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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土耳其教育上的改革_回族历史报刊文选

时间:2022-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后土耳其教育上的改革_回族历史报刊文选战后土耳其教育上的改革马宏道欧战告终,土耳其将其强敌希腊驱出境外,共和政府成立,对于教育,大行整顿,首由政府下令废除经院,封闭宗教学校,禁授宗教课目,确定教育宗旨,实施党化教育,推行民族教育,收回教育权,统一管辖权。

战后土耳其教育上的改革_回族历史报刊文选

战后土耳其教育上的改革

马宏道

欧战告终,土耳其将其强敌希腊驱出境外,共和政府成立,对于教育,大行整顿,首由政府下令废除经院,封闭宗教学校,禁授宗教课目,确定教育宗旨,实施党化教育,推行民族教育,收回教育权,统一管辖权。除特殊学校外,大、中、小各级学校的教员,皆由教部任免,更由国会制定“统一教育法”,于一九二四年经政府颁布,作为改革土耳其教育的准绳。经十余年的努力,使往日凌乱无章的教育事业,渐上轨道。今将各项重要的改革列举于后,分别详述之:

一、废除宗教教育

土耳其革命以前,政治与宗教是混在一起的,教育亦成为宗教教育,虽有现代形式的学校,然绝不能出宗教的范围,所以往日的教育目标,不过造就宗教人才而已,即皇宫贵族学校,亦以宗教科目为主要课程。欧战前青年党人执政时,各级新式学校内除土文外,仍以宗教学为主科,阿拉伯文及波斯文为副科,宗教之深入于教育可知。共和政府成立后,首先将政治与宗教分离,逐渐将教育自宗教中拔出,一九二八年以前,尚有宗教科目列为各级学校的副科,至一九二八年以后,则改为任意科,于一九二八年下半年则断然废除宗教科目,并将各学校中附设的清真寺,一律废除。(www.guayunfan.com)

二、统一教育行政权

十六世纪以前,土耳其教育除宗教外,本无确定的目标及教育行政的系统,所造就的人才,除作宗教学者外其余出路只充任公务人员而已。一七九六年后创设现代式的学校,遂与旧式的经院成对峙形势,各不相统属,有所谓双轨教育行政制之称——即新式学校由教育部管辖,经院由教务部管辖,而外国教会所设的学校又另自成系统。于是政令百出,凌乱分岐,土耳其有识之士,早认为应加改革,故共和政府成立的次年,由国会通过废除教务部,继之封闭经院,教部根据“教育统一法”统一教育上的行政权,收回及改组外人所办的学校,集教育权于中央,教育始纯列于国家行政之范畴,设教为政府国民的天职,从此教育行政上得以指挥自如。

三、采用新文字

古人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土耳其的文字,原是从阿拉伯文字与波斯文字混合而成,难读、难写,又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所以使人民用这种工具以获得知识,是事倍而功半的;并且旧文字中因历年来受宗教的影响,其涵义与宗教意识,往往混在一起,若任其存留下去,宗教教育将无根本废除的一日,所以土政府于一九二八年毅然改用新字母、新数字,陆续剔除旧文字中的阿拉伯语及波斯语,加入纯正的土耳其语及现代学术上用语,这项改革虽然到现在,仍在继续进行,但就八年来的成效,已给人民若干便利,而成推动普及教育的原动力。

四、提倡民族主义

在教育上虽废除宗教科目,文字上改用新文字,但是土耳其人民集数百年的风俗、习惯,头脑中尚存有浓厚的宗教意识,宗教又是无形的,信仰诚笃的皆以宗教信条作道德标准,所以一旦改革,人民的中心信仰动摇,若不建立新的中心思想系统,则流弊所及,将贻患于社会。土政府有鉴于此,于一九三二年召集全国史学家及史地教授等专家,举行第一次土耳其历史会议于土京,研究编纂纯土耳其历史问题,拟将旧土耳其史中宗教意识,封建思想,加以清除,将土耳其民族往日光荣伟大的事迹,加以宣扬,以养成人民的民族意识。经该会议决定设立历史研究委员会于土京,大总统基玛尔自任委员长,由委员会将研究所得,编制新历史课本,分发于大、中、小教员,使人民了解土耳其民族过去的伟大。

五、实施党化教育

为保证革命的胜利,土耳其共和政府对其青年,亦实施党化教育,以国民党的党义,灌输各级学生,养成护党卫国的观念。政府于实施党化教育,虽无明文规定,然一九三三年伊斯坦堡大学改组后,特添设“土耳其革命研究所”隶属于大学之文学院;全国大中小学遂亦添设党义课程,大学之党义课程,每周一小时,由土耳其革命研究所的讲师任教,学年考试时以党义为首试课目,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其余课目之考试。高中的党义课程,系加入社会学科目内,使学生于社会进化上了解土耳其革命及共和的意义。初中的党义课程为“国家须知”其性质与我国的公民相近,其课本为历史研究委员会所编订的。小学的党义课程,则为“生活须知”及“国家须知”课本。

六、施行受教机会的均等

土耳其在以往的教育,只供贵族及教师阶级的享受,平民受教的机会,非常稀少,妇女更难走进学校,共和政府成立后,对于此项弊害,首先解除,规定无论大、中、小各校,一律免费(膳宿制服书籍自备),受教学生,不问其贫、富、贵、贱平等待遇,使全国人民皆有受教的机会,对于女子教育,更加提倡,全国各级学校,除特殊情形外,皆允许女子入学,男女学生同班上课,泯除性别间的歧视。

摘自《晨熹》1937年 第3卷 第2号 第19-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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