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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与新闻事实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 采访与新闻事实发改委:三年内免谈房产税 房产税难产[1]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让房产股顷刻失色。这就涉及记者采访与新闻事实的关系问题。新闻事实相对于普遍事实而言,不仅是通常所指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而且是指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道的事实。这类事实是新闻报道中最主要的事实,因为

第三章 采访与新闻事实

【新闻案例】

发改委:三年内免谈房产税 房产税难产[1]

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让房产股顷刻失色。当日A股暴跌136点,超过5%的一根长阴线更是创下A股市场今年以来最大跌幅。

发改委出台更严厉新政是真还是假?

“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近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证实,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该规划只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

在此前后,另一个关于房产税的政策更是被传得眉目清晰,其中上海先行呼声最盛。

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5月17日则对《华夏时报》记者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与这一说法互相验证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随着误读被澄清,楼市调控到底向何处去急需新的方向。此时的时间结点是:通胀逼近、宏观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牢固,中央高层更是表态调控又遇两难。

“楼市调控政策短时期将进入政策冷静期。”央行研究局研究员邹平座对本报表示。包括上述官员在内的更多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短时期内已没有新的政策可出。

误读发改委

“不存在发改委版楼市新政,这是将发改委投资司关于‘十二五’规划中的房地产专项规划拿出来说事。”黄汉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接表示。

发改委版楼市新政源于5月17日的一则消息。当日有媒体报道,发改委正在牵头,由住建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等在内的多个部委参与制定一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文件,且该文件的力度和范围将大于不久前刚刚出台的“新国十条”。

该消息一出,立刻登上各大网站的头条位置,且被市场解读为重大利空。尽管市场反应强烈,随后却没见国家发改委予以回应。

发改委版更严厉新政真有其事吗?从发改委的角度讲还会有什么内容更为严厉?是要限制投资和价格吗?带着诸多疑问,本报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结果却大出意料。

孔泾源明确回答记者提问:“发改委的确在做一项关于房地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是从投资的角度做,主要是投资司在做。”

“没有这回事,要问应该问住建部。”5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向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求证“发改委是否正在牵头制定一项更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时,该司办公室一女士对此予以否认。

然而就在5月17日当晚,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已就此进行了正面辟谣。国土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谢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并不知情。”

实际上,这则所谓的“发改委版楼市新政”就是“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专项规划,其中的确包括土地制度、商品房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根据程序,房地产行业的专项规划是“十二五”规划在明年全国人大会上通过后才能出台。

“时间应该是明年的下半年。”黄汉权根据规划的审议程序推断。

发改委:“三年内免谈房产税”严重失实[2]发改委有关部门表示,产业研究所属于研究机构,其观点不代表发改委立场

24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获悉,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的立场。同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没有就房地产问题对外发表相关言论。

“三年免谈房产税”属个人观点。

此前,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称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个别报纸以“发改委表态3年内房产税免谈”为主题加以报道,并广为流传,引发社会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的疑问。对此,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上述研究人员的讲话并不代表发改委立场。

发改委有关部门表示,产业研究所属于研究机构,其研究人员所发表的意见只能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发改委的立场。上述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上述媒体还就房地产问题报道了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的讲话。对此,发改委有关部门表示,孔泾源司长并没有接受这家媒体采访。

这两则相继报道的消息令读者摸不着头脑。媒体刚刚报道“发改委称三年内免谈房产税”,第二天发改委就称“‘三年内免谈房产税’严重失实”,此前提出此说法的人属个人观点,不能代表发改委的立场。近两年,读者似乎已习惯于这种官方刚向媒体提供一种观点,等媒体一公布此观点立即被发布观点的官方“辟谣”的现象。有人说,这其实是官方制定政策前试探民众反应施放的“决策气球”,一旦民众反应太强烈,官方就会通过“不认账”的方式免遭非议。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媒体屡屡“误读”官方意思的做法对于媒体而言,不能不算是一种形象损害。因为官方“辟谣”意指媒体报道赖以为据的新闻事实都错了。这种状况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比如,记者采访中得到的某位政府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表态,新闻就应表明是这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观点,不要动辄冠以某部门的态度。由于报道对象确实对记者如此表态,即使他的表态被相关部门称之不代表官方表态,媒体也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形象。况且,这也是尊重事实的态度。记者获取的新闻事实是什么,就应报道什么,不应夸大事实。

这就涉及记者采访与新闻事实的关系问题。

什么是新闻事实?它和一般事实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的定义,新闻事实是指被记者选择过的、以一定方式表达出来的事实。它脱离了事实的自然形态,带有人工加工的痕迹,带有传播者一定程度的价值认识。新闻事实相对于普遍事实而言,不仅是通常所指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而且是指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道的事实。[3]

既然是被记者选择过的事实,就必然会带有明显的记者印迹,因而要求记者尽可能客观全面地反映事实的原本状态,而不是展现变形的事实。

一、新闻事实的类型

对新闻事实进行分类,目的在于把握不同类型新闻事实的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找到获取新闻事实的方法。

(一)行为事实与观念事实

若按事实的形态分类,新闻事实可分为行为事实和观念事实。

行为事实主要是指自然界、个人或群体施行了某种具体可感的行为的事实。它可以是具体的某个事件,也可以是某类现象、某种做法,都表现为生动的实践。这类事实是新闻报道中最主要的事实,因为它们代表着客观事实。我们所说的客观事实,主要是指这些可感的事实。这些事实,无论是个体的行为,还是政府的政策规定、群体(单位)的做法,都是行为主体施行的某种行为,因而可通称为行为事实。此外,也有一些自然界的运动变化被纳入新闻事实的范畴。这些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是自然界实行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有些规模和影响较小,只是较为少见,令人感觉新奇,如海市蜃楼、天文景观等,有些则因其规模、程度、影响较大,演变成与人的行为交织的综合行为事实,如地震、洪涝等灾害。对于行为事实的报道,最基本的要求是将新闻的六要素即何人(who)、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何因(why)、怎样(how)报道清楚。近年来,也有人提出,新闻报道还应讲清楚事实意味着什么,即meaning,这实际上是基本事实的延伸信息。

观念事实主要是指某些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提出的观点。个人观点表面看起来属主观意识的范畴,似乎不是客观事实,但由于提出此观点者是报道者以外的其他人,对于报道新闻的记者来说,这种观点就是客观发生的事实,即社会上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这种观点是受人关注的。观念事实尤其强调提出某一观点的主体的身份。身份是一种符号,身份的特殊性影响着其观点是否受关注,即新闻价值的大小。比如,学者提出的观点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学者的身份被注入了科学研究的光环,其观点往往被视为科学研究的结论。一些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言论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他被视为其所属群体的代表,其观点被视为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一些官员的观点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该官员的观点被视为政府的观点。观念事实的报道强调把观点的提出者、观点的内容、观点的提出依据报道清楚,这些是观念事实的基本信息。由于观念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因而其受关注程度也越来越强烈,其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范围越来越广。如:

北大原校长许智宏:中国目前没有世界一流大学[4]

“中国目前没有世界一流大学。”12日晚,做客华中科技大学“科学精神与实践”讲座的北京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如是说。

中国目前无世界一流大学

许智宏认为,世界一流大学主要有3个标准:一是有从事一流研究工作的国际知名教授;二是有一大批影响人类文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三是培养出一大批为人类文明作出很大贡献的优秀学生。

“如果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称之为世界一流大学。”许智宏表示,虽然莫斯科大学的校长,还有季羡林教授都讲,北大已经是世界一流大学了,但他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有些功利

据悉,中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提法,源于1998年5月4日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典礼;这同时也是“985工程”名称的由来。据报道,“以当年财政收入测算,‘985工程’如果完全兑现,总投入在300亿元以上”。

“我们在进步,国外的大学也在进步。我没听过哈佛大学校长讲,哈佛就是世界一流大学。”许智宏认为,“985工程”的建设有些急功近利的味道。“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甚至都不是一代人、两代人就能完成的。”

中国大学软环境建设“很差”

许智宏介绍,现在的北大与耶鲁相比,论文数量上的差距不是那么大了。但他认为,中国整个大学的软环境建设,都没法和国外一流大学比。中国在这方面和世界一流大学相差“很远,很远”。

“一流大学是拿钱堆出来的。”许智宏认为,大学最关键的,是应该培养更多优秀学者,培养更多优秀学生,一所大学何年何月成为世界一流并不重要。“如果大学的土壤变得非常肥沃,总有一天诺贝尔奖会在中国出现。”

这条观点新闻的报道背景是中国高校正掀起创世界一流大学的运动,许智宏的观点似一剂清醒良药给这股热潮降温。2010年,很多著名高校的前任或现任校长发出类似言论,振聋发聩,如《复旦校长:中国大学精神虚脱》[5]、《武大原校长刘道玉吁教育改革称当代大学乱脏臭》[6]都直指高校创世界一流运动的不切实际。这些观点都强烈地震撼着读者尤其是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内心。就《北大原校长许智宏:中国目前没有世界一流大学》这条新闻而言,观点的提出者是北京大学前任校长,其身份的显著性和特殊性决定了这条关于高等教育的观点易受关注,该新闻不只是记录了他的观点,还记录了其观点的依据,增强了其观点的说服力。

(二)单一事实与综合事实

任何事实都是在具体时间、空间和条件下发生的,以个别的、具体的方式存在着,新闻报道大多以单一事实为报道对象,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事一报的动态新闻。因为单一事实的报道更能迅捷、突出地报道变动的事实信息,更能引起受众的关注。单一事实可以是一起突发事件、一件新出现的事物,也可以是一项新的成就、一项新颖的举措、一个引人深思的做法等。单一事实的报道因为事实很单一,所以报道此类事实时,要完整地记述报道对象的动态演变环节,包括明显的事实起因、中间变动环节和事实演变的结果。

综合事实指的是由几件同类或不同类的事实综合而成的概括性事实,它可以是同类事实的概括,也可以是不同事实的比较对比。比如,2010年春我国西南各省发生特大旱灾、夏季南方多省发生洪涝灾害,对各省的相关情况进行概括性报道,就是对发生同类情况的几个省的相关事实进行概括,总结出一种共同现象的事实报道。而不同类的事实进行对比也能总结概括出更具深意的新的事实。如西南大旱期间,有记者实地采访发现,同一个乡镇的两个村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一个村土地干裂,村民要到很远的地方寻水吃,而另一个村的村民从未为吃水担忧,他们还有灌溉农田的水,原因在于两村平时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人力和财力)存在天壤之别。这种对比就产生新的有差异的事实。还有的事实,看起来说的是同一个地方,但也是由多个事实概括而成的综合事实。如:

631平方公里内蕴藏18种矿产东江源区域对开采说“不”[7]

本报讯在安远,有一个部门“门难进”、“事难办”——当你跨进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只要是提出想在东江源区域开矿办厂,对方肯定会将你拒之于“千里之外”。今年,就有10多批来自全国各地“热心”开采地下资源的人,在这里碰到了“冷面孔”。因为在东江源区域内进行开采,势必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和破坏。

安远境内的三百山,是香港同胞饮用水东江的源头。东江源区域覆盖该县8个乡镇,面积达631平方公里。这个区域蕴藏着丰富的稀土、铁、铀、钼等18种矿产资源,其中已探明的铅锌保有储量就有3万多吨,瓷土保有储量300多万吨。据初步估算,这些矿产资源潜在的经济价值可达60.2亿元。

安远虽然地处偏远,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收入低,但在关系到东江源头的生态保护上,却毫不含糊,坚决做到放弃小利保大局,拒绝在源头区域内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11月24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干部孙屹凛告诉记者,2006年,新余一家公司提出投资5000万元,在东江源区域内的鹤仔镇圩头附近开办多金属深加工厂,由于会对环境和水资源造成污染,被矿产资源管理局亮了“红灯”;今年3月,定南一位老板提出投资4000万元,在该区域内镇岗乡开采、加工瓷土,被有关部门“谢绝”;今年9月,深圳一家公司意向投入1.5亿元,在离东江源头最多40公里左右的孔田镇大围村附近进行稀土深加工,被县里“婉拒”。一些不理解的客商,说安远是手捧“金饭碗”“挨饿”,安远人却笑道:保护好东江源头区域的生态环境,才是捧到了真正的“金饭碗”;再说,留着地下的东西不开采,也是为子孙们留下了“饭碗”。

孙屹凛告诉记者,近年来,安远县还对20世纪80年代初东江源区域小打小闹的非法开采进行了严厉的清理整顿,关闭开采点80余个,并积极进行了生态修复。

采访结束,孙屹凛把记者送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大门口。握别时,他加重语气说道,想到东江源区域开矿采矿,我们的回答就是两个字:免谈。

这条新闻所报道的事实是通过江西省安远县拒绝在东江源头区域内对矿产资源开采的一个个事例,反映出当地政府对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的重视。它不是一个单一的事实,而是诸多同类事实的综合概括。这类综合事实所列举的事实,必须与报道主题相吻合,具有很强的典型性。

同样,一些反映某种现象的综合事实报道也必须寻找典型的事例来支撑新闻所要表达的主题,这些典型事例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量且呈现出一定的广度。比如,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追逐双学位的态度、对待选修课的态度等事实的报道,既要选取具有典型性的个案,也必须从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学生中选取这些案例,这样才能概括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象类事实。

综合事实的报道关键在于提炼主题。一个有价值、有新意的主题能统领综合事实,也使综合事实更引人关注。

(三)过去事实、现在事实与未来事实

哲学大辞典》“事实”条提出:“按时间划分,事实可分为历史的事实、现在的事实和将来的事实。”[8]无论哪一类事实,事实总是与人们对它的认识密切联系在一起。事实“作为认识论范畴通常指已被正确认识到的客观事物、事件、现象、关系、属性、本质及规律性的总称。客观存在的事物、事件、现象、关系、属性只有被人的感觉和思维如实反映并作为人们进一步认识和行动的依据,才称为‘事实’”。[9]同样,我们可以根据事实的发生时间,把新闻事实划分为过去事实、现在事实和未来事实。

1.过去事实

过去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可以是发生于很久以前的事实,也可以是不久前发生的事实,但它们都必须是刚刚“发现”的事实。有些事实存在很长时间了,但一直未被认识,亦即未被发现,一旦被认识、被发现,那些或久或近发生的事实就可以成为记者笔下的新闻事实。正是基于此,学界将新闻定义为新近发生或发现的事实的报道。作为对客观事实的反映,新闻理应包括对以往发生过的事实的反映。事实上,新闻报道中大量的事实都是以往发生的事实,包括沿袭多年的做法中值得肯定的经验或值得商榷的问题等,都是在后来才认识到其值得报道的价值层面。有些历史事实,因为有了新发现,而成了新的事实。如“曹操墓葬被发现”成为2009—2010年的热点话题。据史料,曹操死于公元220年,距今1700多年,但其墓葬一直未被发现。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宣布在河南安阳发现曹操墓[10],意味着考古界有了新发现:找到了曹操墓,研究发现该墓就是曹操墓。该墓的发现揭开了曹操疑冢的千古之谜。对于今天的读者而言,这一历史事实与今天有了关联,自然也就是新闻事实。

2.现在事实

现在事实指的是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这是新闻报道的主要事实,它直接向受众展示了这个社会最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这也正是受众选择阅读和收看新闻的重要原因。新近发生的事实对于媒体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媒体必须尽可能在事实发生后最短的时间报道事实。对于拥有不同媒介的媒体来说,因为媒介的特性,其最快报道速度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具有出版周期限制的报纸来说,最快的报道是在事实发生后的第二天,所以我们常看到报纸报道中所用的时间术语是“昨日”;对于广播和电视而言,少了出版周期的限制,它们最快报道的时间术语应是“今天”。当然,真正体现电子媒介时效特性的当属广播和电视直播。这就是对“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3.未来事实

未来事实是对目前尚未发生、将来某个时刻可能发生进行预测的事实。比如天文现象、自然灾害、未来的工作计划等。新闻是对客观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为何要报道尚未发生的事实?这是因为这些未来事实,大多与“现在”密切相关,提醒现在密切关注,如可能发生的灾害、未来的工作计划,对现在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要的影响和指导意义。即使一些未来事实对现在生活和工作无重大影响,但因为人们对其有兴趣,如天文现象,提前报道可以告知人们提前做好观测的准备。当然,未来事实的报道尤其要注意消息来源,因其关系到预测的准确性问题。

新闻事实的类型划分还有很多。划分标准不同,划分的结果就不同。比如从新闻事实发生地域上分,可分为国际新闻事实和国内新闻事实;从内容上分,可分为经济新闻事实、娱乐新闻事实、政治新闻事实、科技新闻事实,等等。

二、新闻事实的特征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事实的最本质特征。我们谈及新闻事实的各种特征都是围绕这一点而展开的。

在采访实践中,常常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闻失实或似是而非的情况,引起受众的诸多不满。有的新闻完全失实,或无中生有,或张冠李戴,如误报去世消息的“媒体报道失实,陈家镛院士‘起死回生’获赔3万元”;[11]有的新闻部分失实;有的新闻总体真实但细节失实;有的新闻似是而非,说是事实又不具体,说不是事实但又好像现实中就有那样的事。请看——

瘦人奇遇记

小王今年18岁,身高1.72米,体重50公斤,在某校读高二。

他向来吃什么也长不胖,干瘦的身材却也给他带来不少“烦恼”。只因为长得瘦,缉毒人员怀疑他吸毒,带走调查了三次。

去年,他刚读高一,一次从学校回家,在家门口准备开门进去,被几个便衣警察拦住,问他是不是在“吃货”,随后几个便衣警察将他带走。

几个便衣把他带到车上,检查结果他是清白的。事实清楚后就放他回家了。第一次“风波”就这样过去了。

事隔没多久,同样的事又“降临”在他身上。今年年初,瘦骨嶙峋的他走在路上,又被几个警察盯上了,带回去再次“确诊”,十几分钟后,他又一次被“无罪释放”。

本月25日下午,他去还影碟,路上又一次被带走了,还是怀疑他吸毒。此时的他已经很有经验了,配合警察们做完常规检查,证实自己并非吸毒人员,被放回来了。

三番五次地被当做吸毒者抓走,对他的名誉造成很大影响,知道内情的人自然明白他的清白,不明情况的人可能以为他真在吸毒。

长得瘦难道也是一种过错吗?

他不明白。

这条新闻谁也无法判断出真假。如果记者想象力丰富,擅长文学创作,这样的故事一天可以写出许多篇。它没有时间,没有地点,人物是一个不确定的“小王”。因为缺少新闻的这些要素,这样新闻故事便可能“创作”。

“创作”的新闻给读者的第一感觉是不可信。这就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新闻采访的唯物主义基础问题,即有关新闻真实性问题。

新闻失实的表现很多,有人归纳为五种,有人总结出十种。不管归纳分类为多少种,归结到一点,就是没有一个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里的真实是一种什么样的真实?它是任何细节都真实的具体真实,它是客观的真实而非主观的真实,同时它也是建立在具体真实基础上的总体真实。

(一)新闻事实是所有内容都客观发生的事实

有一篇名为《优秀警察自杀之谜》的通讯,讲述的是陕西省一位年仅34岁的优秀警察,于2001年5月15日在自家租住的房屋后院开枪自杀。文章说:他的死让所有认识他的人大吃一惊。人们想象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他选择了这条绝路——他家庭和睦,有一个5岁聪明可爱的儿子,一位患难与共、贤惠恩爱的妻子;他清廉正直,善良本分,没有一点丑闻;在工作上,他成绩突出,几乎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个人,曾被评为咸阳市优秀人民警察、陕西省严打斗争先进个人;死前三个月,他刚刚被任命为派出所教导员。这篇新闻指出他自杀的答案简单而令人震惊——贫困。接着,文章回忆了张争振贫困的生活经历,家庭的极度贫困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新闻写到这里,丝毫不让人怀疑事实的客观真实性,问题在于,这篇新闻在写到张争振自杀过程时,让人觉得不太可信:

他本性中的善良与质朴从他对死亡的安排上充分显现了出来——把死亡的地点选在家里,这无疑是要表明,他的自杀,纯粹出于私人原因,与工作无关。临死前,他将手枪里的四发子弹退出两发,然后又对着后院的墙壁试射了一发。只留一发子弹是因为他考虑到第一个见到他尸体的,可能是一直深爱着他的妻子,他不希望妻子用剩下的子弹步他的后尘,他希望她能永远幸福。

一切安排妥当了!他平躺在地,张开口,把枪伸进了嘴里。一瞬间的犹豫之后,他还是选择了跨越。他毅然将生命的全部力量压在了扳机之上……[12]

这篇新闻不是虚构的新闻事实,而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是读完这篇感人的真实故事后,却有一种不真实感。因为,文尾两段分明没有人看见,分明是一种猜测,一种想象(也许它是公安部门破案得出的结论,但文中未交待,只能视为作者的猜测和想象)。这种猜测的客观性有待考证,不应作为客观的新闻事实传播给读者。

1.新闻以事实的全部细节都真实为特征

新闻报道是否允许合理想象?直到今天,这个问题还存在较大分歧(有的老师在课堂上仍提出新闻报道允许合理想象)。

关于新闻报道是否允许合理想象的问题,曾于20世纪50年代在新闻界引起过一场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合理想象属于文学的范畴,不属于新闻的范畴,文学不能代替新闻,新闻不允许合理想象。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它允许设计情节,虚构人物,集中展现矛盾,从而感染读者和观众。而新闻是历史的记录,它是以全部细节都是事实为特征的。它的任何一个小的细节都要能够经得起事实的检验。这是新闻采访的唯物主义基础。

20世纪60年代,西方普遍出现反传统的社会思潮。在新闻界也出现了反抗和叛逆“客观性”新闻观念的“新新闻主义”。其实践者有深厚的文学功底、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和自我表现欲望,信仰极端个人主义,蔑视一切权力同时又利用自己的“明星权力”。这种新闻,不再遵从“客观性原则”,而是贴有个人标签、具有浓厚个性色彩的“个性新闻”。[13]由于新新闻主义的倡导者大多是作家出身,因而常常借鉴文学手法来表现新闻,他们不愿“墨守成规”,追求个性,追求新闻语言的生动形象,情节的曲折丰富,追求对被采访对象的心理描写,尤其注重记者直接参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注重对记者观点、情感和个性的表达。

认为新闻采写可以采用合理想象的人,大多寻找的依据就是西方的新新闻主义。这种合理想象最常见的表现在采访人物的内心活动上。无论是采写先进人物做出某个重大举动时的内心活动,还是采写自杀者自杀时的矛盾心理,都容易加进记者个人的揣摩想象。

采写一些已经死亡之人的内心活动,常常让读者一眼就能看出是“造假”。有一篇新闻写的是湖北恩施地区有一位农家少女,在高中学习期间成绩非常优秀,即将参加高考。虽然家境贫寒,但在她的身上,寄托着全家的希望。高考前夕,一场车祸致使她高位截瘫,粉碎了她的大学梦,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双重负担压得她的父亲喘不过气来。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父亲在门口一棵树上吊死了。本来这个故事很真实,记者也亲自到这个山村去采访过,但这位擅长写文学作品的记者为追求生动,加进了丰富的想象,于是便有了这样的情节:父亲傍晚出了门,在雨中徘徊,半夜,他回到屋檐下,抬手准备敲门进去。此时,想到日后面对的依然是沉重的生活负担,不知啥时是个头,他抬起的手又放了下来。他转身拿了一根长绳,在门前的大树上打了个结,把自己吊死在家门口。显然,这位父亲临死之前的犹豫心理和动作,没有任何人亲眼看见,是记者凭借丰富的想象硬加进去的内容。就是这一点点虚构的内容,破坏了整篇真实新闻的完整性,削弱了新闻的分量,影响了它的可信度和对读者内心情感的震撼力。可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而写一些活着的人物的内心活动,记者的想象和虚构似乎不易被发觉,因为这些人物的内心活动记者可以通过采访获得,因而对这一类人物的内心活动的“合理想象”常常为一些记者所采用。然而,记者个人的主观思维毕竟有很大局限,他对采访对象的内心活动的“合理想象”,主要是建立在对一类人的主观判断上,认为这类人遇到这种事情一般会怎样想,于是就有了某种固定的“合理想象”。久而久之,采访对象丰富的内心活动在记者笔下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模式,失去了丰富的个性特征,时间一长,仍会被读者识破。

不光是写人,写事也是一样。有的记者为了让故事更曲折,更符合和凸现记者所要传达的某种价值观念,随意编造一些情节,让人真假难辨。比如,为了让一个在商海搏击中取得巨大成功的大企业能向社会传递某种理念,记者在报道中主动增加了这家企业的曲折发展史,诸如白手起家时的艰难、曾经的辉煌、体制的积弊、改革时遭到旧观念的束缚、冲破束缚的大发展等,实际情况却是这家企业根本没有遭遇过什么改革的阻力。这些阻力实际上是记者凭着自己的想象擅自加入的。千篇一律的“细节”一看便知是记者的杰作。

2.新闻采写必须杜绝“合理想象”

“合理想象”对于新闻来说是一个致命的弊害,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遇到怎样的情况,都应坚决杜绝。

要做到这一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第一,充分认识新闻采访以采集新闻事实为第一要义。不管对新闻作怎样的定义,都把事实作为最核心的内容。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新闻采访的过程就是搜集新闻事实的过程。不管是大的事实轮廓、概貌,还是小的具体细节、情节,都必须做到绝对真实。它与文学有着本质的区别。马克思在《〈莱比锡总汇报〉的查封》一文中提出,记者必须“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有时候,记者为了文章生动,臆想、编造出一些情节,看起来也十分合理,但违背了新闻真实的唯物主义原则,是马克思所说的“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新闻真实要求记者做到事出有因,语出有据。对于新闻来说,所谓的“合理想象”与捏造新闻事实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同时,从新闻传播的受众意识来看,“合理想象”初听起来是为了追求文章生动曲折,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但从根本上说,它与新闻传播的受众意识是背道而驰的。因为,一方面,只有真实的新闻才是满足读者的需要。读者追求新闻的可读性,喜欢看矛盾的冲突,喜欢看曲折的故事,其前提是新闻必须完全真实。舍此,附加于新闻的其他因素便失去了任何价值。另一方面,真实与可读并不矛盾。客观事实的发生发展过程本身充满了矛盾,对这些矛盾、细节采访到位了,展现了事实发生发展的详细进程,本身就具备了可读的元素。有人说严格用事实写新闻读者不爱读,其实,这只能说明采访没有到位。

第二,新闻采访的理性思考必须以感性事实为基础。新闻采访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认识事物的过程,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进而达到一个较高的认识水平,提升新闻的高度和深度。我们说记者是记录者,同时我们也说记者是思想者。记者采写新闻稿件,并不是对客观事实的有闻必录,而是有选择地报道事实。选择事实的过程也是融入记者思想的过程。思想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到什么程度,对事实的选择也只能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对事实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对事实选择的深度和广度。能成为一个思想者的记者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成熟的记者。有时我们称某某为“资深记者”,说的并不是或主要不是指他当记者的时间有多长,而是指通过新闻作品可以看出他对事物的认识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常常在新闻作品里闪现着智慧的火花,能提出有见地的思想观点。但是,这种认识和思想必须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观察了解基础上的。先有感性认识,然后才有对感性认识加以综合、提炼、加工的理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必须依靠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不光是看到了事实的外在表现,而且深入到了事物的内部,了解到了事实的内在过程。当脱离对事实进行感性认识的思想沦为空发议论时,承载这种思想的作品就远离了新闻本身。新闻中的思想火花应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事实来传达和体现,无论怎样艰深的思想都是这样。我们常说“新闻要让事实说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合理想象”除了表现在描写人物的内心活动外,有时也用在对人物的语言、行动上。比如,凭借想象认为某个人在某个时候会说怎样的一番话,会有怎样的举动,于是根据记者的想象想当然地强加于采访对象身上。无论是表现在采访对象的内心活动、语言还是举动上的“合理想象”,都是没有深入采访,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先有理性判断,然后先入为主地强加于采访对象身上的做法。

第三,新闻采访中间接材料的运用必须做到来源有据。注明材料来源,这也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态度。新闻采访应该强调掌握第一手材料,让第一手材料事实说话。然而,如同任何人不可能亲历所有事实一样,记者也不可能亲自体验所要采访的所有新闻事实,必须科学地吸收间接材料。间接材料也是他人掌握的第一手材料的总结,科学地加以利用,也是提高采访效率的有效途径。比如,当记者接到某个特大事故发生的线索之后,赶往事故发生现场,由于事故已经发生的部分,不可能再重复发生,记者不可能重新再亲历一遍,必须找人介绍已发生的事实。他人的介绍就是间接材料。同时,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记者不能主观臆断,必须经过权威部门权威人士分析之后下结论。这种分析和结论也是间接材料。记者采写新闻必须学会利用诸如此类的间接材料,但必须注明材料来源。这不仅是确保新闻真实的有效办法,更是采访的唯物主义态度。有时,间接材料本身也只是相关部门的推测,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对这种材料的引用更应注明其来源,这也是避免新闻失实的有效手段。前面提到的“优秀警察自杀之谜”中关于这位警察死亡过程的推测,如果是警方在侦破现场推测出的结论,记者应注明那些结论是警方的推测。这样就可避免陷入“合理想象”的境地。

(二)新闻事实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非记者策划的事实

新闻是对客观发生的事实的记录和反映。应该说,客观事实发生到什么程度,新闻报道到什么程度。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新闻不能能动地反映客观事实。新闻能动地反映客观事实指的是媒体根据新闻报道的规律,以新颖的报道视角、方式,使报道更出彩、更为受者所推崇,而不是媒体或记者根据自己的愿望改变客观事实。

新闻策划眼下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儿。一个选题、一篇报道,动不动就要策划一番。似乎策划意味着出新,有了策划似乎就意味着有深度。

当然,策划并不是一个坏词儿。只是当新闻策划演变成策划新闻时,新闻就变了味。然而,新闻策划与策划新闻究竟有何区别呢?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暂且先看一下这个例子——

京城“纸馅包子”假新闻出笼前后[14]

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京城“纸馅包子”事件最终以“虚假新闻”收场,导演这起“闹剧”的北京电视台聘用记者訾北佳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18日晚,北京电视台为此在“北京新闻”中公开向社会道歉。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1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披露了“纸馅包子”的出笼前后。

事件回顾:虚假暗访暴出轰动“新闻”

今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以“纸做的包子”为题,播出了记者暗访朝阳区一无照加工“纸箱馅包子”的节目。节目播出后,北京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岐山市长批示:“如属实要严办,如属虚假,要公开澄清事实!”赵凤桐副市长要求:“请市工商局即派人检查并报情况。”

7月11日至14日,北京市工商局等单位迅速部署,在朝阳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有形市场内的小餐饮摊点、小吃店,居民区周边的早点店、小吃店,出摊、占路经营早点的餐饮企业,街头经营早点、小吃的游商、摊贩。同时,重点抽检了太阳宫、定福庄、团结湖、芍药居、大洋路、双井、六里屯、麦子店等地区经营包子摊点的包子及肉馅样品53个。经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三站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没有发现包子馅中含有纸纤维及其他违禁成分。

与此同时,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安排分别对海淀、丰台等城乡结合部地区进行抽样检测,共抽取包子及肉馅样品50个。经检测全部合格,未发现包子中含有纸纤维及其他违禁成分。

7月15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责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就此事件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集体设计了实验方案,并委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陈敏教授组织了模拟实验。专家根据论证及实验结果认为,在包子肉馅中使用大比例纸箱的可能性不大。蒸熟后肉馅呈散状,根本不具备猪肉包子馅呈团状的基本特征;肉馅有嚼不烂的感觉,外观明显可见纤维状物质存在,无论从外观和口感,都很容易被消费者发现,不太可能被消费者接受并食用。即使猪肉中仅掺入5%的纸箱,肉眼依然能分辨出其中的纤维状物质,经品尝也有嚼不烂的感觉。

调查发现:电视报道有六大疑点

调查初期,北京工商部门与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制片人和记者进行了核实,并调阅了记者拍摄的原始录像带。节目是訾北佳今年6月15日至7月3日拍摄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节目有六大疑点:一是虚构了举报人;二是对包子和肉馅未进行法定检测;三是使用“用纸箱做肉馅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等未经查证的主持词;四是虚拟跟踪情节和送纸箱出入非法加工场所的画面;五是制假画面是制售者应记者要求进行演示的画面;六是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未发现有制作包子的工具和原料,询问中相关当事人也未承认其加工制作过包子。

由于调查人员对节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表示质疑,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据此决定将初步调查情况提交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协助迅速查找相关当事人,最终确定案件性质,侦破此案。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成立专案组对此进行立案侦查。侦查发现,此节目内容是北京电视台2007年新聘用人员訾北佳一手策划、编造的虚假新闻报道。

编造者供述:想出名又想挣钱

今年6月初,訾北佳在《透明度》栏目组选题会上提出,曾接到过群众电话反映“包子有掺碎纸”的问题,引起栏目制片人的兴趣,遂被确定为报道专题。此后訾北佳先后在北京四环路一带进行调查。

据訾北佳供述,十几天里,他每天早晨都买包子吃,从西四环到东四环,走访了许多卖包子的场所,每到一处,就购买一元钱的包子,但始终没有发现包子的质量问题。由于选题已上报,压力很大,加之刚到北京电视台,既想出名,又想挣钱,而他本人调查的结果令其十分失望。期间,栏目主编以时限为由,催促其抓紧拍摄专题节目。于是,他化名“胡月”,找到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村13号院,并以为民工购买早点的名义,要求来自陕西省华阴市的卫全峰、赵晓彦、赵江波、杨春玲等人为其制作包子。

6月底的一天,訾北佳携带秘密拍摄设备,邀请其朋友、无业人员张沄江假扮工地老板,在朝阳区康家沟市场购买了肉馅、面粉等物后前往13号院,要求卫全峰等四人做包子。拍摄过程中,訾北佳要求卫全峰等人将其捡来的纸箱经水浸泡剁碎掺入肉馅中,制成包子喂狗。因效果不佳,便随机找到一名农民工,授意其编造了有关“肉和纸比例关系”的谎话,并编造使用火碱的台词,以增加视觉、听觉效果。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有关人士指出,“纸馅包子”事件导致公众对首都食品安全工作的不信任,不仅损害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声誉,而且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大食品监控力度,及时查找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水平。

“纸馅包子”事件成为中国新闻界的一大丑闻,严重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声誉。其实,这一事件的出现并非偶然,亦非特例。从这一事件的前后过程来看,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有包子掺碎纸的问题,报上该选题并得到认可后更着手调查,发现无此事实,便开始策划“事实”。这起事件的全部事实都是记者策划的,属“无中生有”型策划事实。有些记者策划的新闻事实则有一定的事实基础,记者为了引导事实朝着自己预想的方向发展,设计一些方案改变事实的发展方向。无论是记者策划全部事实还是策划部分事实,都严重违背了新闻事实的客观性原则。新闻事实当是事实客观发生发展的状况,它不被记者的意愿所改变。一旦事实的发展走向因记者的设计而改变,无论记者主观意愿如何,都不再是原本意义的新闻事实。

1.策划新闻事实不能等同于新闻报道策划

随着新闻竞争的加剧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新闻报道策划越来越受到各媒体的重视,有的媒体还成立了专门的策划部。然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策划新闻或导演新闻也有了越来越广泛的空间。有人借搞新闻策划之名,干起了策划新闻或导演新闻之实。其实,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新闻报道策划与策划或导演事实有着根本的区别。

首先,从新闻媒介的基本功能和职责来看,报道新闻、传播信息是其首要职责。它要报道客观世界每时每刻发生的新闻事实,传播客观世界千变万化的新闻信息,并且通过自己的报道、解释和评述,帮助人们及时地、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这就是说,新闻媒介的基本职责是报道和传播客观世界的新闻,而不是策划和炮制新闻事件。当然,新闻媒介的报道和传播是有主观介入的,这种报道和传播也会引发客观事实的新变化,但这决不意味着新闻媒介基本功能的改变。反之,如果新闻媒介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一个又一个社会活动,策划一个又一个新闻事件方面,它就改变了自己在社会上的角色位置,新闻媒介也就不成其为新闻媒介而是其他什么机构了。[15]

其次,从两者的运行轨迹来看,新闻策划是建立在唯物论的基础上的,策划或导演新闻却是建立在唯心论的基础上的。“新闻策划是新闻报道的主体遵循新闻规律,围绕一定的目标,对已占有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和研究,发掘已知,预测未来,着眼现实,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策略,以求最佳效果的创造性的策划活动。”[16]新闻报道策划是在占有大量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研究,这些信息包括对采访对象各种新闻要素的了解,对各种报道手法和技巧的运用,对本单位、本地区、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媒体对同类或相似报道的历史资料的掌握。新闻报道策划是记者的主观意识活动,但这种主观意识活动是建立在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的认识基础之上的,不是脱离实际的凭空瞎想。先有客观事实,然后才有对客观事实如何报道的策划。它是探讨通过提高新闻报道技巧来提高主观反映客观的效果,遵循着从客观到主观的唯物主义认识规律。策划新闻是记者根据主观愿望“制造”或导演新闻事实的活动和过程。虽然策划新闻有很多表现形式,但根本上都是把原本没有发生的事通过记者的策划让其发生(或尚未发生的事通过策划让其提前发生)。这种活动的运行轨迹是先有观念主张然后才有事实发生,遵循着从主观到客观的唯心主义认识规律。

再次,从两者的目的和作用来看,新闻策划是利用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筹划、组织报道,以期达到某种报道效果,而策划或导演新闻,则是为达到某种宣传效果而人为地策划一起可供媒体报道的事件;新闻策划是对客观发生的新闻事件的有效和充分地利用,而策划或导演新闻则全部在主观的预想和操作之中,甚至连新闻事件本身都是人为策划的产物;新闻策划能有效地将传播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与受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其目的在于使有限的新闻资源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而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而策划或导演新闻则不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人为地制造“卖点”,追求短期经济利益。

最后,从两者的运行结果来看,新闻策划有助于提高新闻传播效果,而策划或导演新闻虽然在竞争伊始吸引了部分受众,但从长远利益来看,由于它不合理地配置新闻资源,使之背离了新闻价值规律,将无助于提升甚至有损于新闻媒体品格,有损于新闻传播效果。“所谓新闻策划,就是指视角新、立意高、开拓深、介入及时的战役性、系列性、话题性并能形成强势的新闻报道的谋划和组织过程。经过匠心独运的新闻策划,新闻的报道质量明显提高,新闻竞争力大大增强。”“新闻策划是以求最佳效果为出发点和最后检验标准的思维活动。”[17]而策划和导演新闻,虽然也会取得暂时的效果,但从长远看,由于它违背了新闻的规律,有造假之嫌,终会被聪明的读者识破,为读者所不齿。

2.“参与式”报道与新闻事实的客观性

说到新闻策划和导演事实,有一种现象不能回避:媒体策划并予以报道的社会活动,或称参与式报道。时下,新闻媒体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报道客观发生的事实,常常直接参与新闻事实的发生过程,即参与正在发生或还没有发生的事件,以记者的努力促使其发生、发展和“完善”。这里的“完善”主要是指朝着符合记者(或媒体)的愿望方向发展。这种参与式报道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事件没有发生,媒体或记者“无中生有”,比如由某报社策划组织的家庭休闲方式——果园采摘水果蔬菜、某报社策划主办的劳模旅游、特困家庭旅游活动等,如果没有媒体组织,这件事就不会发生;另一类是“拔苗助长”式,即事实已经发生,或只有了某种苗头,但会怎样发展还难以预料,媒体参与后,事件有了新的发展,或加快发展进程,或急转直下,朝新的方向发展。这一类参与又分公开参与和隐性参与两种。在公开参与中,媒体和记者的身份是公开的,直接发挥着媒体的优势作用。如甲地的出租车被劫持到乙地,司机求助于甲地媒体,媒体直接与乙地公安部门联系,促使问题得到解决。隐性参与中,记者以合作者的身份参与事件的过程,记者不公开自己的身份,但其行动直接影响着事件的方向和进展。比如记者打入犯罪团伙内部,直接参与犯罪过程,进而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犯罪团伙。

对以上几种参与式报道如何评价,目前在学术界还存在较大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这些参与式报道,无论是“无中生有”还是“拔苗助长”,都是记者的主观策划在前,策划后产生事实,事实产生后再进行报道,这就是“制造新闻”。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多数情况下,新闻事实是媒介之外的一种存在,它循着自身的规律发展。这时,对新闻事实进行干预是不恰当的,在一定条件下应当允许媒体为新闻事实的发生创造条件。对于某些新闻事件,在它尚未发生之前,新闻媒介参与过谋划,并为它的发生发展创造过条件,新闻事实可以说是经过新闻媒介的策划而最终成为事实的。事实的存在是货真价实的,新闻是根据货真价实的事实所做的报道,它并没有违背新闻规律。这种新闻策划是可取的。

这个问题的激烈争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其复杂性。新闻是对客观事实的报道,客观事实常常是在主观意志主导下发生的。一个单位的一个特别举动,一项特别计划,都是自主策划的结果,但对于新闻来说,这些都是客观发生的事实,是新闻报道的对象。媒体策划的事实也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与其他单位策划的事实没有什么差别。有人指出:记者参与活动的策划报道,是对传统报道方式的一种变革。如果说传统的报道方式是记录已完成的事件,那么这类报道则侧重记录正在进行的过程。而对过程的记录,如果没有亲历式的感受和采访,其报道是不可能做到对事件现场细致描写和对内幕情况清晰叙述的。[18]但是,媒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与其他单位策划活动的客观性相比,媒体的策划具有自导自演的性质。这种自导自演在很多情况下极易演变成仅仅为追求传播效果而摆摆花架子,追求一时轰动。报道一结束,传播效果达到了,行动便随之结束。这里,最关键的是要从社会效果来把握媒体参与策划事实的现象。无论是配合某种宣传而策划的活动,还是揭露某些行业的秘密、揭露某些违法违纪活动的暗访,只要是为了公众的利益,都是值得肯定的。当然,参与式报道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参与者必须把握两个规律,一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一是新闻报道的规律。记者参与活动之中,可以而且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促成事物发展过程的圆满和完善,为尔后的报道奠定基础。但是,切忌凭着自己的主观意愿拼加情节,扭曲过程;在报道中,所有的描述和思考可能会更生动和更深刻,这是记者参与事件之中的感受使然。但是,也须注意感情色彩的把握,不可超越新闻报道的一般要求。现在有好多策划报道者的意愿是良好的,目的也是符合社会需要的,但就是因为未能遵循好上述两个规律办事,而被受众和同行认为是做了假新闻,或是报道不真实。”[19]

(三)新闻事实是总体与局部都真实的事实

在采访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有的新闻稿见报后,读者议论纷纷,都说这是假的,甚至有人打电话到报社举报记者写假新闻,而记者却惊讶自己亲自调查得来的事实竟会有人说是假的。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记者调查获得的具体情况虽是真实的,但它与报道对象的整体形象大相径庭,或者说把它放在报道对象的总体行为表现背景下就成了虚假的真实。这便是“小真”掩盖了“大假”。例如,有家企业的“老总”,经常花公款向上级领导行贿,寻求对自己非正当经济行为甚至非法行为的庇护;同时不择手段地向下属部门索取贿赂,以满足自己奢靡堕落的生活。这位“老总”的丑陋行径被企业职工看得清清楚楚,有人向上级组织检举了他的腐败和非法行为。然而,正当上级组织决定对其进行审查时,惯于做表面文章的这位“老总”为了掩盖自己的腐败行为,匆匆办了几件“廉洁”事,来树立自己的“清白”形象。比如,有的职工求他办事,送去几条烟、几瓶酒,他就把这些东西拿到办公室,并当众表示气愤。或者为了进一步表示自己的清廉,还把自己近期生病住院期间各方送来的慰问金拿出几万元捐给教育部门。他的这些做法,群众心知肚明,知道他的良苦用心,明白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是,偶尔来此采访的记者并不知情。当他听到这位“老总”自己摆出的几件“廉洁”事例,而且新闻的几个要素皆有,不会产生丝毫怀疑,回去后匆匆写成新闻,于是在记者笔下很快就诞生了一个“清正廉洁”的“老总”形象。知情的群众啼笑皆非,感慨这位“老总”会演戏,也叹息记者受蒙蔽。一旦这位“老总”被查处,记者恍然大悟,为自己被一叶障目而感到羞愧。

这就涉及新闻总体真实与局部真实的问题。

1.新闻事实是单个事实和总体事实都真实的事实

新闻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这里的真实,不仅仅是指局部的单个事实的真实,更重要的是指总体的真实。雷跃捷在其主编的《传媒精神》一书中对具体真实和总体真实作了这样定义和阐述:新闻的“具体真实”是指新闻报道对具体的客观事实所做的真实反映;新闻的“总体真实”则是指在“具体真实”的基础上,新闻报道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过程和客观事物的普遍联系,揭示客观事物相互联系和发展中存在的内部规律性。二者的关系是:“具体真实”是基础,它对“总体真实”起制约作用;“总体真实”是在“具体真实”的基础上的升华,它对“具体真实”起指导作用。任何事物都呈现出多重属性,这些不同的属性构成矛盾的统一体。在这些不甚一致甚至有着尖锐冲突的属性中,有些是反映事物根本特性的本质属性,有些则是反映事物在某种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状态下的特殊属性,它们只是一些细枝末节的属性,代表不了事物的本来面貌。新闻的真实不仅要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也要反映事物的特殊属性。既要做到总体真实,也要做到局部真实。

首先,没有立足于总体真实的局部真实是片面的甚至是虚假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多种要素的统一,多个部分的集合,多个侧面的综合体现,也呈现出多重属性。记者对人或物的报道,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必须看到事物的总体面貌,即事物的各种关系的总和,明确事物的各种要素、各个侧面,弄清它们在事物中的地位、关系和作用,在头脑中树立起对事物的总体印象和概念。这样就不至于像瞎子摸象那样,抓住一点,错下结论。反之,置事物的整体面貌及相互联系于不顾,而是随意地拣出个别事物来证明自己的某个观点或者替别人证明某个观点,就必定会闹出“小真”掩盖“大假”的笑话。

在媒体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评价:这篇稿子角度选得不好,那篇稿子角度选得好。对于新闻的角度,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新闻角度就是记者观察人物、事物、剖析问题的视角,即用什么样的视角看人物、事物、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角度就是记者采写新闻时找什么样的切入点,即人物、事物、问题的某一个侧面。这两种理解说的都是同一个道理。任何人、任何事都是立体的、多侧面的、多角度的,由此决定记者的采访也必然是多角度的。在人物、事物、问题的多个侧面中,有可能提高新闻报道质量的角度,也有使报道平淡无奇的角度。如果记者没有找到最佳的报道切入点,采写的新闻就可能平淡无奇。当然这种角度不好还只是使新闻报道逊色而已,如果记者观察的角度只是枝节性的侧面,看不到主流,看不清报道对象的本来面目,看到了小小的一部分,还以为看清了事物的整体,所采写的新闻报道则可能是错误的。

对于具体一个人或事的采访如此,对于一种现象的采访,如果抓住一点加上放大,也可能犯这种虽局部真实但总体失实的偏差。比如,每到过春节或大小长假,城市居民的过节方式是各个媒体争相报道的重要内容。一些记者根据自己对某一现象的观察,夸大其词地把这一现象定位为“流行”、“热衷”、“趋势”,不自觉地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进而导致总体失实。有的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利用长假外出旅游,就写出了“如今市民热衷旅游过节新方式”之类的新闻;有的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假期哪里也不愿去,喜欢利用长假在家好好休息,就写出了“呆在家里仍是市民度假的主要方式”之类的新闻;有的记者到书店、图书馆一看,发现这些地方的人比平时多了许多,于是就写出“读书成了市民度假的新选择”之类的新闻;还有说逛商店、逛公园是主流的,等等。关于一个城市的消费热潮,不同的记者有不同的说法,读者看了报道倒很难判断这个城市到底流行哪种休闲度假方式。这种现象目前还很普遍地存在着。比如城市里出现了一些陶吧,记者偶尔看到一些人去玩,于是采访过后写出了诸如“如今城市青年热衷泡陶吧”之类的新闻稿。有的乡镇近年来出现了网吧,有的农村青年在网上查找一些农业科技知识,于是就有记者采写出“农村青年流行泡‘科技网吧’”的新闻稿。应该说以上新闻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从这些现象中发现新闻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在于,这些新闻事实在整个城市占什么样的比例。如果它只是一种苗头、一种萌芽,记者把它“放大”成一种普遍现象,是不客观、不真实的。如果记者只是把它当做一种新出现的现象、一种并非占主流的新现象来写,就比较客观了。

其次,没有依赖于局部真实的总体真实也是片面的,而且是空洞和虚假的。前已述及,事物的性质和面貌是其各个侧面的总和,总体的真实也必须依赖于各个局部的真实。对一个事物而言,对总体属性的描述中有意忽视其某个方面的特殊属性,就可能导致总体属性陷入空泛甚至虚假的境地。比如,对典型人物的报道,目前仍存在高、大、全的“概念化”倾向,受众认同度普遍较低,最终导致主观宣传愿望与所期待的传播效果严重偏离,其原因之一就是在总体真实的前提下,过分追求人物形象的“完美”,把一些体现人物个性特征的真实细节忽略或者“改造”掉了,人物整体形象在局部失真中受到影响,或有虚假之嫌,或与受众的距离越拉越远。有人将这种现象称为“标本化”,即在典型报道中过度强化人物的先进性,竭力从工作层面去完美人物,把普遍崇尚的道德品质与价值理想汇集于人物的言行之中,从而不自觉地“抽干”了原本属于一个正常人应有的个性化特性及其感性化生存方式的“水分”。[20]

2.总体失真的易发性及其原因分析

无论是总体真实而局部失真还是局部真实而总体失真都时常发生,都必须坚决反对。相比之下,局部真实而总体失真则更为普遍一些。

造成新闻局部真实而总体失真的原因有很多,大体可分为两类:

第一,认识方法的问题,即以偏概全。新闻报道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突出一点而忽略其他,它常常把报道对象中最具新闻价值的侧面或一点报道给受众,而不是面面俱到。比如,我们报道一所大学不惜重金聘请特殊人才,加强学科建设,就只突出这一个侧面予以报道,而不必顾及这所学校其他侧面,如人才政策还可能存在某种不合理、现有的教师对学校政策有诸多意见等;我们报道一家科研单位的某项科研成果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甚至国际领先,也只是突出这一“闪光点”,并不要求写这一点时还旁及“这个单位的其他成果只是一般水平”。新闻只是报道那些受众最关心、最具传播价值的内容。然而,正是新闻的这一特点也常常使记者容易患上认识片面的毛病。实践表明,用个别的、枝节的事实材料,装饰事物的整体形象,是造成新闻报道不真实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克服这种毛病,记者在采访中,一定要端正思想,深入调查,多看各种事实,多听各方意见,树立整体观念。要明确局部是全局中的局部,侧面是整体中的侧面。通过多看、多听,弄清事物的历史、现状等全面情况,形成正确的整体印象和概念,不能“带着观点找例子”,局限于对个别事实的了解和核实上。在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对事物的整体面貌做出正确判断,然后,选择其中有新闻价值的局部和侧面进行报道。这样的报道,有整体真实做基础,其新闻真实性才是可靠的。

第二,采访态度问题,即有意对整体视而不见,只盯住一点并予以放大。这涉及记者的采访品格问题。有的记者与被采访单位或个人有着特殊关系,似乎有一种报道宣传的“义务”,不管那里有没有值得报道的新闻事实。在这样的背景下,记者会主动挖掘其哪怕微弱的“闪光点”,全然听不见不同的声音。此时,记者被利益关系所障目,看不到整体情况,导致总体失实。要防止这种情况,关键是要加强记者的品德修养,坚守新闻的品格,按照新闻的规律报道新闻,而不能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的干扰。

(四)新闻事实是本质真实的事实

事实是通过现象展现出来的。现象是本质的外在表现,本质是现象的内部联系。外部现象是眼睛可以看得见的,用感性就可以认识的,内部联系是眼睛看不见的,只有用理性才可认识的。新闻事实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要反映事实,就必须既看到事实所呈现出的现象,又要透过事实的外部表现去发现其内在的本质并认识本质,即抓住事物的内部联系。这就要求记者在采访中,不仅要多看、多听、多调查,还要多思考、多分析、多研究,在占有大量事实和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下工夫做“由表及里”、“去粗取精”的工作。也就是说,要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抽象,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发掘和提炼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正确结论。

1.现象与本质是一对矛盾

现象作为本质的外在表现,有时与本质相一致,有时却与本质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这是因为,本质在表现为现象的过程中,是在内在环境的综合作用下实现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促使事物的本质在表现为现象的过程中发生种种变化。干扰因素作用的大小,决定着这些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干扰因素作用较小,现象与本质基本一致;干扰因素作用较大,现象就可能与本质大相径庭。记者的职责就是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由于现象与本质并非时时处处表现一致,因此,对现象的过分依赖,会影响对本质的认识。

1998年5月21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到安徽芜湖视察。朱总理实地考察了一些粮站、粮库、粮食加工厂,详细询问了粮食收购、贮存、加工和销售等方面的情况,并就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问题与省市县领导进行了座谈。朱镕基总理离开芜湖后,《芜湖日报》5月27日头版头条发了一篇报道。报道说:“视察中,朱总理对我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与此同时,有消息传出,南陵县一个省级粮食储备库将升格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国家将给予大笔投资……后来《羊城晚报》记者王剑章、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朱镕基总理看到的粮食是从各个粮站紧急调运来的,朱总理检查完之后,这些粮食又都陆续退回了各粮站”的“惊天骗局”进行曝光。[21]这一事件让我们看到,本来总理想了解中央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看看有无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却在实际上看到了满眼假象,这对中央制定政策构成了很大的危害。然而,有的媒体记者满足于记录表象,把当时看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就算完成了报道,而事实的真相却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记者需要透过现象探究本质的勇气和思维品质。

有时,反映表象的新闻也是正确的,但由于没有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就无法揭示事物的内在真实的本质。比如,农村出现了许多“空壳村”(村集体没有一分钱积累甚至负债),如果仅仅报道这种现象,虽然事实也是对的,但常常会让人想到是否村干部吃喝了、私分了、挪用了。如果深入探究其原因,才会发现,许多村是因为“普九”达标掏空了村集体的积累。再如,在我们的观念里,一般来说,不管在上头还是在基层,都是群众给领导拜年,下级干部给上级拜年,而这几年我们却听到相反的事例:在一些较贫困的乡镇,尤其是在一些特别贫困的村,每到春节,乡镇干部都主动上门给村干部拜年,目的是靠感情挽留他们再当一年村干部。听到这样的稀奇事,记者自然觉得这是一条有意思的新闻。经过深入了解,才发现,这些村干部不想干了,不仅仅是因为村里太穷,劳累一年到头,村干部的工资不足1000元,还拿不到手,更重要的是,因为穷,村里的矛盾就显得格外多,村干部的委屈也格外多。了解到这些深层背景后,这条新闻就变得复杂起来了。如果我们按开始听到的“怪事”采写成新闻,由乡镇干部给村干部拜年点到村干部不愿给村民当“领头羊”,自然也是一条真实的新闻。可这样写新闻,那些辞职的村干部是不是也有很多委屈呢?

这说明,一篇报道,只有掌握了事物内部的联系,抓住了本质,才能体现出它所反映的这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特征,新闻才能使人感到“真”和“新”、“准”和“深”,从而发挥其独特的表现力、说服力和启示作用。

2.本质真实与用事实说话

新闻的真实是本质的真实,但表现事物的本质仍必须用事实说话,而不是记者空发议论。

现象是可感的,本质必须用理性去判断、去分析、去思考、去认识。随着新闻竞争的加剧,随着受众对增大新闻传播信息量的需求提高,以揭示事物本质为特征的深度报道成为媒体的新宠。媒体和记者们已不满足于简单地报道新闻事件,喜欢着力挖掘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和隐含的重要价值。与一般的动态新闻相比,深度报道要求对新闻事实的表述既有深度又有广度,不仅能为受众提供更大的新闻信息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记者认识问题的能力。按照《新闻学大词典》的解释,深度报道是“运用解释、分析、预测等方法,从历史渊源、因果关系、矛盾演变、影响作用、发展趋势等方面报道新闻的形式。深度报道不满足于向受众提供简单的事实,而是使新闻要素进一步深化,要求一方面剖析新闻事实的内部,另一方面展示新闻事实的宏观背景,从总体联系上把握其真实性。深度报道突破了‘一人一地一事’的模式,要求对新闻事实进行跨时空的、由里到外的综合反映。对‘时间’的采访应包括过去、现在、未来;采访地点不仅包括现场,还包括‘现场’延伸或波及的地方;不仅要采访当事人,而且要采访其他有关人员;采访新闻事实时,一方面对事实本身的情形、细节要尽可能做详细采访,对相关的事实也应进行采访;应把主要精力放在Why(原因)和How(怎么样)上,说明来龙去脉,阐明本质意义,估计事件影响,揭示发展趋势”。[22]

由于这样的深度报道越来越注重对本质意义的深度挖掘,因而新闻的思辨色彩也越来越浓重。动辄请各方面的专家发表观点,或者记者自己谈看法,似乎思辨意味着理性,观点意味着深度。诚然,“在许多深度报道作品中,理性思辨成分对于烘托和深化新闻主题,进一步强化新闻的社会意义,往往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但是,新闻终究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这一质的规定性同样是深度报道所不能违背的,深度报道最根本的深刻在于事实,而其中的思辨色彩毕竟是第二性的东西。”[23]

大凡有影响的作品,无论什么题材、体裁,都是依靠充足的事实支撑的。深刻的新闻主题并非靠观点堆积,关键在于记者采集的新闻事实有典型性,可以发挥掷地有声的作用。失去了丰富具体的新闻事实,即使是正确深刻的观点也因为失去了承载的基础而沦为空洞。空洞的真实不能归结为真实。

1987年5月6日,一场特大火灾降临在我国东北的绿色宝库——大兴安岭。对这场持续25天、举世瞩目的森林大火,我国新闻界进行了连续报道,不仅如实报道灾情,而且对灾情进行了全方位反思。在这场先后有数十家媒体记者参与的新闻大战中,中国青年报的《红色的警告》等“三色”通讯[24]堪称佳作。在《红色的警告》中,作者锋芒直逼三个问题:体制弊端、官僚主义、传统观念。这篇报道分为四个部分:关于火种的故事(讲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多年矛盾)、烧不散的会议(讲基层领导机构办事效率和应变能力的低下)、在大火的映衬下(讲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自我保全和领导无能)、不是结束语(明确的结论)。这四个部分共讲了九个故事或矛盾现象,涉及数十个历史与现实的具体情节,人物包括从刘少奇、万里、田纪云等中央领导,到基层干部、具体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从严酷的损失数字到国务院就这次火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纵横捭阖,角度、地点、人物不同,告诉读者的是同一个基本事实:官僚主义和僵化的管理体制,是造成这次大火蔓延25天的社会原因。对体制问题、官僚主义问题等颇具理论色彩的问题的阐释,作者没有空发议论,而是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字里行间透析出这些深层的矛盾和问题,读来振聋发聩。

三、采访即认识和反映事实的过程

按“智”分配造就亿万富翁[25]张廷璧教授成为荆楚科学家首富

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对红桃K集团资产进行了审计。昨日得出的审计结论表明,该集团技术负责人张廷璧教授个人资产已达1.3118亿元。

此外,张教授还拥有一幢400多万元的别墅、一辆价值80多万元的豪华轿车。

在我省众多科学家中,张廷璧是首位拥有亿元资产的科学家。

今年62岁的张廷璧是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1992年前一直在大学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这一年,他在研究天然植物色素课题时产生了一个科学构想——在中国推广运用德国科学家费舍尔1930年获诺贝尔奖的发明成果卟啉铁,并以生物学方法解决卟啉铁工业化生产这一世界性难题,以较低成本防治缺铁性贫血。这一想法得到谢圣明等创业者的支持,他们果断投入50万元进行研究开发,终于成功生产出了既有高科技含量,又价廉物美的大众化保健品——红桃K生血剂。

1996年,红桃K集团在明晰产权时,张教授持有集团10%以上的股份,成为集团董事局8位董事之一。

1997年至今,红桃K生血剂连续3年销售超过10亿元。最近,“红桃K”被国家工商局评为生物保健品行业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

这篇新闻获得当年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严格说来,知识分子依靠自己的知识和智力劳动获得丰厚的收益,在2000年并不算什么新鲜事,此前类似报道也时时见诸报端,只不过很少见到一个教授的收益数额有如此之大。为什么这篇报道获当年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翻开当年中国新闻奖获奖篇目,另有一篇相同主题的报道获一等奖,即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2000年12月11日播出的《长沙袁隆平等十多位院士成为科技知本家》。答案似乎可以从这两条新闻的时代背景中寻找:党的十五大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正是契合了这一时机,这两条新闻显得更有价值。

由此可以看出,新闻采访也存在最佳时机问题。时机属于“度”的范畴,属于新闻采访的辩证法范畴。

新闻采访的辩证法贯穿于新闻采访实践的始终,新闻采访的方式方法都是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一)把握新闻采写的“度”

记者在新闻采写中最难把握的是什么?是准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度。

度是什么?是事物保持某种特定质的量的界限。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尺度。在这个尺度里,事物保持一定的质。超过了这个尺度,事物就会发生质变。正如黑格尔所言:“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财富、荣誉、权力甚至快乐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26]

新闻作为反映客观事物变化的认识形态,必须客观准确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对客观加以理解和认识,因而同样存在把握认识事物的度的问题。

曾有人将新闻的度分为三方面的内容,即媒体和编辑、记者对某一新闻事件、某一新闻人物、某一社会现象的态度;新闻的真实度,或叫做可信度;媒体及新闻作品对读者的贴近度和亲和度。这样的划分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这里所谈到的新闻的度则与其有所不同,具体指的是记者和编辑在新闻的采写中对事实承载的价值把握的尺度、报道时机及报道的规模和程度。

1.客观准确地反映事物的内在价值

度是客观存在的界定。度的两端是事物的极限,超出了限度,事物即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化,犹如水温变化超过了限度,就成了水蒸气或冰。

作为记录和反映客观事物变化的新闻报道,不仅要反映客观事物的大小、长短、多少、高低等量度,也要反映客观事物的美丑、真假、善恶、好坏、正反、对错、利弊等质度,从量与质的统一中把握新闻事实的度。客观事物无以数计,并不是什么事物都可能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记者选择新闻事实的依据主要是事实所含的新闻价值,当然有时也依据其具有的宣传价值,这些价值就是记者采访时要准确把握的。我们说新闻要客观准确地反映客观事物,要求记者采写新闻时既不能夸大事物的价值,也不应认识不到事物的价值。

第一,尽可能充分地认识事物的内在价值。充分认识事物的内在价值是准确把握新闻报道的度的内涵之一。记者记录和反映客观事物变化的过程,也是对事实进行认识、判断和选择的过程。新闻不仅要反映事物变化的状态,也要反映事物变化的程度。对这种变化程度未能充分认识,对事物的内在价值未能予以充分认识,也是新闻报道“失度”的一种表现。

我们把新闻界定为新近发生或发现的事实的报道,本身就意味着对已经发生的事实重新认识。一些事实即使存在很久,但因为以往没有认识它,没有发现其报道的价值,就无缘成为记者笔下的新闻。这些事实的新闻价值被人认识和发现,才有了被报道的可能。这说明对事实的认识和发现是一个过程。当然,它也常常反映出记者之间的水平差距。有的时候,同样的事实摆在不同的记者面前,有人可能无动于衷,未觉察出其中隐含的新闻价值究竟有多大,有人却为自己有幸遇到一件有着重大新闻价值的事实而兴奋不已。等有人写出有价值的新闻报道,遇到过此类事实的其他人才恍然大悟,原来新闻价值在这里。这其中的差别就是对事物内在价值的认识水平的差距。有的时候,相似的事实先后遭遇不同的记者,却常常不是先遇见者发现并采写了新闻,当后来者将此类事实报道出来后,先前的记者开始反省自己为何当时没有认识到事实内含的新闻价值。1997年7月30日的《长江日报》刊登了记者余兰生采写的通讯《140万双袜子的命运》,反映的是武汉袜厂积压了10年的袜子,厂长换了几任,谁也不愿意低价变卖,因为贱卖意味着亏损,而积压却能年年计算业绩。这篇揭示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不适应市场竞争的新闻一经刊登,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强烈反响,此稿获得当年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这条新闻刊出后,另一位记者总结了自己3年前一次“失败”的采访。“武汉手表厂划转东湖开发区后,企业有了起色。我到厂里调查情况,厂长历数计划经济时代出现的种种怪现象。有一段时间,武汉手表厂不搞商品表,而是根据上级制定的计划,为别的表厂生产配套的机芯。在计划体制被冲破以后,那家表厂出了问题,大量机芯积压在武汉手表厂的仓库里。厂里换了几任厂长,腾了几次仓库,谁也不肯把这笔死钱变成活钱。”“实际上,武汉手表厂3年前的表芯积压问题,和今天的袜子问题一样,都是计划经济的最痛处。而且当时很多记者应该不止一次地遇到此类问题。为什么直到今天,这个问题才在140万双袜子上充分暴露出来呢?”“从主观上讲,主要是我们的记者没能超越那个社会阶段的平均认知水平”,还不具备“站在社会的船头,洞悉到眼前的天气究竟由何而起,它对明天又有何影响”的能力。正如这位善于总结并勇于检讨自己的记者所言,很多记者不止一次地遇到此类问题,都没有采写出如“140万双袜子”的新闻。这其中固然有当时的社会平均认知水平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记者没有更深一步挖掘出事实内在的新闻价值,而记者除了是社会的记录者之外,更应是社会观察家、思想家,理应比普通读者看得远、看得深、看得准。

当然,要求记者时时、事事都在第一时间充分认识事物的内在价值,显然是不现实的。有时记者对一事物的认识只是达到了某个层面,更深层次的内容却难以企及。随着记者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对事物的认识也逐渐深入。任何人的认识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种种局限,既有客观因素的局限,也有记者自身因素的局限。很多时候记者对事物的认识是借助他人的认识实现的,新闻也常常需要这样表现。但是,这些并不能成为记者目光短浅、思想迟钝的借口。敏锐的发现力是建立在对事物的认识能力之上的,没有对事物内在价值的充分认识,也会对他人的观点充耳不闻。这表明,充分认识事物的内在价值,是记者必须追求的目标。

第二,不能夸大事物的价值,或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新闻客观真实地反映外部世界,其中的含义包括恰如其分地反映外部存在的事物。是什么,就报道什么,事物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就报道到什么程度,切不可为了报道需要胡乱硬塞进一些本不属于报道对象的“意义”。不然,新闻便不再真实。比如,2001年APEC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与会的各国首脑都穿上了中国的唐装,一时间,唐装盛行,尤其是2002年春节期间,满街流动着唐装的风景。此时,有报道说唐装的流行是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增强的表现,穿唐装意味着人们爱国意识的增强等。其实,仔细考察一番,就可以发现,唐装的流行只是一种服装的前卫和新潮(在服饰文化中,复古也是一种新潮),今天穿唐装的人明天也可能换上了露脐装。如果说穿唐装是爱国意识增强的表现,那么穿露脐装又是一种什么意识?可见,对事实、现象深层价值的“过敏”也是新闻采访的大忌。它不仅无助于发现新闻,相反可能闹出蹩脚的笑话。这种“戴高帽”式地提升事实的价值在新闻报道中很常见,这反映出记者过于追求思想的“深刻”。2010年6月23日,华中科技大学李培根校长在7000余名学生的毕业典礼上的讲话激情而亲切,在2000余字的演讲稿中,他把4年来的国家大事、学校大事、身边人物、网络热词等融合在一起。“俯卧撑”、“躲猫猫”、“打酱油”、“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蜗居”、“蚁族”、“被就业”、“被坚强”等被他所引用,备受学生欢迎,也受到媒体关注。问题在于,有些媒体将此事“提升”到一个难以置信的“高度”:大学校长该怎么做校长、官员该怎么做官。这就把一个事实原本无法承载的意义强加于它了。

牵强附会也是夸大事物价值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失度。事实本身反映了某一问题、承载了某一价值内涵,如果为了宣传的需要,把事实本不具备的价值强行扭到一起,其结果就是夸大事实的价值。比如,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后,为配合党的思想理论宣传,许多媒体开设了“三个代表在基层”或“在三个代表的旗帜下”的专栏。这种宣传本是媒体的职责,但是,实践中却出现了一种牵强附会的做法,把一些与“三个代表”没有什么关联的事情硬塞进这个专栏,企图拔高这些事实的价值,结果不仅无助于宣传“三个代表”的思想,反而把“三个代表”思想庸俗化了。有一家机关报开设的“在‘三个代表’的旗帜下”专栏中刊登了这样一篇新闻稿,说的是一家酒店生意非常好,来此就餐的顾客常常要事先预订,不然就要排队等候。究其原因,是因为该酒店讲究“诚信”。这篇新闻举了两个例子:一位食客看着盘子里椒盐排骨上的一颗颗黑点,怀疑是老鼠屎,向传菜员投诉,酒店经过层层排查,原来是排骨经过煎炸时骨髓被炸焦的缘故,但为了消除顾客疑虑,酒店自此立新规,此道菜上桌前必须剔除骨刺和油渣;该酒店有规定,前来就餐的客人不管消费多少,每桌都奉送两个味碟、一个果盘,结果有一位客人每次只点一个几元钱的青菜,也能享受上述服务,于是这个客人逢人便夸,成了这个酒店的常客。其实,酒店的做法是其赚钱之道,我们实在看不出它们与“三个代表”有何关联,是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还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还有的时候,新闻报道受到某种即时性的利益导向如临时性政策、媒体的经济利益驱使,缺乏稳定的认知判断和价值追求,致使报道向前推进中发生偏差,这也是没有准确把握事物内在价值的失度。比如,一些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形成,与媒体报道的引导有关。媒体在引导人们生活方式的时候,有时只是一时之需,如为了推动工作,等这些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形成,社会条件已经发生变化,要求人们改变其形成的生活观念和方式,然而,媒体再反过来倡导原先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即难有作为,此时才发现媒体先前的报道存在严重的失度。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前些年,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媒体纷纷报道超前消费、超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如借钱贷款购豪宅买豪车被冠以“新潮”、“敢想”之名,似乎这样消费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值得倡导的生活方式,那种勤做苦攒、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已不符合时代潮流。殊不知这种新闻报道在拉动内需的同时,刺激了社会消费情绪的极度浮躁,其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反思媒体的相关报道,这种失度与媒体或记者的认识能力有关。因为认识能力的限制,媒体的报道常常左右摇摆。当某个年份电力供应充足甚至供过于求时,媒体提倡人们用电,并给人们算经济账,称用电成本低,而当电力供应紧张时,媒体又号召人们节约用电。新闻报道的这种忽左忽右的态度表明媒体未认识到生活习惯一旦形成,尤其是更便捷、更享受的生活方式一旦形成,再令其回归几无可能。新闻报道不论其主观愿望如何,只要没有准确把握事物内在实质,“只要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谬误”。

2.把握新闻报道的时机,即报道的“火候”

对于不同的事实,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是最好的报道时机。有的新闻必须抢在第一时间报道,有的新闻却应当蓄一蓄,等一等,在最佳的时机报道,以求达到最好的报道效果。这就是新闻报道的“火候”。

第一,新闻报道时机关系到新闻的真实性问题。如同烧窑,火候不到,窑内的陶器没有烧熟,出窑的就是一件件坏了的陶器,拿不出手,就不能成为有使用价值的商品。新闻事实尚未形成就急于采访和报道,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就可能张冠李戴,导致新闻失实。时任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社长的解国记在总结众多媒体对1998年松花江第三次洪峰报道的教训时指出:“洪峰未到时,纷纷报道洪峰到了,真的到达时间出来了,谁也不报了。”“当洪峰的‘前流’接触哈尔滨时,有的媒体记者便以为是洪峰到了,抢发一条洪峰到达哈尔滨的消息。过一会儿水位涨了,另一家媒体记者又赶紧按新数据发一条洪峰到达哈尔滨的消息;再过一会儿,水位更高了,第三家媒体用新数据也发一条洪峰到达哈尔滨的消息……更由于这‘前流’持续时间达两天多,数据一直更新,足足让记者和媒体(包括我们新华社在内)‘报’了个够。第三次洪峰不会分两次、三次或更多次‘到达’。媒体报过一次‘到达’,便不会再报一次。所以以后只好说第三次洪峰‘通过’,或者不起‘名’地说是水位达到多少多少,尴尬和想方设法自圆其说之状,无论怎样‘装饰’,都不能不流露于字里行间。于是一个更大的怪事无情而至:洪峰真正到达的时间出现后,各媒体均充聋作哑,无任何一家予以报道。”[27]洪峰是什么?是河流在涨水期间达到最高点的水位,或称涨达最高水位的洪水。由此决定了“洪峰到达”不可能在发生时就报道,因为你无法断定当时是不是洪水的最高值;更不可能是“正在进行时”的报道——连初始的时间都无法确定,怎能知道在“过程”中?因此,“洪峰到达”只能是“马后炮”的报道,即洪水回落、洪峰过去之后,通过回溯水文测量资料,才能找出洪峰到达的时间。可见,“洪峰到达”的报道时机只能是洪峰过后。至于如何报道,那是另一个问题。事实上,那次洪峰的确切时间是8月22日12时抵达哈尔滨,持续32小时之后开始回落,然而《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因抢先报道分别把洪峰到达的时间说成是19日、20日、21日。[28]

第二,新闻报道的时机影响着新闻传播的效果。新闻传播的效果包括受众认同和影响社会两个方面。从受众认同来看,任何新闻报道所追求的直接目标是受众认同。严格说来,没有受众的新闻不是新闻,新闻报道的内容本身就应是公众感兴趣的东西。但是,吸引受众关注也存在一个时机问题。有些问题在某个时机予以报道会引起广泛关注,换个时机报道则可能难以击起多大的波澜。因为人们对信息的接受有一个选择的问题,选择的过程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比如,对于儿童电影太少这一话题,不是什么时间报道都受人注目,如果集中在“六一”儿童节前夕予以报道,因为儿童节与儿童片太少两者之间的反差格外强烈,因而可能拥有更多的受众。从影响社会来说,新闻报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干预和影响社会生活。既然是影响和干预社会生活,就存在一个最好的时机和最好的效果问题。时机没有选择好,新闻报道不能引起反响,自然难以有效地影响和干预社会生活;时机选择好了,新闻报道可能引导一种新风尚的流行,引发一项新政策的制订,促使一件难题的解决和落实。比如,当国家还很贫困,大多数人还在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忙碌发愁时,媒体争相报道发展旅游经济,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媒体的倡议“无人喝彩”。当人们的经济收入除了满足日常生活开支外,还有较多的余钱,而且人们也越来越注重休闲生活质量的背景下,大规模地报道发展旅游经济,则会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各地旅游“黄金周”赚得盆满钵满,媒体的报道功不可没。再如,武汉市连接汉口和武昌主要有长江一桥和长江二桥,经过长江一桥须过跨越汉水的江汉一桥。由于江汉一桥违反国家规定超期收取车辆过桥费而被《焦点访谈》曝光,武汉市取消了江汉一桥收费,提高长江二桥收费标准,并对车辆通过江汉一桥和长江二桥实行单双号管理。此举带来的结果是长江一桥和二桥通行车辆冷热不均,而且通过汉水各桥梁的车辆也冷热悬殊,市民对此颇有意见,武汉市政府一时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2002年3月,《武汉晨报》对长江大桥、江汉一桥二桥总是车满为患,而其他几座桥却“门可罗雀”的现象予以关注,以最为冷清的晴川桥为例揭开过桥费带来的尴尬。通过采访及查阅大量资料,记者得知有些城市正在推行“年票制”,武汉市能否也采用年票制?这篇报道一经推出,在广大市民特别是司机中产生了广泛影响。8月中旬,武汉市公开征集出席实施“年票制”听证会的人员。10月1日,武汉市路桥费正式实施“年票制”。《武汉晨报》的报道之所以能引发一项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是抓准了报道时机:群众意见集中,政府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外地也有成功经验。反观许多新闻报道并未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原因之一就是解决问题的条件尚不具备,时机还不成熟。

3.保持新闻信息的平衡

新闻要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除了要求每一条新闻都是真实的,更重要的是要做到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原态。“原态”是指事物本来的样子。无论对于单个事实来说,还是对于总体事实来说,原态当是各类信息的集合,既有正面的信息,又有负面的信息。大量地报道某一类信息而对其他信息忽略或轻描淡写的报道,对报道的对象而言,虽然被报道出来的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但总体而言就是不客观。这就有了“真实并不等于客观”的命题。比如,一家媒体长期只做成就报道,批评报道基本没有,虽然那些被报道的成就都是真实的,但给读者的总体感觉却是媒体的新闻是虚假的,因为他们身边大量的不公平不公正的事实不被媒体关注和报道。同样,一家媒体一段时间集中报道社会阴暗面,而对大量的有新闻价值的正面现象置之不理,给人以社会一团糟的印象,这样的新闻报道总体上也是不客观的。这两种状况都是信息不对称不平衡的结果,信息不对称不平衡就是一种失度。

新闻报道是人们认识社会的重要渠道,人们通过新闻报道形成对社会的认识和判断,所以,新闻报道应力求确保信息全面平衡协调,为受众呈现客观真实的世界。“只有向受众全面地提供事实与情况,尤其是意见与看法对立的事实与情况,才能保证新闻传播的宏观真实与客观公正。新闻报道提供各方面的事实,包括成绩与问题,优点与缺陷,长处与不足,经验与教训,受传者才有可能从宏观的视角考量与评价事实总体,使人们对报道的总体事实有实事求是的评论。”[29]新闻采访实践中,信息不平衡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1)报道事实时突出一点无视其总体背景,造成所报道之事实与其所处的总体背景不对称。如对一个单位的某个有新意的做法连篇累牍地突出报道,似乎它是一剂解决问题的良药,却有意回避这个单位总体面貌仍未有大的改观这样一个最根本的事实。(2)对一个单位或地区的报道充分而集中(正面的或负面的),对其他单位或地区的同类信息基本不涉及,造成同类信息的地区或单位间的极度不平衡。如对某省的假酒现象集中报道,造成人们提及假酒自然想到这个省。其实这类事件和现象各省都有,集中对某地区同一类信息的传播,极易造成新闻报道的失度。有的报道已严重影响到一些地区的形象,形成人们对于该地区的刻板印象。正面宣传的新闻报道亦然。(3)对有争议的事实或现象有明显的报道倾向,只报道记者欣赏赞同的事实,不报道记者反感或反对的事实,造成信息不对称不平衡,甚至不真实。有时候,记者在报道社会事件的争执双方时,明显地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一方提供的各个事实细节,当事人的意见,甚至对另一方的攻击,记者都详尽地予以报道;而对另一方提供的事实和意见,记者却不予理睬。(4)报道事实时只顾一面而忽略另一面。任何事实的出现都不可能是绝对地有百利而无一害或者相反,报道时就不应只报道某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好就是绝对的好,坏就是绝对的坏。如某个时期的报喜不报忧或对某个事实的报忧不报喜等做法,即是如此。

要改变信息不平衡的报道方式,“正确处理选择与全面,典型与综合,是一种正确掌握新闻调控、运用新闻规律的新闻传播艺术”。[30]

要保持新闻信息的平衡协调,还必须注意报道的常态,避免跟风炒作。因为炒作极易犯“过度”的毛病。世事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创新,由此客观世界才保持着常态。其间可供媒体报道的新闻事实无以数计,广泛地报道这些事实,新闻所反映的世界也才是常态的世界。然而,由于新闻竞争的加剧,各媒体都强调不能漏发新闻,其他媒体刊发的新闻本媒体也应有自己的声音。于是,各媒体重复地刊发同样的新闻。尤其是一些受众感兴趣的重大新闻,不同媒体的记者更是趋之若鹜。对同一事件关注的记者多了,竞争更激烈了,于是展开了比篇幅、比篇数、比深度、比角度之战。如此炒作的结果,一方面,造成同一信息的过分集中而与其他信息比例失度;另一方面,造成新闻在记者挖空心思赢得报道先机的竞争中失实。如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农村人到城市居住,只要有固定住所,有固定收入来源,就可上城市户口)的报道,即是一例。由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对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重大革命,事关城乡居民的利益,因而无论是某个地方的改革实践,还是国家出台相关改革政策,各个媒体都突出地予以报道。然而,过度地集中报道,以至于后来竟被说成是国家将取消户口,最后公安部不得不出面澄清,我国实行的只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而不是取消户口。

(二)新闻采访的时间与空间

在生活中,我们在擀面的时候,先把面和水揉成团,然后不急于擀,而是要在案板上放一放,俗话叫做醒一醒,过一会儿再擀。这样擀的面黏性更强,味道也会更好。炒肉的时候也是这样,先把切好的肉丝拌进盐、酱油和生粉,在盘子里放一放再炒,味道就会更好。

有一首歌的歌名叫《我想去桂林》,描述了人们对于桂林山水如画美景的向往。未曾去过桂林的人对那里充满向往,去过桂林的人也对那里赞不绝口,而长年生活在桂林的人却对那里的风景熟视无睹,未觉有多么好。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我们常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是这个道理。

上面说的和好的面团和拌好的肉丝要放一放,是个时间概念,在生活中处理事情经常会遇到此类情况;上面说的旅游的距离美,是个空间概念,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情况。这种时间与空间的辩证法也贯穿于新闻采访实践的始终。

1.新闻采访的时间

这一部分实际上主要涉及如何认识新闻采访的时效性的问题。

第一,记者应有很强的时效意识,要有抢新闻的意识。记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有在第一时间赶到新闻事件现场的意识,这样才能从容应对媒体间激烈的竞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时效性是新闻最重要的特性之一。时效性是指新闻事件的发生与见诸报端的时间差,这两者的时间差越小,新闻的时效性就越高,新闻价值就越大。提高新闻采写的效率,记者一定要学会“抢新闻”。所谓“抢新闻”,就是抢在别人前面报道新闻。有一位报社副总编辑曾经这样说过:我办报的最主要的策略就是要“抢”,一定要抢在别人前面先说,先报道;我报道了,即使报道得比较粗糙,但是我先报道了,人家还是看我的;你报道得再细致,但你报道在后面了,人家会说,别的报纸已经报道了,不看了。时下,周报与日报相比总体上处于劣势,原因之一就是新闻的时效性差。周报报道的新闻往往提前几天在日报上刊登过了。在时效已用小时、分、秒计算的背景下,“天”已是相当长的时间概念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传统媒体记者的时效意识更应增强。由于互联网传输速度极快、覆盖面极广,一条新闻在几秒钟内就可以传遍世界。印刷媒体由于受到出版周期等条件的限制,一些刚刚采写出的新闻必须等到下一期报纸出版才可以刊登出来;广播新闻往往在固定的时间段播出;电视新闻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拍摄再进行剪辑等后期制作,方能按排列顺序展现在观众面前。而在网络上却可以随事件发生随时发布最新消息,克林顿绯闻案、美国世贸中心被撞等越来越多的事件都是先经网络大量报道后,才出现在传统媒体上。一条很有价值的新闻,由于传统媒体“版本”的限制,有可能成为“旧闻”,其价值大大降低,而有了互联网这个渠道,新闻的时效性会大大增强,记者与编辑可以即时在网上发表“刚刚出炉还冒着热气”的新闻,报道目前正在发生什么,而不仅仅是已经发生了什么。在这种背景下,传统媒体的记者们更应牢记时效是新闻的生命,尽可能在第一时间采访到正在或刚刚发生的新闻。不然,在激烈竞争的现今,记者抓到手的常常是一条条不新鲜的“死鱼”、“臭鱼”。

第二,并不是只有第一时间发出的新闻才是最好的新闻。这里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一种情况是,有的新闻事实记者采访时还没有充分展开,还正在发展,记者根本无法做出最基本的判断,这种情况下若抢在第一时间采写新闻,很可能会与事实背离。虽然我们说新闻是记录客观发生的事实,记者不应掺进自己的主观判断,但是,任何新闻都依赖于记者对事实新闻价值的基本判断。没有最基本的判断,事实只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法通过记者转化为新闻。而记者的判断也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如果事实发展尚不充分,还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记者对事实的认识就可能发生偏差,进而新闻报道也可能出现偏差。比如,前些年,有一家企业曾在武汉市非耕地资源拍卖会上介绍自己的宏伟规模:在武汉市江夏区征地建设现代化农村社区,拆除农民一家一户分散且零乱的低矮房舍,代之以集中连片的新式农民住宅群,腾出的土地辟出现代农业区、现代工业区、居民休闲区、文化教育区等,使农民变成现代化的分工明确的产业工人。当笔者听到这一推介后,觉得是一条很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便急忙到这家企业采访他们的详细思路。当这家企业在江夏区大桥镇的一片荒野上破土动工时,我们当日便采写了讴歌这一宏伟规划的新闻稿,似乎一个现代化的新型农村社区很快就会屹立于市郊荒野。然而,事过几年,透过一片错落有致的别墅群,我们发现这个企业当初向新闻界透露的构想不过是为了掩盖其开发房地产的真实目的。这次采访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值得总结的教训。其实,如果当时我们不急于发稿,观察一段时日,这种情况本是可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时间可以为深入采访赢得从容。

有时,记者对采访到的事实已可能做出明确的判断,已可能写出一篇事实准确且有价值的新闻来,但从记者的社会责任上说,却必须放一放。比如,武汉一家大型商业企业经过长时间努力,计划与外商合作开发一个大型娱乐项目,项目虽未动工,却已在市民中产生了广泛影响。但一家小企业却抢先对这个娱乐项目的名称申请注册,并已得到商标管理部门受理。当一位记者采访到这一情况后,没有立即写稿,而是先将此事反映给那家大型企业,等他们对此事采取相应行动,并有可能争回商标注册权后,这位记者才就此事写了一篇较有深度的新闻报道,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显然,此时的时效问题当从传播效果来理解和认识了。

另一种情况是,记者总是想在第一时间赶到新闻事件的现场,总希望每次都先于其他新闻单位的记者获得某条新闻线索,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在获得新闻线索上落后他人,并不意味着在采写新闻上不可能赢得先机。新闻有时可能后发制人。新闻要做到后发制人,关键是要找到新的报道角度,或挖掘新的深度,从而使后发的报道比先发报道更巧更深。1998年,中央及湖北、武汉媒体陆续报道46岁的原武汉国棉二厂的下岗工人王仁忠的创业故事。几年间,经过下岗、就业、再下岗、再创业的几番拼搏,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凭着刻苦钻研,王仁忠攻克了木地板“干缩潮胀”的世界性难题,引发了世界木地板行业的一场革命,获得了曲线拼接木地板的国家专利。他还招收了近200多名下岗工人,创办了武汉连城木制品厂,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然而,事隔两年,《武汉晚报》才对王仁忠的故事进行报道。重复以往的报道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有所创新,才能体现再报道的价值。该报记者选择了王仁忠与其哥哥一个在逆境中奋起一个却盛极而衰的不同人生轨迹,采写了《王氏兄弟的曲线人生》。王仁忠的父亲是汉正街上的一位商人,父亲去世时留给王仁昌、王仁忠兄弟俩一句话:“穷不倒志,富莫癫狂。”王仁昌大学学历,“文化大革命”中蒙冤判刑10年。1981年他获释回到汉正街。当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开过,头脑聪明的王仁昌立即抓住机遇,用借来的260元钱,在汉正街重新开始了父亲的商海生涯。此时,汉正街商贸日渐兴旺,王仁昌的百货摊一个人忙不过来,弟弟王仁忠便来帮忙。到1990年,王仁昌已成为汉正街上仅有的几个腰缠百万的巨商之一,并被推举为汉正街“个协”常务理事。其间,王仁昌拿起了笔,写起了小说。1989年,《风流巨贾》问世。1990年,小说被武汉电视台改编拍摄成8集电视连续剧《汉正街》。此时的王仁昌春风得意无比风光。就在这一年,两兄弟因家庭不睦,分道扬镳。王仁忠原本只是哥哥的帮手,手里没资本,无法再做生意。这时,他又从武汉国棉二厂下岗,生活没了着落。同哥哥分手后,王仁忠一家三口每月的生活费仅有100元。这期间,王仁忠为了生活,什么活都干,当过搬运工,干过推销员,顶班开车床,帮人开“的士”,还搞过房屋装潢。正是在搞房屋装潢时常听客户反映木地板变形,他立下誓言:地板起拱变形问题得不到解决,决不再干室内装潢!王仁忠开始整天泡图书馆,跑书店,自学有关数学、物理、材料力学等方面的知识。没钱买书,他就趴在书店里整本整本地抄。3年里,他的读书笔记和设计图纸累计起来,就有20多公斤重,做好了曲线地板专利发明的理论准备。1995年12月,王仁忠的曲线地板诞生了,从根本上解决了直线木地板变形起拱这一世界性难题,获多项发明专利。专家鉴定认为,曲线地板是直边地板的换代产品,可挑战有世界地板王之称的德国产品。王仁忠成为全国五大再就业明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此时,哥哥王仁昌的命运却戏剧性地与弟弟发生了转换。90年代初,哥哥的生意如日中天,已有120余万元的资产。1989年,电视连续剧《汉正街》播出后,记者纷纷前来采访,电视报纸上频频亮相,使王仁昌名声大振,成为湖北省作协会员和汉正街“个协”常务理事。在一片叫好声中,哥哥陶醉了,每天忙碌的不再是写作,更不是生意,而是接待各地慕名而来的文学女青年,或躺在床头倚在灯下欣赏来自全国各地信件中的溢美之词。后来,他和妻子分了手。这时的哥哥,创业之初的那种锐气不见了,生意场上如履薄冰的精细淡去……几番投资失利后,这位昔日汉正街风云人物彻底失败,只得靠几个门面的租金度日。哥哥日渐潦倒,他只得给弟弟打工。历经坎坷又50多岁的王仁昌,面对这场大起大落,心里倒异常冷静了。他说,父亲的遗言,我做了一半:“穷不倒志”,后一半“富莫癫狂”,被我抛弃了。他要如同当年260元起家时那样,选择一条新的路线,重新从生命的谷底奋起。他在工作之余,再次提笔以弟弟的创业史为原型,写出了20集电视剧《曲线人生》。这里面,王仁昌倾注了两兄弟所有的悲欢离合和人生感悟……《武汉晚报》对王仁忠的报道,选择了一个极具戏剧冲突性的角度,更能典型地说明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应有怎样的人生态度和精神追求。这篇新闻获得当年中国新闻奖。

2.新闻采访的空间

这里所说的新闻采访的空间主要是指记者与采访对象的关系,即记者采访的位置问题。记者的位置,往往决定了记者观察、认识、报道事物的角度。记者观察事物时,有时需近,有时需远。当远不远不行,当近不近也不行。采访一个人物,听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介绍情况,是近距离采访;听其邻居或旁观者介绍情况,是远距离采访。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客观、准确、全面。如果不是这样,要么只站在近距离位置,要么只站在远距离位置,很可能出现片面性和局限性。实际上,记者与现实生活永远处于一种距离状态中。要么近距离,要么远距离。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才可能选择一定的看问题的角度。因为记者是观察者,记者必须有自己观察、认识、报道事物的角度,这是记者的职责所决定的。

对于“距离”,需要有一个辩证的理解。记者与采访对象,是一种“有距离”和“无距离”的辩证关系。有距离,是职业决定的;无距离,也是职业决定的。保持新闻的客观、公正、全面,需要记者与采访对象保持距离。而要了解生活,了解生活中的人和事,又需要无距离。这就像看书一样。当我们捧读一本书时,举得离眼睛太远,就看不见了;举得离眼睛太近,又模糊了。只有举得不远不近,才能看得清楚。一句话,新闻采访需要距离。

作为一个记者,必须深入生活,融入生活,与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欲所求,必须对自己所负责报道的战线、地域内发生的大小事情做到了如指掌,才能做到线索不断。有的跑工业的记者,喜欢常到车间走走,看看工厂里有了什么新设备,职工工作条件有了什么新变化。有的跑农村的记者,喜欢到田间地头看农民如何干农活,听农民聚在一起议论些什么。有的记者干脆住进农民家里,观察农民的生活,倾听农民的心声。这样做,都是在生活的深处寻找有价值的新闻。有时,先后两个跑同一个区域的记者,一个总觉得没有什么新闻,而另一个却感觉有写不完的新闻。原因就在于他们对生活的深入态度不同。一般来说,记者与生活贴得越近越好,只有贴近生活,才能触摸到生活的原态,才能写出深刻反映生活的报道来。没有深入生活就不可能发现生活深处的生动。另一方面,这种深入也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使人保持清醒和客观。有的记者长驻一地,被四周生活同化了,失去了新闻嗅觉,没有了新闻敏感,虽然也融会于现实生活中,却无法“跳”出来,站在一定的高度把目标对象看个明白。很多时候,一些好新闻不是跑那条战线或那个地区的记者发现或采写的,而是其他记者偶然的机会发现并采写的,原因之一就是有的记者过于深入,陷进所跑战线或区域,思维已被同化,许多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被当做司空见惯的平常事,不再以新闻的眼光判断和思考所见事实,使许多新闻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掉。还有一种情况,有的记者直接“参与”了生活,不只是贴近了生活,实际上已完全成了被报道的生活的一部分,久而久之,情感发生位移,判断不再客观,替被采访单位说话,充当被采访单位的代言人,看不清问题的实质,甚至为了某种利益直接参与企业相互竞争,帮一家打一家,等等。这种现象也是经常存在的。

比如,我们翻翻报纸的房地产周刊就会发现,一些长期跑房地产的记者与开发商打成一片,把开发商的推销战略当做客观事实进行报道,诱导消费者往他们设计好的笼子里钻。前些年开发商大量开发小户型商品房,记者听信了他们的鼓噪,大张旗鼓地帮他们宣扬小户型房子的好处。过了两年,小户型房子卖完了,房地产开发商大批兴建大户型商品房,说根据以往经验小户型房子缺点太多,于是记者又寻找小户型房子的“受害者”,通过他们的宣传,似乎小户型房子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记者为什么就没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呢?这里,既与记者“拿人手短”的尴尬有关,也与记者跟房地产开发商走得太近未能客观准确地对房地产业的实际状况进行判断有关。

研究新闻采访的空间,很有必要。

(三)新闻报道的主题与角度

主题与角度的关系也可以看成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一般地说,新闻内容指的是新闻所要表达的主题,而新闻报道的形式指的是新闻写作所采用的体裁。我们这里所说的形式主要是指记者表达新闻主题所选取的角度。新闻角度是新闻采写者在发现、挖掘和表现新闻事实时的着眼点和侧重点,就是我们常说的新闻报道的“口子”。有人认为这是写作的问题,其实它是采访时必须面对和完成的问题。因为报道角度的选取需要用具体的事实作依托,这个事实选取得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新闻主题能否得到表达、表达得是否贴切和突出。

新闻角度的选择关系到对事实本质的反映水平,也关系到对新闻事实的传播效果,因此,评价新闻角度选择的优劣主要看其能否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是否有新意,是否找准了受众的兴趣点。

1.报道角度的“新”与“准”

报道角度的“新”,主要是指报道的着眼点、切入点要新颖,尽量做到与众不同。新闻贵在新,这个新既指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也指与众不同的报道角度。置身于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媒介生态之中,几乎每一个引人关注的重要事实都会成为众多媒体报道的对象。正是面临选题雷同的窘境,要避免报道千人一面,报道角度出新更应成为媒体报道的选择和追求。报道角度出新要求记者在确定报道的着眼点和侧重点时,能抓住事物的特点,力求做到同中求异,从一般中找特殊,从偶然中找必然,从比较中找新奇,从而找到能反映事物本质的新颖的报道角度。

报道角度的选择与媒体的定位、记者的思维方式和采访能力密切相关,因而不同媒体、不同记者会有不同的选择。问题在于,报道角度求新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选择,它必须求“准”,即准确反映事物的实质。如果随意选择报道角度,就可能只是满足了“新”的要素,却偏离了“准”的实质。比如,2010年3月21日7时20分左右,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了一起一名中年男子砍死8名砍伤5名小学生的特大凶杀惨案。有媒体以《福建南平凶案疑犯是蜗居族多次因买不起房失恋》为题对此事进行报道,其报道角度的确与众不同,甚至也引起了有关部门从解决社会矛盾的角度指示加强校园安全,但是这一报道角度的选择似乎让人感觉“蜗居”、“买不起房”、“失恋”是造成凶犯杀人的理由。若此,社会矛盾一直存在,校园安全就无法避免了吗?

2.报道角度的“小”与“巧”

记者采写新闻,热衷于表现有影响的大主题,这本无可厚非。但若动辄把报道新闻的口子开得很大,热衷于选择宏大视角,往往受众并不买账,甚至产生排斥心理,使报道效果受损。在很多时候,大视角就是无视角,全景式扫描虽然视野宽广,但面面俱到难免蜻蜓点水,流于宽泛,而且抓不到特点,很难对受众形成接受驱动。报道角度宜选择“小”和“巧”,以小见大、以巧取胜往往更能赢得受众的青睐,更能获得好的报道效果。请看——

破碎的音乐梦

13岁的米莉莎酷爱音乐,每天都要练习钢琴。可现在,心爱的钢琴倒在没了房顶和墙壁的二层楼上,盖上落满了尘土和瓦砾。

4月5日晚9时30分,北约飞机在米莉莎家所在的瓦克·卡拉季奇大街投下一枚炸弹,炸碎了她的音乐梦。

米莉莎和19岁的姐姐叶列娜、8岁的弟弟米兰正在废墟中找寻可用的东西。他们挖出了书本和米莉莎的许多获奖证书。叶列娜还挖出一架泽尼特牌相机。一位记者给了她一个胶卷,让她拍下这一切。

炸弹爆炸时,他们和父母都在附近的村子里,因而幸免于难。但正睡在二楼的70岁的爷爷却被掀到了房外的地上,68岁的奶奶正在一楼洗手间,也被埋在了瓦砾堆中。两位老人身受重伤,被送往附近的医院。

米莉莎家邻居的两层楼房已被夷为平地。70岁的房主弗拉斯蒂尔、老伴弗吉莎和女儿斯忍在爆炸中丧生;45岁的儿媳、15岁的孙女和10岁的孙子也都重伤住院。

北约的另一枚炸弹落在了几百米之外的杜沙纳特雷维查大街上,约一万平方米以内的十多栋民宅被夷为平地。地上一片血迹,瓦砾堆中可以看到童车、魔方和雨伞。被炸断的自来水管还在滴水,水声呜咽,仿佛在祭奠轰炸中罹难的12名无辜平民。

一位妇女在废墟中踉跄,从瓦砾中拣起还完好的几只杯子和一个花瓶。她家唯一立着的东西是严重变形的冰箱。当记者问她名字和家人的情况时,她睁着红肿的泪眼,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强烈的爆炸声震碎了附近医院、店铺和居民楼的窗户。许多房屋的平瓦被震落在地。记者6日下午抵达这个位于贝尔格莱德以南200多公里的城市时,人们正在清扫满地的碎玻璃和瓦砾。轻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尘土味。

40岁的佐拉·米卢科维茨是个时装设计师,怀着三个月的身孕。她说轰炸前听到了空袭警报,但老百姓无处藏身,因为他们既无地下室,又无防空掩体。

斯塔娜今年62岁,当年曾目睹了纳粹侵略的暴行。她指着废墟说:“北约比希特勒还坏。我们没有侵略任何一个国家。(这里住的)都是老人,都是孩子,都是平民,没有一个军事目标。为什么炸我们?”[31]

这篇新闻反映的主题是很宏大的:南联盟遭到北约轰炸,战争给无数平民百姓带来巨大的灾难。但这样的大主题是可以通过一枚炸弹炸碎了一个13女孩的音乐梦来表现的,而且这个具体的、个别的、细小的事例能更生动地表现新闻主题。

新华社前总编辑南振中在《记者的发现力》一书中指出:“真实的东西大都是具体的,具体的东西往往是生动的。‘以小见大’的新闻作品常常选取具体生动的典型事例加以突出表现,这种作品提供给读者的不是‘没有生命的骨骼’,而是‘活的细胞’、‘活的生命’。当我们阅读这些作品的时候,好像走进了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场景之中,目有所见,耳有所闻,心有所感,这样的新闻作品才能使读者相信,才有可能吸引人、感动人。”[32]

报道角度的“巧”主要是指寻找一些别人很少会想到,又能独辟蹊径地巧妙反映新闻主题的角度。面对同一新闻事实,不同的记者由于思维方式、新闻敏感、对事实理解等存在差异,各自寻找喜欢和擅长的新闻事实的折射点,找到表现新闻事实的最佳切入口。比如,2010年1月12日,海地发生了震级为7.3级的强烈地震,当国内外媒体都集中报道震灾、救灾等地震消息时,作为周报的《南方周末》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不太被人了解但应被关注的一群人,在海地的偷渡客的命运。其题为《偷渡客:海地地震中最无助的中国人》[33],向人们展示了在海地的偷渡客的悲惨生活。这一群人身份特殊,行动隐秘,当地震发生后,这个把海地作为去美国的中转国的灰色群体,在是否与中国救援队联系上还出现了分歧:“通过朋友辗转联系到那27名老乡时,黄克锵得知,他们中出现了分歧,占多数的一派主张联系中国救援队,回家,不去美国了;另一派则反对,理由也让人难以反驳,‘回去了,怎么过下去?’”这里,记者的报道视角比较巧妙,关注了一群不为人关注的特殊群体在地震发生后的命运。同样,前面提及的《王氏兄弟的曲线人生》也是突破了其他媒体的报道框框,在兄弟俩命运变幻中品味人生价值,读来更令人回味。

◎小结

本章探讨了新闻采访的哲学基础问题,即新闻采访的唯物主义基础和辩证法基础。新闻事实可分为行为事实与观念事实、单一事实与综合事实、过去事实与现在事实、未来事实,对于不同类型事实的采访有不同的要求。从新闻采访的唯物主义基础看,新闻采访以事实为基础,新闻事实必须是所有内容都客观发生,它要求所有细节都真实,不允许虚构和想象;新闻事实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媒体或记者策划的事实;新闻事实要求事实的总体真实,也要求局部真实,两者缺一不可;新闻事实是本质真实的事实,新闻报道要透过现象看清事实本质。作为对事实的反映,新闻采访要准确把握反映事实的度,要科学理解新闻采访的时间与空间,善于选择反映新闻事实的角度等。

◎思考题

1.为什么观点也被当做新闻事实?

2.新闻事实有哪些特点?

3.如何理解媒体策划活动再报道的现象?

4.如何把握新闻采写的度?

5.如何辩证地理解新闻报道的时机?

6.结合某一事件的报道,分析不同媒体报道角度的特点?

【注释】

[1]《华夏时报》2010年5月23日。

[2]新华社5月24日电。

[3]刘建明:《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188页。

[4]《长江日报》2010年4月15日,作者朱建华。

[5]《中国青年报》2010年6月22日,作者周凯。

[6]《新周刊》2010年6月22日,作者胡赳赳。

[7]《江西日报》2008年11月25日,作者卓凡、徐锦忠。

[8]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3页。

[9]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3页。

[10]《曹操高陵在河南得到考古确认墓室或藏曹操遗骨》,作者张庶卓,http://news.sohu.com/20091227/n269235344.shtml,2011-06-22。

[11]新华网北京2005年6月24日电,作者李京华。

[12]转引自《每周文摘》2001年9月7日。

[13]余天、汪森:《传统新闻价值观在现当代的嬗变》,载《新闻记者》2002年第11期。

[14]新华网北京(2007年)7月19日电,记者刘浦泉。

[15]张允若:《新闻策划:辨析与质疑》,载《新闻记者》1997年第3期。

[16]赵振宇著:《新闻策划》,武汉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17]赵振宇著:《新闻策划》,武汉出版社2000年版,第7、11页。

[18]赵振宇:《论新闻传播策划的主体参与》,载《新闻探索》2002年第2期。

[19]赵振宇:《论新闻传播策划的主体参与》,载《新闻探索》2002年第2期。

[20]金伟忻、耿联、陆峰:《人物典型报道的创新实践与思考》,载《新闻通讯》2002年第7期。

[21]周克冰:《粮食满仓骗总理》,载《新闻爱好者》2003年第5期。

[22]甘惜分主编:《新闻学大词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3页。

[23]时统宇编著:《深度报道范文评析》,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24]见《中国青年报》1987年6月24日、6月27日、7月4日,作者雷收麦、李中伟、叶研、贾永。

[25]《湖北日报》2000年2月23日,作者卢平川。

[26]黑格尔著:《小逻辑》,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5页。

[27]解国记:《对“洪峰到达”报道的思考——从1998年抗洪报道中的一块心病说起》,载《中国记者》2002年第9期。

[28]解国记:《对“洪峰到达”报道的思考——从1998年抗洪报道中的一块心病说起》,载《中国记者》2002年第9期。

[29]童兵著:《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4~85页。

[30]童兵著:《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31]新华社阿莱克西纳茨(南斯拉夫)1999年4月6日电,作者吴志强。

[32]南振中著:《记者的发现力》,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页。

[33]《南方周末》2010年1月20日,第1353期,作者潘晓凌、刘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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