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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家族习俗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维持西夏游牧民族的生产和生活,以及促成西夏政权的巩固和稳定,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西夏人对节亲内的亲属的称谓,是较为复杂的,这显示了党项族自身的家族民俗文化的独特传承。
西夏家族习俗_西夏人的精神世界

四、西夏家族习俗

1.部落

史载,西夏的主体民族党项羌族“其种每姓别自为部落,一姓之中复分为小部落,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骑”(21)。其“部族一家号一帐,小族数百帐,大者千余帐”(22)。这些被称为“部落”“部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其实质就是我们常说的“家族”。它是由许多同姓家庭以血缘与地缘关系而构成的。部落组织产生于人类社会的原始阶段,是游牧人普遍长期采用的社会组织形式。党项羌人一直凭靠部落组织,实现其民族的凝聚力。

党项羌族的部落组织,本身是极为重要的民俗事象。它拥有保证按自己的血统繁衍,协调全体家族成员的相互关系,组织家族内部正常的生活秩序的功能;也拥有扩散本家族的影响于外部、进行对外交往、抵抗外来侵扰的功能。家族的这些功能,由部族首领(酋长)作为主要的体现者。在部族首领的指挥下,西夏广大的党项民众,平时分散而生产,战时聚集而打仗。这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维持西夏游牧民族的生产和生活,以及促成西夏政权的巩固和稳定,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

西夏自成家族的部落组织极其众多,最为著名的古代党项部落,史载有:细封氏、费听氏、往利氏、颇超氏、野利氏、房当氏、米擒氏、拓拔(跋)氏等(23)

西夏统治者极为重视对各地部落的控制和利用,史载:羌俗以帐族盛大者为长官,有蕃落使、防御史、都押牙指挥使等职(24)。据《西夏纪》卷八:“夏国首领,各将其种落兵,谓之一溜。少长服习,如臂使指,既成行列,举手掩口,然后敢食,虑酋长遥见,疑其语言,其整肃如此。”这反映了西夏时期存有以部落(种落)为武装集团的氏族制的遗风。西夏所立的十二监军司(分布全国的军事行政区域),都是从部落(部族)武装集团演变而成的,这也说明了西夏的部落组织形式随着西夏社会性质的转变(由氏族公社制转向封建私有制),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种组织形式虽然依旧存在,但每个部落拥有的活动空间逐渐趋于相对稳定,各个部落之间的联系及联盟关系日见突出。以“部族”指称“部落”,道出了这种社会历史的变化。

2.节亲

西夏家族的构成,既依赖于血缘关系,也依赖于姻缘关系。每个西夏家族,因其特定的血缘关系而得以壮大。由血缘关系决定的血亲集团(西夏人谓之“族亲”)和由姻缘关系决定的姻亲集团(西夏人谓之“姻亲”),被西夏人统称为“节亲”。

所谓“节亲”,即血亲,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节”,骨节,关节,是比喻的说法。西夏人所说的“节亲”,含有“嫡亲”“胞亲”“至亲”等多重意思,即“父骨亲母肉亲之谓”。西夏的“节亲”,可分父系(血亲)、母系(姻亲)两类亲属。

西夏“节亲”的推算方法,分垂直和平行两种。以垂直而论,向上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向下有儿女、孙子、孙女、曾孙曾孙女、玄孙玄孙女等。以平行而论,族亲有“本家同居”之兄弟姐妹及三代子孙,有“一节”之堂伯叔姨母(即父之兄弟姐妹)及三代子孙,有“二节”之伯叔姨母(即祖父之兄弟姐妹)及三代子孙,有“三节”之伯叔姑母(即曾祖父之兄弟姐妹)及三代子孙;姻亲有上行的岳父、岳母、舅父、舅母、外祖父、外祖母等,有平等的姑表兄弟姐妹等,有下行的外甥、外甥女等。

西夏人在“节亲”之内,有“节上亲(人)”与“节下亲(人)”的划分。节上亲指自己的父辈(包括父母、伯叔、舅姨等)及其上辈的亲人(包括一节、二节、三节各属)。节下亲指自己的儿女辈(包括儿女、侄甥等)及孙子孙女、曾孙曾孙女、玄孙玄孙女等各辈属的亲人。“节上人”享有比“节下人”绝对优越的社会地位,这是受西夏法律保护的民族意识。若节下人谋杀节上人,无论主从,一律剑斩,妻子儿女均当连坐。而若节上人谋杀节下人,则依“他人殴打争斗相杀法”判断,并按节上人所属的“本家同居”“一节”“二节”“三节”等不同辈亲,予以三等、二等、一等的不同减罪。

西夏人对节亲内的亲属的称谓,是较为复杂的,这显示了党项族自身的家族民俗文化的独特传承。下列为西夏主要亲属的称谓(方括号内汉字为西夏语音译):

父亲——[袜]

母亲——[麻]

爸爸——[芭不][阿芭]

妈妈——[麻没][阿麻]

兄弟——[浪多][龙东][部姑]

姐妹——[名皆][没斗][每宁]

舅(父)——[乙波][布波]

外甥——[移合磨]

叔(父)——[永][袜翁]

姨(母)——[郎][妈拉]

姑(母)——[能][尼皆]

值得注意的是,类别式的亲属称谓,在西夏党项族中,有相当程度的保存。如上面所列的有关“兄弟”的几种称谓,既可指兄,也可指弟;有关“姐妹”的几种称谓,既可指姐,也可指妹。不分兄弟,称谓化一,不分姐妹,称谓化一。他们将姑母、婶母统称为“尼皆”,将舅父、伯父统称为“袜没”,甚至将父、伯、叔、舅视为同一指称。还有以辈分指称,意为“公”(上辈人)、“儿”(子女)、“母”(母辈人),“妻眷”(妻妾)、“世舅”(母家兄弟辈)的许多类别式称谓。这些称谓的存在,多与原始婚姻的遗存有关。

在西夏人的节亲关系中,盛行一种特别看重甥舅关系的习俗。他们认为,舅舅与母亲同根、同源,舅舅是外甥的庇护神。有民谣说:“甥生自舅骨,铁出于熔炉。”“掉进水里边,也不抓舅肩;恶命临到头,也不怨舅舅。”民间传说告诉人们,白高国(党项先祖的发祥地)的九兄弟,遭栗神误解而被判死刑,危急关头是他们的舅舅出面,缴纳了赎金,使他们得以赦免。所以,党项人特别尊敬舅舅,视舅舅如“白高”,敬之若神明。

对伯叔与侄子的关系,党项人也非常重视。他们基于对兄弟之间是“生成同根”“天意为序”“手足长大”“因和积财”等关系的认识,所以,他们偏爱兄弟不分家的大家庭生活。与这种大家庭生活方式相关谐,侄子们对伯叔们孝敬如父,伯叔们对侄子们疼爱如子。伯叔会把侄子先于亲子,从敌匪手中赎回;侄子拒绝接受伯叔尚未得到的官爵和职位。这是西夏党项人相沿成习之俗。

3.姓氏

与“节亲”密切相关的是姓氏。西夏人的姓氏,分“蕃姓”“汉姓”两大类。蕃姓是党项等少数民族创立的,为他们所使用;汉姓是中原汉族创立的,为汉族人所使用。西夏的皇族不仅拥有自己的蕃姓“嵬名”,还有唐朝皇帝赐予的汉姓“李”、宋朝皇帝赐予的汉姓“赵”。

蕃姓以两个音节的最多,如:嵬名、野利、没藏、芭里、骨勒、西壁、于弥、折逋、咩布、普珠、思鲁、泥斤、千玉、播杯、讹命。也有一个音节的,如:讹、罔、布、富、锯、吴、白、玉、南、蒜、冬。还有三个音节的,如:泥六领。

蕃姓的起源与确立,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民俗事象。这些来自各个部族名称的不同的蕃姓,各有其特定的意义。有的与人体有关,如蕃姓[令合不],意为“大脖子”;蕃姓[吴尼祖],意为“尖头”。有的与动物有关,如蕃姓[能儿],意为“沙狐”;蕃姓[腮底],意为“洁鸟”。有的与植物有关,如蕃姓[蒜],意为“大蒜”;蕃姓[则磨],意为“茶尖”。有的与地名有关,如蕃姓[泥斤],取自地名[泥斤];蕃姓[证],取自地名[罗利证齐]。有的与佛教使用的梵文(真言)有关,如蕃姓[锯][答末]等。

蕃姓中有许多吸收汉语成分的情况,如[讹一][讹二][讹三][讹四][讹五][讹六][讹七][讹八]等姓,吸收了汉语的数词。[耶巳][耶午][耶未][耶酉][耶亥]等姓,吸收了汉语的地支。也有直接取自汉语的蕃姓,如[冬]取自[冬至],[南]取自[南面],[银]取自[银州]。

蕃姓中有复姓现象,如[息玉那征][芭里嵬名][浪兀嵬名][嵬名那征][拽厥嵬名],皆为两个双音节的蕃姓叠加而成的蕃姓。之所以用复姓,是因为要反映某种婚姻关系,或为父姓+母姓,或为夫姓+妻姓。复姓不仅为党项族所采用,也为西夏汉族所采用。如“翟嵬名”“吴嵬名”“张讹三”等姓氏,就是汉族人与党项人通婚的产物。这种汉姓+蕃姓的复姓,曾一度成为西夏部分汉族人追求的时尚。

蕃姓的产生与古代家族各取称号自我标榜有关。代表血缘的种族称号是姓,它始于母系制时代;代表贵族的宗族符号是氏,它始于父系制时代。党项羌族早期的姓并不多,均以大部落为单位而划分,是较为稳定的。后来,由于大部落的不断分化,作为姓的分支的氏,便日见增加。因为历史久远等原因,人们将姓氏逐渐混淆(统称为姓氏),蕃姓自然也越变越多。有些家族中,还出现了变姓的情况。如姓“嵬名”的家族,五代之后有依节变姓为“西名”的;而姓“西名”的家族,五代之后又有依节变姓为“嵬名”的。某些特别的情况下,人们也有个体变姓的。如给人做“养子”,经原父母同意,可以改从养家之姓。西夏法律承认这种改姓,并视所改新姓为执行法律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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