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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合祭的出现及其制度化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此后,天地分祭长期占据主流位置。天地合祀成为韦后显示政治野心的舞台,睿宗反其道而行之,分别亲祀天神和地祇,表明了皇帝对郊祀礼仪的垄断性,这或许可以解释唐代唯一的北郊亲祭何以发生在此时。到了玄宗统治后期,天地合祭仪式重新举行。
天地合祭的出现及其制度化_事邦国之神祗——唐至北宁吉礼变迁研究

二、天地合祭的出现及其制度化

宋朝建立后,皇帝亲祭与有司摄事在神位上明确区分开来,有司摄事采取天地分祭的形式,皇帝亲祭实行天地合祭。郊祀制度的分叉在北宋后期引发了礼仪之争,辩论围绕着皇帝亲郊究竟应该实行天地合祭还是分祭而展开。我们先来看一下天地合祭是如何出现的。

儒家经典是主张天地分开祭祀的,例如《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50]西汉末年的郊祀改革废黜了方术色彩浓厚的雍五畤、甘泉太一和汾阴后土祭祀,建立起儒家性质的南北郊祀制度,南郊祀天,北郊祭地。[51]因为没有成例可循,改革几经反复,旧的祭祀礼仪多次复活。元始五年(5),王莽又一次恢复了南北郊祀制度,并作了改变,除了有司冬至南郊祀天、夏至北郊祭地外,皇帝于正月上辛或上丁在南郊合祭天地:“天坠位皆南,同席,坠在东,共牢而食。”冬至祀天“高帝配而望群阳”,夏至祭地“高后配而望群阴”,举行天地合祭时,“高帝、高后配于坛上,西乡,后在北,亦同席共牢”。王莽的依据是:“天坠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坠配,一体之谊也。”[52]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天地合祭制度。东汉建国后,在洛阳南郊建立祭坛,实行天地合祭。[53]中元二年(57),北郊建立,天神和地祇转而分祀。[54]两汉之际,天地郊祀一直处于频繁变动之中,这表明朝廷内部还没有就改革方向达成共识,在光武帝统治末期,最终确立了天地分祭的制度。此后,天地分祭长期占据主流位置。其中,天地合祭作为权宜之计,曾经在东晋短暂地存在过。司马氏政权南渡后,仓促间未及建立北郊坛,故在南郊实行天地合祭。随着咸和八年(333)北郊的建立,又回到了天地分祭的格局。[55]

到了唐代,天地合祭仪式开始经常出现。为了给武周政权制造合法性依据,也为了给自己增添神圣的光环,武则天在礼制上有不少新的举措,天地合祭就是其中之一。天册万岁元年(695),她在南郊举行了天地祭祀仪式,追封周武王为始祖,与武士镬同为配侑帝,她给自己也加上了天册金轮圣神皇帝的徽号。长安二年(702),武则天再次在南郊合祀天地之神,依旧以周武王和武士镬同配。[56]

在政局动荡的七、八世纪之交,天地合祀迅速受到重视,并成为政治斗争的延伸。在景龙三年(707)的南郊天地亲祭中,韦后担任亚献。治史者都把这一事件看作是韦后势力膨胀的体现。在我们看来,正是天地合祭的形式给了韦后机会,使她得以昭显自己的力量。国子祭酒祝钦明等人采用了各种手段,来制造皇后可以参与天地祭祀的证据。例如,祝钦明在奏文中说:“《汉书·郊祀志》云:‘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义也。’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祭,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57]王莽将天地合祭比作夫妇一体的说法,给了祝钦明进一步引申发挥的可能。尽管多遭反对,但是皇后亚献的建议最终被接受,韦后借此伸张了自己的势力。太极元年(712)正月,睿宗举行南郊祭祀,主神为昊天上帝,不设皇地祇的神位。谏议大夫贾曾上奏,要求设立皇地祇与从祀地祇之位,“时又将亲享北郊,竟寝曾之表”。[58]同年五月,睿宗在北郊亲祭皇地祇。景云元年(710)睿宗再次登基后,没有在位的皇后,而是追册已故的刘皇后、窦德妃为肃明皇后、昭成皇后。不过,睿宗亲自分行天地祭祀,恐怕还是有杜绝今后皇后助祭的意图。天地合祀成为韦后显示政治野心的舞台,睿宗反其道而行之,分别亲祀天神和地祇,表明了皇帝对郊祀礼仪的垄断性,这或许可以解释唐代唯一的北郊亲祭何以发生在此时。

天地分祭的做法在玄宗统治前期仍然实行。开元十一年(723)十一月,玄宗举行了开元年间唯一一次南郊亲祭,祭祀对象只有以昊天上帝为首的众天神。到了玄宗统治后期,天地合祭仪式重新举行。天宝元年(742),玄宗下诏:“凡所祭享,必在躬亲。朕不亲祭,礼将有阙。其皇地祇宜就南郊乾坤合祭。”[59]魏晋南北朝以来,皇地祇亲祭的受重视程度远不及昊天上帝亲祭,[60]唐代皇帝更是疏于方丘祭祀。玄宗认为,若不亲祭皇地祇,则“礼将有阙”,但是他并没有选择前往北郊祭祀皇地祇,而是在南郊亲祭的场合实行天地合祭,以实现天子祭祀父天母地的职能。天宝六载和十载,玄宗又在南郊举行了天地合祭仪式。清代学者秦蕙田说,天宝元年后,天地合祭在制度上取代了天地分祭。[61]这一看法失之于笼统,没有具体的论证过程。且不说有司摄事仍采取天地分祭的形式,虽然天宝元年玄宗下诏在南郊实行天地合祭,但是这一诏书并不具有长久的法律效力。景龙三年(707),朝廷规定:“其制敕不言自今以后永为常式者,不得攀引为例。”[62]制敕即诏敕,也就是王言之制:“旧制,册书诏敕,总名曰诏。天授元年,避讳改诏曰制。”[63]在天宝元年的诏书中,没有“自今以后永为常式”之类的规定,因而天地合祭没有从此成为一项长久的制度。

在唐代皇帝亲郊方面资料最详细的《册府元龟》中,天宝年间的三次亲郊都明确记为天地合祭,但是在记载唐后期的皇帝亲郊时,都只提到了昊天上帝。[64]其他史书也是如此。若透过蛛丝马迹还是可以看到,皇帝亲郊时常采取天地合祭形式。元和二年(807)正月,宪宗举行南郊亲祭后颁布的赦文中有“故二仪合祭,知上天所子之仁”的表述。[65]“二仪”即天地。大和三年(829)十一月,文宗亲祭南郊后颁布的赦文也提到:“今因南至,有事圜丘,荐诚敬于二仪,申感慕于九庙。”[66]在其他史书中,只提到这两次祭祀的主神是昊天上帝。[67]这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天地合祭在晚唐皇帝亲郊时较为常见,但是,若以此推断唐后期的南郊亲祭都实行天地合祭,恐怕还不够充分,我们不能排除有时皇帝亲祭只及天神的可能性。

五代时期一共举行了四次南郊亲祭。史书在记述后梁开平三年(909)正月的皇帝亲郊时,只提到了昊天上帝;[68]没有提到后周显德元年(954)南郊亲祭的主神情况。后唐的两次南郊亲祭都实行天地合祭。同光二年(924)正月,礼仪使奏:“南郊朝飨太庙,合祭天地于圜丘。”[69]据《旧五代史·后唐明宗纪》,长兴元年(930)二月乙巳,中书奏:“皇帝朝献太微宫、太庙,祭天地于圜丘,准礼例亲王为亚献行事,受誓戒。”这一奏请得到批准,“乙卯,祀昊天上帝于圜丘”。[70]后一次祭祀的记载方式与元和二年(807)、太和三年(829)的情形很相似,不过我们还是认为,不能据此推断所有的南郊亲祭都是天地合祭。更何况,无论在晚唐五代的礼书中,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朝廷公文中,都没有天地合祭的制度规定,因此,即便确实都采取了天地合祭,也只是惯例而已。

皇帝南郊天地合祀的制度化是在北宋实现的。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说:“郊天之礼,唐制每岁冬至圜丘,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凡四祭昊天上帝。亲祀,则并设皇地祇位。国朝因之。”[71]天地合祭的亲祭形式,在唐代还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唐制”的说法实有夸大之嫌。宋人对前代郊祀制度的认识多有不确和片面之处,[72]李焘的看法也是如此。南郊亲祀采取天地合祀的形式,确实是到了宋代才变成一项制度的。开宝六年(973)颁布的《开宝通礼》也规定,在冬至的正祭、正月上辛的祈谷和孟夏的雩祀时,若皇帝亲祭,则合祭天地,若有司摄事,则只祭祀天神。[73]在元丰之前的礼仪运作中,如果皇帝亲自主持冬至的南郊正祭、正月祈谷和孟夏雩祀,皆实行天地合祀。明堂亲享的情况较为复杂。《太常因革礼》所引《开宝通礼》只有“季秋祀天帝于明堂”的记载,[74]无法确定有无皇帝亲祭时神位的规定。北宋皇帝第一次明堂亲享直到皇祐二年(1050)九月才举行,“大飨天地于明堂,以太祖、太宗、真宗配”。[75]嘉祐七年(1062)九月,仁宗再次亲享明堂,在此之前,太常礼院奏请:“皇祐参用南郊百神之位,不应祀法。宜如隋、唐旧制,设昊天上帝、五方帝位,以真宗配,而五人帝,五官神从祀,余皆罢。”他们建议此次明堂大享改以真宗单独配享的理由,也与废除天地合祭有关:“前者祖宗并侑,今用典礼独配,前者地祇、神州并飨,今以配天而亦罢。”[76]仁宗接受了这一请求,不设皇地祇的神位。

唐宋时期,郊祀制度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郊祀仪式是国家最重要的常规性典礼,皇帝理应参加,但是自从这一制度建立后,很多时候都是由朝臣代替完成的。从唐代起,实行一年四次祭天、两次祭地的制度,如此频繁的祭祀礼仪,使得皇帝亲祭更不可能彻底执行。于是,在制度上有了皇帝亲祭和有司摄事两种形式。起初,皇帝亲祀与有司摄事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准备时间、祭官等细节上,[77]在神位上没有任何差别。自从7世纪末开始,在皇帝南郊亲祭的场合,逐渐出现了天地合祭的形式。这一变化起初与政治斗争有关,后来因为能够方便天子行使祭祀天地的义务,变得较为常见。因为与有司摄事时的神位不同,南郊亲祭的地位也愈加突出。到了宋代,随着天地合祭的制度化,皇帝亲祭与有司摄事的差别更为明确。尽管这种做法与儒家经典不符,在前朝前代的礼制运作中也较为少见,在赵宋王朝建立后的一个世纪里,朝廷内外却几乎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到了仁宗统治末年,朝廷在明堂亲享上放弃了天地合祭的形式,但是冬至的南郊亲祭依然如旧,直到元丰年间才有改变。嘉祐七年(1062)明堂亲享神位的变化,表明天地合祭的亲郊仪式并非没有反对意见,只是受制于特定的历史情境而未能形成大的风潮。下面我们将把目光移向北宋后期,考察这一时期的郊祀礼仪之争何以成为可能,这些意见对郊祀制度及其运作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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