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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睦邻中心运作与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目前并没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睦邻中心具体运作的细节,因此,各个社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睦邻中心的管理者、服务提供者以及服务提供的内容。但每个社区居民对外来事物的接受程度、居委会对睦邻中心建设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以及社区经济情况,所提供的用于睦邻中心的硬件投入都是不一样的,社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非常明显。
杨浦区睦邻中心运作与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_社区睦邻中心:基层公益服务提供的杨浦模式

(一)对睦邻中心的定位和规范不够明确

睦邻中心在政策上缺少一个“名分”,即对睦邻中心在政策上的定义是什么。具备怎样的硬件和软件才能称得上是睦邻中心?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睦邻中心的边界不清晰,则很容易与社区活动中心相混淆。容易使居民认为睦邻中心所开展的服务与社区本身志愿者开展的活动没有什么两样,使得睦邻中心的为民服务难以得到居民的认可,并且社区也容易在对睦邻中心的建设方向上产生偏差。另外,睦邻中心的运营方式没有成文的规定,目前可以说是居委会在运营,因为场地和部分硬件设施来自居委会,并且居委干部在服务的开展上也承担着一定的管理角色;说是社会组织在管理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大部分服务是社会组织在组织开展,并且一些社会组织在承担着场地设施管理的责任。甚至一些睦邻中心由于发展还相对不成熟,主要还是在靠居民志愿者自主运营。这样就增加了“睦邻中心到底是什么”的模糊性,难以成为一个在社区中具有辨识度的服务提供者。应在政策文件中明确睦邻中心由“谁”运营,这个“谁”的人员构成以及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二)睦邻中心发展存在明显不平衡性且管理运营模式的随意性大

从五角场街道各个睦邻中心的运作模式来看,都处于“社区自主运作”模式,由居委会和社会组织、居民三者协调自主运作。由于目前并没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睦邻中心具体运作的细节,因此,各个社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睦邻中心的管理者、服务提供者以及服务提供的内容。从访谈中发现,睦邻中心的运作是否顺畅,在居民中是否有影响力,居委会在其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如果某个社区居委会对睦邻中心的理解到位,并重视睦邻中心的建设,社区睦邻中心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获得发展。除了居委会的作用,社区资源也不可忽视。睦邻中心的场地、社区领袖的能力、社区志愿者在社区事务上的积极性都是影响睦邻中心发展的因素。而社区居民整体对社会组织这一“外来事物”开放包容的心态,也决定着社会组织是否能够在社区扎根,切实体察社区需求,提供受居民欢迎的服务。但每个社区居民对外来事物的接受程度、居委会对睦邻中心建设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以及社区经济情况,所提供的用于睦邻中心的硬件投入都是不一样的,社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非常明显。

(三)欠标准型或刚起步的睦邻中心仍处在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

一些刚起步或运营不善的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较多困境。第一,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普及率不高,知名度不高,导致热线电话拨打率不高,参与各项服务人数不多。第二,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单一,仅限咨询、生活类服务项目,并且主体性服务活动仅有一个,不能满足社区大部分人群需求。第三,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青年人和儿童很少涉及,未真正将服务遍及整个社区居民。第四,街道、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提供的支持较少,仅为资金和场地,而托管组织和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反映资金不够、场地太小。托管组织的人员表示:“首先是经费压缩,从而人手不够,导致工作力不从心。其次是场地太小,工作能力施展不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最后是社工专职费太低了,扣除五险一金,拿到手的工资在3000元左右,工作动力不高。”第五,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与外界相关组织交流过少。第六,街道工作人员反映,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的托管组织3年来都是星雨社区发展中心,其所提供的服务固定化、缺乏多样化,也表明社会组织少。

从图7-4发现,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图中简称中心)的发展似乎陷入了恶性循环陷阱逻辑:由于资金缺乏、场地小以及专业社工人才不足,员工薪酬低引起的工作激励和效率低,导致目前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不高,从而社区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以及类型单一,于是,社区服务中心低知名度、项目品牌化缺乏的现状导致社区对生活服务中心的需求意愿降低,影响政府服务购买的支付价格。这样,社会组织的收入就减少,而较低的社会组织收入又进一步加剧了其资金短短缺和员工薪酬过低的问题。这种恶性循环会随着时间的动态推移而不断强化。

图7-4 睦邻中心发展的恶性循环示意简

(四)人员不稳定,岗位调换过快

对于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而言,工作人员不可能在一个岗位做4—5年甚至是一直下去,会对自己职业有一个考虑;而对购买方来说,睦邻中心这个项目它不同于其他项目。因为在社区里,是需要和居民打交道的,如果换一个新的人来他是不熟悉的。新来的人和居委会以及居民打交道就要从头开始,以往的关系就会没有了,由此造成人力的浪费。街道认为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最好不要换。对于解决这个问题街道表示只有从合同里面规定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要在这个项目上待多长时间,如果人员有变动的话,新的人员要提前一年来社区进行实习以熟悉社区。

(五)社会组织的收费标准确定存在困难

街道不知道收费标准是如何的。虽然在与组织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中进行说明开展项目一个总的预算,社会组织会根据街道的预算给一个预算项目书,里面详细到一块橡皮。但是经理或助手工资水平没有行业的标准。至少这个社会组织特别是全国的社会组织都不一样,没有一个参考的工资标准,也没有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比如一场健康讲座,一家组织报价3000元而另一家组织报5000元。关于专家的收费标准就是社会组织说了算。街道希望有一个指导的标准,明确收费的标准。

(六)社会组织的水平参差不齐且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延吉的睦邻中心建设较早,对社会组织有些了解,但是有些睦邻中心刚开始建立,对社会组织的水平不了解,街道表示上面应有一个方向性的指导。希望有一个平台能够看到所有符合项目的社会组织。这个平台让街道可以看到这些组织都有什么背景、承接过什么项目等。

第三方对社会组织进行半年或一年考核一次,但考核只看台账以及工作记录而对他们平常开展的日常活动是看不到的。街道本着专业的人做事是不干涉,街道只看他们最终效果,居民的反应,有没有按照规定的人数组织居民参加活动等。但街道对活动用社工专业的手法去做是不是合适及是不是做得好这个事是不清楚的,因此希望有专业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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