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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民生新闻与公共话语平台的构建

时间:2022-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我们所关注到的除了“公共领域”的局限性外,更多的是对于中国电视新闻媒介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难得的尝试。

二、电视民生新闻与公共话语平台的构建

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利益结构的调整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利益得失与生存状况,而传统的意识形态观念与政治归属感、认同感正在逐步淡化。加之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等等各类社会问题与不正之风给普通民众带来的社会影响与心理压力,使得普通民众产生了寻求新的话语表达空间的需求。这给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提供了一定的拓展空间。有研究者指出:民生新闻一定程度上反映底层民声、民心、民意,化解民怨,沟通民意,解决民情,民生新闻便是公共产品,起到了政治沟通的作用[42]。陈卫星教授认为:传播工具对社会转型产生的撞击作用在于,重新建构社会空间。[43]目前民生新闻所承担的“交流沟通平台”功能,实质上是构建公共话语平台、重建社会空间的有益尝试。社会舆论是社会的负载物,是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反映,社会公共舆论涉及的是一个群体的意见。人们就某一类社会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一个相对一致性的态度和看法,这就形成了社会舆论,舆论是社会主体在社会语境中形成的一个集体性态度。处于社会转型中的社会主体身份、利益诉求、价值诉求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舆论主体不再是单一的结构,随着政治民主化与经济文化自主性的日渐增强而走向多元化,民生新闻在这方面发挥了独特的沟通与桥梁作用。

1.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思想理论基础

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主要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思想以及美国新闻界的“公共新闻”运动。虽然这两个源自西方的概念对于极具本土特色的民生新闻而言,似乎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社会背景与现实动因也远非这两个西方的理论所能涵盖,但是民生新闻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的表达方式,民生新闻对于公众话语空间的营造,与“公共领域”理论及“公共新闻”运动有着某种异曲同工之妙,对于这种关系的探讨还具有中西方比较研究的意义。至于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其他社会背景与现实动因前文略有论及,因此,本处着重探讨这两个概念与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相互关联。

公共领域的观念起源于希腊的民主制度,它的一部分是市场,另一部分是公众论坛。在16、17世纪的英国,公共领域随着资本主义的初期发展和同时产生的自由主义民主思想而兴起。在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领导下,公共领域是独立于教会等机构的独立场所,在那里,有关公民社会应该如何运作的思想得以形成和传播。公共领域的力量在于,它专注于讨论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事务的思想[44]。政治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中世纪后期,市民社会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市场体制的确立而开始作为一种独立于国家干预之外的领域出现。资产阶级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最终使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成为现实。作为市民社会组成部分的公共领域也完成了从文学公共领域到政治公共领域的演变[45]。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在研究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时系统阐释了“公共领域”概念,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可以存在一个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这便是“公共领域”[46]。哈贝马斯认为各种公共利益集团以及各类激进的专业人士,是公共领域内主要的积极分子,他们识别、关心和解释社会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他们是社会的“传感器”,潜在地超越了自身利益,专事探查那些被忽视的议题,并代表弱势者利益形成补偿性的影响。他们的介入还能够在媒介的帮助下生成各种“有关特定话题的公共意见”[47]。“公共领域”实际上是一个公共舆论交流的平台,一种社会舆论空间,在这里,各种社会意见自由进入这一空间,针对某些共同关心的社会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新闻媒介整合公众意见,推进政治民主化,促进社会交往,为各种社会舆论提供“观点的自由市场”,并据此对公共事务管理决策进行舆论监督。“公共领域”概念的提出,开辟了一个不受任何政治力量和私人控制,主要由大众传媒独立运作的中间领域,对促进公共舆论的形成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有目标受众的媒介,或者把受众建构为公众的媒介,其功能与其他媒介的一般功能有着本质的区别。公众的权利、利益和理性的期望常常被用来作为衡量大众媒介系统及组织的表现的基础。弗雷泽指出,公共领域被认为应该反映并调和存在于社会各集团之间的现实的不平等[48]。虽然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观念受到了众多的批评,其中之一就是“他的公共领域中男性、资产阶级和白人压倒一切,很难说这个领域是民主的或公共的”,被认为是“公共领域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展现”[49]。但是,我们所关注到的除了“公共领域”的局限性外,更多的是对于中国电视新闻媒介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难得的尝试。因为,在“民意表达”的现实语境中,民生新闻的确给了普通民众前所未有的舆论空间,这种表达是平民化的、自愿的,也是介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

兴起于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主要是地方性的新闻媒体邀请公众参与新闻报道,以此“鼓励公民的参与,特别是参与选举,并且支持社区解决问题”[50]。20世纪90年代前后,美国新闻媒体随着自身的日益集中化、垄断化,越来越蜕变为极少数“权势力量的代理机构”,公众越来越成为媒体提供娱乐消费的“客户”和搏取高额利润的“上帝”。普通大众的声音在新闻媒介上越来越难以听到。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学者、新闻记者打出public/civic journalism的旗号,试图消解现行新闻传播体制下少数权势所掌控的“媒介话语霸权”,建构一个公众广泛参与、包括新闻界在内各方协商对话、共同改善社会与民主的新闻传播体系。public/civic jour-nalism的核心就在于让普通大众重新握有“话语权”,让他们设置“媒介议程”。公共新闻的创始人之一罗森(Jay Rosen)教授认为,公共生活的衰退是新闻和其他更广泛的文化力量共同造成的。新闻报道中充斥了政治丑闻,政治问题的极端化表现,入眼皆是赛马式的政治选择、重要人物、内幕者和专家,所有这些都损害了普通选民的利益,他们的声音、关注的问题都被取代了[51]。因此,他主张:“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含这样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52]。Doris A.Graber将“公共新闻”看作一种新闻生产的新模式,认为它起因于对普通市民长期以来躲避参与公共事务,不相信政府和新闻媒介的一种广泛关注。这一新模式的鼓吹者认为,新闻界能够确定公民的关注点,然后报道事件,以帮助受众扮演一个公共生活中积极而成功的角色。这一模式要求记者必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楚地表达并适当解释公共政策,他们的报道必须有助于公共对话,以鼓励和尊重观点的差异性[53]

美国学者的一项对于全美新闻从业者专业角色认同的实证研究发现,美国新闻从业者的专业角色从70年代的中立者和参与者到80年代的对立者、解释者和信息传播者再到90年代的对立者、解释者、传播者和公众鼓动者,说明美国新闻从业者认为在新闻业务中应该扮演的专业角色越来越多元。对于90年代出现的“公众鼓动者”这一新角色,研究者解释为:“新闻从业者用有趣的和娱乐化的新闻吸引受众,并通过议程设置的手段塑造和发展大众的知识和文化兴趣,同时让普通人有机会通过媒介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样就可以发挥作为鼓动者的媒介角色了。”[54]这正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新闻运动”。公共新闻的理念就是要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培养和引导受众认识社会现实、参与公共事务,提高公众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借用法国社会学家加布里埃尔·塔尔德的话:“新闻业真正来临,也就是公众的来临。”[55]Lewis A.Friedland将公共新闻的发展轨迹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实验与创新时期(1988~1993年),第二个时期是公共新闻运动的出现(1993~1997年),第三个时期是常规化时期(1998年以后)。到2002年底PEW公共新闻中心关闭,尽管一些观察者和学者相信新的公共新闻实践在广泛地扩散开来,但是许多有关这一运动的标志性话语已经从参与者描述他们自己和他们工作的方式中消失了。当然,这不一定是坏事,每一种运动都有一个周期,公共新闻不可能合理地将自己维持在象早期和中期那样高速发展的水平。尽管一些开创者以一种近乎悲伤的音调表示了自己的失望,但是另外一些人则感到应该是“回归平民生活(civilian life)的时候了”[56]。从“公共新闻”的实践来看,选题集中在从大至选举、小至社区治理的公共管理领域,其根本意图是和政治民主建设、公权力运用紧密相关的工具性价值,即罗森所说的帮助人们介入自己社群的事务,帮助他们有兴趣参与政治讨论,不做旁观者,做积极(参与)的公民[57]。而“回归平民生活”的感叹,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公共新闻”运动的结果与其初衷具有一定的矛盾性。

2.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现实基础

虽然“公共领域”、“市民社会”以及“公共新闻”都属于西方学术语境中的基本概念,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目前的社会政治环境,但就民生新闻所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而言,是具有开拓性的,特别是对于民主政治建设和国民素质的提升都有着相当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和社会正在出现一定程度的分离,虽然我们不能说中国已经具备了“市民社会”那样的形态,但这种相对的分离却也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公共领域的形成[58]。中国传媒也已经开始具有一定的公共领域的功能,有学者指出:中国传媒不再仅仅是政治控制的工具,而开始具有了提供信息、普及知识、传达思想、凝聚公众意识、表达公众利益、甚至有限度地评判政府政策、制约政治权力的功能[59]。我国新闻媒介的公共话语平台尚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公共领域”,虽然中国新闻媒介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从单纯的“宣传工具”扩展到信息传播工具,从“耳目喉舌”扩展到社会舆论的协调员、评论员,但它仍然隶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体系。同时,中国新闻媒介行使舆论监督、环境监测、社会协调功能时也表现出自身特殊的方式。这是我们研讨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途径与方式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的中国国情。当然,政治民主化进程和新闻改革已经为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的构建创造了些许条件,新闻媒介反过来也将会为“公共领域”做出更大的努力。

随着中国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民阶层的崛起,我国社会正逐步演进为“参与性社会”,即:社会中的个体成员,能够积极地参与决定其自身命运的各种讨论、协商之中。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问题上,相关部门开始认真听取公众意见,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策合法化的过程。新闻媒体则通过传播社会舆论介入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为那些“缺少声音”的公众讲话,成为一个能充分容纳民意表达的平台[60]。建构一个独立、自主、平等、活跃,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公共话语平台,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具有积极意义。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多元利益主体的格局已然形成,但是各利益主体未能形成平等交流与沟通的平台,也就是公共领域还处于萌芽阶段,或者还处于离散状态。因此,公共领域的构建意味着在整体性的多元社会中对于多元利益主体的话语权利的尊重、协调与重构。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科恩在《论民主》中提出了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两个尺度,认为:“一个社会不仅允许普遍参与,而且鼓励持续、有力、有效并了解情况的参与,而且事实上实现了这种参与并把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这种社会的民主就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民主。”[61]广度民主关注的是全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人数比例,深度民主则关注参与者参与的性质及其是否达到充分的程度。当许多人的意见能够充分地表达,并且在政治上能够得到尊重和维护,而不是轻易被少数人否决时,深度民主的社会形态就会在社会中形成。深度民主是有一定信息基础的,公民对公共事务积极的思考、决策、参与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持。民主社会中应当具有一定的机制,让更多的人能够接近使用大多数信息[62]。这一观点似乎对公共领域的构建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公民参与民主或者说参与公共领域的表达和意见交流并不仅仅在于其形式,还要考虑其内容,看是否值得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并且这种关注是否收到了好的效果。由此看来,民生新闻公共话语平台的构建也存在一个广度与深度的问题。孙旭培教授将“公共新闻”定义为“培育和营造公民社会、监督和构建公共领域、报道和指导公共事务、交流和引导公共意见”[63]。我们注意到他使用了“公民”这一概念,而不是市民。斯宾诺莎认为:凡是根据政治权利享有国家的一切好处的人们均称为公民;凡是有服从国家各项规章和法律的义务的人们均称为国民[64]。因此,“公民”本身就包含了一种权利因素在其中,“公民”是属于政治学、法律学范畴的,而“市民”是属于社会学范畴的,公民与市民一字之差却体现出政治行为与社会地位方面的差异。从政治行为而言,公民是政府决策的参与者、民主政治的主体,而市民是政府决策的接受者、民主政治的边缘群体,二者的政治地位可见一斑。从新闻信息传播活动而言,公民是信息传播的主动参与者,是传播权与知情权中的主体,而市民却是信息传播的被动接受者,是现代社会新闻媒介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最终目标应当定位在将受众作为公民而不仅仅是现在的“平民化视角下的市民”,培养出一个现代性社会中的普通“公民”而不是普通“市民”。其未来走向应当是在政府公共意识日益强化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媒体搭建的公共舆论平台,以媒体对公共生活领域的积极影响与介入,来阐释民主政治的时代理念,从而塑造民众的公民意识与公共意识,协调公共生活,化解矛盾冲突。而由市民转化为公民,让每一个平民百姓都明确认知自己的民主权利与义务,本身就是中国社会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目标之一。

3.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现状分析

从上述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目标而言,体现出的是电视新闻媒介角色的转变:由过去主要以信息传播者与服务者转向公民意识的参与者与鼓动者,以及社会政治民主化的组织者。电视民生新闻通过议程设置对老百姓关心的社会公共事务及相关信息进行有效传播,为政府机构提供与公众进行信息交流与互动的平台,公众意见通过媒介进入决策机构的政策议题,有效地影响政府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近年来,在各级政府中逐步推广的听证制度属于政府运作方式和公共决策体制变革与创新的举措之一。1998年5月1日生效的《价格法》,标志着价格听证制度在全国价格决策体制中得以正式建立。全国性的立法听证制度也在2000年3月正式出台,确定在今后的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过程中可以推行立法听证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一般百姓理论上都可以不用等政府的指示,就能够主动地提出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或经济问题,来要求有关当局召开相关的听证会[65]。听证制度对政府公共决策体制的意义在于为公众参与政府规范决策,增加决策的公正度、透明度提供了一种法律上认可的保障机制。目前,听证制度在全国各级政府部门的逐步推广,与新闻媒介对听证会的积极报道相互促进,特别是电视媒体对听证会的现场直播,往往能直接、形象地向公众展示“听证会”这种崭新的行政决策机制,让公众有身临其境的参与感与认同感。

对于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尝试,我们可以以湖南经视《都市一时间》为例作进一步的分析,《都市一时间》虽然名为“民生新闻”,但同样关注重大时政新闻,只不过在关注时政新闻时,更多关注的是其给市民百姓带来的影响。在每年召开的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都市一时间》都推出了“民调数据看身边变化”和“双城记”等特别报道活动。“双城记”接通北京和长沙两地,搜索首都民情,聚焦北京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闪光点,并将北京经验引入长沙进行对比,为长沙的发展寻找更加科学快捷的经验。2007年的全国两会期间,《都市一时间》派出SNG采访小组,推出“小李跑两会”专栏,直接参与到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乃至凤凰卫视等激烈争夺的时政新闻报道中,以其独特的报道形式,平民化的受众定位,关注到许多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大政方针和施政细则,令普通百姓喜闻乐见。“民调数据看身边变化”是每年湖南省两会期间的固定环节,以省统计局开展的系列调查如:省政府为民办的八件实事、农民增收、城市就业、基础教育等为案例,宣传党和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以民为本的伟大成就。同时,联合省人大、省政协,运用短信的方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进行百姓支持度调查,以了解哪些问题是市民最为关心和关注的,由此来促进一些热点问题的解决。除此之外,《都市一时间》还不定期地进行立法听证会和消费听证会的现场直播。2005年4月,首次历时8小时全程直播《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受到了全国人大的关注和认可,“立法听证会”直播也开始推向全国[66]。此后还直播了《岳麓山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长沙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长沙天燃气价格听证会》、《长沙客运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听证会》等多场听证会,让“开门听证、阳光听证”观念深入人心。

电视民生新闻的兴起使得电视新闻由以往单纯提供新闻资讯转而成为公众意见表达、沟通的平台,这是电视新闻媒介功能的新拓展。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称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一项政治要求的过程为利益表达[67]。电视民生新闻为公众提供的交流平台就是一种典型的利益表达场所,这种利益表达是通过受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民主参与来实施的。在这个平台中,民生新闻不仅促进了市民对自身利益、社区利益、公共利益的关注,加强了市民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了社会各利益群体或社会个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同时在强化市民的民主意识,促进政治民主化进程方面,逐步成长为社会民主化发展的助推器。电视民生新闻受众的民主参与过程大致体现在以下方面:受众通过提供新闻线索、参与短信投票、拍摄DV素材、投诉现实问题等等方式发表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信息的来源与发布者不再仅仅是电视媒体本身,社会公众也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这种转变所带来的效果是多方面的:首先,电视民生新闻所反映的各类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以及市民生存状态将对公众起到警示、告诫作用,并对公众的日常行为产生正面影响,甚至使公众自觉成为社会安全的监督员;其次,电视民生新闻所提供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会促使普通百姓将民生新闻当作解决现实问题的有力支撑,使社会个体利益表达趋于通畅和多元化,这显然符合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这种利益表达方式的拓展可以促使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参与或利益表达机制渐趋完善,从而使公众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参与者,在传受双方的互动交流中,社会政治文明得以发展,百姓的生存问题得到解决,公共话语平台得以构建。第三,使政府部门的决策与管理行为公开化、社会化,政府负责人、公共事务管理者通过处理百姓的现实问题而直接面对电视观众,特别是本市、本地域的电视观众,公众也有机会通过电视参与决策过程,了解政治领导人的政治行为,让公众对其政治行为进行评判与监督。第四,培养公众的民主意识,公众民主意识是公众内在的自由、平等、参与等民主心理意识和民主行为意识的外在表现。政治民主化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众民主意识的觉醒与高涨,良好的公众民主意识是衡量政治民主化程度的重要尺度。民生新闻还在培育公民意识,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民在道德建设中参与社会生活有利于锻炼和提高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能力,公民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填补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缺位。如湖南经视《都市一时间》中开辟的子栏目“公德大考验”就是通过电视节目使公民道德的培养成为街头巷尾的寻常事件,广受百姓关注。

电视民生新闻的公共话语平台不是毫无边界的舆论场,应当相对集中地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务纳入讨论的范围,因为公共话语空间所讨论的是社会公共事务。公共事务(Public affairs)意为“大多数人关心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或法人活动的议题、问题或反应(responses),亦可译为公众事务或社会事务”[68]。现在,《1860新闻眼》栏目主创人员已经把努力方向从“公共新闻”调整为“搭建公共平台”,并试图把选题集中在四类:一类是城市建设;第二类是教育;第三类是就业,包括社会保障;第四类是权力[69]。这些内容定位为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提供了广泛的素材。民生新闻的平民化色彩使得其关注的公共事务主要是介于国家政治事务与公民私人事务之间的一些社会性事务,小到社区服务大到城市建设。民生新闻不仅可以报道这些事关社区居民和城市发展的公共事务,还可以通过传播各方观点来探寻公共事务正确决策的统一意见,以更好地协调和处理涉及各方权益的公共事务。如民生新闻对于价格听证会的参与,既有市民意见的短信调查,又有民意代表的现场采访,还有更直观的听证会现场直播,各方面的意见与信息汇集在民生新闻栏目中,整个过程体现了一种底层民主的气氛。如果说《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栏目是以专家意见为主自上而下精英式的电视新闻评论的话,民生新闻则是以普通百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为主的自下而上大众化的平民话语言说。民生新闻营造的公共话语空间,是一种沟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交流平台,这一平台因为民生新闻对于百姓日常生活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平民化视角,而显得更加通俗易懂,便于交流。公共话语空间建立在公众舆论的基础之上,公众舆论是社会个体关于某个特定话题在相当规模的公众范围内表达出来的意见、态度、信念的集合[70]。费尔克劳(Fairclough)认为,电视语言的通俗会话性(colloquial,亦即日常生活化语言)的效果之一,便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间的障碍开始消融[71]

电视民生新闻公共话语空间的培育还为政治社会化打下了良好的舆论基础,“政治社会化就是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72]随着公民参政意识与议事能力的提升,社会对公共领域的空间需求将会扩大,必将推动新闻传媒自身构建公共领域的进程。但是,就象“公共新闻”在美国已经成为过去一样,中国的民生新闻也将面临民众关注度、参与度下降而不得不转型的问题,特别是节目中的短信互动环节已经很少见,当年标榜走“公共新闻”道路的《1860新闻眼》也只给研究者提供了少有的几个典型案例,在一些研究论文中广为引证,最常见的就是2004年9月27日对江苏省厅级干部“公推公选”进行了现场直播,以及关于“马能不能上马路”的讨论。即便如此,这样即兴式的讨论也存在“是否必要”或者“是否为了提高收视率而为”的疑问。

4.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前景分析

在美国,研究者称“公共新闻正处于十字路口”,尽管至少有320家报社在过去的10年中进行了一些公共新闻的实践,将大量精力投入其中的一些记者还是觉得有一种下降的势头。对于一些遵循者而言,公共新闻被看作一种已经发生的转变,一个重要的实验,但已成为过去。其他一些人将它看作一种不完全的变革或转变,尽管它触动了一些新闻机构中的少数人,但也将不会走得很远。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公共新闻被看作新闻业务的一个核心部分而保留下来,在一些情况下将作为对新闻运作常规方式的一种补充,继续被使用[73]。公共新闻的开创者Jay Rosen也在很多场合都表示:“公共新闻是一种前进中的探索”,“被其实践者持续不断地协调与修正”[74]。目前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也正面临着转变。当年倡导“公共新闻”的学者今天可以借助网络技术直接开始新一轮的实践。Jay Rosen本人已经成为一个著名的“博客”,他的个人网站“新闻思考”(Press Think),在美国2004年大选活动中影响很大,他的评论文章更是通过自己的网站流传甚广,还被一些传统媒体转载。这种从“公共新闻”演化而来的新的新闻报道样式被一致认可为“参与式新闻”[75]。不管是采用网络还是采用其他媒介介质,其目的都是为了吸引市民参与到公共事务的传播与讨论中来,自发地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者、讨论者。现今的民生新闻不妨借鉴一下Jay Rosen的做法,适当利用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互联网与受众进行信息传播并加强节目与公众及公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一点《都市一时间》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尝试,《都市一时间》在新浪网的博客吸引了大批网民。虽然在我们可以断定的将来,兴盛于我国的电视民生新闻与兴盛于西方的公共新闻一样,作为一种运动或者一种理念,都可能遭遇周期性的衰退,但其精神内核:以民为本,积极主动地融入平民大众的现实生活,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理念,在新闻传播事业发展道路上是永远不会消亡的。

通过媒介这一渠道,了解民意听政于民,是西方民主的应有之义。如果说过去主要由政党承担起公众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联系,那么,现在许多学者则以为,媒介已经取代了政党,成为公众和政策制定者的桥梁,民主因之也被认为是“媒介民主”[76]。然而,在20世纪20年代,李普曼与杜威曾经通过争论构画了两种完全不同视角下的民主,使人们徘徊在媒介与公民之间无所适从。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认为美国社会的进步依赖于培养公共精神、良好教育下的精英(包含良好教育下的记者)等所带来的民主的良好运行。社会实在变得太复杂,对于传统的直接民主模式而言范围太广泛,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现实生活的繁忙与自身素养的缺陷使公民在铺天盖地的信息面前无所适从,不能有效地参与到民主进程中,于是他们必须依靠媒介来决定如何投好票。因此,在李普曼看来,公民主要的民主活动就是参与投票。杜威则用另一种观念回应李普曼,他认为公民能够参与到公共生活中,不仅仅只是投票,而且他们有责任如此,而不是将思考的过程委托给官员和政治游说者。公民应该亲自参与到重要的,但经常是无组织且困难的社会协调中[77]。哈贝马斯在比较“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两种民主模式后,提出第三种民主模式——程序主义的民主概念,即话语政治。这种民主程序在协商、自我理解的话语以及公正话语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有机的联系,并证明了一种假设,即在这些前提下,合理乃至公正的结果是可以取得的。话语理论在更高层次上提出了一种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它一方面表现为议会中的商谈制度形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治公共领域交往系统中的商谈制度形式。这些无主体的交往,构成了一个舞台,好让关于整个社会重大议题和需要管理的内容的意见和意志能够形成,并且多少具有合理性[78]。西方民主观念中的公民参与协商对话机制无疑为我国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努力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有学者认为,在中国“不是市民社会的发展改造现实政治及社会结构,而是要通过种种外部的政治及社会方面的力量来改造市民社会以促使其尽快地实现自身的理性化,获得自身内在的自主性。”[79]这里所说的理性化和自主性都是政治民主化对于公民社会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要达到真正公民社会式的民主,还需要借助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市民阶层的力量,这为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创造了条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容忽视的是,我们在讨论政治民主化与公共话语空间时的语境与西方学术前辈们所处的制度环境相差悬殊,但是我们所触及到的问题的根源,诸如媒介在担负民主的护卫使者时所遭遇到的社会控制因素方面,中西方多多少少有着某些相似之处。陈卫星教授认为:市民社会能否形成哈贝马斯所说的那种“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公共领域或私人领域的界限,公共权力的运行规则和制度化状态,舆论与权力的相互关系[80]。总体来看,我国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前景依然是模糊的,其原因除了社会民主制度层面之外,还有话语交流主体——公众的整体素质问题,以及媒介自身发展水平的限制。民生新闻的平民性似乎注定了传播力量的有限性,参与话语交流者的盲目性,这一切都会导致话语交往的质量始终不会很高。幸好有网络提供了一种公众自由交流的良好范例,民生新闻也可以象公共新闻那样借助于网络平台吸引一部分热衷于话语交流的受众,并且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多媒体的融合将使舆论表达趋于一体化并且更加通畅。当然,这其中又必须有很多保障机制,如网络舆论的理性问题。单波教授认为:新闻媒介在扮演民主角色的时候,一方面在从参与式民主理念那里获得思想资源,提供更好的信息给理性的公众,帮助公众在参与式互动过程中形成对公共事务的恰当理解。另一方面要警惕个人利益、偏见对新闻传播的扭曲,还要防止把公众参与形式化、仪式化,以至于将营造公众声音当作控制舆论的艺术[81]。综合来看,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未来趋势在于培育公民意识,构建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既是一个政治学概念又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此处对于公民社会的使用更多是在政治学语境下。正如戈登·怀特的界定:“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地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82]。公民社会的构建是在培育一种主动的积极的公民意识,而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关键的问题是,公众的积极参与是第一位的。公民不仅仅是一个身份问题,而首先是一个社会结构问题和社会意识问题,即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否则,公民身份并不能保证积极自由的政治参与,或者在社会民众与精英集团的互动中丧失活动支点。而有效的政治参与能使政治制度获得公众的感情支持,促进政治的稳定[83]。正如杜威所言:公众是个体之间社会行为的产物[84]。失去了社会行为的个体,是不完整的公众。而失去了公民意识的公众,是不负责任的公众,也是无力承担义务的公众,这样的公众对于公民社会的建设是不利的。而就目前的公民社会构建与公众参与民主的现状而言,电视民生新闻构建公共话语平台的未来任重而道远。

【注释】

[1]王国宇:《20世纪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回顾与思考》,《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李树直、郭滨:《十六大与未来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6页。

[3]朱平:《道德的公民化和政治的民主化》,《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年第6期。

[4]黄建钢:《政治民主与群体心态》,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156页。

[5]廖圣清、张国良、李晓静:《论中国传媒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6]转引自彭宗超等:《听证制度——透明决策与公共治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2页。

[7]孟建:《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与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江海学刊》2000年第3期。

[8]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9]〔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9页。

[10]张光辉、董业宏:《和谐社会视域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论要》,《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11]甘荣坤:《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考》,《学习时报》2006年2月27日第10版。

[12]傅大友、袁勇志、芮国强:《行政改革与制度创新》,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13页。

[13]傅大友、袁勇志、芮国强:《行政改革与制度创新》,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08~209页。

[14]周南平:《解决新民生问题须重视社会政策》,载《协调新报》2006年1月13日第3版。

[15]李仕文:《民生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诉求》,《毛泽东思想研究》2006年第3期。

[16]曾宪章:《新一届领导集体民本思想新展现》,《石油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17]胡良荣:《论科学发展观中的人本思想对孟子民本思想的继承和超越》,《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1期。

[18]孙瑞祥:《新闻传播与当代社会》,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80~81页。

[19]郑贞铭:《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台湾三民书局1978年版,第327页。

[20]〔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编:《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29页。

[21]Werner J.Severin/James W.Tankard,Jr Communication Theories:Origins,Methods,and Uses in the Mass Media(Fourth edition)Longman Publishers USA,P4.

[22]吴飞、王学成:《传媒·文化·社会》,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58页。

[23]〔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编:《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123页。

[24]〔日〕竹内郁郎:《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3、175页。

[25]张昆:《大众媒介的政治社会化功能》,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26页。

[26]张咏华:《大众传播社会学》,上海外语出版社1998年版,第359~361页。

[27]〔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孙荣飞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136页。

[28]刘华蓉:《大众传媒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1页。

[29]陆晔:《电视时代——中国电视新闻传播》,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1~55页。

[30]廖圣清、张国良、李晓静:《论中国传媒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31]孟建:《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与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江海学刊》2000年第3期。

[32]胡智锋、刘春:《会诊中国电视》,《现代传播》2004年第1期。

[33]任金州、卞清:《增强公共性和服务性进一步开放“公共话语空间”——中国电视新闻改革的“公共领域”建设构想》,《现代传播》2006年第1期。

[34]〔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编:《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35~136页。

[35]童兵:《马克思主义新闻经典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0页。

[36]《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458页。

[37]陈力丹:《新闻观念:从传统到现代》,载《陈力丹自选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9页。

[38]秦志希:《新闻舆论与新闻文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页。

[39]刘东华:《当代电视报道理念与技巧》,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90~292页。

[40]陆晔等:《突破从民生新闻开始——〈第一时间〉与地方电视新闻发展前瞻》,《现代传播》2004年第4期。

[41]《新闻观念:从传统到现代》,载《陈力丹自选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9页。

[42]李洋:《民生新闻:兴起与兴盛》,《新闻界》2005年第5期。

[43]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38页。

[44]〔英〕利萨·泰勒安德鲁·威利斯:《媒介研究:文本、机构与受众》,吴靖黄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4页。

[45]石义彬:《单向度、超真实、内爆——批判视野中的当代西方传播思想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3页。

[46]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译本),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47]〔英〕詹姆斯·库兰、〔美〕米切尔·古尔维奇编:《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30页。

[48]转引自〔英〕詹姆斯·库兰:《大众媒介与社会》,杨击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41页。

[49]〔加〕文森特·莫斯可:《传播政治经济学》,胡正荣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页。

[50]Charlotte Grimes,“Whether the Civic Journalism Bandwagon?”Discussion Paper Joan Shorenstein Center,Harvard University(February1999),p3.

[51]转引自罗伯特·哈克特、赵月枝:《维系民主?西方政治与新闻客观性》,沈荟、周雨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5页。

[52]蔡雯:《美国“公共新闻”的历史与现状——对美国“公共新闻”的实地观察与分析》(上),《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1期。

[53]Doris A·Graber,Mass Media and American Polities(Fifth Edition),A Division of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Inc.Washington,D.C.1997.P9.

[54]转引自马亚宁:《美国新闻从业者专业角色观念考察》,《新闻大学》2004年冬。

[55]〔法〕加布里埃尔·塔尔德著、〔美〕特里·N·克拉克编:《传播与社会影响》,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6页。

[56]Lewis A.Friedland:Public Journalism and Communities,National Civic Review,Fall2004,p38.

[57]参见高传智:《借〈1860新闻眼〉看“公共新闻”的本土实践》,《现代传播》2006年第5期。

[58]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转引自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0页。

[59]廖圣清、张国良、李晓静:《论中国传媒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60]参见孙旭培、吴麟:《施放‘决策气球’与公共政策制定》,《当代传播》2006年第6期。

[61]〔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等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5页。

[62]袁峰:《现代传播技术与深度民主的发展》,《社会科学》2004年第11期。

[63]张恩超:《从民生新闻到公共新闻》,《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64]〔荷〕斯宾诺莎:《政治论》,冯炳昆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4页。

[65]彭宗超等:《听证制度——透明决策与公共治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32、124页。

[66]凌引迪、刘国强:《倡民生新闻 做精品节目——湖南经济电视台〈都市一时间〉的探索和启示》,《新闻战线》2006年第5期。

[67]〔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99页。

[68]转引自丁未:《社会结构与媒介效果》,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69]高传智:《借〈1860新闻眼〉看“公共新闻”的本土实践》,《现代传播》2006年第5期。

[70]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Volume9)Fifteenth Edition,Encyclopedia Britannica,Inc.2005.P779.

[71]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电视与社会》,陈芸芸译,台湾韦伯文化事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72]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57页。

[73]Lewis A.Friedland:Public Journalism and Communities,National Civic Review,Fall2004,p36.

[74]Pauls.Voakes:Brief History of Public Journalism,National Civic Review,Fall 2004,p25.

[75]蔡雯:《美国“公共新闻”的历史与现状——对美国“公共新闻”的实地观察与分析》(下),《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2期。

[76]黄旦:《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15页。

[77]Pauls.Voakes:Brief Historyof Public Journalism,National Civic Review,Fall2004,P25~26.

[78]哈贝马斯(J.Habermas):《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逢之译,载《文化研究》(第2辑),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36页。

[79]方朝辉:《对90年代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反思》,《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80]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35页。

[81]单波:《新闻传媒如何扮演民主角色?》,载展江主编:《舆论监督紫皮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82]〔英〕戈登·怀特:《公民社会、民主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0年第5期。转引自展江主编:《舆论监督紫皮书》,南方日报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

[83]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37页。

[84]〔美〕丹尼尔·杰·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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