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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的主要创新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课题的主要创新本课题从理论高度上对制播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予以了研究,并用大量第一手的调研信息和案例对制播分离的模式以及配套建设、风险规避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是目前国内关于制播体制改革最全面、针对性最强的系统研究报告。

四、课题的主要创新

本课题从理论高度上对制播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予以了研究,并用大量第一手的调研信息和案例对制播分离的模式以及配套建设、风险规避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是目前国内关于制播体制改革最全面、针对性最强的系统研究报告。本研究的创新在于以下三点:

1、观点创新

(1)制播体制改革与制播分离:课题组更倾向于采用制播体制改革的提法,而非简单以“制播分离”笼而统之地涵盖当前制作与播出关系的调整。我们认为:制播分离是电视制播体制的一种类型,主要反映的是制作主体与播出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制播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的配套工程,制播分离既是制播体制改革的手段,也是其最主要的改革内容。

(2)政府规制的主导作用:课题组在对不同国家电视制播模式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制播模式的选择受政府规制的影响很大。在以欧洲为典型的公共广播电视与私营广播电视并存的“双轨”结构条件下,公共广播电视的节目获得方式有法律的框架,这实际上是一种政府强制行为。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强制行为?他们认为,第一,节目提供者的多样性既是社会多元化、政治民主化的体现,更是节目丰富多彩的前提。第二,可以促进电视制作的产业化发展。私营电视的制播模式的选择纯粹是一种商业行为,受盈利目标的影响,成本和收视率决定节目获得的多样化结构。

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产业的二元划分实际上已经初具电视“双轨”体制的雏形,这种划分使得我国电视业兼具全球化的特点,也容易与全球电视市场接轨,成为其中的一个区域市场。更为紧要的是:这种划分迫切要求通过政府规制安排不同的制播制度。

2、理论创新

对于制播体制改革必要性的认识,我们以前仅仅局限于经验层面,缺乏必要的理论分析。

本课题试图从人们对电视节目的一般定位和理解出发,讨论了电视节目生产的宏观产业组织形式(自然垄断产业的管制需要)、基本生产单元的组织形式(企业生产管理变革的需要)及最终产品价值实现(满足电视产品非公共物品属性的需要)等三个角度对电视节目的生产进行了审视分析,并探讨电视节目生产社会化的原因。这种审视既是基于电视媒体本身,有时基于中国电视业现状,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用经济学中的“公共物品理论”探讨电视节目“公共物品”属性的变迁和由此带来的生产方式的改变,为电视节目的生产走向社会化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3、论据创新

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研究报告提供了许多新的论据。如:国外电视业的制播模式和国内电视节目市场的发育,以及电视台制播体制改革的实践都是鲜活的材料。这些论据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对于欧洲“双轨”广播电视系统,我们以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这次课题组实地访问了英、法和德三国,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英、法、德是典型的实行“双元”广播电视制度的国家,他们的公共广播电视也正处于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中。他们“制播体制”的框架条件,以及在节目购买、委托制作等方面的做法对研究报告观点的形成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注释】

(1) 徐光春:《关于广播影视“十五”规划和跨世纪发展》,《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0年第12期。

(2) 注: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面向市场、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国有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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