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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公安机关的新课题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试从当前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全县公安机关面临的问题入手,就如何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机制,努力为“乐居嘉善”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作一番探讨。近三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5个,抓获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768人,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482起。
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机制为“乐居嘉善”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_浙江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高海金[1]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嘉善县全面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201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的总体部署,2010年县政协十二届十九次常委会议提出了“乐居嘉善”的新课题,其目的和归宿是打造一个人民群众感到安全满意的乐居城市。乐居城市建设的范畴包括城市规划、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方面面,而公安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本文试从当前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全县公安机关面临的问题入手,就如何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机制,努力为“乐居嘉善”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作一番探讨。

一、嘉善县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几年来,嘉善县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在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在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过程中,公安机关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一)经济快速发展的负面效应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群众安全感

近几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始终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但由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社会矛盾以及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也不断增多,因劳资问题、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关系、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土地“两违”执法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国家宏观经济防通胀政策的陆续出台,全县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转型,一些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融资困难、订单减少等问题,从而引发的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停产倒闭等隐患尤为突出,对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传导作用凸显。2011年1—5月,全县因中小企业劳资纠纷引发的堵门、堵路事件就有7起,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公安机关一直处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要求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中既要维护好社会秩序,又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二)社会动态发展的扩大效应抬高刑事发案影响群众安全感

社会动态化的迅速发展,沪杭高铁的开通,人、财、物在空间上实现大流动,全县区域一体化、城乡一体化趋势加速,全县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呈现出多发性、动态性和复杂性。2011年1—5月,全县共接刑事警情6287起,同比上升15.2%。有影响的案件时有发生,且破案难度增大,岁末年初接连发生的两起疑难命案对群众的安全感影响较大。“两抢”、“两盗”、盗窃“两车”等侵财型犯罪仍占刑事发案的主导地位,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新型犯罪案件持续增多,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2011年春节过后,全县“两会”期间,县城区多个小区内连续发生百余起敲车窗玻璃盗车内财物案件,人民群众的意见很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黑恶势力犯罪在西塘大舜纽扣市场、陶庄废钢铁市场等一些经济领域露头。近三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5个,抓获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768人,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482起。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传销等治安顽疾仍暗流涌动,一旦放松打压就会出现反弹。

(三)管控机制调整的滞后效应制约社会管理影响群众安全感

近年来,流动人口集聚增加,成为全县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县共有外来人口近40万,同2010年相比增长约20%。其流动性大,动态性强,而社会对流动人口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刑释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新二代”未成年人等高危人员管理缺乏有针对性、常态化的管控机制,2010年全县流动人口犯罪占了全部犯罪人员的83%,在侵财型案件中所占比例达到91.4%。同时,犯罪人员日趋集中,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治安问题突出,魏塘街道的车站村、魏中村等区域都已成为当地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治安乱点。近几年,全县中小旅馆、废旧物品回收等特种行业以及KTV、洗浴休闲等娱乐场所数量急剧增加,典当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迅猛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些场所特业硬件设施和管理都达不到要求,如西塘景区内270多家民间客栈和25家酒吧内的治安问题不少。此外,网络诈骗等犯罪日趋多样,网上舆论更趋活跃,老百姓防范新兴的网络犯罪缺乏心理准备,虚拟社会管理问题突出。

(四)公共安全领域隐患的叠加效应影响群众安全感

全县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日渐明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虽然2011年5月起“醉驾、飙车入刑”,但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超速、超员、违法超车等仍比较突出,导致事故多发,影响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一些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木业、植绒、纽扣等企业火灾系数较高,建造时间较早的“三老”场所的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突出,另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都相对薄弱。2011年1—5月,全县共接各类火警510起,同比2010年上升68.3%。2011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魏塘街道发生了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火灾事故,引起了上级领导和全县群众的高度关注。

二、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机制对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的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就提出了以“顾客的需要”为政府的服务导向,美国政府也提出了“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市民是政府的顾客”,他们强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型政府要以市民和社会为中心,以市民和社会的需求为出发点,提供市民和社会满意的公共产品和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在改进服务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公安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公安机关什么时候重视民意、尊重民意,什么时候警民关系就融洽,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就好;反之,如果不顾民意,工作重心偏离了民意,就会失去民心,警民关系就会陷于紧张,当地的治安状况也会随着恶化。因此,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既是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的重要载体,又是深入贯彻中政委提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生动实践,它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意导向型警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内容

群众观点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体现群众观点,这是我国民主政治的显著特征和固有优势,也是发展我国民主政治的必然途径和基本方法。“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现实满足程度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公安工作属于公共安全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只有让广大群众群众在警务决策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确保警务决策的公开、民主,才能使警务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伴随社会民主政治的进程,群众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更高、期盼更切,这些都要求我们在构建警务新机制方面做一些新探索,使新时期公安工作更有时代特点、地域特色。

(二)民意导向型警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领导要日益加强,群众路线也要同步强化、同步提升。公安机关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既是执法部门,也是群众工作部门;公安民警既是执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民意导向”作为警务活动的核心理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认真履行职责,情系群众、依靠群众做好公安工作,积极促进社会秩序安定和谐,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取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实现民警与百姓的感情、愿望和需求有效对接。因此,构建民意导向警务,积极发挥好“晴雨表”、“指挥棒”作用,带着感情面对和解决群众工作在基层警务中存在的问题,是公安机关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争取民心,凝聚民意,消除同群众的隔阂和对立的有效措施。

(三)民意导向型警务是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和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的题中之意

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将嘉善县确定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嘉善县成为唯一列入该《规划》的县。随着嘉善县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变化和经济结构的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利益之间的纠纷和争执也呈普遍化、常态化的趋势,社会问题将更加复杂和集中,治安问题也将更加突出和显现。当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一个地方社会治安好坏的公认标准。突出治安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直接影响群众对嘉善县全面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成效的评价。对作为重要民生指数、和谐指数的群众安全感,常住人口的感受是纵向的,而流动人口的感受则是横向的,在当前刑事案件高位运行的现实背景下,要实现高发案下的高满意率,就要求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时刻关注群众的呼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关注及需求,以社情民意主导和评判警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和方式,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问题,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努力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城市,实现科学发展观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与实践。

(四)民意导向型警务是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的有效支撑

坚持把民意导向警务放在突出位置,这是保持和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的基础。切实将民意融入警务工作中,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民生问题,不仅能有效防止各种扰民、伤民行为,巩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还能使群众真正理解民警鲜为人知的艰辛和困难,更加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因此,推行民意导向警务不仅是民警自我教育的好办法,同时也是提高公安民警素质的好途径。通过尊重民意、听取民意、服务民意,转变警风,把管理和服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践中,包括公安执法由严管、严控的传统模式向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现代模式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和行政服务诉求,破解制约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的种种困惑和难题,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不断把公安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三、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的主要措施和工作途径

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是现代警务工作发展的方向,这种警务机制是以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觉和需求为导向,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民意来进行。需要我们在基层最广泛的搜集掌握民意,决策层以民意来科学判断、准确把握警务工作的方向,并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把民意作为评判警务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具体来说我们要把握好“几个第一”,即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回应民声作为第一行动、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模范爱民作为第一追求,这几个方面是有机统一、相互作用的关系,信号指导行动的开展,追求为行动明确了目标,标准检验行动的效果。

(一)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搭建警民联系新平台

构建民意主导型警务机制要求公安机关要善于从群众的言语中解读出第一信号,切实了解群众以前不想讲、不愿讲、不敢讲的反映民生、民意的一些执法问题、治安隐患问题、社会不稳定因素等,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建议作为含金量最高的参考书。一是广泛开展大走访活动。按照“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的大走访工作目标,积极组织领导和民警进社区、入企业、下农村,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通过开展“警务夜市”、“警营开放日”、“局长恳谈日”、“警民恳谈、问计于民”、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联心结对”等活动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党政机关领导等形式,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注重围绕影响和谐稳定、社会治安、公正执法、作风形象、廉洁从警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广泛布建民意监测点。在基层社区、农村人流量大的路边小店、文娱活动室、建筑工地、小旅馆以及部分居民家庭广泛建立民意监测点,村干部、社区民警要同民意监测点的信息员结对子、交朋友,及时全面搜集基层第一手信息情况,整理分析后上报相关决策部门。目前,我局已经在罗星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试行该做法。三是广泛搜集网络民意。当今社会网络民意的凸显,既体现了广大网民参政议政热情的高涨,又反映了广大网民对个人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安全利益的诉求,给公安机关传统的群众工作理念带来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运用网上微薄、网络邮箱、公安论坛、网上QQ群等方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搜集网络民意,为警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从而更好地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更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网民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广泛地利用网络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

(二)把回应民声作为第一行动,实现警务围绕民意转

要把第一信号及时转化为第一行动,及时回应群众的呼声,需要我们树立“跳出公安看公安”的理念,始终将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审视和推进;需要我们树立“民生就是最大警务”的理念,始终将群众利益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来一抓到底;需要我们树立“治安品牌也能出生产力”的理念,始终将打响公安品牌作为服务发展的大事来苦心经营。落实到具体的公安工作中,必须把握几个关键要素。

一要全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感情的矛盾纠纷。在社会转型期,民间矛盾纠纷多发,小矛盾、小纠纷不及时处理,也会酿成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干群关系、警民关系。因此全县公安机关要积极推动建立覆盖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领域的行业性调解组织,着力构建“警务室预防、派出所化解、县局息诉”三道防线,探索建立公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表达诉求。继续发挥好“和阿姨”、“老娘舅”以及个人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围绕全县“三大行动”和“四大会战”中易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县公安机关应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预警机制,强化群体性事件专案经营,善于从源头上提出防范建议,确保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加强对涉毒人员、精神病人、各类刑释解教、扬言报复社会及可能铤而走险人员的活动轨迹分析和监控,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暴力案件。

二是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突出治安问题往往集中在某一行业或某一区域,并迅速蔓延,极易形成热点和乱点,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要把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盗”、“两抢”犯罪、“黄赌毒”犯罪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对一段时间内多发,在群众中反映强烈的案件,下大力气,快侦快破。比如2011年春节期间连续发生的撬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正处于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敏感时期,老百姓、两会代表反响非常强烈,县局将其列为“民生一号”案件,限期侦破。短时间内全局集中数百名警力,在全县各小区布点、巡逻,快速破获这一系列性案件,打掉3个盗窃团伙。实践证明,主动打击是最好的防范,此后该类案件就极少发案。2011年1月8日,针对群众对赌博游戏机问题举报、反映较集中的情况,我们采取异地用警方式,同时查处4家游戏室,查获赌博游戏机119台,抓获参与赌博及为赌博提供条件嫌疑人员52名,首开嘉善县对经营赌博游戏机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追刑先河。这些治安突出问题的及时查处,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2011年,全县公安机关要集中精力抓好全县性打击整治“两盗”犯罪专项行动和“雷霆”行动百日大会战,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每月10日要集中开展防范宣传日活动,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保持对“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把打击重点指向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保护伞”;不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着力破大案、打团伙、挖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提升打击效能。

三是强力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恶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对群众利益的危害最严重,对社会治安的冲击最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最大,因此对这类犯罪,公安机关要追着打、压着打、挖着打、找着打,绝不能坐等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或是群众已经忍无可忍、四处上访了,才去被动开展工作。经过全县公安机关五个多月的艰苦侦查,最近天凝镇麟溪村“2·16”抢劫杀人和魏塘街道魏中村“12·9”激情杀人两起疑难命案已成功告破,实现了全县6年命案全破的目标,群众对此很满意。下一步,全县公安机关要继续保持严打的态势不动摇,对现发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恶性犯罪必须握紧拳头、集中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快打狠打。要坚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除恶务尽”的原则,从有组织赌博犯罪入手、从治安乱点整治入手、从高危人员管控入手,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专案专办、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围绕客运货运、原材料市场、娱乐场所等涉黑涉恶重点场所建立治安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整治相关场所、市场的治安和经营秩序,防止滋生黑恶势力。对治安问题集中的区域和行业,特别是对容易形成热点的可能涉黄涉赌涉毒的高危行业,对违法犯罪高危籍地外来人员聚居的区域要重点关注,一旦发现涉黑、涉恶苗头,要毫不手软,坚决打击。

四是着力构建让人民群众安心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一个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于挤压犯罪,提升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控制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意义重大。全县公安机关要深入总结借鉴世博安保工作经验,积极实施合作警务,主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健全完善街面巡逻、社区群防、视频监控、卡点堵截和部门协作“五网合一”的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实现从“猫随鼠动”到“猫鼠同步”的转变,努力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街面巡逻网主要依靠专职巡逻力量,推进巡处一体化,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和管事率;构建网格化布警、多警种联动、全时空控制的街面“大巡防”格局;组织好魏塘派出所、罗星派出所、大云派出所、惠民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四所两队”联勤统一行动。社区群防网主要是依靠物业保安、村居防控队两支队伍和开展好党员干部进社区大巡防活动;同时,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联同综治、建设、等部门和街道(镇)全力抓好开放式老旧居民小区封闭式改造,指导居民小区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视频监控网自2005年投入建设以来全县视频监控探头总数达10094个,其中单位企业8755个,政府投建公益性监控1339个,实现了县、镇二级监控系统的联网。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监控管理队伍及相应硬件设施,视频监控“建而失用、用而失管”现象较为突出,致使监控资源浪费严重。下一步,要加强视频监控的建设和应用工作,抓紧建立全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管理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应设立视频监控管理员队伍。同时,健全视频监控建设运行制度,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卡点堵截网主要是利用好出租车出城卡点、治安卡点、交警岗亭警力,形成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围追堵截的合成作战能力。部门协作网主要是指围绕“黑车”、“黑网吧”、无证美容美发店、建筑工地、“一人店”等高危行业和易发案场所构建由各部门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五是大力夯实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公共安全基础工程。公共安全问题也是民意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出行的交通安全,工作、生活、娱乐环境中的消防安全每时每刻都与群众密切相关,酒后驾车肇事恶性事件频发直接导致了刑法的修改,“醉驾入刑”一时间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度最高的词汇,由此可见民意的重要。因此公共安全作为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抓实抓好。公安机关要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严格执行以酒驾整治为重点的五条常态严管措施,注重严管措施的延续性、稳定性,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整治城市交通拥堵点,加强科学管理,多措并举缓解城区“行车难、停车难”。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落实善政办发〔201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年全县6镇专职队基本实现队伍独立、车辆装备有序配置、人员专职配备到位、经费保障有力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西塘镇、姚庄镇、天凝镇建成一类专职消防队,干窑镇、陶庄镇、大云镇建成二类专职消防队;严格落实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制度和公众聚集场所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加强灭火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建立完善公安与水、电、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气象等部门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动机制,努力提升灭火、抢险、救灾能力。

六是努力力营造“亲商、护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还应牢固树立治安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自觉地把公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切实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主动对接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并创新服务发展举措,实行跟进式、预警式、嵌入式服务,全面推进公安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尤其在服务统筹城乡配套改革、保障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顺利进行、零距离服务企业等方面,做深做细做到位。公安机关要深化“警企合作”,既要服务好企业,也要利用好企业的内部治安管理资源,探索警企联防的新模式,完善警企QQ群等信息平台,强化预警防范、咨询受理、情报收集等工作。要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亮剑”专项行动,严防因打击不力而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健全经济领域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对欠薪、非法集资、债务纠纷等多发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用实际行动塑造嘉善开放的形象,良好的治安环境。要让投资者和企业实现无障碍的发展,营造“亲商、护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三)以爱民模范为第一追求,打造嘉善公安队伍新形象

近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取得了一些成绩。2005年8月,被国务院授予“模范公安局”称号;2010年4月,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2010年11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来嘉善县召开创先争优座谈会,对嘉善公安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因此,我们全县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动力,传承好模范公安局的“为民”宗旨,率先转变观念、先人一步,以爱民模范为第一追求,经常思考“模范在哪里、如何当好模范”两个问题,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永葆嘉善公安的先进性。当前,首先要扎实开展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最大责任,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荣耀”的两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选好丰富多彩的爱民实践活动载体,真正让群众得实惠、让民警受教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使全体民警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两个最大”的理念。其次,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抓好局机关和基层所队执法功能区、县局办事服务大厅建设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鼓励民警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素质,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新办法,切实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再次,要改进纪律作风形象,全面推进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抓好“三查一治”专项工作,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不断健全完善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监督制约机制。最后,要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执法公开、行政公开、权力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特别是要抓住全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契机,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阳光警务”的目标。

(四)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完善警务考核中的民意测评机制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坚持以民意引领警务,是实施开门评警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群众评议同内部考评结合起来、同日常警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评议结果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和应用,积极探索建立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坚持让警务跟着民意走、民警围着群众转,做到先进不先进让广大群众点头、满意不满意让广大群众认可,逐步形成一套标准明晰、操作简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公安机关绩效评估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全县公安机关要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要把民意主导、群众评判的价值取向贯穿于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人民群众能够公开评判公安工作,打破了公安机关长期以来片面重视对上级负责、对领导负责的思维定式,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眼光向下,把群众的呼声、需求和意愿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因此,我们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当前,结合上级机关的考核要求,既要认真听取各级党政领导的意见建议,又要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对全县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中。为此,要进一步完善民意测评机制,测评的主体要相对独立,测评的过程要客观公正,测评的结果要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或由报案人、办事群众、案件当事人等本人直接测评,如通过大力推广110接处警语音自动评议系统和出入境、户籍窗口服务评价器、召开警民恳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另外,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大力开展全县十大“人民满意的好警察”和“人民满意的基层所队”评选活动,通过人民满意的先进典型的引领,树立新时期嘉善公安的良好形象,不断巩固模范公安的先进地位。

[1]高海金:浙江省嘉善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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