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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女多少人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缠足严重地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3.剥夺了女子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自周制礼,中国三千年的女性史,剥夺了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的权利,把妇女完全束缚到家庭私人性的家务中,只把妇女人格价值认定权归属给丈夫家。
国际劳动妇女节_现代节日解读

(3月8日)

一、妇女千年泪

人类是由男女两性组成的,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男女共同创造的。人类最初,使男女是平等的。以采集植物的果实和挖掘根茎为主要食物来源的这种相对稳定的劳动,最早是由妇女来进行的。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上古社会中,生育了本族全部子孙的母亲乃是理所当然的领袖。因此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便是母系氏族。

随着社会活动的扩大,渔猎活动的流动性、农耕活动的野外性以及劳动强度的增强,使男子显示了体魄的优越条件。当生活物质有了剩余时,于是产生了多占和支配的愿望,就产生了私有制。正是由于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由一般作用转化为决定性作用时,支配和占有权被男子所取代,并逐步巩固,女子被退到从属的地位。进入封建社会后,世俗的偏见,伦理、宗法制度的建立,使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再一次沦陷到从属的地位,在家庭生活中受到诸多行为规范的约束,在社会活动中成为弱势的群体。

人类在通过了乱婚时代、群婚时代、族外婚时代(其中包括掠夺婚、交换婚、购买婚等阶段),进化到自由婚阶段。《周礼·地官·媒氏职》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家者而会之。”这说明到春秋时代,自由婚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后又由自由婚发展到一妻多妾。春秋战国时,诸侯会盟时提出了“毋以妾为妻”(《谷梁传·僖公九年》及《孟子·告子下》)的禁条,这意味着一夫一妻制得到社会的认可。

随着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走上了一条不幸的道路。

1.婚姻中的从属地位

古代男女结婚后,女方被称为媳妇,“媳”是对公婆而言,“妇”是对丈夫而言。妇者附也,是依附丈夫的意思。因此丈夫有退婚的专有权利。汉代作者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云:“妇,服也。”从繁体字“婦”看,从女持帚,洒扫也。本义为打扫卫生的女人。一般情况下,“女”和“妇”是有区别的,“女”是所有女性的通称,而“妇”是指已婚的女子。如果“妇”和“女”字连在一起使用,这种区别就不存在了。“妇女”泛指所有女性。在《大戴礼记·本命》里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丈夫可以用其任何一条为借口将妻子休弃。女子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权利。《白虎通·嫁娶篇》说:“阴卑不得自专,随阳而成之。”男尊女卑是家庭婚姻进入父系社会后的基本特征。

2.女子在家庭中的行为规范

女子一旦结婚,即受诸多封建礼教形成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束缚。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包括:三从四德和三纲五常。

三从:《礼记·效特牲》中解释是在家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礼仪·昏仪篇》中是指言慎、行敬、工端、整容四个方面。后来具体又规范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

女子在家庭中不仅要遵守这些苛刻的行为规范,而且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为了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效果,大约从五代起(907—960)对女子进行缠足——即用布帛将足紧紧缠绕,并使之发育成弯月形,走路时重力集中于踵部,使之行路困难。这种脚被称之为三寸金莲。缠足严重地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

3.剥夺了女子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

自周制礼,中国三千年的女性史,剥夺了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的权利,把妇女完全束缚到家庭私人性的家务中,只把妇女人格价值认定权归属给丈夫家。也剥夺了女子的学习权利。中国最早的女性管教条令是《礼记·内则》,其为女性一生制定了繁琐的规章制度。如十岁之前,女子总是居于室内而不能外出。成年后,每当雄鸡初啼,就要起床洗漱,梳妆打扮整齐,然后把堂室内外打扫干净。出嫁为人之妻的规矩就更多。

《礼记·内则》特别强调男女之别。七岁时,男女即不能同席,使她们从小就意识到“男女有别”。不论未嫁之时,还是已嫁之后,“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女子出门,必须“蔽其面”,即用纱布之类遮盖头脸,行走时要靠道路的左边行走等。北宋的司马光就直接说过:“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他不赞成女子作诗歌,到了明代社会上没有教女子读书的了。清朝初期便有了明确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提法。不教女子读书识字,致使女子处在封闭、愚昧的状态。因此,妇女没有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存在于社会。

二、中国妇女的解放斗争

数千年的封建统治以各种手段控制妇女,致使妇女成为愚昧、软弱、无知无识的群体,也引起了不少正直人的同情和反感。第一个对妇女问题提出比较系统的反封建的伦理观点的是明末的李贽。他在《焚书·夫妇论》中提出:“夫妇,人之初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有兄弟然后有上下。”在人伦关系中他把“妇”放在人之初的地位上来论述。李贽有理有据地批判了自孔子以来“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歧视妇女的论调和宋明以来“妇人见短,不堪学道”的谬论。他在《焚书·答女人学道为短见书》中说:“故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

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开创了中国人民谋求解放斗争的光辉历程,也树起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庄严旗帜。洪秀全在《原道醒世训》中提出:“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何可起尔吞我并之念?”并说:“惟愿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姊妹,……相与作中流之底(砥)柱,相与挽已倒之狂澜。”他把男女平等的思想贯彻到太平天国的运动中了。

47年后的1898年中国维新派发起了一次旨在挽救民族危机的改良主义政治运动。维新派首领康有为在他的《大同书》中说:“故全世界人欲去家界之累乎,在明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之权始矣。”同时代的反封建勇士谭嗣同在《仁学》中也提出:“三纲之摄入,足以破其胆,而杀其灵魂……。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

康有为等维新派不仅在理论上对封建礼教进行了揭露和批判,而且为了呼吁妇女解放,康有为率先发起成立了一个叫做“不缠足会”的组织。他的弟子梁启超立刻响应,高唱“缠足亡国论”,把缠足与否提高到关系国家存亡这一高度去认识。他在所著的《变化通义》一书首先倡导:“中国人应该着手振兴自己的女子教育”、“妇女要开创经济上的自立之路,才能最终摆脱奴隶的地位”。

在“百日维新”失败后,西太后被迫实行新政。2月1日,清政府颁布劝戒缠足的上谕。清政府的明确表态,减少了不缠足运动的阻力。各级政府的支持,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的推动,使这一时期的不缠足运动已扩大到广大地区,并已深入乡镇农村。

起始于18世纪的欧洲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欧洲文化逐渐传入中国,使改革形成一股强大的潮流。清政府迫不得已顺应潮流,允许创办女子学校,派出女子到国外留学等。1897年允许欧美人在中国开办女子学校,1902年中国人康广仁第一次办起了女子学校。

缺口已经打开,潮流不可阻挡。为争取国家民族独立,妇女解放的革命运动风起云涌。这当中有许多因从事革命活动而不幸牺牲的女性,尤以秋瑾女士为代表。秋瑾字睿卿、竞雄,号鉴湖女侠,小名玉姑,浙江绍兴人,幼年擅长诗、词、歌、赋,且喜骑马击剑,有花木兰、秦良玉再世之称。为了激励自己,她写了一首诗:

尊重男儿薄女儿,平台诗句赐蛾眉。

吾侪得此添生色,始信英雄亦有雌。

1904年,秋瑾从日本留学归来后,在上海创办了中国公学,并办《中国女报》,积极宣传资产阶级革命,提倡男女平等,号召妇女起来争取自由解放。28岁时参加革命,影响极大,预谋起义,秋瑾的爱国行为受到了清政府的敌视。开会时为清兵所捕,于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五日在绍兴轩亭口从容就义。临刑前坚贞不屈,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这一壮烈的绝命词。秋瑾是中国妇女解放的先驱者之一。

到辛亥革命,妇女运动又获得了新的发展。这时许多知识妇女以大无畏的精神,投入社会革命行列。《中国妇女问题》提出妇女要像男子那样从军从政。在辛亥革命思想影响下,许多妇女起而参军北伐。北伐军女子队宣言中就有“枕戈待旦,健男儿既奏宏猷,市鞍从军,众姊妹宜申义愤”之语。

1916年,留学美国的知识分子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一封信中说:“今日欲为祖国造新文学,宜成输入欧西名著入手,使国中人士有听取法,有所观摩”。从20世纪初,一场以留洋学子为主体的新文化运动影响着中国的局势。大批知识分子卷入这场有关国家、民族命运的讨论中。李大钊在以陈独秀为首创办的《新青年》上发表文章认为,俄国革命的胜利,才是新世界降临的转折点。《新青年》杂志同时发表许多关于妇女问题的文章。李大钊在《战后之妇女问题》中提出,没有正确的平等的妇女观,不解决妇女问题,中国就是个“半身不遂”的社会。

1919年5月4日因巴黎和会上中国要求收回山东权益的提案被美英等国拒绝,在北京爆发了以学生为主体的示威活动。五四运动后,妇女参政再次成为时髦,一批女学生成立女子参政会、女权运动同盟会等。其结局虽然也仍是失败,然而这样的运动促进和提高了妇女的觉悟,使其继续寻求着中国的出路。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彻底解放妇女列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在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会上就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还专设了指导妇女运动的妇女部,组织和领导以劳动妇女为主体的各界妇女联合起来,投身于国民革命运动。

三、三八国际妇女劳动节

起始于欧洲18世纪的工业革命,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生产力的提高,产品的剩余,促进了市场的扩大。欧美国家在不断扩大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许多失地的农民、城市劳动力以及妇女和童工加入工人队伍中来。1832年,在美国新英格兰加工工业中,妇女、儿童约占工人总数的2/3,但妇女和童工的工资一般只有男性工人工资的几分之几,劳动时间也超过成年男性,而且安全和休息得不到合法的保障。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服装和纺织女工举行了一次抗议,反对非人道的工作环境、12小时工作制和低薪。1859年也是在3月,这些妇女组织了第一个工会。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女工和全国纺织、服装业的工人,联合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妇女选举权,得到美国和世界广大劳动妇女的热烈支持和响应。1910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者妇女代表大会时,为了加强世界劳动妇女的团结和支持妇女争取自由平等的斗争,由主持会议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蔡特金建议,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从此,“三八”节就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争取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伟大节日。

我国第一次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始于1924年。当时广东是国共合作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妇女解放运动也获得了更深入而广泛的发展。在这次大会上,国民党的妇女领袖何香凝在大会上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讲。大会提出的口号是:“中国从半殖民地的境地中解放出来,男女同等教育,同等工值,革除多妻制度、童养媳制度、娼妓制度,禁止蓄婢纳妾,建立儿童保护的立法,保护劳动育儿妇和孕妇。”

1925年在北京召开的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在中国共产党北方区委领导下召开了“三八”妇女节纪念会。会议十分鲜明地提出了“全国各界妇女联合起来,投身国民革命”、“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等口号。纪念会之后于4月30日,各地妇女代表便开始成立了“全国各界妇女联合会”。它标志着妇女运动已遍及全国,并且有了全国统一的组织。

1931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扩大劳动妇女斗争的决议并指出:“无论帝国主义与国民党、地方和资本家,如何残酷地剥削与压迫,无论国民党及其一切反动派别如何巧妙地欺骗与蒙蔽,中国劳动妇女的解放斗争不但要爆发,而且已在爆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通令全国,定3月8日为妇女节。1995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是联合国在世纪之交举行的最大规模的国际妇女会议,是世界妇女运动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出席会议的全世界189个国家和地区的15 000余名妇女代表参加。大会获得圆满成功,得到各国与会者的赞誉。

附: 中国历界妇女代表大会简介

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9年3月在北京召开,大会正式成立了中国妇女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全国妇联第一届第一次执委会上,何香凝被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3年4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大会由副主席邓颖超作了《四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报告中重点提出在动员妇女参加工农生产时,必须解除妇女的封建束缚,逐步实现男女同工同酬,逐步解决妇女的特殊困难等问题。

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7年9月在北京召开,蔡畅致开幕词,朱德代表党中央到会致祝词,章蕴代表执委员作了《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此次会议的主要政治任务是总结妇女工作经验,确定新时期全国妇女的任务。会议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妇女儿童美好未来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于1978年9月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我国妇女界规模空前的一次盛会。大会总结了多年来妇女运动的经验,讨论和制定了新时期妇女运动的新任务,修改并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章程,选举了四届执行委员会。这次大会,是全国各族妇女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奋斗的动员大会、誓师大会。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2年9月在北京召开,邓颖超代表中共中央作《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光荣使命》的致词,康克清代表第四届执委会作《奋斗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表彰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五好”家庭。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新的机构。康克清当选为主席。

中国妇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题中国妇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8年9月在北京召开。会前,邓小平同志与出席开幕式的其他同志来到妇女代表中间,祝贺他们的盛会,并和他们合影留念。国家主席杨尚昆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词。新当选的妇联主席向全国妇女发出期望:全国妇女要充分把握改革这个时期,发挥自己的才能,提高自己的素质,成为建设和改革的一支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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