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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社局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2022-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石 杨志余 杨铁辉近年来,长沙市雨花区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日渐增多,其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工作日趋繁重和复杂。针对这些情况,雨花区积极组织区人社局、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全面深入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和就业创业的宣传工作。
精细管理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上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石 杨志余 杨铁辉

近年来,长沙市雨花区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日渐增多,其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工作日趋繁重和复杂。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权益,已成为改善和保障民生权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问题和长远生计,雨花区不断强化服务内容,推进精细化管理,积极谋创新出特色,强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在成功将被征地农民转型为享受城镇职工社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同时,帮助其拥有一技之长,充分实现就业和创业。目前,雨花区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已纳入105个项目17490人,录入养老保险系统12134人、医疗保险系统13803人。四年龄段人员共3241人已补缴15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其中4082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先后有近4万失地农民纳入了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围绕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的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一、深入宣传,贴心服务,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1.上门入户,广泛宣讲政策法规

长沙市103号令颁布以来,被征地农民政策与60号令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核心就在于“两转变一纳入三同步”。103号令的政策刚性为被征地农民带来了更公平、更阳光的拆迁补偿,同时较之60号令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实施初期,被征地农民对103号令和60号令的区别了解不清楚,新政策的内容获取不全面,导致一些被征地农民心存疑虑,心生犹豫。

针对这些情况,雨花区积极组织区人社局、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全面深入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和就业创业的宣传工作。充分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的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浅出、准确阐释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反馈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的进程情况。通过集中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入户调查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小手册、摆放宣传板报、录制宣传录音带滚动播放等方式,努力做到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模式,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多措并举,促使转变就业观念

被征地农民在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后,很多都闲散在家,仅仅只是利用补偿的房屋、门面来收取租金。一方面,由于安置住房往往较为偏僻,房屋、门面的租金并不一定完全能满足生活开支;另一方面,闲散在家的被征地农民往往就在牌桌上打发时光,甚至沉迷于赌博。

为改变这一现象,区人社局通过各街道、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定期更换宣传橱窗里的招工用工信息,及时张贴企业的宣传、招聘海报,并精心印制就业宣传小手册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将最新的就业政策和就业观念传达给被征地农民,并依托村民学校、人口学校等教育阵地定期组织被征地农民开展就业知识讲座,开阔被征地农民的就业视野,转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观念,为他们广开思路,更容易找到适合的工作。

二、网格联动,稳步实施,规范纳入社保体系

1.思想上重视,力保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顺利开展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国家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方面,也是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雨花区委、区政府把被征地农民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人社部门周密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涉农街道具体落实,不仅在遇到农民提出问题时,做到切实快速而合理地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和诉求,有问必答,存疑必解,及时解决,并主动开展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涉农街道主管领导及社保站、村组负责人的交流会,集中听取基层被征地农民的需求和困难,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流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意见,做好工作。全区从上至下同心协力,共同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中高效”。

2.业务上精进,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服务质量

要想更好地为被征地农民服务,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区人社局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业务学习,力求打造一支从区到街道及最基层村组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精干队伍。2009年至2012年,共计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社保工作培训班十余次,其中组织各涉农街道社保站工作人员及村社保专干每年都进行1至2次集中学习,区社保中心到各街道为社保站工作人员和村社保专干培训十余次。将被征地农民相关政策法规及自编宣传资料分发给基层工作人员学习和强化。业务上的不断培训和学习,提高了各级社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更好地为被征地农民服务提供了保障,同时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流程上完善,严控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依法进行

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经办流程,提高办理效率,避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分工不明晰、环节设置复杂、办理期限过长现象。区人社局通过数次召开基层社保工作人员座谈会,收集意见,整理推敲,先后三次修订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流程》,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细分为“三阶段五程序”来组织实施,即第一阶段核定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人员数,第二阶段审定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人员的名单,第三阶段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审定阶段的具体五个程序,即初审、复审、公示、核准、办理转户。同时,在每一步流程,都明确了经办单位、责任人及办结时限,以减少被征地农民征地拆迁项目社保办理过程中耗费的时间,让被征地农民及时享受社会保障相应待遇。

4.制度上创新,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稳步发展

(1)组建成立班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被征地农民征地拆迁项目申报过程中,原来各项目人员基本情况审批由相关街道社保站或村社保专干拿着表到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盖章,耗费时间不确定,往往到被征地农民送到人社部门纳入社保享受相应待遇时,已经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区人社局在区政府支持下,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讨论协商会,反映问题,征求意见,完善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流程》,明确了各项流程的经办单位及办结时限,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根据征地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的指示要求,联合审核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资格,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和问题,从而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区政府组建成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出台了《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和依据。

(2)调整参保办法,尽快实现完全接轨。通过调整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养老保障办法,将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促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完全接轨的尽快实现。按2008年的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享受养老生活保障费,以同期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20%的标准按月发放。2009年发放标准为594元/人·月。到2010年10月长沙市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320元/人·月,第四年龄段养老生活保障费若随同上调,应发704元/人·月。区人社局从被征地农民工作各方面综合考量,为民谋福利,促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完全接轨的尽快实现,经过会同长沙市人社局开展联合调研摸底后,通过市局出台政策文件明确,调整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养老保障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为其建立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调整后,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2010年退休金最低可领取744元/人·月,最高可领取1026元/人·月,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3)合理安排资金,解决资金支出缺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是由征地亩数为依据来计算的。雨花区的农村被征地普遍人口居住密度大,单位面积上的居住人口多,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数额巨大,由被征土地获得的社会保障资金收入往往无法满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的需要。为此,区人社局正在积极争取和建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拟结合被征地人数来统筹计算,以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缺口问题。

三、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大力推进就业创业

1.精心搭建平台,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的保障

目前,雨花区有139个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在开展工作,其中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的有48个。区人社局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方面,一贯坚持“重心向基层转移、资金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集结”的工作主题,大力搭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就业保障。

(1)完善考核机制、创新平台管理。2010年,在领会上情、结合区情、体恤民情的基础上,区人社局研究制定了基层平台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以指标任务和平台建设综合评估为主要内容,对基层平台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将特色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创业典型推介、报表台账等30多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全区各街道、社区等139个基层平台进行量化考核,划分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在公共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上,按等次定资金,拉开距离,从而充分调动基层平台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全区基层平台工作呈现出“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竞争态势,涌现出一批如洞井街道“春风行动”、高桥街道“就业帮帮帮沙龙”、圭塘街道“家门口就业”、黎托街道“失地不失业”等就业特色品牌。

(2)夯实业务基础,强化服务素质。每年举办一次大型的全区社会保障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活动,将全区200多名专干集中开展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最新的政策和操作进行讲解,解决基层工作困难和政策盲点。就业培训、劳动监察、社保、医保等各科室还会分线按照需求来组织街道社区专干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会保障工作能有条不紊的进行。仅2011年,区人社局就举办了全区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就业报表培训、劳动法知识培训等近十余次基层平台业务培训。2012年已经开展了就业失业登记等业务培训3次。

2.提供贴心服务,为被征地农民提升就业的动力

众所周知,被征地农民相比于城镇居民,就业竞争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区人社局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格外重视,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服务也格外贴心。

(1)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意愿。为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区人社局积极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指导各涉农街道纷纷出台“就创业惠农政策”。圭塘街道从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教育、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七个方面制定了《创业富民就业培训奖励方案》。雨花亭街道为被征地农民量身定做就业培训援助“三千工程”。洞井街道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每年预算100万元成立就业创业基金,对创业富民进行奖励。高桥街道火焰社区利用市场平台和商户的资源变房东为股东,建立创业扶助基金,变输血型支持为造血型扶持。环科园出台了《环科园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试行办法》,并设立“转岗创业标兵”、“转移就业标兵”等奖项,年底对园区内被征地农民积极创业和转移就业的先进典型进行专项奖励。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意愿,极大地推动了全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

(2)量身选送就业岗位,搭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桥梁。积极开展以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为服务对象的专场招聘活动,开展了“春风行动”,提出了“15分钟就业圈”就业模式以及“送岗位进社区”的工作思路。各街道纷纷针对被征地农民举办特色招聘活动,如黎托街道的“城市央区,尊严生活”被征地农民专场招聘会,区人社局、环科园、洞井街道联合举办的“就业直通车”系列活动之“牵手比亚迪,失地不失业,就业我帮你”的农民专场招聘会,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

(3)狠抓创业“贷”动就业,开辟被征地农民的就业蹊径。大力推动区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程,通过召开全区小额担保贷款专题会议,提升认识,强化措施,大力挖掘被征地农民的创业贷款需求。各涉农街道结合被征地农民特点,创新贷款宣传方式,从“坐等”宣传中走出来,印制专门宣传手册上门宣传,充分利用举办各类会展活动的机会宣传、媒体舆论造势等方式,浓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贷款发放力度。同时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位一体的被征地农民创业扶持体系,使自主创业成为全区今后一个时期拉动被征地农民就业的新增长点。仅2011年8、9、10三个月发放被征地农民贷款三笔,金额达28万元,目前已发放被征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15笔,共计146万元。

3.开展特色培训,为被征地农民提高就业的能力

被征地农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就业技能缺乏,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区人社局注重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

(1)结合市场培训。以市场为导向,为被征地农民量身打造订单式培训,科学灵活设置专业,去年以来,联合培训学校,结合就业需要,新开设了育婴师、花卉园艺、电脑培训等职业培训专业,学员培训合格后全部成功就业。

(2)整合资源培训。结合培训对象的知识结构、技能需要、就业层次等特点,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开展“订单式”培训、实用技能培训。2011年4月份联合环科园、比亚迪汽车、中培职业学校举办的被征地农民电工培训班,42名学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26人在比亚迪实现就业。湖南卫视、长沙晚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3)鼓励自主培训。为高效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实行被征地农民自主培训补贴制。区人社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定点教育培训机构,并将各类培训宣传资料发放到各街道的基层平台,使被征地农民在参加自主培训后及时享受到培训补贴政策。

(4)配套创业培训。为提高被征地农民创业能力,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特开设面向全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创业培训班,建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后续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机制,切实帮扶被征地农民成功实现自主创业。如,针对沪昆铁路建设的被征地农民开设了“专本连读”GYB创业培训班,239名被征地农民进行了系统的创业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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