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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车险医保外责任险怎么买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大多数国家不承认口头保险合同的效力。因此,我国保险合同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主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凭证。暂保单具有与正式保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其有效时间一般以30天为限,并于正式保单交付时自动失效。保险单简称“保单”,又称保险证券,是要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

一、保险合同的形式

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大多数国家不承认口头保险合同的效力。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因此,我国保险合同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主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凭证。

(一)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它是要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要保书通常由保险人准备,要保人应依其所列的项目逐一填写。要保人在要保书上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一般有:(1)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2)保险标的名称和存放地点(如保险标的为运输货物,还须填明货物的数量、运输标志、运输工具的名称和目的地等);(3)投保的险别;(4)保险责任的起讫;(5)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保险人未正式接受之前,要保书本身虽然并非正式合同的文本,但其中要保人所作的告知,却能影响合同的效力。详言之,要保人如果在要保书中告知不实,在保险单上又不修正,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而解除合同;相反,若要保书上有记载,保单上即使遗漏,也不影响合同成立,保险人也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合同。

(二)暂保单

暂保单是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在正式保险单发出之前出立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它表示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已按被保险人的要求及所列项目办理了保险手续,等待保险人出立正式保单。一般来说,即使是在承认口头保险合同存在的国家中,在签发正式保单时仍需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所以保险代理人通常先以暂保单发给要保人。这在没有标准保单的情况下格外重要,因为暂保单中所列举的若干保险的重要事项,往往成为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如果有了标准化的保单,那么,暂保单的内容可以较为简单,只须说明保险人的责任以正式保单为准即可。

暂保单具有与正式保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其有效时间一般以30天为限,并于正式保单交付时自动失效。正式保单发出前,保险人亦可终止暂保单,但必须于几天前通知要保人。

人寿保险一般并不使用暂保单。这是因为,第一,人寿保险不是随意可以取消的,保险人宁愿自己保留核准的权力,而不愿将签约权授予代理人;第二,人寿保险在正式保险单签发前,保险人对于承保的危险,必须完全接受,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仅有暂保单,很难说明保险人已对投保人承诺。这就是人寿保险之所以不用暂保单的原因所在。然而,近年也有一些国家的保险机构,如美国的人寿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使用上述性质的暂保收据,在正式保单交付前4~6个星期的时间内,给予被保险人以立即的保险。

(三)保险单

保险单简称“保单”,又称保险证券,是要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它一般由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保险单有长有短,有繁有简,这取决于保险的种类及保险内容。但不论其繁简如何,其中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则是一致的。所以,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当然也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的主要依据。

然而,严格说来,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本身,而是当事人经过口头或书面协商一致而成立的合同的正式凭证而已。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保险条件已经议妥,保险合同即算成立,因此,即使保险事故发生在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也不影响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亦规定,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凭据。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已就保险条件达成协议,即使保险事故发生在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人仍须负赔偿责任。除非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保险人才可以免赔偿义务。

由上可见,保险单与保险合同,两者应有区别;但在当今的保险实践中,往往是将保险单和保险合同视为一种或互为通用

(四)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文件,也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它和保险单具有同样的作用和效力。如果保险凭证尚未列明其内容,则应以有关的正式保险单载明的详细内容为准。若正式保险单与保险凭证里的内容有抵触或保险凭证另有特订条款时,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

我国目前在国内货物运输险中普遍使用保险凭证。这类保险凭证多是根据预约保险单而出立的,保险人将预约保险单的详细内容印就在已经保险人签署的空白保险凭证上,由被保险人在每批货物启运前自行填写承运船舶的名称、航程、开航日期、货物名称、标记、数量,以及保险金额等项目,并加以副署:通常,被保险人应将保险凭证的副本送交保险人存档。保险凭证的副本可以替代启用通知书,作为被保险人根据预约保险单向保险人所作的申报

此外,汽车保险也可使用保险凭证。汽车险的保险凭证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已遵照政府有关法令的规定投保了汽车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汽车险的保险凭证一般都由被保险人随时备带,每逢有关部门查询时,可随时出示;有的还在车号牌上装上固定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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