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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的起点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狭义”的文化:理解的起点大众文化首先应属于文化的范畴之内。众所周知,在学术发展史上,文化一直是一个极为复杂、源远甚薮的概念。[5]“狭义”的文化定义则主要是指人的智力、艺术活动及其产品。在这里,“文化”已具有明确的“文治”与“教化”的涵义。从大众文化的群众基础看来,它与传统的“民间文化”则有着一致之处,大众文化轻松、活泼而生动,因而流传广泛、为大众所喜闻乐见。

一、“狭义”的文化:理解的起点

大众文化首先应属于文化的范畴之内。众所周知,在学术发展史上,文化一直是一个极为复杂、源远甚薮的概念。根据《辞海》,广义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说,是指社会的精神财富,特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也将文化定义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来进行简略的概述。“广义”的文化概念有很多,大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指代人类文明的一切产物,包括了人类所有的观念与行为。[5]“狭义”的文化定义则主要是指人的智力、艺术活动及其产品。[6]

西方语言中的“文化”(culture)源于拉丁文“cultura”,具有“培养”、“驯化”的意义,如英语中的“culture”和德语中的“kultur”。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易》中有云,“物相交,故曰文”;“化”的本义是指事物动态的变化过程,如《易》所载,“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文”、“化”二字的合用也见于《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另外,在汉代刘向的《说苑》中也有:“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功。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在这里,“文化”已具有明确的“文治”与“教化”的涵义。最早具有科学意义的“文化”定义,公认是英国文化人类学学者爱德华・泰勒(Edward Tylor)于1871年在《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书中提出的:“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7]此后,西方学者给出的大量定义都没有超过泰勒这个有关“复合整体”定义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雷蒙德・威廉斯在其名著《文化与社会》(Culture and Society)中追溯了工业革命以来“文化”概念发生的变化,并提出了文化的三种定义:首先,文化是指“智慧、精神和美学的一个总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理想性定义,指涉的是人类的完美理想状态或过程;其次,文化是指“某一特定的生活方式,无论它是一个民族的,还是一个时期的,或者是一个群体的”;再次,文化特指智慧,特别是艺术活动的作品和实践,这里,“作品和实践的主要功能是表义、创造或者成为生产意义的理由”。[8]与威廉斯的观点相似,美国文化学者詹明信(Fredric Jameson)也提出过三种文化定义:一是指“个性的形成或个人的培养”,这大致对应于雷蒙德・威廉斯提出的第一种定义;二是指与自然相对的“文明化的人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三是指与贸易、金钱、工业和工作相对的娱乐活动,这一定义强调了后现代社会的特点,主要是指以大众文化为主的日常生活中的休闲活动,尤其体现了詹明信的特殊立场和关注焦点:后现代文化或消费主义文化其实就是以人们日常的感性愉悦为主的大众文化。[9]

以定义大众文化为目标,我们使用的“文化”概念主要是威廉斯和詹明信提出的第三种定义,即是一种“狭窄”的定义。在这里,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在20世纪末提出的观点也可以作为补充:文化就是“人工制品(artifacts)、文本(texts)和实物(objects)等构成的主体;它包含了有关艺术的专门化和专业化话语、文化产业的商品化产出、对日常生活的自发的和无组织的文化表述,当然还包括它们之间的复杂互动”。[10]简言之,这一“狭窄”的定义总体上可以归纳三种类型的文化形态:高雅文化(high culture)、民间文化(folk culture)以及我们所要讨论的大众文化(mass culture)。

在许多研究中,高雅文化也称为“高等文化”,与“精英文化”(elite culture)大体上是同义的。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高雅文化是以文化或教育程度较高的社会上层阶级和少数知识分子为受众的,旨在表达他们的审美趣味、价值判断和历史使命感。由于长期面对的是“贵族”和社会“精英”,高雅文化长期在传统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甚至一度就是“艺术”的代名词,其中包括了古典音乐、严肃小说、诗歌、舞蹈等具有较高艺术性的作品。民间文化则是低层民众自发自足的艺术活动,直接反映了民间生活和情感需要,它不受或较少受到高雅文化的影响,是为民众自享、满足自身需要的文化活动,其样式丰富多彩,如形形色色的民间戏曲、民歌、民族舞蹈,等等。相比之下,就价值尺度而言,大众文化与高雅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的、冲突的:大众文化以大众趣味为标准,追求感性化、娱乐性,并与大众传播媒介、商业社会结缘;高雅文化以精英趣味为标准,追求理性化、审美性,拒绝与大众沟通、与现实生活产生牵连。从大众文化的群众基础看来,它与传统的“民间文化”则有着一致之处,大众文化轻松、活泼而生动,因而流传广泛、为大众所喜闻乐见。不过,正如美国传播学者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指出的,民间文化是“相对稳定、传统的社会秩序的产物,在这种社会秩序中,社会差异并不是相互冲突的,因此,其特征乃是社会共识,而非社会冲突”;大众文化则是一种冲突的文化,是“转瞬即逝”的、焦虑地寻求新奇的文化,是由“复杂化、工业化的社会生产出来的,而体验这一社会的方式,则是繁复且通常相互矛盾的。……大众文化藉之得以形成的资源,是跨越一系列社会差异进行流通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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