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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地区主义到新地区主义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地区主义的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但地区主义究竟是何时出现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争论。代表性的观点是,地区主义是二战后的事情,二战前并不存在地区主义现象。学术界将其称之为“新地区主义”。从此,新地区主义研究在全球兴盛起来。纵观以亚太地区为代表的新地区主义的发展,它主要体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征。众所周知,二战后在欧洲以及亚非拉地区兴起的地区主义与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密切相关。

第二节 从旧地区主义到新地区主义

一、旧地区主义的发展与新地区主义的兴起

对地区主义的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但地区主义究竟是何时出现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争论。代表性的观点是,地区主义是二战后的事情,二战前并不存在地区主义现象。李琮在《论经济地区化》一文中认为,“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出现,从而经济地区化的出现,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有的。在这之前的世界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这种现象。”[20]福塞特也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地区主义尚未进入国际关系的话语。”[21]如前所述,本文认为,地区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必须与某种形式的区域合作机制相联系。在二战以前,特别是19世纪后半叶的欧洲,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的确相当紧密,贸易的相互依存度也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但那时候的欧洲既没出现经济合作机制,地区生活空间的建构也还没有开始。因此,地区主义的出现应界定在二战后。

纵观二战后地区主义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50年代末,这是地区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欧洲的地区一体化由构想转入实践,1952年建立了欧洲煤钢联营机制,1957年签订了《罗马条约》,1958年建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并初步显示出地区主义给各成员国所带来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好处;二是广大亚非拉刚刚独立的民族国家,为了维护本国来之不易的政治独立,抵御两个超级大国对它们独立的威胁,萌发一些地区合作的观念,如非洲的泛非思想、亚洲的泛亚思想等。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是地区主义的高速发展阶段。一方面,欧洲地区的一体化继续发展,1967年欧洲共同体成立,建立起了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等机构。从1968年7月起,六个成员国之间取消了内部关税,对外实行统一税率。另一方面,大批获得独立的民族国家为加强政治上的独立,减少对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依赖,推动民族经济的发展,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一体化组织,如1959年成立的西非经济关税同盟、1962年建立的中美洲共同市场、1967年建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1969年建立的安第斯集团、1973年建立的加勒比海共同体等。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期,这是地区主义的艰难发展阶段。1973年和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极大地冲击了战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结束了二战后出现的所谓“黄金时代”,很多国家陷入了经济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交替出现的“滞胀”困境之中。同时,也由于石油危机的冲击,各国在外交政策上的协调也出现了问题。在此背景下,欧共体的一体化进程受阻,各成员国纷纷设立各自新的关税壁垒。这样,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欧共体的关税同盟离《罗马条约》的规定反而更远了,欧共体依然是12个分割的市场,直至1986年《欧洲单一法案》的出台[22]。美国在这段时间仍然对经济地区主义抱有深深的疑虑,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一体化组织(或称为南南型一体化组织)的发展更是艰难。一方面是出于石油危机的冲击和发达国家市场萎缩并加强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所导致的经济下滑,另一方面也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推行进口替代战略的失败,加之成员国间经济的雷同程度较高和互补性差,南南型一体化组织的运作并不成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对南南型一体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区域性贸易安排一般不如发达国家的这种组织成功。原因之一是贸易自由化措施不能按计划实施。这些协定的签署国的经济往往比较单一,以生产原料为主,缔约前区内贸易有限,对进口限制较严。因此,即便能够执行贸易自由化措施,也受这些因素的制约。贸易增加效应不能充分发挥,贸易转移效应却很严重,其好处有限,甚至反而由此造成损失。因此,放弃协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当然,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差异也起了一定的作用。”[23]

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是地区主义发展的新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国际局势的缓和、欧洲单一法案的出台、美国政策转向等背景下,70年代中后期一度陷入停滞的地区主义再次焕发出生机,欧共体的加快发展、东盟的活力再现、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都表明地区主义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更为重要的是,冷战结束后,地区主义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扩展,出现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地区间、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间的区域合作形式,这种新的形式是过去的地区主义理论——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沟通理论等不能给予很好的解释的。学术界将其称之为“新地区主义”。

二、新地区主义的特征

“新地区主义”这一术语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诺曼·帕尔默(Norman D.Palmer)在其名为《亚太地区的新地区主义》一书中提出的。帕尔默认为,地区主义理论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后,随着20世纪80年代美苏关系的缓和,在“修正的民族主义和相互依存的时代”,地区组织和一体化出现了新的特点,新的地区主义不仅仅是旧的地区主义的简单复兴,而且日益成为国际关系中的新因素[24]。从此,新地区主义研究在全球兴盛起来。纵观以亚太地区为代表的新地区主义的发展,它主要体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征。

第一,新地区主义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兴起与发展的。众所周知,二战后在欧洲以及亚非拉地区兴起的地区主义与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密切相关。欧洲地区主义的快速发展固然与欧洲地理上的紧密相连、思想文化方面的同源及其久已存在的联合思想、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同或相近、政治法律制度的同质性等因素密切相关,但战后欧洲处于美苏两大国激烈争夺的前沿阵地之位置决定了,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在严酷的政治军事环境中生存与发展,以及欧洲大陆长期的战乱所引发对战争的反思和随之兴起的大规模和平运动之间是存在密切关联的[25]。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将联合自强视为在冷战环境下维护来之不易的民族独立的一种保护机制,并期望通过这一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显然与旧地区主义相比有着不同的时代背景:这就是国际局势的缓和及冷战的最终结束,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进,各地区、各国都面临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也必须面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等各方面的挑战。与此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尤其是地区内国家之间日益形成了高度相互依存的局面,不仅各国之间的相互影响在增强,而且地区共同利益也在增多,甚至一国内部问题的有效解决亦需要地区内其他国家的配合[26]

第二,与旧地区主义相比,新地区主义的行为主体与组织形式趋于多样化。旧地区主义主要是由地区内各国政府经过谈判签订正式的协定而建立的,不论是北北型还是南南型一体化组织都是如此,尽管非政府组织或经济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传统的地区主义理论,如联邦主义、政府间主义、自由政府主义等无不强调政府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功能主义与新功能主义极力强调非政府组织,特别是经济组织的功能,但它从未否认政府所发挥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是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相一致的,“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地区合作不再像冷战时期主要局限于主权国家之间,众多非国家行为体,如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民间团体甚至个人等已经或正在成为国际合作的积极推动力量。”[27]

与此同时,新地区主义的组织形式也是趋于多样化的,不必一定具有某种形式的制度化的安排,“软地区主义”成为重要的形式之一。如在东亚地区,虽然还未建立起正式的一体化组织,但各领域存在着诸多形式的论坛、次区域合作、增长三角等,它们都在推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因此,马布巴尼(Kishore Mabbubani)在评述亚太地区的新地区主义时指出,新地区主义摒弃了旧地区主义以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相同或相似为前提,不强调一致性、同质性,而是极力将多样性突出,甚至是将不同体制的国家包容在一起[28]

第三,与旧地区主义相比,新地区主义不仅数量增加、范围扩大,而且内涵大大扩展,不再局限于狭隘的经济和安全目标[29]。如前所述,二战后兴起的旧地区主义,不论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间一体化或以东盟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维护、促进经济发展与安全是首要的目标,尽管也不可避免地关注诸如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推进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跨国社会和文化网络等方面的内容,但显然不能与安全和经济发展目标相提并论。而新地区主义视野下的地区合作,它所关注的目标具有明显的多层次性,不仅包括贸易和经济一体化、安全合作,还包括地区环境的治理、社会政策的协调,也将民主、人权等事务纳入其中[30]。“9·11”事件后,除了关注传统安全外,对恐怖主义、毒品与武器走私的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的关注也日益增强。

第四,新地区主义奉行开放性原则。由于旧地区主义都具有建立在政府间协议基础上的组织,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其他成员的加入需要经过严格法律程序的筛选。与此相对,由于新地区主义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兴起的,各行为主体与区域外各行为主体之间的交往十分密切,加之行为主体与组织形式多样化、关注的问题领域大大增加,因此,奉行开放性原则既是必然的,也是新地区主义的显著特征之一。所以,保罗·鲍尔斯(Paul Bowles)在《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及其新地区主义》一文中,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认为新地区主义的最大特点是开放性,因此,他也将新地区主义称为“开放的地区主义”[31]

第五,新地区主义超越了国际政治经济南北关系界限的分野,出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建构地区主义的新态势。“从发展中国家角度来说,旧地区主义体现的是一种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从国家层次向地区层次的扩展,因而是内向性的。相比之下,新地区主义都是外向性政策定位的,特别是这种超越南北关系界限的地区主义,如美洲的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等。这些新地区主义组织都超越了传统地区主义的狭隘性,开放性特征非常明显。”[32]

三、新地区主义理论评析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浪潮,的确体现出了与二战后兴起的以欧共体为代表的地区主义所不同的特征,尤其体现在地区化过程中议题、内涵的明显增加、非国家行为体日趋活跃、奉行开放原则和超越地理及其传统的南北界线分野等方面。当然,这也是新地区主义之所以“新”的主要方面。但由于新地区主义研究才刚刚开始,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所难免。

首先,关于新地区主义是否真的存在,或者说,新地区主义与旧地区主义是否存在实质性的区别问题上存在明显的分歧。新地区主义的主要研究者帕尔默、福塞特、马布巴尼、耿协峰、肖欢容等人从新地区主义在亚太地区的发展,特别是它体现出的与旧地区主义所不同的特点及其对未来世界政治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得出了肯定的结论。当然,也有人从根本上否定新地区主义。如卢光盛在《质疑“新地区主义”》一文中,从研究新地区主义的学者为其辩护的五个理由,即产生时间、行为主体、发展空间、发展动力及其后果方面,对新地区主义进行了批判,认为“‘新地区主义’是一个缺乏学术精确性的术语,它与‘旧地区主义’之间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区别。”[33]

其次,新地区主义的核心价值究竟是什么?综观国内外新地区主义的研究,迄今为止,学术界的确缺乏对其核心价值的确认和探讨。研究者主要从新地区主义的特点、在欧洲以外地区的发展、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对整个国际政治经济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耿协峰在《新地区主义的核心价值》一文中认为,新地区主义的核心价值是地区至上,即地区利益至上、地区问题优先、地区共同体目标至上[34],但这一观点并未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

最后,新地区主义的发展动力究竟是什么?一般认为,二战后以欧洲一体化经验为基础的旧地区主义主要是建立在地区内贸易基础之上的,瓦伊纳(Viner)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理论是其经典理论,也是其他地区主义理论的基础之一。而新地区主义者认为,与旧地区主义相比,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更多的是寻求动态效应和非经济效应,地区环境的治理、公共事务管理、增强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谈判能力,即较小的国家寻求与较大国家达成经济互惠安排以便更为安全地进入国际市场,而较大的国家一方面为寻求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为增强其在更大范围内的谈判能力均是重要的考量因素[35]

笔者认为,关于新地区主义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存在众多争论,特别是一些实质性的争论是在所难免的,不足为奇。但我们据此就从根本上否定新地区主义的价值,未免有失公允,也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展开。在新地区主义的研究中,有必要加强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的认识。

第一,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其时代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36]众所周知,旧地区主义诞生于二战后的欧洲,欧洲的一体化进程不仅是久已存在的欧洲联合思想的回应,更主要的是为了重建遭到战争严重破坏的各国经济,通过联合自强以求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激烈争夺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较为安全地生存并逐渐恢复欧洲昔日的政治地位的需要。因此,地区主义理论正是这一时代及其现实需要的产物。同样,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国际局势明显缓和,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冷战也最终结束,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明显加速,特别是以亚太地区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很好地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出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势头。与此相对应的是,全球贸易自由化受挫而地区一体化日益显示出促进其成员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维护地区安全的动态效应,国际经济竞争也显现出板块化特征。在此形势下,各地区、各国寻求在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下有效推动本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共同应对地区内国家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好地促进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新途径、新形式就成为地区内各国的必然选择。这种新的理念与措施反映在理论上就是新地区主义理论的兴起。

第二,无可非议,新地区主义是旧地区主义发展的新阶段,两者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时间上来说,地区主义始于二战后的欧洲,经过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10多年的沉寂后,80年代中期后地区主义再次勃兴。不论它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这一过程是一脉相承的。从地区主义关注的主题,也是地区主义发展不竭的动力方面来说,80年代后,由于时代的变化,地区主义也采取了诸多不同于以前的新形式、新措施,如对非经济事务的高度关注、行为主体、合作形式的多样化、跨地区合作的增多、南北型一体化的出现等;但不论是旧地区主义还是新地区主义,以某种形式促进地区内国家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利益的实现和地区性问题的解决是其永恒的主题。从推动地区主义发展的主体方面来说,无论新地区主义发展中非国家行为体,如公司、社会团体,甚至是个人多么活跃,国家仍然是最重要,也是最有力的主体。非国家行为体的目的的最终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间的磋商实现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脱离了两者间的有机联系,我们根本无法认识新地区主义。

第三,新地区主义的确有明显不同于旧地区主义的诸多特征,尤其是其关注议题的增多、非国家行为体的扩大与作用的增强、跨地区一体化的出现、合作形式的多样化等。如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东亚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经济的起飞,相互依存的日益加强,扩大与区域内国家的合作是各国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但这一地区是世界上多样性最突出的区域,不论是发展水平层面还是社会政治制度与文化层面。依据传统的地区主义理论,无论是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沟通理论等,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东亚地区不可能出现地区主义的结论。但客观的事实是,货币地区主义和经济地区主义、安全地区主义、社会地区主义不仅在东亚地区出现了,而且在快速发展。同时,东亚地区加强了与欧洲、澳洲、北美地区及其一体化组织间的合作,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

地区主义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导致了理论解释上的贫乏。我们有必要采用新的理论范式,而不论新的理论范式冠之以“新地区主义”还是其他什么主义。

总之,新地区主义的发展是建立在旧地区主义的基础之上的,是地区主义在全球化背景下加速发展,国际关系正在发生急剧变化的形势下新的表现形式,变化与连续结合在一起,并不是根本性的取代[37]。但这一种变化也是深刻的,或许用转变更为贴切,也就是说,新地区主义与旧地区主义相比已经具有许多新的形式和内容,不是旧地区主义所能完全包含的,因此也不是原有的地区主义理论所能给予很好的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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