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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新闻“手莫伸”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做新闻“手莫伸”清正廉洁是对为政者、掌权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从全国新闻界来讲,确实有不少新闻记者、通讯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出过问题,主要表现为“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如果再仔细分析一下,无论是有偿新闻还是有偿不闻,有些确实是部分通讯员在中间做工作的结果。所以,记者收受贿赂,媒体有偿新闻,有些通讯员在里面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

第四节 做新闻“手莫伸”

清正廉洁是对为政者、掌权者的基本素质要求。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清正廉洁也是其职业内涵的一种基本品质。新闻工作者要做到清正廉洁,关键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新闻工作当成一件崇高的事业,不怕困难,安于清苦,乐于为之奋斗。

新闻工作者要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就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坚决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

从全国新闻界来讲,确实有不少新闻记者、通讯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出过问题,主要表现为“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前者表现为一手交钱一手发稿;后者表现为一手交钱一手毙稿。目前,这种不正之风已成为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即使国家级的主流媒体也避免不了。如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金矿爆炸,当地负责人和金矿矿主给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现金2万元和价值2400元的金元宝一个;王东平、谭旭金元宝各一个。《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和《山西生活晨报》的7名记者共收取贿赂4.5万元。

1993年轰动全国的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10亿元非法集资案,也与几位记者密切相关。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1991年前后已是负债累累,濒于破产,但这个公司在1992年6月至1993年初迅速“起死回生”,进而酿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大案。该案的关键所在,就是长城公司总裁沈太福以金钱铺路,打通关节;以媒介为先导,混淆视听;用行贿手段收买少数记者,使他们为长城公司涂脂抹粉,鸣锣开道,帮助沈太福制造舆论,欺骗公众。最后,卷入此案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科技日报》的记者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面这些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是一种新闻腐败现象,其本质就是权钱交易,是传播“权”与企业“钱”的非法交易,是把法律赋予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力作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私有商品非法出卖了,严重地损害受众、国家甚至媒介自身的利益。

如果再仔细分析一下,无论是有偿新闻还是有偿不闻,有些确实是部分通讯员在中间做工作的结果。通讯员是与记者打交道的特殊人员,是单位与媒体沟通的桥梁,他们最熟悉媒体,最熟悉记者。每一笔偿金送出,都是经通讯员之手的。所以,记者收受贿赂,媒体有偿新闻,有些通讯员在里面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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