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北京《大公报》的停刊

北京《大公报》的停刊

时间:2023-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京《大公报》的停刊吴 葆1966年的“五一六通知”,导致“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大地上全面爆发。《前进报》的创刊还要从它的前身北京《大公报》的停刊说起。1966年5月下旬,“文化大革命”已是如火如荼之势,北京《大公报》在劫难逃。北京《大公报》用的“大公报”3个字的字体是1902年创刊时的报头,“大公报”三个字是严复先生题写的。一些老《大公报》人联名上书中央,要求恢复北京《大公报》。

北京《大公报》的停刊

吴 葆

1966年的“五一六通知”,导致“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大地上全面爆发。就在一些文化机关陆续受到冲击、大批文化人成为“革命”对象时,北京街头却出现了一份新创刊的报纸——《前进报》。这是一份仅仅存活了103天(1966年9月15日至12月26日)的短命报纸,是中国当代新闻史上一个罕见的夭儿。

《前进报》的创刊还要从它的前身北京《大公报》的停刊说起。

报名风波

《大公报》创办于1902年,曾有津版、沪版、汉版、港版、渝版、桂版,至今仍有港版出版发行,是一份有着悠久历史的中文报纸。1949年以后,津版、沪版、渝版《大公报》先后停刊,从1956年10月1日开始,在北京《大公报》出版发行,它是一份专职报道经济财贸和国际新闻的全国性大报。

1966年5月下旬,“文化大革命”已是如火如荼之势,北京《大公报》在劫难逃。6月11日,陈伯达指示解放军总政治部派遣3人工作小组进驻报社,“参加文革工作”。北京《大公报》社社长王芸生、副总编辑孔昭恺等党外人士立即靠边站了;报社中共党组成员李光诒、胡邦定、姚仲文被停职反省。他们被迫无休止地写检查、挨批斗,报社的正常工作秩序遭到破坏,报社领导层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7月27日,报社负责人给中央“文革小组”康生写了一份报告,信中说:“最近一个月来,我们不断地接到许多读者的来信,要求把《大公报》报名改掉,即使报名不改,也要把现有的3个报头字重新改换一个。”

北京《大公报》用的“大公报”3个字的字体是1902年创刊时的报头,“大公报”三个字是严复先生题写的。

随后,康生的秘书给报社打电话,转达了康生的意见:“此事可以先给分管财贸工作的副总理李先念写报告。”8月22日,报社负责人在给李先念的报告中说:“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广大读者和报社革命职工纷纷来信或贴大字报,要求改换《大公报》报名,并提出将报名改为《东风日报》或《进步日报》等建议。近日来,首都许多革命学生又要求报纸限期改名,有些中学的红卫兵还向我们提出警告。”8月25日,报社党组又直接给毛泽东写了一份报告,报告说:“报社内外革命群众迫切要求立即砸碎《大公报》这个旧招牌。此事不宜再拖,建议先把报名改掉,可否将原名改为《进步日报》。”毛泽东把报告批转给中央“文革小组”处理。处理意见是:报名可用《前进报》,意思是在大风大浪中前进;只能出版对开小报,每周出版3期。

关于“前进报”3个字由谁来书写,也有一番周折。由于更改报名仓促,报头用字一直定不下来,毛泽东不写,难题又给了周恩来。直到临近创刊,报社领导多次询问,仍无下文,及至9月12日夜,李先念给报社写了一个字条:“刚才到总理处,总理指示,按鲁迅字先出版。”

在1966年9月5、6、7日的北京《大公报》上,刊登了《本报改名和改刊启事》:“本报根据红卫兵和革命群众以及广大读者的要求和建议,并经上级批准,决定9月15日改出《前进报》。”在9月10日的北京《大公报》上刊登《启事》:“《大公报》今日终刊。《前进报》已定于本月15日创刊。原有9月份《大公报》订户,一律改送《前进报》至今年12月31日”。就这样,《大公报》这份1902年创刊、有着64年历史的报纸,随着北京《大公报》的停刊,在中国内地划了句号,而只剩下香港《大公报》继续出版。

《前进报》的寿命只有一百零三天

1966年9月15日《前进报》创刊,同时报社成立了“文化革命委员会”。

《前进报》的报道有5个特点:第一,大量刊登毛泽东的照片。第二,大量转载《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的社论。第三,发表社论,大力宣传“文革”,如《一定要抓住政治不放》(1966年9月27日)、《在改造世界观上狠下工夫》(1966年10月25日)、《学一辈子“老三篇”,改造一辈子世界观》(1966年11月22日)、《把毛泽东思想学好宣传好》(1966年12月8日)等。第四,突出宣传毛泽东接见红卫兵,从9月17日至11月12日分别报道了毛泽东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接见红卫兵的消息。第五,在抓革命的同时,也强调抓生产,如发表社论《突出政治,支援三秋》(1966年9月20日)、《做人民的税务员》(1966年10月6日)、《再论抓革命促生产》(1966年11月10日)、《用“只争朝夕”的革命精神,抓紧收购农副产品》(1966年12月1日)。

随着“文革”的深入,就连《前进报》这样一份红彤彤的报纸,也感到处境困难。12月21日,报社负责人再次给中央写信,希望暂时停刊。信中说:“《前进报》社内部文化大革命已进入高潮,群众已把主要精力放在运动方面,维持正常编辑出版工作已有困难,容易发生事故。另外,由大报改小报,由日刊改隔日刊,一般说基层财贸职工赞成出小报,但不赞成隔日刊。在编辑工作中,由于版面小、刊期长,重要消息一多,版面很不好安排,但在目前,又无力出日刊。因此,我们意见,目前暂时休刊,集中精力搞好报社内部的文化大革命。然后,建立一个革命化的编辑部,在复刊时即出日刊(一星期出6期)。”经中央文革小组批准,《前进报》拟于1967年元旦暂时停刊。

但是,未及元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的红卫兵冲进了《前进报》社。

宣判《前进报》“死判”

1966年12月29日,《前进报》没有出刊,却出版了一份类似“海报”的东西,正面印有“《前进报》社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部《告读者书》”,背面印有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北京公社”八八战斗队“孙大圣”支队撰写的《〈前进报〉被判以死刑》的“判决书”。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在“文革”期间停刊的报纸,纷纷复刊。一些老《大公报》人联名上书中央,要求恢复北京《大公报》。但终因有不同意见,使《大公报》在内地复刊的祈望成了泡影。

(原载2002年1月12日《大公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