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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环境权利和义务的伦理辩护

时间:2022-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伦理学工作者有必要站在社会正义的立场上,对西方的环境利己主义进行道德批评,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伦理辩护。
发展中国家环境权利和义务的伦理辩护_环境哲学环境伦

第15章 发展中国家环境权利和义务的伦理辩护

近二三十年以来,随着人类环境危机的加剧,西方的环境伦理学(又称“生态伦理学”)研究有了迅速的发展。许多西方环境伦理学家或环境工作者提出的用道德手段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坚持人、社会、自然协调发展等合理观点,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在当代西方环境伦理思潮中,夹杂着一些环境利己主义观念。有些西方学者,或者赤裸裸地站在西方发达国家既得利益的立场上,鼓吹为了维护“富国”的现有生活方式,不惜牺牲“穷国”的生存权利;或者以“全球问题”、“环境共有”为名,粗暴地干涉发展中国家按照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利用本国的自然资源的权利,反对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本国的经济和技术;或者以人类环境文明的“救世主”自居,不顾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的巨大差距,把自己的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强加给发展中国家,压抑发展中国家人民环境道德进步的历史主动性。这些西方环境利己主义的道德观念,是与人类道德文明的共同进步背道而驰的,在实践上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全球的环境保护事业。当今世界,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绝不是少数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利。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伦理学工作者有必要站在社会正义的立场上,对西方的环境利己主义进行道德批评,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伦理辩护。迄今为止,国内外的环境伦理学界正缺少这种道德批评和伦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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