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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关系的产生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事实的存在与变化,是金融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合法行为是指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一致的行为,其中大多为以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即金融法律行为;违法行为是指与法律规范不一致的行为。此种行为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即不符合主体所预期的法律关系,但能引起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三)金融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使金融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三、金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一)金融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事实的存在与变化,是金融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所谓法律事实,是指依照金融法律规范能够引起金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如不可抗力事件、时间的流逝等;行为是指由金融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金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是指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一致的行为,其中大多为以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即金融法律行为;违法行为是指与法律规范不一致的行为。此种行为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即不符合主体所预期的法律关系,但能引起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

(二)金融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或变化,使业已存在的金融法律关系的某些要素发生改变,从而引起金融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如将在银行存款由活期转为定期,即发生内容的变化;将该存款转给他人,即发生主体的变化;用该存款购买该商业银行的债券,即发生客体的变化。

(三)金融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使金融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如商业借款基于清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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