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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的心理现象的内涵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特有”的心理现象的内涵所谓“特有”是指某些心理现象只存在于大众传播活动中,而不与其它领域共有。换句话说,这类心理现象既不属于传播学,也不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而必须是大众传播心理学独有的研究对象。对于在大众传播活动中“非特有”的心理现象,本书在前几章里已进行了较多的阐述,本章仅就几种目前已被视为“独有”的心理现象作一尝试性的分析。

二、“特有”的心理现象的内涵

所谓“特有”是指某些心理现象只存在于大众传播活动中,而不与其它领域(如传播学、心理学)共有。换句话说,这类心理现象既不属于传播学,也不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而必须是大众传播心理学独有的研究对象。例如,像“注意”这种心理现象存在于任何有人的领域里。注意的几个特征:注意的分配、注意的广度、注意的转移等,在人们从事各种活动时都会有所表现。比如“注意的分配”,人们在听报告、搞卫生、收听广播时都存在一心二用的现象,这就是注意的分配。严格讲,这类研究不属于大众传播心理学特有的研究对象,而应归到应用心理学里。但是要想把研究的触角深入到“特有”的这个层次,还必须首先从传播学与心理学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上入手。有研究者将此种研究归为两大类[3]

第一类是在传播学研究范围内涉及到的大量与心理学有关的内容,包括心理因素影响传播活动和传播活动对心理因素的影响这两个方面。前者如“可读性研究”(探讨阅读材料的难易度与读者水平的关系)、“认知图式的研究”(认知图式的差异是人们对同一事件做出不同解释的重要内因);后者如传播活动对受众的认知、态度、社会化等方面的影响。

第二类是与心理学有关的传播学研究。其中占较大比重的是运用心理学理论解释传播现象(现在的研究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读者、听众使用媒介的动机;在使用媒介过程中出现的情绪情感反应、群体压力对决策的影响等。

当人们对以上这两类问题研究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以着力探讨作为科学的、系统的大众传播心理学自己独有的研究对象。如本章将要讨论的“心理感应”,特指电视观众与现场采访记者之间的心理互动现象。又如“晕”话筒(镜头)更是电子传媒作为独特的刺激物对采访对象的影响。这类心理现象在其它领域里是没有的,故称之为“特有”的心理现象。但是这种心理现象和前面所提到像“注意”、“态度”一类“非特有”的心理现象,有时容易分化,有时则不易分辨。像“可读性研究”似乎既可理解为“独有”,也可理解为“非独有”。正因为如此,所以造成大众传播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模糊性和分辨的艰难性,以至于到目前为止,仅仅找到了几种所谓的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独有的心理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几个方面:第一,我们对传播活动中独有的心理现象的界定过窄、过严。上边提到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研究中的某些内容是否可以归入传播心理学的范围?当然,究竟是哪些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比如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尽管这个理论的理论框架是“社会认知理论”(属于社会心理学范围),但是由于大众传播媒体的介入,使得影响人们进行社会认知的刺激物由人际影响转为媒介影响,因而当使用社会认知理论去解释“人们从媒介中学习社会生活”时,就赋予了该理论以新的内涵。又如有关记忆问题的研究,记忆作为人的认知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固然属于心理学的研究范围,但是在使用媒介时,人们的记忆会有新的特点。如“看电视过目即忘现象”,又如电视新闻的排序对观众记忆和理解的影响,再如电视广告对人们联想的诱发等等。人们的记忆在大众传播活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与在非大众传播中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肯定有差异。把对这些差异的研究归入大众传播心理学的研究范围是否能被接受?第二,就我国大多数研究者目前的水平(包括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证研究水平)及所掌握的资料还不足以发现存在于大众传播活动中的那些“独有”的心理现象。

不过,无论是哪种原因,当务之急还得循着这门学科研究的最基本的路子走,即运用心理学理论去分析传受者心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也许,随着传播业的发展和研究者理论素养的提高,当我们积累了足够多的知识经验时,以上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于在大众传播活动中“非特有”的心理现象,本书在前几章里已进行了较多的阐述,本章仅就几种目前已被视为“独有”的心理现象作一尝试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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