合同就是工程服务合同。

(四)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Supply of Equipment with Erection Contract)

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因承包商责任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设备供应合同;单纯的设备安装合同;设备的供应与安装合同;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并负责指导业主自行安装的合同。

(五)交钥匙合同(Turn-key Contract)

交钥匙合同,又称“一揽子合同”(All-in Contract),是指承包商从工程的方案选择、建筑施工、设备供应与安装、人员培训直至试生产承担全部责任的合同。也就是说,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只要交给业主工厂的钥匙,业主即可正式投入生产。这种合同是以业主为一方,以咨询人、设备供应商、土建承包商为另一方所签订的合同。在交钥匙合同的基础上除去建筑施工部分,就是半交钥匙合同(Semi-turn-key Contract),在这种合同下,总承包商只对建筑施工负监督责任。

(六)交产品合同(Product-in-hand Contract)

交产品合同,又称“产品到手合同”,是指工程项目投产后,承包商仍在一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一至两年)继续负责指导生产、培训人员和维修设备,保证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并在原材料和能耗达到设计要求之后才能正式移交给业主的一种承包合同。这种合同是在交钥匙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交钥匙合同相比,承包商的履约保证范围更大。

(七)BOT合同(Build Operate Transfer)

BOT合同是指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建成以后,继续经营该项目一段时间才转让给业主的一种承包合同。业主在采用BOT方式发包时,往往要求承包商负责项目的筹资或提供贷款,从而使筹资、建造、运营、维修、转让集于一体,承包商在协议期内拥有并经营该项目,从而达到回收投资并取得合法利润的目的。这种承包方式多用于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且适用范围较广。它的优点在于政府不仅可以引进较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还可以融通资金和减少风险;而承包商则可从中获得更多利润。

(八)EPC合同(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合同是一种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指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九)PPP合同(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PP合同指公营与私营合作项目合同,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公营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

链接16-1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大背景下,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和承包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国际工程的发包方越来越重视承包商提供的综合服务能力,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Turnkey Projects,设计—采购—施工),PM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ing,项目管理总承包)等一揽子式的交钥匙工程模式以及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公营与私营合作项目)、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公营与私营合作融资模式)、ABS(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等带资承包方式,已成为国际大型工程项目中广为采用的模式,涵盖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试运转等所有环节,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项目融资、运营能力和资金实力、企业信誉市场形象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

一方面,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的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水平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利用自己的技术和专利优势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项目上形成垄断,应用EPC、BOT等方式在国际承包市场取得很多项目。如国际承包市场的工程管理和工程设计,大多是欧美公司,国际设备采购大多是日本和德国,其他国家公司则主要集中在土建领域。据统计,目前国际工程市场承包额中约60%是带资承包,很多是BOT项目。

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建筑承包商大多在劳动成本上比较有优势,在国际工程市场中承建的工程项目多是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以低价竞争国际工程项目为特征。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出现了过度竞争的局面,供需已严重失衡,致使发展中国家建筑承包商经营困难,举步维艰。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尚未确定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书。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依承建项目的不同而有不同,但其主要条款大致是一样的,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

确认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和地址,法人设立和存在所依据的法律,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双方代表被授予的权限,发生诉讼时当事人受管辖的法院。

(二)合同工作范围

合同工作范围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应完成的承包工程的全部工作,包括:工程规模、种类、质量、数量、材料、机械设备的供应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

(三)业主的责任

业主的责任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协助承包商解决有关国外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原材料、生活用品等顺利出入国境及境内的临时居住问题,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派遣施工监理督促检查工程质量等。

(四)承包商的责任

承包商的责任如提供履约保证金、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按期组织施工、接受工程监理的监督、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完成项目、提供某些设备和原材料、对转包商执行的工程承担责任等。

(五)工期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竣工日期。

(六)工程价格

即本合同所采用的合同价格数额。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增减幅度,价格指数、汇率、关税率、其他税率等的变化幅度达到多大百分比时,应调整工程合同价格或单价。

(1)履约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业主和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各自的银行向对方开立履约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承包商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项目任务,业主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

(2)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及金额。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业主向承包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

(3)工程竣工后在一定时间内,业主再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给承包商。

(4)工程余款的支付时间。工程保质期结束后,业主在一定时间内向承包商支付工程余款。

(八)工程变更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来说履行合同时间较长,在履行合同中,可能会由于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排除,例如,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等,这样就要增加承包费用或推迟工程进度。

(九)验收条款

工程项目建成完工以后,业主组织专家对整个工程进行检查、试验和试运行。如果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发给验收合格证书;否则,要求承包商限期返工,直至合格。

(十)违约惩罚条款

合同项下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的行为,针对各方违约的情况,分别订立违约惩罚条款。

(1)对承包商违约的惩罚。凡是未经业主书面同意而转包和分包承包工程;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开工、竣工;未按合同规定标准准备材料;不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当警告;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等。对此,业主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解除承包合同,要求损害赔偿。

(2)对业主违约的惩罚。无正当理由而未向承包人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干涉工程监理签发工程项目验收证书;无正当理由私自决定停工等。承包商有权终止合同,业主须赔偿承包商因准备开工或施工中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机器设备折旧费用,运输费用等。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承包商在承建过程中如果因为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偶然因素导致工程合同不能完成或不能如期完成,承包商可以免除责任。

(十二)仲裁

仲裁是合同双方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争议的解决首先通过协商,其次邀请第三者从中调解,如果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才提交仲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的法律效力等。

三、国际工程承包的业务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的成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合同成交;一种是通过招投标方式成交。招投标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主要成交方式。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

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招标前的准备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是招标能否成功的关键一环。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如下。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委员会应由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拟定和刊发招标公告。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3)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4)制定标底。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2.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3.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

4.评标与决标

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各项主要条件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最接近标底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最后决定中标单位。评标过程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

决标是根据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环节,对未中标的人一般可不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承包人中标即可。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

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合同文件的协议书。

(二)国际工程承包的投标

国际工程承包的招标与投标是一个工程项目合同成立的两个方面。投标是以承包商为主体从事的活动,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投报其拟承包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所需的全部费用,以争取中标的过程。

投标的具体过程包括投标前的准备、询价、制定标价、制作标书、竞标、签约等环节。

1. 投标前的准备

投标前的准备工作直接影响中标率。准备工作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需要收集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所在国的情况。如项目所在国政治的稳定性,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条件、金融服务市场环境、原材料供应等。二是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如拟投标企业数目、企业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知名度以及他们参加投标的次数和中标率等。

(2)研究国际招标法规及相关国家的有关法律。国际工程承包内容广而复杂,涉及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律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公司法、涉外投资法、金融法、保险法、海关法、税法、代理法等。因此,能否顺利得到该项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比较深入和系统的了解。

(3)组成投标小组。投标小组的成员应由从本企业各部门中选拔出来的具有各种专业技术的人员组成,他们的能力将是本企业能够中标和获利的关键。

(4)做出可行性报告。研究分析并做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对是否参与投标做出决策。

2.询价

询价是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做的一项工作,询价就是对承包活动中需要的设备、原材料,生活物资及人员费用进行核实,目的在于准确地核算工程成本,以便做出既有竞争力又能获利的报价。

3.参与投标人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

确定参与本次工程承包投标之后,要购买有关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填写资格预审表册并在规定时间交付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根据招标人通知,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针对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等招标要求,准备投标书。

4.制定标价、编制投标文件

制定标价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成本。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工程成本、产品生产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口岸费、工资等;间接成本主要包括投标费、捐税、施工保险费、经营管理费和贷款利息等。另外,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也应考虑进去,如设备、原材料、劳务价格等的上涨,货币贬值等。二是竞争对手的情况。如果竞争对手较多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标价应定得低一些。

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依据项目的不同而有区别。编制招标文件也称为制作标书。是指填好标书及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有关技术文件等,投标人的报价、技术状况和施工工程质量全部体现在投标书中。编制的招标文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5.投递标书

投标书编制完成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装订密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招标机构。

6.开标、竞标

投标人应在指定日期按照标书通知要求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对标书内容做出更改,但可以对标书内容做澄清和解释。

开标后投标人为中标而与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叫竞标。投标人参加竞标的前提条件是成为中标的候选人。通常情况下,招标机构在开标后先将投标人按照报价的高低排出名次,经过初步审查选定几个候选人,招标机构通过对候选人的综合评价,确定最后的中标者。

7.洽商与签约

在中标后,业主与承包商需要就合同文件的细节做最后的商定,签订合同文件或承包协议。在签订合同时或签约后若干天,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

思考题

1.什么是国际工程承包? 它有哪些特点?

2.试比较不同的国际工程承包方式。

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种类?

4.简述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条款?

5.简述国际工程承包的业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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