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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在中国的渊源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在中国的渊源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理论体系都是西方的“舶来品”,但数千年的中华文化中也孕育着深厚的社会责任思想,我国古代的商业智慧中早已出现了责任经营的朴素观念。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在中国的渊源可追溯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商人社会责任观,即来自传统文化中对个人商业行为的伦理和道德规范的阐释。

一、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在中国的渊源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理论体系都是西方的“舶来品”,但数千年的中华文化中也孕育着深厚的社会责任思想,我国古代的商业智慧中早已出现了责任经营的朴素观念。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在中国的渊源可追溯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商人社会责任观,即来自传统文化中对个人商业行为的伦理和道德规范的阐释。其中,先秦儒家的“义利观” 就是突出代表。孔子、孟子等提出了“见利思义”、“义利统一”、“先义后利”等观点。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荀子说:“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明清山西商人讲究见利思义,不发不义之财。明代山西蒲州商人王文显曾写道:“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这说明“先义后利,以义制利”的经营观念早已成为我国商人的经营哲学。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道德向来是人们考察、处理、评价一切社会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它以儒家道德为基础,同时吸收法家、道家、兵家诸家治国治人之道,以“义利之辨”为核心,以“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为主流,涉及了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包含着广泛的对商人伦理道德的规范。如:“义”、“仁”、“信”的商业道德原则、“经世济民”的商业理想、“和为贵”的和谐理念。

“义”、“仁”、“信”是中国传统商业活动中倡导的首要道德原则。在我国古代,儒家思想倡导“重义兼利”、“重义尚利”的“义利统一”的价值观,把信用和信誉看成是除了自然变故之外最重要的经商条件之一。在以儒家伦理规范为主导的价值体系下,社会对商人有仁、义、礼、智、信、诚、孝、俭和以德服人等道德修养方面的要求。商人普遍追求“名利双收”,耻于“见利忘义”。孔子认为,“礼”、“义”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是“利”、“欲”取舍的标准,明确提出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命题。当利与义之间出现矛盾时,孔子提出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要求——“见利思义”,孔子承认人们追逐利润的正当性,但要求人们合法、合理地赚取利润,也就是俗语所讲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孟子沿袭了孔子“见利思义”的价值判断标准,主张“非义勿取”,无论对于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来说,绝对不能因为利益而牺牲道义。此外,儒家强调人的至善及理性,强调以内心的“仁”符合并超越外在规约性的“礼”,在对“仁”的多种规定中,升华主体的社会责任感,而剥离或让渡个性和个人利益,体现了重义轻利、义主利从的观念,提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道德原则。与义相联系,儒商的另一重要道德规范就是“信”,儒家把“信”当作立身之本,认为在经商中“无信不立”。我国的儒商文化对东方各国的历代商人一直有着深远的影响。

“经世济民”是我国古代圣贤对“经济”一词的理解。“经世济民”的商业理想表达了以发展商业作为提高社会福祉的手段和获取社会声誉的方式。“经世济民”是我国古代贤士的立世准则,充分体现了厚生、惠民的人文主义思想。基于儒家“内圣外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提倡把“经商谋利”与“经世济民”结合起来,甚至把“经世济民”作为最高目的。在商业活动中,不把经商仅仅当作谋利的活动,而是以此作为实现“经世济民”的手段和获取社会功名的方式。

“和为贵”是儒家倡导的道德实践的原则,出自《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和为贵”的和谐理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涵的利益相关者理念。“和”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是儒家处理各种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方法。儒家把“和”的方法运用于商业竞争中,注重和谐经营,和气生财。它所涉及的,一是不同经营者之间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二是企业内部的人际和谐;三是对顾客诚恳相待,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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