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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规定侵权行为赔多少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没有合同关系,使用他人作品而不支付报酬的,属于侵权行为;违反著作权合同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属于违约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这主要适用于侵犯著作财产权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原则。对《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的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和处以罚款。

第九节 著作权的保护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使用著作权作品或他人著作权专有权利的行为。《著作权法》第46条和第47条列举了侵权行为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这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合作者的发表权,还侵犯了合作者的署名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牟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这种行为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此类行为涉及他人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的。没有合同关系,使用他人作品而不支付报酬的,属于侵权行为;违反著作权合同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属于违约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8.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表演者权。

9.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有关权利人的许可,出租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的。

10.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这种行为侵犯的是出版者权。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终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和公开赔礼道歉。这适用于侵犯著作人身权的行为。而且,应该在侵权行为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害的范围内实施。

3.赔偿损失。这主要适用于侵犯著作财产权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原则。它规定: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以上几种民事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一起适用。

(二)行政责任

对《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的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和处以罚款。

(三)刑事责任

详见后面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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