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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的法律基础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时,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协议书”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为裁判依据。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充分的依据。再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一、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的法律基础

医疗事故争议的协商解决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协商达成的协议,与其他一切契约一样,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时,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协议书”和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为裁判依据。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充分的依据。

首先,医患关系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医疗行为及医疗过失行为的解决都应当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医患关系的这一性质已经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认,而《条例》更是赋予了医患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把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的立法宗旨。

其次,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8)意思自治是指每一社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行为、自主负责。医患双方在医疗事故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意思自治”表现为:第一,双方都有权平等、自愿地提出对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的要求;第二,双方都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协商解决的办法;第三,双方都有权在对方同意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议的协商方案;第四,双方都有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权利。当事人双方协商所形成的协议,是当事人相互作出自愿遵守这个协议、按照这个协议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承诺,是当事人关于确认相互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一致的意思表示。按照“自主决策、自己行为、自己负责”的规则,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律出于对当事人双方合法意思表示的尊重,对这种合意予以确认和保护,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再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首先,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符合《民法通则》的精神。在某些医疗事故争议中,虽然有时会出现一些严重的不良后果,甚至构成医疗事故罪,但绝大多数是侵权行为,属于民事责任范畴。因此,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医疗侵权争议是《民法通则》的应有之义。其次,《条例》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是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直接依据。《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医疗争议协商解决的合法性问题。

总之,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中,医患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和解,有利于医疗事故争议的及时解决,体现了解决医疗事故的及时、便民、灵活的原则,也有利于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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