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文化及文化产品的种类

文化及文化产品的种类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文化产品是指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生产创作的,用于供给服务的文化成果,主要由文艺产品、文化创意产品、民族文化产品、民俗产品、旅游文化产品等构成。作为物质产品,文化产品要考虑投入、产出和成本核算,要注重产品物质材料的选择,重视商业化、流行性因素,追求经济效果。文化产品的物质产品形式,是其精神产品内容的载体,而精神产品的性质才是文化产品的决定性本质。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文化产品的两重性问题。

2.1.1 文化及文化产品的概念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文化”是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各种法律、制度等,是一种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的总和。而从广义上来理解的话,文化则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收获的物质的、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

而文化产品,有了“产品”二字,就有了商品的一般属性,即文化产品是文化生产的成果,是用一定的物质载体承载着特定的精神内容的产品形式。它既具有精神产品的性质,又具有物质产品的特点。物质产品形式是其精神产品内容的载体,精神产品的性质才是文化产品的决定性本质。

所谓文化产品是指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生产创作的,用于供给服务的文化成果,主要由文艺产品、文化创意产品、民族文化产品、民俗产品、旅游文化产品等构成。

文化产品具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借助于物质载体呈现的形态;另一种表现为劳动过程。马克思指出,在非物质生产中,甚至当这种生产纯粹是为交换而进行的,因而纯粹生产商品的时候,也可能有两种情况:

①生产的结果是商品,是使用价值,它们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以及一切脱离是艺术家的艺术活动而单独存在的艺术作品。

②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演员、教员、医生、牧师等的情况。

2.1.2 文化产品的种类

文化产品种类的划分有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可以从文化产品的艺术形式,划分为人文理论类和文化艺术类;从文化产业管理的角度,作为管理对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又可以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从人类生产活动的成果划分,可划分为物质类和精神类的文化产品。

1)艺术形式划分

①人文理论作品:包括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等。

②文化艺术作品:包括文学创作、影视剧,流行音乐产品,动漫产品音乐、舞蹈等文化演出活动和绘画、雕塑,等等。如港台言情小说已经成文一种大众文化生产的典型。当下港台言情小说的文本生产策略包括跨越时空体及古装体,性与暴力的盛宴,调侃和搞笑等不同的文本生产策略,以及与影视产业文化的结合,是文化艺术作品的典型代表。

2)管理对象划分

(1)私人产品

私人产品,即私人物品,是指那些在普通市场上常见的物品。如,用于吃的水果、用于穿的衣服,以及火车上的座位,等等。私人物品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是“排他性”:只要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第二是“竞用性”: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如某个火车座位),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实际上,市场上只有具备上述两个特点的私人物品的场合才真正起作用,才有效率。

(2)公共产品

与私人产品不同的是,公共物品则是指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用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

3)人类生产活动的成果划分

(1)物质产品

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物质产品,如各种食品、饮料、化妆品、药品、服装、饰品、家用电器、汽车、商品房等,是有体、有形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上称为“有体物”。人们需要各种物质产品,是为了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多着重于“产品”的共性。

(2)精神产品

例如: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等,是无体、无形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法律上称为“无体物”。人们需要各种精神产品,是为了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着重于“产品”的个性

(3)两者的区别

①标准:各类物质产品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每一个产品都必须符合该类产品的统一标准。精神产品不可能像物质产品那样,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即使两位作者就同一题目进行创作,也绝不可能产生两部思想、内容完全相同的作品。

②物质产品的消费特点:物质产品的消费具有排他性和一次性消耗的特点,精神产品具有共享性,它原则上可以毫无缺损地被所有人享用,而且由于它的历史传承性,它也可以被世世代代的人们反复“消费”。

2.1.3 文化产品的性质

文化产品,具有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双重性质。

作为物质产品,文化产品要考虑投入、产出和成本核算,要注重产品物质材料的选择,重视商业化、流行性因素,追求经济效果。

作为精神产品,是一种社会性和精神性的存在。文化产品要有创新性内容,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书画、摄影、音像、工艺制品等,要具有能够影响人们精神世界和指导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并通过信息、宣传、教育、文娱等功能,担负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又如艺术表演、文字设计、策划、咨询、公关等。

文化产品的物质产品形式,是其精神产品内容的载体,而精神产品的性质才是文化产品的决定性本质。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还应该把产品的社会效益作为开拓市场、生存发展的主要动力,创出自己的名牌,这是文化产业的生命力之所在。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进行的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对我国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而且正在引起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其他非经济领域的变化,文化领域也是这样。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如果把上层体制看成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体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那就必然要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看成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体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这个结论显然是荒谬的。最近几年,我国教育领域,尤其是基础教育领域所表现出的一些问题,其中的一个思想根源就是关于教育产业化的思想。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严肃地考虑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效果,在这一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文化产品的两重性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