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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湖北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对策措施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次,湖北省种养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大力发展畜、禽、水产养殖业。
促进湖北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对策措施_湖北发展研究报告

四、促进湖北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对策措施

根据加入WTO后粮食主产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过程中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及湖北省粮食主产区农业结构调整的比较优势和农民增收的潜力,本报告对推进湖北省粮食主产区农业结构调整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一)推进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内容

1.按照比较优势原则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结构。

当前,我国粮食生产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各个地区的区域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区域优势没有很好形成。各个地区都强调自给自足或者自给有余,致使许多粮食主产区不敢充分发挥粮食生产的优势,粮食价格大起大落,给粮食产业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如果对农业实行明确、合理的区域分工,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商品购销关系,必将使不同地区都能扬长避短,从中受益。

加入WTO后,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必须选择最具本地优势的产品加以重点发展,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不同地区在对农业结构的调整中应将当地条件与市场需求连接起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形成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和销售区域,并不断增强产品竞争能力,努力开拓新的市场,使区域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得以逐步增强。一是注重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的分工,粮食主产区专心致力于商品粮生产,并与主销区建立相对稳定的供销关系,形成通畅的销售渠道和可靠的销售市场。粮食主销区则保持适当的自给水平,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发展具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并从主产区购买所需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二是注重粮食主产区之间的分工,粮食主产区在发展粮食产业过程中,也要注意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的区域优势。我国北部以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为主的省份,如吉林、黑龙江等,农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应该是利用耕地和粮食优势发展畜牧业,建立畜牧大产业,不断扩大畜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而在南方以水稻生产为主的省份,如湖南、湖北等,由于水稻生产成本还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应以发展优质、无公害的品种为主。湖北京山县重点发展优质米生产,已使全县优质稻占水稻总面积的92%。随着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大量优质品牌的出现,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也获得很大提高。

2.加快调整种植、林、牧、渔农业内部结构。

首先,湖北省种植业结构调整要在稳步调减、淘汰滞销的劣质品种的同时,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多用品种的生产。例如,粮食作物重点是提高优质品种和专用粮比重,加快食用粮、饲用粮(玉米、水稻)、加工专用粮(玉米、小麦、高粱)生产基地建设;经济作物的重点是发展反季节产品;水果生产要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扩大反季节果品;蔬菜生产要发展地方特色菜、有机蔬菜,积极开拓外销市场,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提高蔬菜的商品价值。其次,湖北省种养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大力发展畜、禽、水产养殖业。为此,要把传统优势和国际市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适当增加能扩大出口的畜牧水产品种。通过发展畜、禽、水产养殖业,加快粮食的转化增值,改变湖北省粮食主产区一直以来主要提供初级产品、比较效益低的状况。

3.积极调整农村三次产业结构。

粮食主产区调整和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上来,因为非农产业发展了,第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自然就要增加,同时还会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因此得到改善,从而促进三次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促进非农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关键在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小城镇。一是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不同形式、不同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二是把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使乡镇企业的发展依托于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反过来以乡镇企业的发展来促进农村小城镇的发展繁荣;三是乡镇企业的发展要立足农产品加工业,走“立足农村”的乡镇企业发展之路,这样可以利用乡镇企业地处农村的原材料供应充足、运输距离近、农村剩余劳动力多等各种有利因素,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风险等。

(二)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相关措施

1.为农业结构调整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是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规模过小,经营分散和土地流转机制不活是制约农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之一。对此,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合股开发、互换土地开发、租赁开发、反包反租等多种形式,加快土地流转,促进湖北省农业结构的调整。

二是改革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方式。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研究农业发展面临的新特点和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处理好政府的宏观调控引导与农民自主调整的关系,既要防止和克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政府包办代替行政命令决定一切的倾向,也要防止和克服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和群众自发性盲目调整、政府放任自流、无所作为的倾向。切实转变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职能,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制定规划、搞好服务、抓示范、创环境上来,善于用经济、法律手段解决湖北省农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法规,为农业结构调整“保驾护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等多部农业法律。但涉及农业结构宏观调控的专项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今后要在继续用这些法律服务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还要加快步伐制定与农业结构调整相配套的、以规范和调整主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基本内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体系。

2.突破性地发展农业产业化。

现在大家常常把“增产不增收”作为一个整体来讲,但这并不意味着粮食增产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事实上,粮食主产区粮食增产恰恰是农民增收的基础。以前之所以没能实现“增产增收”,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的收入主要是依靠农产品生产环节所创造的利润,因而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必然有限。发展农业产业化,通过把农业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有机地联成一体,实现种、养、加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可以让农民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所创造的利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降低农户独自闯市场的风险。具体而言,湖北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加入WTO后,农业发展面临国际竞争新形势,要在继续培育带动力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一批龙头企业的同时,重视培育能跨出国门从事经营、参与竞争的大型和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在这些从事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之间,还要建立起相应的有协调约束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如蔬菜进出口企业联合会、花卉联合会、养猪业联合会等,来保持企业间的有序出口、规范竞争,避免“授人以柄”,从而有效地避免湖北省农产品出口时遭受进口国旨在实施贸易保护的“反倾销”诉讼和实施“保障措施”等。

(2)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发展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一是要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提高加工转化农产品的比重;二是要提高农产品加工层次,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业,如肉类加工品、水产品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蔬菜与水果加工品和饮料等,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机械化水平,以适应世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的趋势。

(3)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加投入,明确投资重点。在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列为投资重点的同时,要将过去主要支持农产品产量的增长为重点,改为支持农业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为重点,强化基地功能建设,重点支持高效低成本生产技术体系建设、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

二是坚持改革,落实配套政策措施。要将目前项目建设计划多部门联合下达、建设资金多头把持、项目分别实施的状况,改为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管理,以提高效率;放开粮棉购销渠道,允许加工企业敞开收购粮棉,要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良种收贮,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实行优质专用农产品专收、专贮、专加工、专销售等。

三是把加强基地建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把市场信息、技术服务、销售渠道更直接、更有效地带给农民。同时,建立和发展区域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又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因此,湖北省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4)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科技、资金支持力度。离开科技支撑的农业产业化必然是低水平的产业化,因此,要重视科技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撑促进作用。同时,农业产业化涉及环节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应逐步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发展资金,对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基础性、公益性环节给予必要的支持。

3.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发展季节性、临时性农产品集散地;二是清除各种关卡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为农产品流通打开“绿色通道”;三是发育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最大限度地使农产品能卖出去,卖出好价钱,促进产销良性循环;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市场价格、品种、供需、库存信息及相关的农业气象信息等。

4.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完善湖北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重视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普及和宣传力度;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制度建设,建立与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三是严格农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与完善农业监测体系;四是建立和健全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管理与市场执法力度;五是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建立与完善农业标准化的投融资体制;六是强化人才队伍培养教育,完善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

5.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

用好用足WTO“绿箱”政策,调整农业支持结构,改变支持方式,充实支持内容。一是加大对湖北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的投资力度,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三是建立和健全湖北省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并且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加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支持;四是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和完善湖北省农业收入支持体系。

6.建立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预警系统。

加入WTO后,随着我国农业更深层次地融入国际化潮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不确定性、风险性也随之进一步增加。提前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预报,即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进行预警,逐渐受到各级政府及理论研究界的关注。建立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预警系统,就是把这种重视转化为实际行动,以尽早发现国外进口农产品可能对我国造成的冲击和负面影响以及我国农产品出口可能会遭受的阻碍,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今后的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湖北省粮食主产区也要把这项工作放到议事日程上来,早作部署和规划,并为建立专门的预警系统和防御机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预警系统的早日建立,为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和有效抵御国外农产品的进口冲击提供前置性的信息服务,从而为湖北省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服务。

课题负责人:陈继勇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报告执笔人:陈继勇 邹进泰 徐 峰 彭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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