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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见与思虑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在把自己和自然分开,思考、认识自己与自然时,大概就有了耳目闻见与思维意识的朦胧区别。但是,初民意识,不可能把闻见与思维作为认识形式、过程来认识、考察。因为这里已涉及耳目闻见与思维活动的关系问题,已达到了较高的认识阶段。据统计《论语》讲“闻见”有七十余见,“思”有二十四见。孔子的认识论,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老子的认识论与“道”本体论紧密相关。他把认识具体万物与认识道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闻见与思虑_中国认识论史

孔子在教授弟子,讲到学习、认识过程时,既强调“多闻”、“多见”,又强调“思”,主张“学”与“思”并重。据统计《论语》讲“闻见”有七十余见,“思”有二十四见。孔子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4]“视其所以,观其所由。”[5]自己不知道、不认识的,要多听别人的意见,并择善而从之;其次,要多见并认识事物。通过视觉观察来认识、掌握事物和知识的来龙去脉。孔子自己就是通过闻、见而获得知识的,当时有人说他是“博于诗书,察于礼乐,详于万物”[6]。孔子虽然看到闻、见的作用,但是,他也看到闻、见的局限性。他说:“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7]多闻多见是好的,可是要把其中有怀疑的地方保留起来,在言行中谨慎从事,就可以少犯错误。

因此,孔子更强调理性的作用,重视推理的思考:“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8]这就是“举一反三”。孔子要弟子们“闻一以知十”[9],“下学而上达”[10],要做到学与思并重。这就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11]。孔子似乎看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他要求人们在多闻多见的基础上,要“默而识之”。他说:“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12]这就是说,对感觉器官所获得的现象,要经过理性思维来把握其原则,“视思明,听思聪”,“见得思义”等,就是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从感觉上升到思维。孔子的认识论,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老子的认识论与“道”本体论紧密相关。他把认识具体万物与认识道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他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13]这就是说,人的学问、知识,愈益增加,则离道愈远,只有无知、无为,就是认识了“道”。因为“道”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14]对于这样一种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无物”者——“道”,不是用感觉和思维所能把握的。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认识、把握这个本体之“道”呢?老子主张要“绝圣弃智”,[15]“绝学无忧”。[16]只有无知,才无所不知,这样才能认识“道”。这种认识不是靠感觉器官获得的,故老子说:“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17]人们要塞住耳目口鼻等感官的窍穴,关闭感觉的门户,就会终身没有毛病;如果积极地用感官去感知外物,则是终身不可救药的。因为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18]老子不仅完全否定感觉器官在认识中的作用,而且否定了思维的作用,并把二者视为“识道”的危害。这既排除了认识的来源,又否定了认识的发展过程。

既然感性认识和理性思维都不能认识“道”,那么怎样才能认识“道”呢?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19]不出门就能知天下事;不望窗外就能认识天道;走得愈远,接触愈多,其所得的知识就愈少。因此,圣人不经历什么,却无所不知;没有看见什么,却什么都明白;没有干什么事情,却得到最大的成功。这种既排除感性,又否定理性的认识,显然是一种神秘主义的直觉认识。

老子的认识方法是“静观”、“玄览”。

老子讲“观”,但他所讲的“观”,不是亲身接触、观察外物之“观”,而是“静观”、“直观”。他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20]尽管芸芸万物、千变万化,但都归根于道,只要“静观”,就能认识万物周而复始、不离其根的恒常变化。这是老子所讲的“静观”。所谓“直观”,即:“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21]这一系列的观,不是观察外物,而是反观自身,只要反观自身,就可以万物自得,天下皆知了。因此,要“涤除玄览”。[22]把内心打扫得干干净净,像清澈透明的镜子一样,不沾染一点灰尘,就会认识一切事物了。河上公《老子章句》解释老子的“玄览”之义时说:“心居玄冥之处,览知万物。”老子认为,只要“静观”、“直观”,就可以达到“玄同”之境。这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23]的神秘直觉主义的认识方法,恰恰堵塞了人的认识来源及其发展。至于老子所讲的“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24]的“闭目塞听”而又达到绝对统一的认识途径、境界,在认识中、世界上都是不存在的。

庄子发展了老子的这些认识论思想,主张排除感官和思虑,追求直觉无知之境。庄子认为,感觉和理性都不可靠。因为“道”是:“视之无形,听之无声,于人之论者,谓之冥冥,所以论道,而非道也。”“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25]“道”是一个超感官、思维之上的“冥冥”者,是无形、无声,不可闻见、言说的神秘物,“终日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搏之而不得也”。[26]因此,不是用感觉和理性所能认识的。更何况“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臭熏鼻,困?中颡”;“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27]感官,思维不仅不能认识外物、获得知识,体认“道”,反而“失性”、“害生”。为了体道、保生,就要“无思无虑”,因为这才是“知道”。“道不可闻,闻不若塞。此之谓大得。”[28]为此,庄子说,人喜欢吃肉,鹿喜欢吃草,蜈蚣喜欢吃蛇,乌鸦喜欢吃老鼠,你能说出谁的感觉、认识正确呢?谁也说不出来。庄子还编了一个寓言:说黄帝登昆仑山时,丢了“玄珠”,而使一个有智慧的人“知”去寻找,没找到;又使一个眼明的人“离朱”去寻找,也没找到;再使一个聪明善辩的人“吃后”去寻找,还没找到。最后,“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29]“玄珠”即“道”。“象罔”即“无心”。前三人,用目力、言辩、心思求索“玄珠”而不得,“象罔”离声色,绝思虑,无心而得玄珠。庄子以此说明,感觉和理性都不能认识“道”,只有直觉才可得“道”。

墨子对感觉和思维作了具体的分析、论述。他认为,人的认识来源于感官所感觉到的实际事物,没有人的感官接触客观实际,就没有人的认识。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无)为仪者也。请惑(读为诚或)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见莫闻,以必以为无。”[30]判断事物之有与无,就是靠众人的感性认识。耳闻目见者是有,无人闻见者是无。墨子根据这种众人的直接经验,证明“非命”。他说:“我所以知命之有与无者,以众人之耳目之情,知有与无。……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31]自古及今,众人之目未见命之物,众人之耳未闻命之声,所以没有命的存在。然而,墨子以同样的观点,却证明“鬼神”的存在。“何不偿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32]自古及今,许多人都说见到鬼神之形,听到鬼神之声,所以鬼神是存在的。墨子过分夸大了感觉经验的作用,结果把虚妄的“众人之耳目之实”也误视为真知。这具有狭隘经验论的倾向。

不过,应当看到,墨子并没有排斥思维、理性的作用。他提出“谋”的概念和“察类明故”的逻辑规则。他说:“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33]“谋”即思虑、思考、谋虑。就是要根据过去的经验来推知未来,从事物的现象认识其隐蔽的本质,这样才能把握事物。墨子力主人们在进行由此及彼的逻辑推理时,要“察类明故”。“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34]墨子所讲的推理是指逻辑规则。他没有认识到“耳目之实”与“察类明故”——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有机联系和内在关系,因而没有把“以往知来,以见知隐”的“谋”作为感性认识发展的必然阶段。

后期墨家克服了墨子在感觉与思维认识上的缺陷,对感性与理性作了较好的论述,认为人的知识有三种:“亲知”、“身观”、“闻知”。

后期墨家十分强调“亲知”。认为“亲知”是“闻知”和“说知”的前提和基础。如同尺是量度事物长短的标准和基础一样。所以说:“闻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35]如有人看到室外某物为白色,而不知室内某物的颜色,现在告诉他,室内之物与室外之物颜色相同,这时他就知道室内之物也是白色。这是他根据已有经验认识的结果。由此得出:“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不以所不知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知长。外,亲知也;室中,说知也。”[36]后期墨家肯定感官接触外物对认识的作用。如说:“知,材也。”[37]“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38]“知,接也。”[39]“知:知也者,以其知过〔遇〕物,而能貌之,若见。”[40]“惟以五路(五官)知。”[41]“知材”是指人所具有的认识能力,所以知的条件,如:耳聪、目明,感物则有见闻;若耳聋、眼瞎,便无见闻而不具知材了。人之所以能够认识事物,就在于人具有感知能力。但是,有了这种感知能力,并不等于人有知识,还要用感官去接触外物,才能获得感性认识,“惟以五路知”。人的“五官”(耳目口鼻体),虽是获得认识的通道,但不是所有事物都凭感官所能感知的,如时间(久)就不能单靠感官来感知,“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42]感官不能感知,是否就不可知了呢?不是。那么靠什么而知呢?靠“心察”、“思虑”而知。所以说:“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辨)也。”“虑,求也。”[43]“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44]人的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发挥“知虑”、“心察”的理性思维作用,对事物进行分析、比较,从而达到规律性的认识。后期墨家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的论述,虽然是初步的,但却是可贵的。

宋’、尹文把人的认识主体分为感觉器官(耳目等九窍)和思维器官(心)两类。“心”与“九窍”是统率与被统率的关系,犹如君与臣的关系。“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心处其道,九窍循理。”[45]“心”在人体中处于“君”的地位,“九窍”则是各有专职的“官”,心能把握事物的总规律,九窍按照心的指挥而分头行动。所以说:“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故曰君。”[46]用无为的理性来控制感觉的门户。后期墨家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作了较细致的分析。

孟子把人的认识分为“耳目之官”与“心之官”。他不仅夸大了理性思维的作用,轻视感性认识的作用,而且把二者割裂开来。认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47]孟子把“耳目之官”与“心之官”作了区分,即把认识划分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并提出“心之官则思”的命题,这是他在中国古代认识史上的重大贡献,所以王夫之称赞说:“此一‘思’字,是千古未发之藏。”[48]但是,孟子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对立起来,以耳目等感官为“小体”,无思考能力,又为外物所蔽;以思维器官为“大体”,思则获得知识,不思则不得,这就把思维看成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孟子从天人合一论出发,在认识的发展道路上,提出了“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49]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既是主体与客体消融论,又是否定感性夸大理性的认识。由于“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50]。所以人的认识不必求外物,而反观自身就一切皆知了。只要“尽心”,“求放心”就无所不知了。当然不需要耳目之官寻求外物了。

荀子对先秦时期诸家关于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理论作了总结,并进一步作了深刻的论证。

荀子认为,人具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客观事物是可以被人认识的。“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51]人如何认识客观事物呢?荀子提出:“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52]人认识事物和掌握技能的能力,都是来源于客观事物,即主观与客观相接触(合)而产生的。具体过程、阶段是:第一阶段,“缘天官”、“必待天官”“意物”。“天官”是指人的各种感觉器官。“耳、日、鼻、口、形能(态)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谓之天官。”[53]各种感官都有其各自的官能作用,不可互相取代,故缺一不可。如:眼可以辨别形状、颜色;耳可以辨别不同声音;口可以辨别甘、苦、咸、淡、辛、酸;鼻可以辨香、臭、芬、腥、臊;身可以辨别痛、痒、冷、热、湿、燥、轻、重等。感官接触、感知外物是认识的第一阶段,取得初步的认识。

如果认识停留在第一阶段,是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的,因此必须进到第二阶段的认识,即思维阶段。荀子称之为“征知”。因“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为天君”[54],所以“征知”就是发挥“心”的统率、支配作用,对“天官”所获得的认识进行分析、比较、辨别、取舍。荀子说:“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薄其类然后可也。”[55]这就是把感官所获得的知识,进行加工、整理、分类、验证,上升到理性认识。“天官意物”,“天官薄类”与“心有征知”、“心治五官”是认识过程中两个不可缺少的阶段。没有“天官意物”,则“心”的“征知”就没有根据、基础;不进行“征知”,则“意物”之真伪不辨,就会出现错误。如夜间走路,会把横卧的石头,当成伏虎,把直立的木桩误视为人;用手按眼,则会把一物看成二物;用手掩耳,则会听到篏篏的声音,这都是感觉受到扰乱而产生的错觉,只有用理性思维校正这些错觉,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如站在高山上看山下的牛,和羊大小相同,但找羊人不会把牛当成羊而去牵它,因为用心思考后,则知道这是“远蔽其大”[56]的错觉造成的。所以荀子十分强调“心虑”的作用,要使“心”“虚一而静”,不要“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57]以理性思维纠正、避免感性认识的错觉、片面。荀子是在承认感性认识作用的前提下,强调理性作用的,而不是排斥感觉的作用。因此说荀子对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作用,作了正确的说明,这在先秦时期,确实是闪耀光辉的。

韩非子继承了荀子的“天官”与“天君”思想,认为人的认识是依靠感官与思维来反映客观事物的。他说:“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目不明,则不能决黑白之分;耳不聪,则不能别清浊之声;智识乱,则不能审得失之地。”“知治人者,其思虑静,知天事者,其孔窍(耳目)虚。思虑静故德不去,孔窍虚则和气日入。”[58]人的聪明智慧的认识能力是人所具有的自然属性,运用这些能力去视、听、思则是人的认识活动,目明可辨黑白之色,耳聪可辨清浊之声,心思可审是非得失。人的认识就是运用感官与思维去接触外物、判断是非。二者缺一不可。韩非子把感官看成是“神明”同外界联系的门窗,并对老子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韩非子说:“空窍者,神明之户牖也。耳目竭于声色,精神竭于外貌,故中无主。中无主,则祸福虽如丘山,无从识之。故曰:‘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不窥于牖,可以知天道。’此言神明之不离其实也。”[59]“孔窍”——耳目口鼻形,是精神的门窗。如果人们的感官在外物用力,精神在外貌用力,而使内心不能主宰感官,那么祸福像山丘那样大放在你眼前,你也无从认识。所谓“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就是指精神不离开实物而认识天下万物。韩非子强调理性、心虑在认识中的主宰作用。这些思想都与荀子一脉相承。

《淮南子》继承老子、韩非子的思想,提出:“夫孔窍者,精神之户牖也。”把感官之感觉视为思维(精神)之门窗,这与韩非子相同。但又说:“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行飞扬。”[60]耳目口鼻之官不仅不能感知外物,而且成了认识之祸害;精神驰于外而不守于内,则祸福虽至眼前如山丘之大,亦“无由识之”。究竟怎样才能认识事物呢?《淮南子》说:“使耳目清明玄达而无诱慕……精神内守形骸而不外越,则望于往世之前而视于来事之后,犹未足为也,岂直祸福之间哉!故曰:‘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以言夫精神之不可使外淫也。”[61]耳目之不为外物所诱惑,精神内守形骸而不外越,就可以知以往而视未来了,这是老庄神秘主义直觉论的再现。

《淮南子》认为,“真人”识“道”就是“治其内不识其外”,“审乎无瑕而不与物糅,见事之乱而能守其宗。若然者,亡肝胆,遗耳目,心志专于内,通达耦于一,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浑然而往,逯然而来,形若槁木,心若死灰,忘其五脏,捐其形骸,不学而知,不视而见,不为而成,不治而辩”。[62]“真人”的“心志”,专主于内,不与外物接触,不要感觉器官,扔掉五腑六脏,形如槁木,心如死灰,这样就无所不知了,而通达于“道”了,这真是到了家的直觉功夫。

《淮南子》还继承了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也有其合理的论述。《荀子·劝学》中曾说:“君子之学,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对此,《淮南子》作了合理的引申:“内不得于中,禀授于外而以自饰也,不浸于肌肤,不浃于骨髓,不留于心志,不滞于五藏。故从外入者,无主于中不止;从中出者,无应于外不行。……夫内不开于中,而强学问者,(不)入于耳,而不著于心,此何异于聋者之歌也,效人为之,而无以自乐也,声出于口,则越而散矣。夫心者,五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支,流行血气,驰骋于是非之境,而出入于百事之门户者也。是故不得于心而有经天下之气,是犹无耳而欲调钟鼓,无目而欲喜文章也,亦必不胜其任矣。”[63]人的认识、知识是由耳目等感官接触外物(外入)而获得的,如果停留于此,则不能应于外。只有发挥心智、思维的主宰、支配作用,把“外入”的知识消化吸收,在内心中凝聚起来,化为自己的血肉;并把得到的知识发散出去,指导行动,使内外相通。心主宰感官感知外物这个“门户”,认识外物。《淮南子》的这些观点是合理的。

董仲舒所讲的认识,是使人的认识与天意相符合,这种认识,当然不必向外物寻求了,只要反观自身,内省直觉就达天意了。“道莫明省身之天。”[64]“欲其省天谴而畏天威,内动于心志,外见于事情,修身审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65]人只要“修身审己”,“内动心志”,向内心反省体验,就能认识“天地神明之心,与人事成败之真”。[66]而天意“唯圣人能见之。圣人者见人之所不见者也”。[67]众人则不能见到天地神明之心和人事成败之真,只有圣人才能看到。圣人为什么能见到常人所见不到的这些东西呢?因为圣人能反观自身,内省自我,以己起物,“故聪明圣神,内视反听。言为明圣,内视反听,故独明圣者,知其本心,皆在此耳”。[68]董仲舒的神秘主义直觉认识论,完全排除了感觉器官在认识中的作用。因为人是天的派生者,反观自身,也就认识天了。认识与天意相符,就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而无需外求了。

王充针对神学唯心主义所宣扬的先验之知,指出,人的认识是感官与外界接触而获得的。他说:“行事,文记谲常人言耳,非天地之书,则皆缘前因古,有所据状;如无闻见,则无所状。”“谶书秘文,远见未然,空虚暗昧,豫睹未有,达闻暂见,卓谲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放象事类以见祸,推原往验,以处来事者。”“须任耳目以定情实。”[69]王充认为,认识的来源,不是“谶书秘文”所说的那样,靠神秘主义的虚妄想象;而是“缘前因古,有所据状”,否则“如无闻见,则无所状”。“状”就是依靠耳目闻见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如果没有感官所获得的感性知识,人们就无从认识,所以说:“须任耳目以定情实。”不然,人的认识就是靠不住的。王充还举例说:“使一人立于墙东,令之出声,使圣人听之墙西,能知其黑白短长乡里姓字所自从出乎?沟有流堑,泽有枯骨,发首陋亡,肌肉腐绝,使人询之,能知其农商老少若所犯而坐死乎?”人的认识来源是以耳目感官与外界接触而获得的。“不目见口问,不能尽知也。”[70]这是人人都如此的,离开这个获得知识的基础,即使是“圣人”,也无法获得知识。所以说:“非圣人无知,其知无以知也。知无以知,非问不能知也。不能知,则圣贤所共病也。”[71]没有耳目感觉为基础,任何人都不能获得知识。

那么是否说认识到感性阶段就完结了呢?不是!而要“揆端推类”,“案兆察迹”,“必开心意”。王充说:“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辄决。”[72]在这里,既重视耳目知事的作用,又强调思维的决断作用。王充又说:“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夫以耳目论,则以虚象为言;虚象效,则以实事为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开心意。”[73]这是说,立论不留意澄清思虑而单凭耳目感觉的现象来判断是非,不用理性思维进行论证,就会把虚假的表面现象当成真的,把事物的实质看错了。为了正确地认识事物、判断是非,不仅要靠耳目,而且要靠思考,“以心原物”,“必开心意”。通过感性获得初步认识,经过理性思考加以深化提高。

关于如何思考的问题,王充作了具体的论证,“揆端推类,原始见终,从闾巷,论朝堂,由昭昭,察冥冥。”[74]“圣人据象兆,原物类,意而得之。其见变名物,博学而识之,广见而多记,由微见较。”[75]根据事物的预兆、端倪,推断事物的发展、结果。根据这种类推,就可以由昭察冥,由微知著,由小见大,“知一通二,达左见右”[76],推类以知方来。王充在承认耳目闻见作用的同时,强调思虑的作用,这些思想是很宝贵的。

王符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作了这样的说明:“道之于心也,犹火之于人目也。中阱深室,幽黑无见,及设盛烛,则百物彰矣。此则火之耀也,非目之光也,而目假之,则为己明矣。天地之道,神明之为,不可见也。学问圣典,心思道术,则皆来睹矣。此则道之材也,非心之明也,而人假之,则为己知矣。”[77]王符认为,眼睛的作用是能看到物体的形象,辨别事物的颜色等,心思的作用是认识事物的规律。但是,心思却来自目睹。王符肯定认识是来源于感官与外物的接触。“是故君子者,性非绝世,善自托于物也。”[78]认识是“自托于物”而知,不是离绝人世的空知。由感官“托于物”,由思虑“鉴于道”,才能辨是非、察真伪。王符尤为痛恨当时社会“不察真伪”的鄙风。他说:“谚曰:‘一犬吠形,百犬吠声。’世之疾此固久矣哉!吾伤世之不察真伪之情也,故设虚义以喻其心。”[79]王符的这些观点,不仅在认识论上有积极意义,而且在政治上也有针对性。

不过,王符所说的“天地之道,神明之为,不可见也”的观心,不仅有神秘主义色彩,而且有可能走向不可知论。他还说:“夫圣人为天口,贤人为圣译(铎)。是故圣人之言,天之心也。贤者之所说,圣人之意也。”[80]如此说来,圣贤之言,圣经贤传,就成为天书了,圣人之言,就是天心了。如果“天”为自然,天心是自然规律则是对的;然而,这里的“天”则似“神”、“道”了,如果是这样,就是为“神道设教”作说明了。

王弼继承了老子、庄子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并将老庄的直觉主义认识进一步神秘化。他认为,“道“是无形无象的虚无本体,“深远不可得而见,然而万物由之。不(而)可得见以定其真,故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也”。[81]对于“道”这个“寂然无体,不可为象”[82]的虚无本体,人们的感官是无法体察和认识的。“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83]感觉不可得而知这个无形无象的“道”,思维能否认识呢?王弼认为,道是“无名”,“无象”的本体,不可能用有名的概念思维来认识。王弼在论述言、象、意三者关系时,说:“夫象者,出意者也;意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84]即言是明象的工具,象是达意的工具。意通过象来表达,象通过言来明确其意义。如果得到了“意”,就要“忘言”、“忘象”,只有“忘言”、“忘象”,才能真正“得意”。如同过河而拆桥,最终是:“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85]王弼由于过分夸大了言、象在认识中的局限性,看成是“得意”的障碍,最终得出“言不尽意”,“得意忘象”的结论,从而走向了神秘主义不可知论。

既然感觉、思维、语言都不能认识“道”,那么如何才能认识“道”呢?王弼说:“神、圣合道。”[86]神明、圣智为什么能认识“道”呢?因为圣人“智慧自备”。[87]所以圣人反观自身、内省直觉就可以识“道”了。王弼说:“吾何以知天下乎?察己以知之,不求于外也。所谓‘不出户以知天下’者也。”[88]“未有反诸其身而不得物之情,未有能全其恕而不尽理之极也。能尽理极,则无物不统。”[89]圣人内省自身,推己及物,就可以认识无形无象之道和万物之情。这种直觉主义是老庄思想之再版。

向秀、郭象在《庄子注》中,对如何认识事物作了论述。认为:“物物有理,事事有宜。”[90]对于事物之理的认识,应当以“镜鉴”而识,“物来乃鉴,鉴不以心”。[91]“夫鉴之可喜,由其无情。不问知与不知,闻与不闻,来即鉴之,故终无己”[92]。因为“物物自分,事事自别,而欲由己以分别之者,不见彼之自别也”。事物是“独化于玄冥”[93]之境,不管人的感官、思维认识与否,都是自己存在、自我分别的。人的认识不过是一面镜子,物来则应,物去自空,“至人之心若镜,应而不藏”。[94]这种圣人认识独化之万物,根本不要什么耳目、心智。所以说:“视听之所得者粗,故易欺也。至于自然之极细,故难伪也。”耳目只能视听事之粗,易受欺骗;不能认识事之细,极细难知。人怎样才能认识“自然之极细”呢?《庄子注》说:“遗耳目,去心意,而符气性之自得,此虚以待物者也。”[95]认识既不靠耳目感官,又抛弃心意思维,而靠“符气性之自得”,这只能是神秘顿悟了。“圣人之心,极两仪之至会,穷万物之妙数,故能体化合变,无往不可,磅礴万物,无物不然。”[96]这种“圣人”即“天神”的代名词,在现实世界中根本不存在。“圣人,无我者也。”[97]这种耳目、心意、自我全不要的“圣人”,可以优哉游哉,怡然自得,与天地同流,与造物主游,当然无往不可,无所不知了。

范缜把人的精神现象分为二:一是感受痛痒的“知”,即感觉;二是判断是非的“虑”,即思维。每一种感觉认识都与一定的感觉器官相联系着。例如痛痒与“手足”联系着;颜色与“眼”联系着;声音与“耳”联系着等。感觉感知外物依赖于感觉器官,以感觉器官为本。思虑亦有所“本”,与“心器”联系着,以“心器”为“本”。思虑便是心器的活动。范缜认为,感觉与思维,既相联系,又有区别。“如手足虽异,总为一人,是非痛痒,虽复有异,亦总为一神矣。”在一个统一的人体之内,精神现象,虽然有是非(思维)、痛痒(感觉)的差异,但却是统一体的精神活动的两个方面,“皆是神之分也”。因为“人体唯一,神何得二”。所以“总为一人”,“总为一神”。就是说,感觉和思维作为“知”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紧密相联的。但是,二者毕竟有深浅程度的差别,所以说:“知即是虑,浅则为知,深则为虑。”“手足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是非之虑,心器所主。”[98]范缜把精神现象分为感觉与思维两部分,二者既有区别,又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的思想,不仅有力地驳斥了“神不灭论”,而且对人的认识过程发展阶段作了深刻的说明。

李觏认为,人的主观意识来自客观事物,由耳目得于外物后,心思进一步加工而认识事物。所以说:“夫心官于耳目,耳目狭而心广者,未之有也。耳目有得则感于心,感则思,思则无所不尽矣。”[99]就是说,人的认识是耳目等感觉器官与外界事物接触后,再由“心”(思维)加工而取得的。感官接触的外界事物愈多、愈广,而心官之思就愈知、愈尽,由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人们才能尽知万物。感官有所得,心官方有思;感官无所得,心官无从思。所以又说:“耳习于闻,目习于见,心习于思。”[100]人的认识是感官与思维结合而反映客观外物的。这个思想是正确的。

王安石根据《尚书·洪范》的“貌、言、视、听、思”的“五事”观点,对人的认识阶段、过程,作了唯物主义的说明。王安石认为,天下万物都是可以认识的,“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101]又说:“天下之事,固有可思可为者,则岂可以不通其故哉?”[102]这就是说,一切自然现象,社会事物,人都是能够认识的,不是无能为力的。人认识天下万物是人所具有的自然能力,“自然之义”,不是外加的。人认识外物的过程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依据“五事”排列的顺序,王安石论述了感官与思维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他说:“恭其貌,顺其言,然后可以学而至于哲;既哲矣,然后能听而成其谋;能谋矣,然后可以思而至于圣。”外貌恭正,语言顺当,然后经过学习可以到耳聪目明的地步,由此进一步发展到“思”的阶段,最终可以达到“圣”的境界。

王安石肯定耳目等感官的认识作用,并承认感官与思维结合而完成人的认识过程。他说:“明则善视,故作哲;聪则善听,故作谋。”王安石尤为重视“思”的作用。认为“思”贯穿于“五事”的始终,“思者,事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思所以作圣也”。[103]“思”不仅贯穿于“五事”的始终,而且对耳目闻见起着支配、主导的作用。因为人光靠耳目闻见是不能认识“至理”的,所以要发挥“思”的主导作用。“聪明者,耳目之所能为;而所以聪明者,非耳目之所能为也。”[104]耳目闻见,所知有限,认识万物的“至理”,一定要经过心思。人的感觉和思维是人认识外物不可缺少的自然物质基础和生理机制,舍此无以为人,也就无从认识了。王安石说:“夫人莫不有视、听、思。目之能视,耳之能听,心之能思,皆天也。然视而使之明,听而使之聪,思而使之正,皆人也。”[105]人具有视、听、思的感觉、思维器官,所以能认识天下万物及其“至理”,王安石的这些认识论观点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张载肯定认识是感官接触外物而取得的,是“内外之合”的结果。他说:“人谓己有知,由耳目有受也;人之有受,由内外之合也。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则其知也过人远矣。”[106]人的感官接受、接触外界事物的作用,引起了思维,产生了认识,获得了知识。“有无一,内外合,此人心之所自来也。”[107]“耳目闻见”在人认识外物的过程中,起着内外沟通的启发、媒介作用。所以说:“耳目虽为性累,然合内外之德,知其为启之之要也。”[108]又说:“闻见不足以尽物,然又须要他。耳目不得则是木石,要他便合得内外之道,若不闻不见又何验?”[109]张载承认感觉器官“交感”万物是认识的起点、来源,这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张载看到客观事物本身包含着表象和性理两方面,感官只能认识事物的表象,不能认识事物的性理,事物的性理,只有尽心才能认识。他说:“由象识心,徇象丧心。知象者心,存象之心,亦象而已,谓之心可乎?”[110]这是说,人的认识不能为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蒙蔽,思维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如果认识只停留在认识事物现象的阶段,而不发挥思维的作用,这种徇象不放,就成为玩物丧志了。因此,要发挥思维的作用,即识心、存心。

张载在承认耳目闻见的启发、媒介作用的同时,又看到感觉认识的局限、缺陷,即不能认识事物的性理。为了穷理、尽性、知天,就要尽心。张载发挥了孟子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的唯心主义认识论。他说:“言尽物者,据其大总也。今言尽物且未说到穷理,但恐以闻见为心则不足以尽心。人本无心,因物为心,若只以闻见为心,但恐小却心。”[111]“人本无心,因物为心”,“以闻见为心”这显然是对的。如果只“以闻见为心”的“小却心”是不能尽知天下事物及其本质的观点,也是对的。但是,张载却无限地夸大了耳目闻见认识的局限性,进一步发展则否定了耳目闻见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只有“大其心”就一切皆知了,这就使张载的认识论走向了唯心主义的道路。他说:“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闻见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112]张载不仅夸大了闻见的局限性,而且把“圣人”与“世人”的认识作了划分,而划分的标准在于如何对待“闻见”。“圣人”“不以闻见梏其心”,而能“大其心”;“世人”则“止于闻见之狭”,而是“小却心”。这种认识论还与政治紧密相联。因为“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113]。这样的“圣人”统治“世人”当然是合理的。

张载认为,耳目闻见不能认识性理,当他进一步探讨如何认识性理时,在承认耳目闻见的启发作用的同时,又提出一种超闻见的“德性之知”。这样他就提出了两种知识论——“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他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114]由于张载否定了感性认识的作用,夸大了理性认识的作用,最终陷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程颢、程颐认为,理、心、天、性、命都是一回事,人只要认识那个“自家体贴出来”的“天理”,就无所不知了,因而不必外求于物,只内省本心就无所不知了。程颢说:“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学者全体此心,学虽未尽,若事物之来,不可不应,但随分限应之,虽不中,不远矣。”[115]人只要“敬守此心”,便无所不知了。因为“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则忘天理也”。[116]人心与天理为一,“心是理,理是心”。[117]“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之用,皆我之用”。[118]万物是我心或理的创造物,心之理就是万物之理,认识了心就认识了万物,人只要反观自身,就认识天地万物了。所以说:“扬子曰:观乎天地,则见圣人。伊川曰:不然,观乎圣人,则见天地。”“世之人务穷天地万物之理,不知反之一身,五脏、六腑、毛发、筋骨之所存,鲜或知之,善学者取诸身而已,自一身以观天地。”[119]从这个唯心主义认识出发,二程轻视耳目闻见之知,他们说:“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120]就耳目之官认识有一定的限度说,有其合理之处,但二程的前提是唯心主义的,耳目之官的不足,不是说明感官之有限,而在反证心知的无限。其实,二程是排斥感官的认识能力的。程颐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见闻。”[121]人的认识秩序是由感官接触外物,由思维器官加工整理,而由现象认识本质。而二程却认为,有一种不接物、不由见闻而知的“德性之知”。这就把认识的来源取消了,把认识的道路堵死了。程颐宣称:“大凡学问,闻之知之,皆不为得。得者,须默识心通。”[122]仅就读书来说,发挥大脑的思考作用,这种说法不无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二程所讲的认识,则是反对人们以耳目之官接触外物,要人“反观自身”,“反身内省”,这种神秘的直觉主义认识,显然是错误的。

朱熹发展了张载、二程的唯心主义认识论思想。朱熹虽然不大讲“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但思想主旨大体相同。朱熹认为,“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有二元论之嫌,因而说张载的“闻见之知”是“差了”,差就差在“闻见之知”不是圣贤之知,只有“德性之知”才是“圣人之事”。朱熹说:“问: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他便把博物多能作闻见之知。若如学者穷理,岂不由此至德性之知?曰:自有不由闻见而知者。问:横渠耳目知、闻见知?曰:便是差了,虽在闻见,亦同此理,不知他资质如此,何故如此差。”[123]朱熹认为,张载所讲的“闻见之知”只能就一事识一事,不能尽性、知天理,贯通一切,只有“德性之知”才是“论圣人之事”。

朱熹并不完全排除“闻见之知”的作用。他认为,人有生命,才有知觉活动,获得“闻见之知”。“生,指人物之所以知觉运动者而言”。[124]生命是人的知觉运动的物质基础,人有了生命,耳目之官,才有认识。他引用谢良佐的话说:“上蔡所谓知觉,正谓知寒暖,饱饥之类尔,推而至于酬酢佑神,亦只是此知觉,无别物也,但所用有小大尔,然此亦只是智之发用处。”[125]“知觉”就是知寒暖、饱饥等感觉之事。知觉是心之发用的表现,“问:心之发处是气否?曰:也只是知觉。”[126]有心才有知觉,知觉是感官接触外物所诱发思维器官而产生的认识。人的身体、生命是由理所派生的气构成的,所以感官与思维亦是一种虚灵之气。朱熹说:“心之知觉,又是那气之虚灵底,聪明视听,作为运用,皆是有这知觉。”[127]“知觉”是虚灵之气,所以有聪明视听的作用。

人的认识过程是由感官接触外物,认识粗、表的现象,再由心思加工而认识精、里。朱熹对此作了论述:“官之为言司也:耳司听,目司视,各有所职而不能思,是以蔽于外物。既不能思而蔽于外物,则亦一物而已。又以外物交于此物,其引之而去不难矣。心则能思,而以思为职,凡事物之来,心得其职,则得其理,而物不能蔽。失其职则不得其理,而物来蔽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与我者,而心为大。若能有以立之,则事无不思,而耳目之欲不能夺之矣。”[128]朱熹这段话是在解释孟子的“心之官则思”一语时所作的引申、发挥。其意是说:人体各个器官都有其各自的职能,耳目等感觉器官是分管听、视等感觉的,通过它们与外物接触而获得“知觉”,由于耳目之官,不能思而蔽于物,并且耳目亦是一物,所以与外物相交时而被物牵引去了。“耳目一物也,外物一物也,以外物而交乎耳目之物,自是被他引去。”[129]为了使耳目之物在与外物相交时,不被外物“引之而去”,就必须发挥“心思”的作用,心司其职,不为物蔽,而识物理。因此,只有心思,才能识别事物的规律、善恶、正邪。朱熹认为,“心之官固是主于思”的,所谓“官”就“是主心主思”[130]的。以思为职,故不能不思。

朱熹把耳目之官与心之官的职能加以区别,并说明了人的认识是由感官接物产生知觉,经过心思加工而得,这些不无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不要忘了,朱熹所讲的物、耳目、心思都是“理”的派生物,在大前提错误的基础上,所展开的认识论的论述,当然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论的结论。由于朱熹认为:“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不能存得心,不能穷得理:不能穷得理,不能尽得心。”“一心具万理,能存心而后可以尽万理。”[131]“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万物都是“理”的派生物,亦即“心”的派生物。如此说来,人的认识,不必外求于物,只反观自身、内省本身,便无所不知了。朱熹说:“夫心之体具乎理,而理则无所不该而无一物不在,然其用实不外人心,盖理虽在物而用实在心也。……此是以身为主,以物为客,故如此说,要之,理在物与在吾身,只一般。”[132]“心”(理)是物的本体,“心之体具乎理”,“理”的“用实在心”,不在物,人只要求“本心之知”,就像镜照万物“全体通明”一样,而一切都知了。“心”是虚灵通明的本体,当然是无所不知的了,没有心的支配、主宰,耳目的视听也就不存在了。朱熹说:“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133]“虚灵,自是心之本体,非我所能虚也。耳目之视听,所以视听者,即其心也。岂有形象?然有耳目以视听之,则犹有形象也。若心之虚灵,何尝有物?”[134]朱熹把耳目视听之感性认识与心之思考的理性认识,不是看成人的认识统一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而说成是当然者与所以然者。说来说去,不仅贬低了耳目视听的作用,如有形象,耳目可以视听;而且否定了物的存在,“何尝有物”?既然没有物,耳目何尝认识形象?只有靠“心之虚灵”,就无所不知了。“人心之灵,莫不有知。”[135]只有一心就可以认识宇宙一切的表里精粗,最终至乎其极了。

蔡沈认为,人心是“至灵虚明”之本体,万事万物的道理都在心中,心可以“随触随应,范围造化,曲成万物,虽天地不能与其能。”[136]因此,人的认识不必接触外物,只向内心寻求就行了。他说:“人心至灵,虚明之顷,事物之来,是是非非,莫不明也。”“数由人兴,数由人成,万物皆备于我,咸自取之也。”[137]蔡沈把人的思维认识能力夸大了,以至推到绝对化的地步。“止者,心之所以至也。人心之灵,事事物物莫不各有至善之所而不可迁者。”[138]人心可以认识万事万物的永远不变的终极真理,这显然是荒谬的。

陈淳在力主心(理)为万物本原的基础上,对感觉器官与思维器官的不同作用进行了说明。他认为,人心固有的理,是不依赖外物而存在的。“心”是个“虚灵知觉”的本体,故能主宰感官、万物。他说:“心者,一身之主宰也。人之四肢运动,手持足履,与夫饥思食,渴思饮,夏思葛、冬思裘,皆是此心为之主宰。……大抵人得天地之理为性,得天地之气为体,合理与气,合方成个心,有个虚灵知觉,便是身之所以为主宰处。”[139]强调心的作用是主宰感官运动,人的四肢运动和饥思食、渴思饮、夏思葛、冬思裘,都由心所主宰,这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陈淳的这些认识,不是说明感觉器官与思维器官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而是要说明“人心”与“道心”,即“人欲”与“天理”的不同,用以论证“存天理,灭人欲”的问题。他说:“人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其所以为虚灵知觉,由形气而发者,以形气为主,而谓之人心;由理义而发者,以理义为主,而谓之道心。若目能视,耳能听,口能言,四肢能动,饥思食,渴思饮,冬思裘,夏思葛等类,其所发皆本于形气之私,而人心之谓也。非礼勿视,而视必思明;非礼勿听,而听必思聪;非礼勿言,而言必思忠;非礼勿动,而动必思义。……其所发皆原于理义之正,而道心之谓也。”[140]陈淳认为,人心所固有的理,是不依赖于客观世界万物而独立存在的。人从感觉(形气)发出来的物质欲求是“人心”;从理义(思义)发出来的道义观念是“道心”。“人心”表现为人欲,“道心”体现为天理,人要以“道心”控制“人心”,明“天理”而去“人欲”,使“心”不为物欲所蔽,心就能发挥其“至灵至妙”的作用,如明镜照万物一样,无所不明、无所不晓了。所以说:“此心之量极大,万里无所不包,万事无所不统。”人只要“极尽乎此心无穷之量”,“尽得个极大无穷之量,无一理一物之或遗,方是真能尽得心”。把“心”无限地扩大,大到包摄万物而无所遗,就是“尽心”。能如此这般“尽心”,就可以做到:“虽万里之远,一念便到。虽千古人情事变之秘,一照便知。”[141]这种心照万物,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活动所能做到的,而是一种神秘主义的幻觉体悟,即佛教所说的佛法无限、洞照万物。

陆九渊认为,“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142]宇宙万物都在“吾心”中,为“吾心”的派生物,而“人心至灵,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143]人只要“发明本心”,“自存本心”,就无所不知,无所不得了。“心之体甚大,若能尽我之心,便与天同。”[144]吾之心即天地之心,吾之德即天地之德,只要尽了心,就可以“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因此,人不要接触外物,更不须寻求外物,只要“收拾精神,自作主宰。万物皆备于我,有何欠阙”[145]?陆九渊在“吾心即是宇宙”、“心即理”的基础上所建立的认识论,必然是求诸本心,不求外物了。他极力反对人们向外求索,即所谓“外入之学”。他认为,人只要“先立其大者”,就不会被外物所累了,这是最简易的功夫。他经常教育弟子说:“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本无少缺,不必他求,在乎自立而已。”[146]陆九渊的认识论,根本不讲什么认识的发展阶段、过程。他所提倡的,就是“发明本心”,体悟本心,认识本心的直觉主义。

杨简继承了陆九渊的自存本心,不向外求的一套理论主张。他说:“人皆有是心,是心皆虚明无体,无体则无际畔,天地万物尽在吾虚明无体之中。变化万状而吾虚明无体者常一也。此虚明无体者,动如此静如此,昼如此夜如此,生如此死如此。”[147]万物皆存在于吾心中,由吾心所产生,宇宙万物的产生、变化都是吾心所为。杨简认为:“人心至灵至神,虚明无体,如日如鉴,万物毕照,故日用平常不假思为,靡不中节,是为大道,微动意焉,为非为僻,始失其性。”[148]“心”是一个如同日月、明镜一般的至灵至神,虚明无昧的精神本体,人如果能使心虚灵不昧,保持寂然不动的“明镜”状态,就一切皆知,不假外求了。杨简说:“人皆有至灵至明,广大圣智之性,不假外求,不由外得,自求自根,自神自明。”[149]杨简的“绝四”说,来自孔子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150]但含义却不同,孔子所讲的“意必固我”,是教诲人们不要犯随意揣测、主观武断、拘泥固执、自以为是等四种毛病,孔子的这些思想是合理的。杨简所主张的“绝四”则不然,他援引了佛教的“心镜”、“无念”的蒙昧主义,提倡直觉主义,而不是讲人应当认识外物,所以说是禅学的翻版。

吕祖谦从天地万物都是“吾心之发见”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出发,在认识论上提出“明心”为首要之义。他主张认识不要外求,而要“反求诸己”,“反视内省”。因为“心者,神明之舍,昧此神明,求彼之神明,是以甲可乙否,终无定议”。[151]“圣人之心万物皆备,不见其外也”,[152]而“吾胸中自有圣人境界”,所以“明理”不必向客观外物寻求知识,只要求诸于内心就一切皆得了。这就是:“人心所有之明哲,非自外来也。”[153]吕祖谦的这些思想与陆九渊相同。

不过,由于吕祖谦的思想比较“杂博”,所以在认识的来源、发展过程上,与陆九渊亦有不同之处。吕祖谦又承认认识来源于客观事物。他说:“如目疾,以青为红,以白为黑,色初未变也,今惟当自治其目而色自定,却无改色以从目之理。”[154]人害了眼病,产生了错觉,“以青为红,以白为黑”,这不是因为主观认识使客观事物改变了颜色,而是主观眼病所致,人要正确地认识事物,辨别颜色,唯一的办法是治好眼病,使之不发生误认,而不是“改色以从目”,因为客观事物的颜色、面目,不是主观感觉、意识所能改变的。这个思想是合理的。

吕祖谦对人如何正确地认识事物的问题,亦作了较好的说明。他指出,人通过耳目等感觉器官经常地多接触事物,消除了对事物的神秘感,进而认识理解事物,接触得多了,怪也就不怪了。他说:“怪生于罕而止于习,赫然当空者谓之日,灿然遍空者谓之星,油然布空者谓之云,隐然在空者谓之雷,突然倚空者谓之山,渺然际空者谓之海,使未识而骤见之,岂不大可怪耶?其所以举世安之而不以异者,习也。熏蒿凄怆之妖,木石鳞羽之异,世争怪而共传之者,以其罕接于人耳。天下之理,本无可怪……何怪之有哉!夫子之不语怪,非惧其惑众也,本无怪之可语也。人不知道,则所知者不出于耳目之外。耳目之所接者谓之常,耳目之所不接者谓之怪。”[155]吕祖谦认为,世界上本来没有妖怪,人们之所以迷信怪异现象,就因为少见多怪,耳目之不接而说是怪。人们不了解认识不出于耳目之外。因此,人们认识到知识是来源于耳目之官,经常对事物进行细致地考察,迷信怪异之说就不攻自破了,人们就可以正常地认识外物了。

吕祖谦还进一步指出,人们不能把没有理解的事理和明白可见的现象割裂开来,要全面地观察事物的各个方面。不仅要看到事物的形、明、生、近的一面,而且要认识到事物的隐、幽、死、远的一面。因为事物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是“实相表里”的,不是“孑然孤立”的。所以说:“然至理之本同然者。……向之疑以为怪者,特未能合幽明而为一耳。犹阳之发见,阴之伏匿,阳明阴幽,常若不通,及二气和而为雨则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孰见其异哉!”[156]事物都有两个方面,如同气中有明、幽两个方面一样,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所以没有怪异可言。人之所以误认为有妖怪存在,就在于只求知其当然,不求知其所以然。这就是:“天下皆求其所闻,而不求其所以闻,皆求其所见,而不求其所以见,使得悟于饫闻厌见之中,则彼不闻不见者,亦将释然无疑矣。”[157]人们如果能够通过耳目所闻见的事物,进一步探求其存在的理由,经常在饱闻惯见中思考,那么他将对于不曾闻见的事物,也会明白而没有疑惑了。吕祖谦的这些观点,阐明认识过程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这不仅对认识论有重要贡献,而且从认识论角度驳斥了有神论,阐发了无神论思想。

陈献章在谈到他的求学经过时自称,经过“杜门不出”,舍读书之累,“求吾之约,惟在静坐”的功夫,“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认识不是求于外物之知,而是使“吾心与此理”“吻合”[158]。这种认识当然不需要用感官接触外物了,只要“静坐”,“求诸心”,反观自身就行了。陈献章说:“学劳扰则无由见道。故观书博识,不如静坐。”[159]他把自己的认识论概括为“即心观妙”四个字,即直观本心就可以认识万化之妙了。

据此,陈献章不仅排斥感觉器官在认识中的作用,而且把感官视为蒙蔽心体的障碍。他说:“谷始旦,万物毕见,而居于踚屋之下,亭午不知也。……此无他,有蔽则暗,无蔽则明。所处之地不同,所遇随以变,况人易于蔽者乎?耳之蔽声,目之蔽色,蔽口鼻以臭味,蔽四肢以安佚,一掬之力,不胜群蔽,则其去禽兽不远矣。于此得不甚恐而畏乎?”[160]人的认识不是通过感官接触外界事物而获得,相反,客观事物通过耳、目、口、鼻、体等感官,蒙蔽了“心”,它们像黑屋子一样,遮蔽住“心”中之“理”,使“心”无法洞照自己的“体”,使“吾心”不能与“此理”“吻合”。由于“人心上容着一物不得,才着一物则有碍”。[161]为了使“吾心”与“此理”“吻合”,不为耳目口鼻体等感官接触外物所蔽,就要“洗心”“去欲”。人如此做了,就能达到“断除嗜欲想,永撤天机障。身居万物中,心在万物上”[162]的神境,既可以超然于万物之上,更可以“一日万里”了。

王守仁从“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心外无物”的主观唯心主义宇宙观出发,在认识论上,主张不假外求,不由外得,反省内求,求诸本心,发明本心。王守仁把这种认识归结为“致良知”。所谓“致良知”,“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163]。王守仁的“致良知”是把孟子的“良知”说和《大学》的“致知”说结合起来的产物。“良知不由闻见而有,见闻莫非良知之用。”“德性之良知,非由闻见耳。”人的认识不是寻求外物之理,而是体认吾心之理,如果寻求外物之理则是“折心与理而为二矣”。所以说:“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而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164]人的认识、知识不由闻见而知,闻见只是良知之用。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吾心中之物,“心外无物”。王守仁由“心外无物”、“致良知”出发,而提出“心外无学”。他说:“心之良知是谓圣。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致良知之外无学矣。”[165]又说:良知之外更无知,良知之外更无学。外良知以求知者,邪妄之知矣;外良知以为学者,异端之学矣。”[166]因此,王守仁极力反对“外入之学”。“君子之学,以明其心。其心本无昧也,而欲为之蔽,习为之害,故去蔽与害而明复,匪自外得也。”[167]在王守仁看来,人的耳目口鼻体之感官,接触外物而产生各种欲望,这就使“心”的清澈透明之体受到物欲之蔽,使“心”的清澈透明之水被污水搅混了,为了去垢求明,去污求清,就要排除物欲,体悟本心。所以说:“圣人之学,心学也。学以求尽其心而已。”[168]“学是学去人欲,存天理。”[169]王守仁的直觉主义认识论与禁欲主义的道德修养论是融为一体的。

罗钦顺以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指出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之谬。因为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取消了对外物的认识及认识发展的过程。针对王守仁的“是内而非外”的“致良知”说,罗钦顺与王守仁展开了辩论。罗钦顺说:“今以良知为天理也,乃欲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是道理全在人安排,事物无复本然之则矣。”[170]这就明确地指出王守仁的“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的说法,是把事物及其规律,完全看成是人心安排的结果,事物本身却没有规律。这种不是以人的思维反映认识事物,反而把事物说成人心安排的结果,完全是谬论。罗钦顺进一步驳斥说:“今以良知为天理,即不知天地万物皆有良知否?天之高也,未易骤窥,山河大地,吾未见其良知也;万物众多,未易遍举,草木金石,吾未见其有良知也。”[171]“良知”并不是天理,山河大地、草木金石并没有良知,当然就不能有认识、反映能力。罗钦顺进一步指出:王守仁把知觉当作良知,实际是以知觉为性,“若但认取知觉之妙执为天理,则凡草木之无知,金石之至顽,谓之无性可乎!推究到此,明有窒碍,恐不可不深思也”。[172]如果以知觉为性和天理良知,那么草木金石无知,难道能说这些东西无性无理吗?罗钦顺主张性为理,反对以知觉为性为理。因为山河大地、草木金石有性有理而无知觉、良知。

罗钦顺指出,认识的过程是用“心”去认识“理”,而心不是理。主观唯心主义者以心为理,“心即理”的观点,是取消了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区别,当然也就取消了认识的发展过程。他说:“能思者,心。所思而得者,性之理也。……而象山之教学者,顾以为‘此心但存,则此理自明。当恻隐处自恻隐,当羞恶处自羞恶,当辞逊处自辞逊,是非在前自能辨之。’……若然,则无所用思矣。……苟学而不思,此理终无由而得。……遂乃执灵觉以为至道,谓非禅学而何?”[173]罗钦顺认为,陆王心学一派,以心为理,但存此心,不思外物,就误认为一切都把握、认识了,其实质是佛教所宣扬的“明心见性”的一套唯心主义理论,所以说“非禅学而何”?罗钦顺反对陆王心学的直觉主义是合理的。

王廷相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反对宋儒的“德性之知”和王守仁的“致良知”,提出了“思与见闻之会”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王廷相认为,客观的物质世界是人的认识基础,人的认识是由人的感觉器官接触外物产生感觉,经过思维器官加工整理而产生、形成的,这就是他所提出的“思与见闻之会”的光辉命题。他说:“耳之能听,目之能视,心之能思,皆耳、目、心之固有者;无耳目、无心,则视听与思尚能存乎?”[174]又说:“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自圣人以下,必待此而后知。故神者在内之灵,见闻者在外之资。物理不见不闻,虽圣哲亦不能索而知之。……夫圣贤之所以为知者,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175]人的认识的来源是客观事物,认识的过程是耳目感官接触外物,“见闻者在外之资”,再由思维器官加工提炼,“神者在内之灵”,没有外物作用于人的感官,人就无从认识,没有神思的妙用,人亦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只有见闻与思相会合、相结合,人们才能认识事物。世界上不存在不见、不闻、不思的知识,只有感官与思维,外与内“相通”,才能产生认识,取得知识。否则,便无所知、无所识。

王廷相还指出,认识是一个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从“格物致知始”,达到“精义入神”,“见理真切”的认识发展过程。人的认识离不开感性认识,不能超越感性认识阶段。他说:“圣人之道,贯彻上下。自洒扫应对,以至均平天下,其事理一也。自格物致知,以至精义入神,其学问一也。”[176]“必从格物致知始,则无凭虚泛妄之私;必从洒扫应对始,则无过高躐等之病。上达则存乎熟矣。”[177]王廷相所说的“洒扫应对”、“格物致知”是指实际观察、学习的感性认识活动,在感官接习的基础上,经过精神思维活动才能达到“至精至细”、“精义入神”的理性认识阶段。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正确的认识,去掉那些“邪僻偏倚之病”。[178]王廷相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重要性,肯定“心”是“体道应事之主”,同时主张不偏废感性认识,“亦不可不讲习”,力主“思不废学,学不废思”。[179]学与思,感性与理性认识都是不可偏废的,只有随时观察外物,潜心思索,内外会通,才能认识事物。

据此,王廷相批判了宋儒的“德性之知”和王守仁的“致良知”说。王廷相认为,这些说法都是和佛教神学的“神识”论同出一辙的。他说:“世之儒者乃曰思虑见闻为有知,不足以为知之至,别出德性之知为无知,以为大知。嗟乎!其禅乎!不思甚矣。殊不知思与见闻必由吾心之神,此内外相须之自然也;德性之知,其不为幽闭之孩提者几希矣。禅学之惑人每如此。”[180]“德性之知”也好,“致良知”也好,都是唯心主义者别出心裁的“好高”之论,“惑人”之说。其实任何认识、知识都是“必待学而后知”的,是内外相结合的结果,“内外相须之自然”,不由闻见与思维相结合之知,不过是“禅学惑人”罢了。王廷相关于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观点,是颇有见地的。

吴廷翰继承了王廷相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思想,提出认识“必由闻见始真”,对“德性之知”论进行了驳斥。他说:“德性之知,必实以闻见,乃为真知。盖闻见之知,自是德性所有,今以德性为真知,而云不假闻见,非也。婴孩始生,以他人母之而不识,长则以他人为母,终其身不知。或闭之幽室,不令人见,不闻人语,虽天日且不识,而况于他乎?故婴孩之知,必假闻见而始知。其呼父母与饮食,皆人教诏之也。以此可见,德性之知,必由耳目始真。释子坐枯,屏绝外物,至死而欲不能割者,盖其心已先有耳目之知为主故耳。以此益见耳目之知为真。人而无心无知,固不得之谓人。然有心而无耳目,则心亦何寄乎?良知之说,驾言德性而小闻见,充其类则亦枯坐之僧,幽闭之婴孩而已。”[181]吴廷翰既反对张、程、朱的“德性之知,不假闻见”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又反对王守仁的“致良知”之说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吴廷翰明确指出,人的认识必由耳目闻见的感性认识始,发展而为心思的理性认识。他没有简单地排斥“德性之知”,而是主张“必实以闻见”为基础的“德性之知”,才是“真知”,只有那种“以德性为真知”而“不假闻见”的认识,才是错误的。

吴廷翰强调德性之知必以闻见之知为基础的认识才为“真知”。他虽然没有具体地说明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的关系,但是与简单地排斥德性之知的观点相比,在认识论上则前进了一步。

方以智认为,人的认识过程是一种合乎规律的思维活动,即由感官接触外物而引起意识活动,思维离不开感性知觉。他说:“人所贵者心,而不离五官。始造文字,皆意也,而不离五者,则当以意为第一。然先形事者,以就可见者起意也。名为五官,用时并用。……如见日月之形……而指为日月之意,即会焉。”[182]又说:“音心曰意,而用于形声,其事咸宜,其义乃显。……人生下地,徼观其窍,中发而收,何人不同?”[183]“意”指意识、思维,人的意识思维活动,是依赖于耳、目、口、鼻、形“五官”的感觉的,人在感官接触外物、五官并用的同时,与意识思维活动相会合、相结合而获得知识。人没有感官不能感知万物,光靠感官而不能认识事物的端的,即不能“明其理”,“通其故”。因此,方以智强调内外统一、道不离艺。他说:“知道寓于艺者,艺外之无道,犹道外之无艺也。……真智内智,必用外智。性命声音,人所本有,可自知也。寓内之方言、称谓、动植、物性、律历,古今之得失,必待学而后知。”[184]又说:“吾一不立,一切不立,视不立目,听不立耳,持不立手,行不立足,思亦不立心;游于山川,不立山川;居于城郭,不立城郭;先天地生,不立天地,岂特不立文字云尔乎?”[185]方以智的这些思想是在批判佛教的“明心见性”和主观唯心主义者“离外言内”时所阐释的“内外统一”原则。方以智指出,如果像他们所说的认识可以“离外以言内”,首先就要不吃饭,然后在看时不用眼、听时不用耳、拿物不用手、行路不用足等,因为这些都是属于外的东西。究其实,这种离外而言内的理论,不仅是妄自尊大,而且是自欺欺人。

王夫之对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作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论证。客观事物是认识的客观对象,感官和思维是认识的主观条件。感官和思维是密切联系的。心思固然重要,但心思要发挥作用,必须依赖于五脏和五官。王夫之说:“一人之身,居要者心也。而心之神明散寄于五脏,待感于五官。”“无目而心不辨色,无耳而心不知声,无手足而心无能指使。一官失用,而心之灵已废矣。”[186]不靠耳目口鼻体之感官,心是不能辨声色臭味形的;如果不发挥心思的支配作用,感官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心不在焉,就见如不见,闻如不闻。王夫之说:“耳与声合,目与色合,皆心所翕辟之牖也。合,故相知;乃其所以合之故,则岂耳目声之力哉!故舆薪过前,群言杂至,而非意所属,则见如不见,闻如不闻,其非耳目之受而即合,明矣。”[187]人要认识客观事物,不能只消极地依赖于感官,而要积极地发挥思维的作用,耳有所闻,目有所见,要靠心的支配作用。

王夫之认识到了感官与思维各自不同的作用。感官的作用是:“色、声、味之显于天下,耳、目、口之所察也。……由目辨色,色以五显;由耳审声,声以五殊;由口知味,味以五别。不然,则色、声、味固与人漠不相亲,何为其与吾相遇于一朝而皆不昧也。……天下固有五色,而辨之者人人不殊;天下固有五声,而审之者古今不忒;天下固有五味,而知之者久暂不违。不然,则色、声、味惟人所命,何为乎胥天下而有其同然者?”[188]感官的作用是接触外物产生感觉,外物通过感官反映到意识中来,认识就开始了,没有感觉人就无从认识。耳目口鼻体的作用是察声色臭味形,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现象,而不能认识事物的规律、本质。要认识事物的规律、本质,就要靠心思的作用。王夫之说:“声色之耳目,一见闻之而然。……岂如心之愈思而愈得,物所已有者,无不表里之具悉。耳目但得其表。”[189]又说:“人之生也,唯心最灵,而耳目次之。耳目之灵,自然之灵,而所审知者在事物之形声;心之灵,非听其自然而灵,而所察者,乃在事物之理。”[190]感官与思维、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二者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所以说:“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辨之疑。致知在格物,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191]王夫之这里所说的“格物”相当于感性认识阶段;“致知”则相当于理性认识阶段。“格物”,主要靠耳目等感官而心官辅之;“致知”主要靠心官,而耳目等感官辅之。但在人的整个认识过程中,“心官与耳目均用”,即思维器官与感觉器官、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互相依赖、相辅为用,缺一不可,不能偏废。王夫之的这些思想确实是深刻的。

颜元肯定人的认识是以客观物质世界为对象的,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才产生认识,离开客观事物人的感官和思维都不能发挥作用,也无从认识。他说:“知无体,以物为体;犹之目无体,以形色为体也。故人目虽明,非视黑视白,明无由用也;人心虽灵,非玩东玩西,灵无由施也。”[192]佛教认为,人的认识根本不需要以客观事物为对象,“惟阖眼内顾,存养一点性灵”,就能够“洞彻万象”。颜元批评说,这如同瞎子坐在暗室里,“耳目不接天下之声色,身心不接天下之人事”,却胡说可以“妙悟”,纯粹是虚构玄想。“洞照万象,昔人形容其妙曰:镜花水月。宋明儒者所谓悟道,亦大率如此。吾非谓佛学无此意也。亦非谓学佛者不能致此也。正谓其洞照者,无用之水镜;其万象,皆无用之花月也。不至于此,徒苦半生,为腐朽之枯禅,不幸而至此,自欺更深。”[193]宋儒和佛教认为不用感官接触万物,静坐打禅就可以“洞照万象”,悟得妙道。颜元指出,这种做法根本不能认识事物,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自欺欺人罢了。

颜元认为,不仅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事物,而且认识能力的发挥也依赖外物。他说:“明者,目之性也;聪者,耳之性也。视非礼则散其明而乱吾性矣。听非礼则壅吾聪而乱吾性矣。绝天下非礼之色以养吾目,贼在色不在目也,贼更在非礼之色,不在色也。去非礼之色,则目彻四方之色,适以大吾目性之用。绝天下非礼之声以养吾耳,贼在声不在耳也,贼更在非礼之声,不在声也。去非礼之声,则耳达四境之声,正以宣吾耳性之用。”[194]颜元这段话主旨是从道德修养上讲尽性的,但也包含着认识论的意义。从认识论来说,外界的颜色,是“大吾目性之用”,使人能“目彻四方”;外界的声音,是“宣吾耳性之用”,使人能“耳达四境”,这就说明人的耳目之官在认识中离不开外界事物。

颜元进一步指出,人的知觉、思虑与身体是紧密相联的,不可分割的。“心也,身也,一也。”[195]“形性不二。”[196]因此,颜元批判佛学和理学唯心主义者贱形而贵神,视身为心累的观点。他说:“佛轻视了此身,说被此身累碍,耳受许多声,目受许多色,口鼻受许多味,心意受许多事物,不得爽利空的去,所以将自己耳目口鼻都看作贼。充其意,直是死灭了方不受这形体累碍,所以言‘圆寂’,言‘涅?’。”[197]人的认识是通过耳目口鼻之官接触外物,再经心官思维而获得的。佛教把感官都看成是贼,结果是“愈说愈惑”,“愈妙愈妄”,得来的全是“幻觉”。

戴震认为,人的认识是以生理条件为基础的,感觉器官是认识的出发点,客观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来源,人不能离开外物而求知。外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产生了感觉,而开始了认识。他说:“盈天地之间,有声也,有色也,有臭也,有味也;举声、色、臭、味,则盈天地间者无或遗矣。外内相通,其开窍也,是为耳、目、鼻、口。”[198]人通过感觉器官“接于物”而产生感觉,感官是思维认识外物的通道。正因为有感官与外物的接触,“物至而迎而受之”[199],所以才产生了认识。这显然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

戴震在肯定感官感知外物的同时,肯定了心知的作用,进而对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作了说明。他认为,感官的作用在于“接物”,“迎物”,“受物”,而“心”才能认识事物之理,“心通其则……心能通天下之理义”。[200]感官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心思才能认识事物的“理义”。人要取得理性认识,认识事物的本质,就要发挥思虑的作用。“思者,心之能也。”“心之精爽,有思辄通。”[201]心思虽能认识事物的“理义”、“本质”,但不能代替感官的作用。所以说,“心能使耳目鼻口,不能代耳目鼻口之能,彼其能者各自具也,故不能相为。”[202]这就是说,人的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各有自己的不同职能、作用,不能互相代替,思维器官是支配、主宰感觉器官的,但却不能代替感觉器官的功能和作用。

戴震具体论证了感觉器官与思维器官的不同作用。人之所以具有认识和掌握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能力,就是因为有“耳目鼻口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则”[203]。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具有思维能力,人的感觉能够发展到思维的高度,所以人为万物之灵。戴震说:“心之精爽,驯而至于神明也,所以主乎耳目百体者也。”“人之神明出于心,纯懿中正,其明德与天地合矣。”[204]“心”在这里指知觉,在知觉的基础上发展到“神明”。“精爽”是初级的知觉活动,“神明”是高级的思维活动。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有心灵,并进一步发展到高级的思维活动。所以说:“心之精爽以知,知由是进入神明。”[205]又说:“人之异于禽兽者,虽同有精爽,而人能进入神明也。”[206]戴震还指出,人的心灵或心知,始终是依赖于血气,不能离开血气的,离开了血气,心知就不存在了。他说:“本阴阳五行以为血气心知,方其未感,湛然无失,是谓之天性,非有殊于血气心知也。是故血气者,天地之化;心知者,天地之神;自然者,天地之顺;必然者,天地之常。”[207]这是说,人的肉体和精神都根源于阴阳五行,即产生于物质世界,人的生命和意识都离不开物质世界,离开了物质世界,人的生命就死亡了,认识也就停止了。这就说明,血气是心知的物质基础,心知是从血气而来的。因此,心知必然遵循血气发展的规则而发展;血气既然是心知的基础,当然不能说血气比心知卑贱了。由心知进入神明,神明也不是超越现实物质世界的,而是合乎规律的自然发展的结果。戴震说:“有血气,斯有心知,天下之事能于是乎出,君子是以知人道之全于性也。呈其自然之符,可以知始;极于神明之德,可以知终。由心知而底于神明,以言乎事,则天下归之仁;以言乎能,则天下归之智。”[208]心知发展而进入神明,是后天活动的实践结果,不是内省体悟而达到的,因而不需要什么“圣心”或“人心”之外的最高主宰者来操纵宇宙万物和人的认识。人的认识是感官、思维与外物相通的结果。他说:“心者,气通而神;耳目鼻口者,气融而灵。”[209]心与气相通,才可以入神,即有思维能力;血气与气相融,才能有心灵,即有感觉能力。戴震的这些说法,旨在论证心与身都是物质气的发展变化过程中的不同表现,心与身在认识中的作用虽然不同,但都是不可缺少的,究其实质,都是“一本然也”,即根源于物质气,这是唯一的本原。离开这个唯一本原,而找什么“圣人之心”的“天心”,无疑是荒谬至极、徒劳无益的。戴震的这些唯物主义反映论思想,在中国认识论史上有重要的意义。

魏源在论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时,由于夸大了心的作用,贬抑感官的作用,以至于把客观的物质世界消融于心的意识中。他说:“灵光如日,心也;神光如月,目也。光明聚则生,散则死;寤则昼,寐则夜;全则哲,昧则愚。……故光明者,人身之元神也。神聚于心而发于目,心昭于万事,目照于万物。……诚能心不受垢如目之不受尘者,于道几矣。回光反照,则为独知独觉;彻悟心源,万物备我,则为大知大觉。”[210]魏源认为,人身自有一种“光明”即“元神”,这种“大知大觉”就是“心源”,人要是“彻悟心源”,就“万物备我”,无所不知了。所以说:“夫岂离人人灵觉之本明而别有光明也哉?”“人之心即天地之心,诚使物交物引之际,回光反顾,而天命有不赫然方寸者乎!”[211]魏源所说的“灵觉”、“大知大觉”是指“圣贤”、“君子”之心。他说:“大觉如日,明觉如月,独觉如星,偏觉如燎炬,小觉如灯烛,偶觉如电光,妄觉如磷火。日光,圣也;月,贤也;星,君子也;燎,豪杰也;灯,儒生也;电,常人也;磷,小黠也。”[212]而“常人”,“小黠”的“电”、“磷”之光,是“有光如无光”的。既然圣人、君子具有大知大觉、独知独觉的“心源”,当然不必靠耳目等感官外求于物了。“圣人以心为君,以身为城,以五官为臣”,“外欲不入”,“内欲不出”,“终身泰然而不知物之可营”,只要“敬除其舍(心),道将自来”,可以“凝道”。[213]魏源取消了感官在认识中的地位、作用,而夸大“圣人”之心的作用,陷入了唯心主义。

谭嗣同搬用佛教唯心主义“万法唯心”的理论,认为思维器官本来固有一切认识功能,不用感官接触外物,就能认识一切。他说:“夫人固号为有知矣,独是所谓知者,果何等物也?谓知出乎心,心司红血紫血之出纳,乌睹所谓知耶?则必出于大脑,割脑而察之,其色灰败,其质脂,其形洼隆不平,如核脑仁,于所谓知,又无有也。”大脑如何发生认识作用呢?谭嗣同说:“其动者,意识也,大脑之用也;为大脑之体者,藏识也。”“吾大脑之所在,藏识之所在也。”大脑是产生认识的本体,即把佛教法相宗所说的“藏识”,看成是人的意识的本体。而“藏识”是天地万物的“根源”,一切识都摄藏于其中,为它所生。“此生所造,还入藏识,为来生因。因又成果,颠倒循环,无始沦滔。沦滔不已,乃灼然谓天地万物矣。”[214]“藏识”为天地万物和一切认识的神秘“根源”,如此说来,认识不过是“藏识”的自我认识而已。

由此出发,谭嗣同轻视以至否定耳目感官在认识中的作用。他说:“眼耳鼻舌身所及接者,曰色声香味触五而已。以法界虚空界众生界之无量无边,其间所有,必不止五也明矣。仅凭我所有之五,以妄度无量无边,而臆断其有无,奚可哉!”在谭嗣同看来,眼、耳、鼻、舌、身五种感官所能直接接触的客观事物,只有色、声、香、味、触而已,不可能认识无量无限的宇宙万物。即使人借助望远镜、显微镜所见,亦有“不及见者”;借助电筒德律风所闻,亦有“不及闻者”,而且由于外界事物处于转瞬即逝的变化状态中,因此人的感觉不可能认识、把握它们。如“夫目能视色,迨色之至乎前,而色即逝矣;耳能听声,迨声之至乎耳,而声即逝矣”,更何况“眼耳所见闻,又非真能见闻也”。谭嗣同还具体论证了感觉所得到的东西,都是虚幻的假象,永远不能认识事物的真相。

谭嗣同认为,人要认识无量无边的事物,感官不可靠,思维也不行,只有佛教的“转识成智”的神秘“智慧”才能认识。他说:“苟不以眼见,不以耳闻,不以鼻嗅,不以舌尝,不以身触,乃至不以心思,转业识而成智慧,然后,‘一多相容’,‘三世一时’之真理乃日见乎前。”[215]在这里,谭嗣同再现了佛教神学的先验论。

章炳麟在早年所写的《絛书》中,承认感官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人的认识是通过感觉器官与外物接触而发生的。他说:“黄赤碧涅修广以目异,征角清商叫啸喁于以耳异,酢甘辛咸苦涩隽永百旨以口异,芳絆腐臭腥蝼膻朽以鼻异,温凉熙湿平棘坚疏枯泽以肌骨异,是以人类为公者也。”[216]眼、耳、口、鼻、身是辨别颜色、声音、味道、香臭和冷热、干湿、软硬的器官。人对客观事物性质的认识,就是靠这些感官来辨别的。凡是正常的人,感觉认识是相同的,这就是“人类为公者”。如果人的感觉有毛病,就不可能正确地反映事物,如害眼病的人,则“视火而有青炎,因是以为火之色不恒,其悖矣”[217]。章炳麟认为,感觉器官有毛病,就会产生错觉,久而久之适应了某种外界环境,就可能失去对事物本来面目的认识,这是人的感觉器官在认识上的局限性的表现。再有,面对无限的宇宙万物,人的感觉也不可能直接感知一切事物的,感觉的有限性,则表现了其局限性。他说:“目之察色,不过墨丈寻常之间;耳之察清浊,不过一人之所胜。故制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过是则听乐而震,观美而眩。声一秒之动,下至于十六,高至于三万八千,而听不逮。日赤之余炎,电赤之余炎,光力万然蒸,而视不逮。余尝西登黄鹤山,瞻星汉阳,闪尸乍见,屑屑如有声,是以知河汉以外,有华臧焉,有钧天广乐之九奏万舞焉,体巨而吾耳目勿能以闻见也。以不闻见毅言其灭没,其厌人乎!”[218]人的感官感知外物是有一定限度的,耳能听到一定频率的声波,超过或低于这个波段就听不到了;眼能见到一定限度的光波,超过或低于这个波长就见不到了。但是,人的感官没有感知的事物,并不是不存在。因此,人不能“以不闻见毅言其灭没”。章炳麟的这些看法是对的。

章炳麟指出,由于感官的局限性,认识光靠感官是不够的,必须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认识事物的规律和共性。他说:“夫物各缘天官所合以为言,则又譬称之以期至于不合,然后为大共名也。虽然,其已可譬称者,其必非无成极,而可恣膺腹以为拟议者也。”[219]这就是说,人通过感官与外物接触产生感觉,这是感性认识阶段。然后经过思维器官的判断、推理,上升到共同的规律性认识,这种普遍的概念(大共名)与具体事物距离远了(至于不合)。但是,理性抽象不是没有客观标准(非无成极),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断(拟议)。章炳麟虽然仅从逻辑推演过程说明人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还不能在实践的基础上阐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但这些思想在当时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哲学家们对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产生、发展及其相互关系,作了许多的研究、分析,由于他们脱离了实践、脱离了人的历史发展,而没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把二者统一起来,因而没有也不可能正确地解决这个认识论中的复杂问题。但是,却闪耀着许多光辉的思想,留下许多宝贵的思想资料,仍可供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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