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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济一体化水平的评估与判断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外因来看,区域性货币一体化将成为新的潮流,亚洲不可能一直孤立于潮流之外。但这些设想能否实现主要应考虑亚洲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以及实行单一货币的最优货币区标准是否已经具备。从东亚地区的进出口贸易额来看,其相互依存关系十分紧密。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东亚各国经济的复苏,东亚新兴工业区逐渐成为东亚国家的最大投资者。
东亚经济一体化水平的评估与判断_东亚共同体通论

一、货币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判断

杨胜刚和黄文青(2002)指出,亚洲区域货币合作是全球区域性货币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从外因来看,区域性货币一体化将成为新的潮流,亚洲不可能一直孤立于潮流之外。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形势下,为避免金融动荡,最有可能出现的是区域性货币联盟,区域性货币一体化将形成新的潮流。随着欧元影响力的扩大,可能会形成一个以欧洲货币联盟为中心,包括欧盟其他成员、中东欧法郎区、地中海以及洛美协定国家的欧元集团。新的世界货币体系中出现欧元与美元“二元化”现象,这使得亚洲各国和地区产生了危机感,若不加强本地区的货币合作将被置于十分不利的境地。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经济联系十分密切的亚洲国家更深刻地认识到,弱小经济体的货币难以独自抵挡国际游资的冲击。要想同国际游资的冲击相抗衡,本地区货币不能再作为某个大国货币的附庸品,亚洲国家必然要加强地区内的金融协调与合作,创立一种稳定的亚洲统一货币,从而稳定亚洲金融市场,促进亚洲经济健康发展。

汇率制度来看,过分依赖美元的汇率安排威胁到了亚洲经济的稳定发展。亚洲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的是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如港元、泰铢等。当大量国际游资对亚洲进行冲击时,亚洲国家货币对美元被迫大幅贬值,币值的突然下降带来了地区内的经济恐慌,股价巨幅下跌使经济发展遭到严重的打击。要消除与美元挂钩的汇率风险,降低经济交往的不确定性,唯一的途径就是消除美元的影响,从过于依赖美元的汇率中解脱出来,创立亚洲统一货币。从货币合作的成本和收益来看,区域内的货币合作和单一货币的实施不仅会使成员国之间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还可以进一步稳定汇率,彻底消除汇率波动的风险,从而扩大区域内贸易和投资的规模,促进经济的发展。货币合作的主要成本在于成员丧失了各自货币政策的主权,但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一成本会变得相对较小。

从亚洲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与货币合作的可行性来看,1997年,日本提出了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设想,并承诺为这一基础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2000年5月6日到8日,亚洲开发银行年会中日韩及东盟共13国财长会议在泰国清迈召开,标志着亚洲货币合作已开始走向务实的阶段。但这些设想能否实现主要应考虑亚洲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以及实行单一货币的最优货币区标准是否已经具备。①从区域经济一体化角度看,亚洲各国经济互补性强,区域内贸易投资发达,各国间有较强的依存度。东亚地区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匀,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国大陆和亚洲四小虎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自然资源较缺乏。因此,由于各国进出口产品和资源互补性强,使得东亚各国和地区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非常发达。从东亚地区的进出口贸易额来看,其相互依存关系十分紧密。同时,亚洲地区内的投资合作往来也逐渐增多。亚洲经济发展特有的“雁行”模式为地区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东亚各国经济的复苏,东亚新兴工业区逐渐成为东亚国家的最大投资者。1998年,日本对亚洲的直接投资总额增加到8.357亿日元,占全球的16%;截至2000年5月底,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投资金额超过6233亿美元,其中的前5名除美国外,全部是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区域内长久的贸易合作及发达的贸易投资,表明亚洲经济一体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亚洲经济正逐步走向“自立”,这为进行货币合作,组建货币联盟,建立单一货币带来了充分的可行性。②从最优货币区理论看,具有下列特征的国家适合组成货币合作区:经济开放度较高,劳动力和资本流动性较强,工资价格具有充分弹性,货币政策目标相似等。第一,亚洲地区的综合开放度是很高的,但国别差异较大。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是地区性的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对外开放度很高;而中国、日本、韩国综合开放度指标较低。就平均水平而言,亚洲地区的开放度要高于西欧地区,说明以出口为主导的亚洲四小虎及东盟基本属于开放经济,对汇率波动十分敏感,因此迫切需要稳定汇率,进行货币合作。第二,东亚地区三个方面的特征使工资和价格具有较大的弹性。一是东亚地区是具有较高增长速度的发展中地区,一些国家的工业化刚刚完成。而另外一些国家则正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工业化的过程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批量转移,这种转移在满足了工业化过程中对城市劳动力的巨大需求的同时,保证了劳动力市场的充分弹性。二是东亚国家和地区一般都不制定最低工资法、就业保障法等法规,使工资基本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市场不发生扭曲。三是亚洲国家工会的力量与欧美国家相比比较弱小,谈判能力低;失业保险制度也不健全,导致工资刚性不强。工资是构成企业成本的最重要部分,工资的较高弹性保障了产品价格的较高弹性。第三,要素市场中的劳动力流动程度低、资本流动差异较大。亚洲各国和地区目前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因素很多,包括语言障碍、法律障碍、文化障碍、政治障碍等,这都使亚洲整个地区劳动力的流动程度很低。亚洲各国和地区金融发展的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可以分为三类:一类由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组成,该类国家和地区金融深化的程度较高,是地区性的金融中心,基本不存在资本流动的障碍。二类由中国台湾、马来西亚、泰国和日本组成,该类国家和地区正处于金融深化的过程中,政府对金融的管制已大大放松,金融市场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三类由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组成,这类国家金融自由化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较多的政府对金融的管制,资本流动的政策和市场障碍都很大。第四,经济发展水平趋于一致。东亚地区在金融危机之后GDP逐年增长但有一定差异;失业率均在3%~6%;消费者物价指数均在较上的幅度内波动;基本利率除了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外,其他国家的利率水平较为接近;外债占GDP的比率除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外,其余均在欧盟国家所制定的60%以下;汇率波动幅度也不大。这些充分说明亚洲各国和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已渐趋同,经济发展水平正趋于一致,这在走向统一货币的道路上已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第五,政策目标的相似性。政策目标相似性越高,在对付经济冲击时货币合作各国的政策协调越容易,货币合作越容易成功。衡量各国政策目标是否一致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通货膨胀率。对1992—1998年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比较发现,亚洲国家和地区可以分为两组,低通货膨胀率组包括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及中国台湾;高通货膨胀率组包括印度尼西亚、中国、菲律宾。各国通货膨胀率的标准差为5.2%,大于1970—1980年西欧九国通货膨胀率的标准差。东亚国家在通货膨胀率方面的明显差异,为建立统一货币区后的政策协调带来了一定困难。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东亚地区的一体化程度正不断提高,但在生产要素流动性以及政策目标一致性等方面还不完全满足最优货币区理论,因此,目前的亚洲地区距离统一货币建立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也还不具备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有制度保障、以汇率目标区为主体的、如同欧洲货币体系的货币合作机制的条件。确切地说,目前处于货币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阶段。这个时期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双边性。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虽有所提高,但仍处于一个中级阶段,货币一体化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一些经济贸易联系密切、经济一体化进展较为顺利的国家之间产生了在货币一体化方面进一步行动的意愿和可能性,但是整个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存在差异,货币合作便经常在两国或三国之间进行,以两国或几国签订协议的形式存在。第二,还没有涉及汇率稳定的严格的框架协议,只是进行汇率稳定的尝试性合作,如建立双边或多边的政府货币互换协议,紧急时刻货币援助的协议,共同干预市场汇率的行动等,还没有形成汇率目标区计划。第三,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还没有进入高级阶段,贸易投资内部关联度还没有达到一个较高的阶段,距离最优货币区的条件还存在距离。

二、东亚货币一体化遥远的判断

陈雨露(2003)指出建立区域货币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坚定的政治承诺以确保建立区域货币安排的努力,倘若仅仅是建立另一种固定汇率机制,仍然易受投机危机的冲击。区域货币组织能否实现取决于区域内各国放弃货币发行权的政治意愿。从全球角度看,拉美形成以美元为依托的区域货币组织是迟早的事,但东亚要想实现货币一体化却是十分遥远的事。因为从地缘政治看,东亚各国均难以达成共识;从历史文化制度因素看,差异较大,实现货币一体化的条件不足。区域货币联盟要求各成员国协调各自的财政政策与联盟的货币政策,没有强烈的政治意愿是难以做到这一点的,而区域内历史文化制度差异太大难以保证区域货币联盟能实现一体化的好处。地缘政治上,在亚太地区,中国面对的是“中美日”大三角关系,尤其是美国与中国均不愿让日元成亚洲共同货币。日本虽然有经济实力,但日本本国无论是在金融方面还是在贸易方面均存在一些管制,不适应日元国际化的要求,而且由于日本存在这些金融管制措施,加之日本经济近年不振,导致日本出现金融“空心化”,东京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呈现了下降趋势。日本在历史上曾侵略东亚许多国家,至今仍未认错道歉,东亚许多国家宁愿接受美元也不愿接受日元。从文化环境看,东亚呈现多元文化,不像西欧呈现单一基督教文化;从制度差异看,东亚各国的制度差异很大,既有市场经济制度,也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有计划经济制度(如越南);从开放度看,更是千差万别,有自由度列第一的中国香港,也有还非常封闭的,如朝鲜。因此,东亚货币一体化也许是东亚迈向金融全球化的中途驿站,但目前离这一目标还相距甚远。当各国的政治意愿达成共识,经济制度趋同时,离这一目标也就不远了。目前,东亚各国更应着眼于加强区域内的经济协调。

三、东亚具有较强的经济与货币一体化条件和落后欧洲50年的判断

1.东亚具有较强的经济与货币一体化条件的判断

亚洲经济在1995年左右就已经具有了比较强的经济一体化和货币一体化的前提条件。薛敬孝和陈岩(1994)对亚洲经济新增长机制进行了说明。亚洲经济可以进行一体化了,从贸易依存度来看,亚洲国家和地区贸易一体化水平已超过欧共体国家。斯万(Swan)对亚洲经济的说明也支持亚洲经济一体化。后来一些研究是进一步支持上面的判断的。高托(Goto,2002)表明亚洲的14个国家和地区(不包括日本)的内部贸易份额从1985年的25.3%增加到38.7%,它们之间的贸易密度指数为5.51,高于欧盟的2.35。伯克和散格(Baek and Song,2002)指出,1999年,亚洲15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与进口的区域内份额分别为46%和62%,比欧盟签订马约前的出口、进口内部贸易份额52%、51%总体上要高。亚洲内部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相似性和劳动力流动性没有欧盟强,但是资本流动性比欧盟强。就经济开放程度而言,卡威和塔卡季(Kawaiand Takagi,2000)指出,亚洲14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开放程度为95.61%,而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瑞典、芬兰、葡萄牙、西班牙等14个欧洲国家的平均开放程度为68.07%,前者比后者高27.54%。伯克和散格(2002)指出,东盟5国可以建立货币同盟,而东盟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韩国、中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日本为货币联盟的次优选择。亚洲货币一体化从经济和货币金融条件来看,可以考虑提上议程了。关于最优货币区为基础的评估,必然要看到最优货币区理论本身的局限性,并且要注意的是欧盟也不是符合最优货币区要求的。中国内部各个省市之间的差异或美国各个州之间的差异,从经济角度上看也许要高于亚洲国家或地区间的经济差异,但是它们还是实行同一种货币,并且已经分别有了至少2000年和200年的历史,并且要看到许多其他理论能比最优货币区理论更好地说明共同货币的存在性。关于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制度差异不应过分夸大,因为在市场经济这一点上,亚洲是基本一致的。对于亚洲国家和地区间政治上的差异,我们要给予重视,但是必须看到,东盟内部政治上的差别比较小,因此货币一体化可以先行,这样“10+3”的机制就可以用了,也就有助于化解或规避某些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对抗。

2.东亚一体化落后欧洲50年的判断

就经济一体化而言,欧洲是值得东亚借鉴的。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欧共体创始国为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1973年,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加入欧共体。1981年,希腊加入欧共体。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共体。1992年12月召开的欧共体爱丁堡首相会议决定,从1993年起开始与奥地利、瑞典、芬兰并稍后与挪威就其加入欧共体的问题进行正式谈判。1993年10月29日,欧共体布鲁塞尔特别首脑会议计划于1994年3月1日前结束谈判,以使四国得以于1995年1月1日加入欧共体。

到2007年,欧盟27个成员国的名单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法国、德国、意大利、丹麦、爱尔兰、英国、葡萄牙、西班牙、希腊、奥地利、芬兰、瑞典、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欧洲共同体的基础文件《罗马条约》规定其宗旨是: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不断的、愈益密切的、联合的基础,清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各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就业条件,并通过共同贸易政策促进国际交换。在修改《罗马条约》的《欧洲单一文件》中强调:欧共体及欧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实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欧共体下设:①理事会,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共体的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1993年11月8日起改称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1974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脑会议制度化,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1987年7月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中规定,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则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②委员会。欧洲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共体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共体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17人组成,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2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4年。③欧洲议会。它是欧共体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518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议员任期5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④欧洲法院。它是欧共体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⑤审计院。欧共体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账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此外,欧共体还设有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欧共体还在政治和外交领域进行合作,提出西欧“用一个声音说话”的口号,建立了欧洲议会和首脑会议的制度化机构——欧洲理事会以及欧洲法院。

我们再看2007年的欧洲共同体的六次扩张。在二战结束后不久的1952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组建了欧洲煤钢共同体;1958年又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5年4月8日,六国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上述三个共同体机构融为一体,统称欧洲共同体。此后,欧洲共同体经历了六次扩大: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盟;

1981年1月1日,希腊成为欧共体第10个成员;

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加盟,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5年12月11日,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盟,使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欧洲联盟条约》形成的欧洲联盟扩展至15国。

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决定结束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这10个候选国的谈判,正式邀请它们在2004年5月加入欧盟。

第五次东扩的规模和意义都远远超过前四次,它将使欧盟疆域面积从326万增至450万平方千米,增加37.8%;人口从3.78亿,增至4.53亿,增加19.8%;GDP总值从78081亿增至83773亿美元,增加7.3%;贸易总额从39977亿增至44263亿美元,增加10.7%;而年人均GDP从20533降至15436美元,降低了25%。

欧盟第五次东扩两年后效果如何?2004年5月,欧盟一口气吸收了10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东欧国家入盟,从而引发了15个老成员国民众普遍的担心和疑虑,甚至成为《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和荷兰被否决的重要原因之一。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有关欧盟扩大两周年的经济评估报告中,用一系列详尽的数据反驳了“由于贫富悬殊,欧盟扩大会造成经济停滞”的说法。欧盟扩大首先带来的是新老成员国市场的相互开放和贸易额的增加。这次扩大既使得欧盟老成员国获得了一个人口约7500万人的新市场,也使得新成员国产品获得了自由进入西欧市场的“通行证”,新老成员国的贸易关系更为紧密。实际上,这种好处在10个中东欧国家正式加入欧盟前就已显现出来了。据统计,2003年,对老成员国的出口在这些中东欧国家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为67%,进口方面的比例为58%,而在10年前,这两项比例分别为57%和55%。为占领新市场和利用新成员国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欧盟老成员国的投资早已纷纷进入新成员国。10个新成员国近10年来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达1910亿欧元,其中来自老成员国的投资比例达77.5%。贸易和投资增长带来的是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1997年至2005年间,新成员国的经济增长率平均达到3.75%,而同期老成员国的平均经济增长率则为2.5%。经济上的“追赶效应”也使得欧盟成员国间的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渐缩小。10个新成员国去年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当于老成员国的52%,而1997年,这一比例只有44%。

有了这些数字作基础,欧盟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阿尔穆尼亚宣称:“(欧盟的)扩大让所有人受益。新成员国的民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欧盟的公司可以利用新的商业机会,变得更有效率,从而在国际上更有竞争力。欧盟的扩大帮助欧盟更好地适应了新的竞争性更强的世界经济秩序。”当然,欧盟的扩大才刚刚两年,欧盟负责扩大事务的委员奥利·雷恩指出:“入盟并不意味着扩大的结束。扩大是一个各国都需要不断进行调整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扩大进程从20世纪90年代初便已开始,到目前仍未结束。即便对老成员国而言,欧盟的扩大同样带来了结构改革的压力,特别是内部市场的扩大带来了生产线向低成本地区转移以及来自中东欧国家“新供给者”的竞争等问题。与此同时,老成员国还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技术革新和经济全球化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欧盟提出了“里斯本战略”,大力推进成员国的经济结构改革,为欧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提供了契机。正如雷恩所言,欧盟此轮的扩大并未结束。以劳动力自由流动为例,欧盟扩大之时许多老成员国仍不肯向新成员国的劳动力打开大门。不过,在英国和瑞典等开放了劳动力市场的国家,并没有出现预料中的移民潮,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西欧民众对欧盟扩大最大的担心。更重要的是,欧盟此轮扩大“双赢”的结论,为欧盟进一步扩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

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第六次扩大。欧盟至此已成为一个拥有27个成员国,人口超过4.8亿的大型区域一体化组织。入盟后,两国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两国经济也可得到进一步发展。但两国入盟后也需履行诸多承诺,按要求定期向欧盟委员会报告其在各领域改革的进展情况。

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高潮。1950年,欧洲一体化先驱让·莫内和法国外长舒曼首先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1951年4月18日,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1957年3月25日,六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贸易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7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1999年1月1日起,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欧元,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贸易与货币。欧洲联盟的建立源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该条约1992年2月7日订立,1993年11月1日生效,以《单一欧洲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及《欧洲联盟神圣宣言》(Solemn Declaration on European Union)为基础。欧盟取代欧洲各大共同体后,撤销了欧盟三支柱之一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并把它易名为“欧洲共同体”。欧盟成立后,雅克·德洛尔(Jacques Delors)从原欧洲经济共同体短暂过渡为首任欧洲委员会主席,其后雅克·桑特于1994年继任。只有欧洲各大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拥有法人资格。欧盟三支柱中,只有第一支柱——欧洲共同体奉行超国家主义的原则跨国运作。欧盟的支柱体系造就欧洲加强领域合作,无须依靠各国领袖赋予超国家机构大量权力。支柱体系把欧盟划分如下:欧洲经济共同体原有的权限被纳入共同体支柱,司法与内政被引入为新支柱,而欧洲政治合作成为第二支柱(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机构转为欧盟的机构,但支柱间的机构各有不同的职能。委员会、议会及法院主要从第二、三支柱分拆出来,而议会专责会议事务。这可见于机构的名称,理事会正式为“欧洲联盟理事会”,而议会正式为“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因此,这些新领域建基于政府间一致的协议,而非多数表决制,以及奉行超国家民主制度的独立机构。然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订立以后,议会获得了更大的职能。条约引入了共同决议程序,赋予议会在共同体事务上和理事会同等的立法权。超国家机构拥有更大的权力,而理事会以有效多数表决制运作,共同体支柱因此形同联邦制那样的决策方式。《阿姆斯特丹条约》把原由司法与内政支柱负责的个人自由流动(如签证、非法移民、庇护)事务,转移至欧洲共同体(司法与内政因而更名为刑事方面的警察和司法合作);另外,《阿姆斯特丹条约》及《尼斯条约》把共同决议程序扩展至几乎所有的政策领域,比如议会在共同体内享有和理事会同等的权力。创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巴黎条约》,生效期限为50年,到2002年失效(由于是首个条约,绝无仅有地订立了期限),但各方没设法延长其授权。《尼斯条约》某些内容则过渡到《罗马条约》,其作用得以延续到共同体的职权范围内,成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一部分。《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支柱体系不复存在,欧洲共同体支柱的法人地位转移至新筹建的欧盟。《欧洲宪法》曾提及有关建议,但在2005年不被承认。

对于欧洲共同体建立的原因至少有这样几点:一是西欧有着共同的文化遗产和心理认同感,特别是统一思想的重要作用,且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曾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地区,具备一定的联合基础。二是近代以来,各国冲突和战争连绵不断,西欧各国人民渴望和平和统一。三是一、二战后欧洲痛感和平的重要,并且西欧的地位一落千丈,受到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威胁和控制。四是西欧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只有消除仇恨和战争,走联合发展的道路,最终实现欧洲的统一,才能重塑昔日辉煌。五是西欧两个大陆宿敌法德和解,为欧洲联合奠定了基础。

欧共体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它的实力在1992年就有了充分的体现,那时12国面积为236.3万平方千米,人口3.46亿。1992年,欧共体12国国内生产总值为68412亿美元(按当年汇率和价格)。欧共体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1992年外贸总额约为29722亿美元,其中出口14518.6亿美元,进口15202.7亿美元。

我们再看欧共体的政策。在内部建设方面,欧共体实行一系列共同政策和措施,包括:①实现关税同盟和共同外贸政策。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7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年加入后,与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需经过10年的过渡期后才能完全取消)。1973年,欧共体实现了统一的外贸政策。马约生效后,为进一步确立欧洲联盟单一市场的共同贸易制度,欧共体各国外长于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国实行的6400多种进口配额,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护低科技产业的措施等。②基本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政策。1985年6月,欧共体首脑会议批准了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1986年2月,各成员国正式签署为建成大市场而对《罗马条约》进行修改的《欧洲单一文件》。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逐步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包括有形障碍(海关关卡、过境手续、卫生检疫标准等)、技术障碍(法规、技术标准)和财政障碍(税别、税率差别),于1993年1月1日起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自由流通。为此,欧共体委员会于1990年4月前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282项指令。截至1993年12月10日,264项已经理事会批准,尚有18项待批。在必须转化为12国国内法方可在整个联盟生效的219项法律中,已有115项被12国纳入国内法。需转化为成员国国内法的法律,平均已完成87%。1993年1月1日,欧共体宣布其统一大市场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③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1962年7月1日,欧共体开始实行共同农业政策;1968年8月,开始实行农产品统一价格;1969年,取消农产品内部关税;1971年起,对农产品贸易实施贸易与货币补贴制度等。④建立政治合作制度与政策。1970年10月建立,1986年签署,1987年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把在外交领域进行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欧共体条约。为此,部长理事会设立了政治合作秘书处,定期召开成员国外交部长参加的政治合作会议,讨论并决定欧共体对各种国际事务的立场。1990年4月,时任法国总统密特朗和时任联邦德国总理科尔联合倡议于当年底召开关于政治联盟问题的政府间会议。同年10月,欧共体罗马特别首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治联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欧共体有关建立政治联盟问题的政府间会议开始举行。经过1年的谈判,12国在1991年12月召开的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上通过了政治联盟条约。其主要内容是12国将实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将最终实行共同的防务政策。1993年11月1日,马约生效后,政治合作制度被纳入欧洲政治联盟活动范围。⑤此外还实行了共同的渔业政策、建立欧洲贸易与货币体系、建设经济贸易与货币联盟等措施。⑥外交政策。欧共体同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了关系。至1993年,就有157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委员会也已在107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欧共体同其中的绝大多数国家缔结了贸易协定、经贸合作协定或其他协定,并与一些地区性组织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关系。

从欧共体的发展、机构、政策、在世界上的作用来看,东亚的一体化水平初步估计落后欧洲50年,这主要是东亚国家和地区共同体意识落后,且行动跟不上造成的。

3.东亚的经济实力发挥潜力空间巨大

东亚的经济实力没有很好地被发挥,其潜力巨大,这一点值得特别注意。世界银行(2004)指出亚洲地区又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2004年10月16日,世界银行指出,2004年亚洲增长率预期将达到5.7%,增长率超过世界其他地区。在全球环境更加健康、区内状况改善以及中国经济持续强势的推动下,亚洲经济未来一年预期将会再度实现强劲增长,而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区域经济注入活力。时任世界银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副行长孔杰忠指出,支持亚洲经济前景好转的一个主要变化是区域一体化程度正在提高,最明显的体现在于中国的贸易迅速增加。从总体看有几个积极因素预示着区域经济的良好前景:发达国家在美国和日本增长加快的带动下正在加速复苏。这种情况与中国的强劲增长结合起来,将推进世界贸易增长率的回升。中国经济持续、强劲的增长使它从其他亚洲经济体的进口大幅增加,这逐步抵消了对来自于中国的竞争威胁的恐惧。世界银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首席经济学家霍米·卡拉思指出,这种正在出现的周期性复苏也确实面临风险,全球贸易谈判进展缓慢,加上保护主义压力卷土重来,也会削弱世界各国的信心。在亚洲地区内,如果改革势头减弱也会影响复苏,鉴于全球贸易在亚洲加快增长中所起的强有力作用,以及最近亚洲各国之间贸易的迅速发展,多边和区域层面上的贸易谈判必须取得进展。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世界银行的测算显示,全球一年从贸易自由化中可获得的动态收益高达5000多亿美元,其中1/3以上在亚洲。亚洲巨额的外汇储备到2005年9月已经超过了2.5万亿元,占世界总和的2/3,亚洲经济总量占到世界经济的总量和出口总量的近1/3。我认为对这些的含义仍有待深入而清晰地认识,亚洲的力量总体被低估了。

对于亚洲国家和地区而言,共识、共生、信任和战略性远见比较重要,应该思考像法国、德国这样的世界大国为何要采取共同货币,为何要建设共同体事业。

【注释】

[1]田帆:欧盟扩大使新老成员均受益,新华网,20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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