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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文言文翻译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翻译的标准翻译像做任何一项工作一样,要有一个准则来衡量,那就是标准。然而没有绝对的标准,并不等于不要标准。作为指导翻译实践的准则,衡量译文优劣尺度的翻译标准,也在众说纷纭中一一面世了。

第二节 翻译的标准

翻译像做任何一项工作一样,要有一个准则来衡量,那就是标准。然而,翻译毕竟不是数学,可谓见仁见智,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然而没有绝对的标准,并不等于不要标准。作为指导翻译实践的准则,衡量译文优劣尺度的翻译标准,也在众说纷纭中一一面世了。

一、马建忠的“善译标准”

清朝末年,马建忠于1894年在《拟设翻译书院议》中提出了“善译”的见解,被视为试图说明翻译标准的一个开端,学术界称为“善译标准”。其内容有三:

一是译者先要对两种语言素有研究,熟知彼此的异同;二是弄清并传达出原文的“意旨”、“神情”与“语气”;三是译文要与原文“无毫发出入”,“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

马氏的“善译标准”,理论上很有道理。可是,他本人没有搞翻译工作,没有解决翻译问题的实践,故其善译之说,后人多半忽略了。

二、严复“信达雅”说

稍后,对中国近代译论贡献最大、影响最深刻的严复在1898年的《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了“信、达、雅”。许渊冲教授认为,“这三个字的影响之大,可以说是‘世界之最’。因为20世纪的中国译者几乎没有不受这三字影响的。”“信”是对原文而言,要求译者正确理解原文,忠实地表达原文的思想、内容和风格。“达”是对译文而言,要求译者用通顺易懂的语言来表达。“雅”字最为复杂,是引起诸多争论甚至激烈批评之源。

严复本意的“雅”是用汉代以前的字法句法即上等文言文来翻译。了解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的人对此表示理解。严复要介绍西方的新思想来促进中国的社会改革,其译作的读者,大多是士大夫阶层的旧文人,势必要投其对古雅文体之所好,强调译文本身的古雅。其实,这也是当时体现其译作受众的可接受性很强的规范化语言。后来,不少翻译理论家主张“旧瓶装新酒”,给“雅”注入新的内容:保持原文的风格。其后人们说到“雅”,多无严复“雅”说的原意了。

译坛大家沈苏儒认为“信达雅”是翻译的最高境界。他说:“为什么‘信达雅’有如此坚强而又持久的生命力?这是因为它以最简洁、最具体的语言揭示了翻译的本质、过程和目的,从而富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他说明,“我们现在所说的‘信达雅’比当初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所作的诠释,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充实。”沈老认为:“‘信’——译文须忠实于原文的内涵(意思、事实、语气、风格等)”;“‘达’——译文须尽可能充分地、明白晓畅地表达原文的全部信息”;“‘雅’——译文须用规范化的语言,并达到尽可能完善的文字(语言)水平,还要适合译入语使用群体的社会心理和文化背景,以使译作为其受众所便于理解、乐于接受或欣赏”。

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信达雅”,不要囿于许多人对“雅”的误解,以为是要求译文的文字须“文雅”、“典雅”、“风雅”。沈苏儒认为,“其实,即使严复本人当初提出‘信达雅’时,‘雅’的含义也并不如此狭隘。‘雅’是说译文的文字水平要高,既为了‘刻意求显’(实现‘信’和‘达’),又为了‘以期行远’(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

现在的“信达雅”,已经不局限于严复时代的含义,而是一种以严氏为代表的中华传统译学的翻译标准之说,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体现了一种集体的智慧。有人对此不以为然。但是,既然我们现在理解的“毛泽东思想”,不仅仅是毛泽东一个人的思想,而是以他为最杰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集体智慧,为何一提“信达雅”就非要固守严复老人家原有的内容呢?

严复之后,不断有人对“信达雅”作出新的解释或修改。林语堂于1932年在《论翻译》中提出一种三重标准:忠实标准、通顺标准、美的标准,即对原文负责,对读者负责,对艺术负责。香港学者思果将“信达雅”改为“信达贴”。刘重德教授近年也提出了“信达切”的标准。

实际上,“美的标准”也好,“贴”的标准也好,“切”的标准也好,装了“新酒”,即换上新的内容的“雅”字,已含其意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比较文学研究中心主任郭宏安在《恶之花·跋》中说:“在中国的翻译界,自严复首标‘译事三难:信、达、雅’之后,又有‘忠实、通顺和美’、‘不增不减’、‘神似’、‘化’等说法提出。主张虽多,又各据其理,然就其可操作性来看,鲜有如‘信达雅’之可触可摸,可施可行者。我甚至有一种近乎愚钝的想法,这种种的说法似乎都还或近或远地在‘信达雅’的树阴下乘凉。”“……”“并非所有的新说法都显示了认识的深入和观念的进步。”翻译名家之言,发人深省。曹明伦在《中国翻译》2006年第7期《以忠实为取向的翻译标准——兼论严复的“信达雅”》一文援引王力之言指出,“既然严复用的是汉以前字法,释‘信达雅’之本义就不该用汉以后的引申义。而这三字在古汉语中的本义是:信者,言真也,达者,通到也,雅者,正也。

三、鲁迅的“三美”的观点

鲁迅对中国翻译理论也有重大的影响。针对当时的胡译和乱译,为矫有人提出的“与其信而不顺,不如顺而不信”之枉,他一度提出了不无过正的“宁信而不顺”这一原则。后来,鲁迅更正了这一偏颇之说,于1935年提出“三美”的观点: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许渊冲教授将鲁迅关于文章的“三美”观点,应用到中国古典诗词的英译和法译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四、傅雷和钱钟书的“出神入化”

译界津津乐道的其他流派的翻译标准,当推傅雷的“神似”和钱钟书的“化境”了。

1951年傅雷在《高老头·重译本序》中说:“就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这个提法,意在强调神似,不是说置形似于不顾。形神皆似,浑然一体,实为佳境;不能两全时,则不必拘泥字句。”然而,透彻理解和领悟原文,达到“不求貌同,正由神合”的境界,如傅雷所言“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实非易事。连傅雷这样的翻译大师也感而慨之曰:“传神云云,谈何容易!”

钱钟书1964年在其《林纾的翻译》中提出:“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傅雷和钱钟书之说,异曲同工,合起来可称为“出神入化”,确实是翻译的最高境界、最高标准。连钱先生这样的国宝级大师也说,“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取法乎上,而得乎中”。这对文学翻译的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起着很大的激励作用。

五、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

上面提到的都是我国翻译理论家的翻译标准见解。那么,外国译界对翻译标准的见解又如何呢?

先介绍英国人泰特勒1790年发表的“翻译三原则”:第一,译文要完全复述原作思想;第二,译文风格笔调应当与原文的性质相同;第三,译文应当同创作一样流畅。人们认为,这三原则与严复的“信达雅”大体相似。

六、奈达的“等效翻译”

另一位是著名的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奈达主张,翻译的首要任务是使读者看了译文就能一目了然;译者所求的应当是对等语,而不应是同一语。他提出了著名的“等效翻译”的原则,英文的表示是dynamic equivalence。有人译作“动态对等”。奈达认为,“灵活对等翻译的目标在于表达自然,丝毫不留痕迹,力求把原语文化背景下的行为模式转换成译入语文化背景下相关的行为模式”。

曾几何时,翻译界的一些理论家们,言必谈奈达,对他几十年研究成果归纳出的“等效”两字推崇备至,不嫌简单,不说难操作,却把严氏的“信达雅”说成过于简单,一再否定。好在“信达雅”像个不倒翁,仍有强大的生命力!应了许钧教授的那句话:“‘信达雅’没有过时!”

七、如何面对各家标准

尽管中外译家对于翻译标准见仁见智,倘若仔细研究对比一下,就如刘季春所言:“众多的翻译标准又是各有千秋,相互影响,趋于统一,不断完善。”“翻译不可没有标准,但翻译标准又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公式,它是发展的。任何一个新的翻译理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但任何一种流行的翻译理论必定有它可取之处。正确和积极的态度是博采众长。”这就是本书介绍上述一些译论要点的初衷。

王永泰先生在2002年全国第三次多语翻译研讨会上的交流论文中也认为,“翻译标准不宜苛求全面统一,应允许视不同文体而定;若用‘信达雅’来衡量,则应有区别地有所侧重。也就是说,如果不分何种文体,就一律非要做到‘信达雅’三标完备不可,这未必恰当,因为文体大致有两大类:一大类是文学艺术性的,另一大类是非文艺性的;后者内涵甚广,包括民间经贸类、日常交往类、政论类、政府公文类、科技类、司法类等,不一而足,是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的,亦可以说是‘应用’性很强的一大类。这两大类之间,有着形式、性质、适用范围、对象等多方面的差异(同类之间也有差异的),因而翻译起来,‘信达雅’的着力应是有区别的”。

八、从“忠实”和“通顺”做起

那么,年轻的译界朋友,尤其是初涉译坛的同仁,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我的看法是:简明理解“信达雅”,先易后难译不怕。

所谓“简明理解信达雅”,是指像茅盾先生所言,用简明扼要的语言理解简洁易记的“信达雅”三要求:“信即忠实于原文;达即译文能使别人看懂;雅即译文要有文采。”

所谓先易后难,是从最低限度的要求做起,以最高标准为努力方向。茅盾先生于1954年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对于一般翻译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至少应该是用明白畅达的译文,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简言之,就是广为接受的“忠实”和“通顺”。这样,就不会视译坛为畏途了。从先易后难起步,坚持译耕不辍,长年积累,必有收获,即使难以成为名家,也会译出有一定水准的作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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