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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制度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医师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医师执业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一、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制度

英、德等欧洲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美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已经80余年,日、韩等亚洲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相继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1999年5月1日,我国《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建立和确认了医师资格考试和持资格证书注册行医制度,国家通过考试,对申请执业进入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资质进行衡量认证,实行医疗行业性准控,执业资格成为医师依法独立工作或开业所必备的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在我国取得医师资格的途径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内容和方法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国家统一命题。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为: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此外,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申请人即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执业证书是证明医师取得执业许可的法律文件,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1)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2)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专科的;(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师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医师执业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当事人对于卫生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医师应邀、应聘来华短期行医,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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