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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依法订立的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原合同已经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履行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例如有关标的物数量的增减、质量标准的修改、履行地点的变动、标的物包装要求的改变等,都属于合同的变更。《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依法变更后,当事人按照变更后的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一般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按照转让的权利义务不同,合同转让可分为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合同承受三种形式。

(一)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也就是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里转让债权的人称之为让与人,受让债权的第三人称之为受让人。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债权时,也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除下列三种情形外,债权人均可自主决定让与债权: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②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就生效,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20万元,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把自己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于是乙公司通知甲公司把20万元钱直接还给丙公司。

(二)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也就是合同义务的转移,是指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正如债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权利一样,债务人也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转移合同义务也是法律赋予债务人的一项权利,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同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在订立合同时,债权人一般要对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调查了解,而对于取代债务人或者加入到债务人中的第三人的资信情况及履行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不可能完全清楚。这样,如果债务人不经债权人的同意就将债务转让给了第三人,对债权人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实现。所以,《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新的债务人取得了合同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享有债务人所应享有的抗辩权,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同时,与所转移的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也应当由新债务人承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合同承受

合同承受,也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合同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主权利、义务转移,从权利、从义务也随之转移,但专属于原债权人、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例如,甲到乙公司定做一套木制家具,双方就定做的样式、规格、质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后由于乙公司另外承揽了一批大宗活计,无法安排制作甲定做的家具,便擅自将其转让给丙加工制作。到了交货日期,甲才发现家具是丙所制作,其质量并未达到自己与乙所签合同规定的水平,故拒绝接受丙制作的家具,并要求乙承担责任。很明显,乙未取得甲的同意,便将合同转让给丙的做法是违背法律和甲乙之间所订立的合同的。

对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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