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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红寺堡开发区工商事业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进中的红寺堡开发区工商事业2001年6月26日,红寺堡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成立,为吴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在对全红寺堡工业企业清理和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了企业登记发照,建立了“经济户口”。红寺堡注册商标工作起步较迟。自红寺堡成立以来,大部分商品属普通低价位输入,名牌商品不多。8年来,红寺堡严厉打击倒卖重要生产资料、走私贩私、利用合同骗买骗卖和制售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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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红寺堡开发区工商事业

2001年6月26日,红寺堡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成立,为吴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杨生福、王金琳历任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场管理。2001年6月,红寺堡占地149408平方米的综合市场建成,有效促进了第三产业发展,到年末,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达到300余户,当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800万元。2002年7月举行物资交流大会,贸易成交额达160万元。当年市场成交额达到1100万元,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发展到540户。2003年年初,针对市场人员拥挤、交通堵塞的混乱现象,工商部门牵头,城建、税务等部门配合,为上市从商人员定地段、定摊位、定制度,使集贸市场秩序逐渐好转。工商部门集中对食品、化妆品、药品、农资等进行查处,市场得到规范,商品贸易得到正常流通和发展。在工委、管委会各种优惠政策的引导下,随着红寺堡发展速度的加快,到2009年3月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2840户(其中:批发零售业2651户,住宿业和餐饮业189户),从业人员6231人,注册资金17040万元。2009年3月底,市场成交额达7000万元。

企业登记。自2003年以来,加强对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复查登记工作,并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2003年年底,共有登记企业40户,其中法人企业25户,注册资金总额3038.97万元。按性质分,国有企业16户,注册资金1059.8万元;集体企业7户,注册资金206.7万元;私营有限公司17户,注册资金1772.47万元。按行业分,制造业4户,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户,建筑业1户,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7户,教育、文艺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户,其他行业5户。在对全红寺堡工业企业清理和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了企业登记发照,建立了“经济户口”。

在登记企业中实行登记项目年检审核制度。200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开始进行企业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步入正规化和法制化轨道。严格注册条件、程序、强化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对年检企业实行A、B、C三级管理,通过年检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截至2009年3月底,红寺堡共有内资企业29户,注册资本1548万元,私营企业99户,雇工人数1186人,注册资本13980万元,个体工商户2420户,从业人员3953人,注册资金4630.08万元

合同管理。1998年-2004年,随着红寺堡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成分逐渐增多,合同监管中经济主体增多,合同呈多元化趋势,总体以民间居多,且不规范。企业少,合同使用较少。一些经济主体对合同的认识不够或因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履行率低。2004年,全年仅输企业抵押物登记合同1份。

2009年,工商部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严格督察企业的合同使用和遵章守制,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合同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企业签约行为,推广信用公示制度,倡导企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通过支持开展龙头带动、品牌带动、城市消费带动和“订单农业”的带动,采取合同监管、指导签约、帮助履约、调解纠纷等多种途径,帮助企业签订各类购销合同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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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

广告管理。2001年,红寺堡有3家从事店堂门牌、招牌制作的广告个体经营户。到2003年发展到9家。由于规模较小,经营广告业务又需特行审批,所以未登记注册广告经营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03年,工商局成立了注册科,负责广告管理工作。当年为广播电视影视服务中心办理了电视广告经营许可证,该中心成为红寺堡唯一合法的广告经营单位。到2009年3月底,广播电视影视服务中心共发布有线电视广告2573条。

工商部门对广告市场加大监管力度,与辖区内5家印刷厂签订了责任书,要求他们在承接广告时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对户外广告从严监管,对其资格、广告内容真实性进行了审核,使辖区内未出现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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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红寺堡注册商标工作起步较迟。自红寺堡成立以来,大部分商品属普通低价位输入,名牌商品不多。工商局注册科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加强辖区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初审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严厉查处辖区流通领域中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同时,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开展“商标强企”,积极鼓励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先后2次对辖区企业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依托当地资源进行加工发展的企业,通过走访多次以填写商标“四书两卡”提示书的方式,检查督促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商标注册。有5家企业申报了商标注册,3家已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开始应用,1户企业申报的商标注册,国家商标局已颁发了注册商标证书,实现了红寺堡商标注册零突破。

经济检查。2001-2009年3月,工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7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5起,罚款总金额32万元。8年来,红寺堡严厉打击倒卖重要生产资料、走私贩私、利用合同骗买骗卖和制售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的重点是违背国家计划管理制售劣质油品,倒贩甘草案件,共进行11次大规模取缔土炼油行动,累计取缔炼油炉32座,罚没非法收购甘草61吨,占查案总数的12%。

2003年以来,工商局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了对经营商户的经常性检查,设立了经济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投诉举报中心,专门配置“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车,依据群众举报,及时打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调解处理因分割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引起的纠纷。每年都分阶段侧重查处特别领域内的违法违章活动;1月-4月,对农资、食品等市场进行专项整顿;6月-7月,对夏季饮料市场整顿;9月-10月,加强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整顿;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加强节假日市场专项整顿。

2004年,油价上涨,个别人为牟取暴利,制售伪劣成品油,红寺堡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依法进行了打击,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对各类商品促销活动进行了监督,保证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常经营。当年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9起,其中非法制售土炼油案6起,案值18.68万元,收缴罚没款1.4万元。同时,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宣传力度,工商部门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印发到每一个经营户中,主动上门为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加大了无照经营查处力度,查处了无照经营一般违法经营行为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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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按照区、市局工作部署,有条不紊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4次;在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中,立案查处无照经营12户,限期办理营业执照100余户;在医药行业限用、禁用兴奋剂整顿工作中,签订“药品经营行业承诺书”18份,检查与兴奋剂相关的企业4户;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取缔1户无照经营户;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文化市场整治、“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多次对辖区内图书、音像、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户106户,收缴非法出版物62本、影碟23张,有效打击了制售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中秋月饼市场专项整治和含三聚氰胺奶粉市场清查工作。月饼市场整治中,检查经营户25户,查获“不合格月饼54块,责令下架退市120块。在奶制品市场清查工作中,共清理下架含三聚氰胺奶粉、液态奶1284.2公斤。一年来,我局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22件,案值41.3万元,罚没款2.48万元。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8年~2002年)为起步阶段;第二阶段(2003年~2008年)为发展阶段,个体私营经济规模逐渐扩大,实力增强,领域拓宽,效益显著。2008年,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2378户,从业人员3412人,注册资金21483万元。个体私营经济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

2009年,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发展与规范并重,认真贯彻落实“限时办理制”、“服务承诺制”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办法,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通过高效、规范、优质的服务,激发了红寺堡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热情。截至3月底,红寺堡新增个体工商户584户。

消费者权益保护。2003年9月19日,红寺堡消费者协会成立。2003年,受理消费者申诉16件,调解成功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万元。申诉涉及的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9件,千元以上万元以下7件。在受理的投诉中,化肥、种子、家电质量的投诉逐年上升。其中农资申诉增多的原因是经销商多渠道进货,把关不严,致使部门农资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全年查处假冒伪劣商品3大类20个品种,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价值4200元。

2008年以来,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127件,其中涉及质量方面的申诉88件,价格方面的申诉8件,售后服务22件,其他方面申诉9件。调解成功1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加强。2008年,在红寺堡各中小学校建立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培训课堂15个,聘请校园维权监督员11名,举办消费维权讲座8场次,制作宣传咨询展板22块,在校园开展集中宣传咨询5次,发放维权资料4000份,接受宣传学生5000多人次,接受学生消费维权咨询43人次。目前,已在学校建立“12315”四级维权站8个,社区建立维权站2个,农村建立维权站83个,企业建立维权站3个,商场建立维权站1个。2008年,红寺堡开发区工商局确定的亮点工作是:延伸监管触角,拓宽监管范围,把“12315”信息化消费维权联络点建在各自然村,实现“12315”消费维权点在红寺堡83个自然村全覆盖。2008年底,全红寺堡83个自然村的“12315”信息化消费维权站全部开通,83名信息员经我局培训都能独立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实现了红寺堡自然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和“一会两站”全覆盖。自然村“12315”消费维权站成立以来,受理消费者投诉12件,调解成功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7万元。

(红寺堡开发区工商局供稿;撰稿人:马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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