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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转让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权的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通过审查后,商标局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核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

第一节 商标权的转让

一、商标权转让的含义及种类

商标权的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在转让关系中,商标权人为转让人,接受商标权的另一方为受让人。

商标权转让的实质,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这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在依法办理商标权转让手续后,商标权的转让才发生法律效力。注册商标的转让权是商标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体现。

二、商标权转让的程序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权的转让程序主要有:

1.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商标权人和受让人就转让事项达成协议,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同时,双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附送原《注册商标证》,并交纳申请费和注册费。如果转让使用于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等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的商标,受让人还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烟草主管部门等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受让人还必须具备商标法规定的主体资格。

2.商标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进行审查。商标局审查的内容有:申请手续是否完备;转让的商标与使用的商品是否和原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的商品一致;双方使用的商品质量是否一致;是否交纳了相关费用等。通过审查后,商标局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核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

3.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复审。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持《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一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

三、商标权转让的限制规定

《商标法》对商标权的转让作了限制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得分开转让。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如果对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分开转让,就会形成两个以上的主体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情况,从而导致消费者误认。

2.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得随意转让。转让已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的行为,会影响甚至损害到被许可人的利益。在商标所有人行使转让权时,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如果被许可人不同意,可以协商先行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再办理注册转让申请手续。受让人在取得被转让的注册商标后,也可以与原被许可人签订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

3.集体商标不得转让。集体商标是指由某一集体组织所有,其成员共同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商标,其商标权是由几个所有人共有,具有不可分割性。如果转让,会影响到使用该商标的其他集体成员的利益。

4.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由于注册商标具有标志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功能,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和转让人一样,重视并保证该注册商标或服务的质量。

5.商标权转让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0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规定,一方面肯定了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当事人约定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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