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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69年周总理又讲:“医疗费用应由个人分担一点,实行少量收费。”1974年,卫生、财政部门明文规定:“挂号费和贵重药品由个人负担。”财政部明确表态: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只能发5元,不得突破标准,卫生部门不能特殊化。1998年11月5日,江总书记主持中央常委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历史回顾_记忆:天津医保十年

一、历史回顾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5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1951年建国初期,政治上需要稳定政权,制度上需要取得民心。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的建立,为稳固政权,保障企业职工、国家公务人员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发挥了历史的积极作用。

几年之后医疗保险暴露的问题:一是六亿人口只有一亿人有医险;二是有医险的人100%公费,使用时不注意节约。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周总理提出:“职工医疗费用不适合由国家和企业统包统揽,应该考虑由个人分担一点。”1969年周总理又讲:“医疗费用应由个人分担一点,实行少量收费。”1974年,卫生、财政部门明文规定:“挂号费和贵重药品由个人负担。”

1983年,多数用人单位受经济效益影响,医疗费用报销困难,万里同志听取了医疗保险问题汇报后提出:“我看医疗保险可以实行小病包干,定一个标准,发一点钱,节余归己。大病住院超出一定数额部分给予报销。”于是很多单位实行了每人每年发24元钱,小病门诊实行自费。

1985年,卫生部长崔月犁同志为了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解决职工看病难,向财政部提出,为医护人员每月增加5元奖金。财政部明确表态: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只能发5元,不得突破标准,卫生部门不能特殊化。但后来同意了医院药品的批零利差可以为职工计奖使用。从这项政策后便形成了医院以药养医、以药养人的现象。二十年内,医疗费用每年以20%~30%的增长率年年上升。

1987年,很多单位实行了小病自理,但大病管不起。北京东城区副食公司和西城区开始实行大病医疗费用行业统筹和社会统筹,帮扶了因病致贫人员,解决了用人单位实际困难。三年后,全国140个城市实行了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

1989年,成都实行定点医院管理办法,全市40家二级以上医院,选27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保险医院,这些医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治疗水平,每年有5家上下调整。竞争机制提高了卫生服务水平,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1991年,卫生部、财政部探索项目付费之外的付费方式,在四平搞医疗费用总额预付包干试验。三年试验的结果,医疗费用增长得到了控制。但是医院捂住了到手的钱,缩减了服务量,因此引发医患矛盾,试验终止。

1993年,天津第四医院聘请社会监督员,实行患者评价医护人员,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改观。

1994年,江苏的镇江和江西的九江医险试点,为中国医险小病账户大病统筹板块式管理探索经验。

1997年6月18日和10月27日,朱镕基同志两次听取医改汇报,理顺了思路,促使医改办法顺利成形。国务委员彭佩云率卫生、劳动、财政、体改等部门的陈敏章、张左已、蔡仁华、施明才等人,深入改革一线,调控走向,借鉴经验。1996年王东进主任和乌日图同志到天津市塘沽、大港区指导医险两江模式试运行。

1998年11月5日,江总书记主持中央常委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1月26—27日国家开会部署。1999年底,全国各省相继出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方案,有21个省建立了管理机构。

2001年国家的医改办法在全国推开,2001年11月,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当年全国有3780万人参保,到2009年全国参保人数达2.3亿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试点,2008年全国推开。2009年4月,天津整合居民基本医疗与新农合,下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到2009年底天津城乡居民参保达600万人,职工加居民参保达900万人。2011年9月全国职工、居民两项医保覆盖已达12.6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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