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消灭。广义上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保险合同的解除,因为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的一种形式。依据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额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在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数次遭到损失,保险人的赔偿金总额已达保险金额后,不论保险单是否到期,保险合同即告终止。非因保险事故而使得保险标的灭失,使保险合同失去保险标的,保险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消灭。广义上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保险合同的解除,因为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的一种形式。而狭义上的保险合同的终止,主要有三种原因: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保险合同都有明确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因此,保险期限届满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均完全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并享受了应有的权利。保险合同到期后可以续保,但是,续保不是原合同的继续,而是新的保险合同的成立。

2.保险合同因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而终止。依据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额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如终身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合同即告终止。在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数次遭到损失,保险人的赔偿金总额已达保险金额后,不论保险单是否到期,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但船舶保险例外,船舶连续发生部分损失,每次损失都在保险金额限度内,经数次赔偿后即使赔偿金总数已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仍需对保险标的负责,直至保险单期限届满。

3.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非因保险事故而使得保险标的灭失,使保险合同失去保险标的,保险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