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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巴维克和希法亭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庞巴维克看来,劳动价值论也无法被经验所证明。25十二年后,庞巴维克看到了《资本论》第三卷的解决方法,但他认为这种解决方法是徒劳无益的。庞巴维克没有注意到另一点,即由于一般利润率被认为是劳动价值的比率,因此生产价格本身是由价值决定的。事实上,庞巴维克坚持认为,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说明它应当如此。1904年,庞巴维克的观点公开出版8年之后,鲁道夫·希法亭对庞巴维克的批判作了唯一一次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的答复。

第一次(也是很长时间内唯一的一次)认真对待上述问题的尝试,是差不多十年后由鲁道夫·希法亭作出的。这种尝试,出现在希法亭对奥地利理论家欧根·冯·庞巴维克的回复中,庞巴维克在1896年出版的著作中,对劳动价值论进行的新古典主义的攻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国际上,无论是与门格尔还是与维塞尔相比,庞巴维克都更为知名,事实上,到世纪之交,除了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庞巴维克比任何他同时代的人都更加知名。庞巴维克是主观价值论的重要倡导者,但他充满原创性的独特的利息理论更广为人知,庞巴维克用这一理论来取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利润的解释。庞巴维克认为,资本的使用扩展了生产的时间结构,使得使用更加“迂回”的生产技术成为可能。由此导致的投入的使用和最终产出的出现之间的时间间隔的增加,既允许(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要求利息的支付(资本家对当前消费的偏好超过对未来消费的偏好,在不存在回报的情况下,这会阻止储蓄的发生)。

在任何意义上,庞巴维克都不是一位天生的资本主义辩护者,但他的确在奥匈帝国的学术和官方体制中,享有受人尊敬的地位。他有关“迂回”生产的观点影响了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和布哈林(参见以下第十章和第十五章)。毫无疑问,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兴趣,因为与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日渐增加的影响作斗争的需要而得到进一步加强。早在1884年,他就对《资本论》第一卷进行了猛烈的攻击,这是所有对马克思的价值分析进行的正统批判中的第一次,也仍然是最有说服力的一次。他认为,无论是在演绎方法上,还是在经验证据方面,劳动价值论都是难以成立的。正如马克思主张的那样,两种商品能够相互交换,它们之中必然包含了一些共同属性。但是在考察商品交换条件时,马克思在抽象掉商品的使用价值后,错误地否定了效用也可以成为商品的共同属性。这是一个“最粗糙的逻辑错误”,它混淆了从一般属性进行抽象和从这种一般属性的特殊形态进行抽象。即使忽略掉使用价值,商品仍然存在许多其它与交换相联系的共同属性,比如商品的稀缺性、它们都是供求的对象,都被私人占有,也都是自然的产物等等。

在庞巴维克看来,劳动价值论也无法被经验所证明。它不适用于那些不能自由地再生产出来的商品(包括土地),也不适用于那些由熟练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资本论》对熟练劳动的分析是极其不充分的。工资非常低的工人生产的商品有着非常低的价值。此外,劳动价值论只适用于作为(如果成立的话)价格长期波动的中心。在短期内,供求占据支配地位。最后,在1884年的著作中,庞巴维克暗示了后来广为人知的转形问题——包含同样数量“社会平均劳动”的两种商品,会因为用来生产它们的资本的耐久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价格。因此,价值理论“对于很大一部分商品是完全不,对于其余的商品总是不、甚至是绝对不”适用的。劳动价值法则与一般价格法则的关系,就同“刮西风便下雨”的法则与“下雨”的一般理论的关系一样。24庞巴维克清楚地表明马克思的分析同洛贝尔图斯的分析一样,存在的主要缺陷就是“与事实相矛盾”,这种矛盾源自把“平均利润率规律”和可变资本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连接在一起。马克思同洛贝尔图斯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承认了这个矛盾。“但是他犯下的仍然是这个错误,而不是别的什么错误”。25

十二年后,庞巴维克看到了《资本论》第三卷的解决方法,但他认为这种解决方法是徒劳无益的。“我感到困惑,在这里,我看到的不是对矛盾的解释和调和,而是赤裸裸地暴露了矛盾本身,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同第一卷是相矛盾的”。26马克思提出的为劳动价值论进行辩护的四个论点,没有一个是令人满意的。第一个论点(总价格等于总价值)与主题毫不相干,因为价值理论涉及的是相对价格而不是绝对价格的决定问题。第二个论点认为价值规律支配价格(而不是价格水平)的运动,也是错误的。马克思证明的只是劳动的量的变化是价格运动的一个原由,而不是物化劳动是价格运动的唯一决定因素。庞巴维克没有注意到另一点,即由于一般利润率被认为是劳动价值的比率,因此生产价格本身是由价值决定的。一旦在物化劳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工资的变化改变了均衡价格,马克思的第四个论点就崩溃了。庞巴维克把第四点当成天大的难事:对马克思来说,实际工资等于工人消费的工资商品中由物化劳动量决定的劳动力的价值。为了证明他对这一点的批判,庞巴维克需要对马克思工资理论作出正面攻击,但是他并没有作这样的尝试。

庞巴维克对马克思第三个论点——和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过程有关——的驳斥更有说服力。他认为,马克思在这一点上有点想当然,马克思说明了在应用劳动价值论时交换是如何进行的,但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如此。事实上,庞巴维克坚持认为,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说明它应当如此。从本质上看,“对生产者来说,什么时候获得他们活动的回报,是完全无关紧要的”说法,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恰恰相反,工作的开始和最终产品的完成之间经历的时间的长短,是价格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使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如此。马克思的观点被历史经验所否定,历史经验表明农民和工匠的收入,实际上受到他们使用的资本数量的影响。庞巴维克引用桑巴特观点,说明资本主义生产首先出现在有较高(而不是较低)资本有机构成、相对有着较低(而不是较高)利润率的产业部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资本正在从这些产业流出,以寻求更高的利润。这些部门的增长速度实际上要高于平均水平。

桑巴特通过把价值描述为一个逻辑范畴而不是经验范畴为劳动价值论辩护。庞巴维克认为这不会令马克思感到满意,因为对马克思来说,价值的确是“一种真实世界的存在,而不只是思想的构建”。然而,结论必然就是,劳动价值论从来就没有被应用过,即使是在原始社会也是如此。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整个体系,与在它之前的黑格尔体系一样,是“纸牌堆成的房子”。

1904年,庞巴维克的观点公开出版8年之后,鲁道夫·希法亭对庞巴维克的批判作了唯一一次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的答复。希法亭的反批判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方法论的,一部分是历史的。但是,在这两部分中,没有任何一部分涉及庞巴维克提出来用以反对劳动价值论的具体详细的批评。这如同后来发生在许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争论一样,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未能深入地了解对方的论点,而且缺乏真正的对话。在更为一般性的哲学层面上,希法亭指责庞巴维克总是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混为一谈。

每一种从使用价值出发的价值理论,也就是说从事物的自然属性出发的价值理论……是从物与人的个别关系而不是从人们之间相互的社会关系出发……这种视角是非历史的和非社会的。它的范畴是自然的和永恒的。

劳动价值论不只是,甚至不主要是对价格决定的分析。“正是因为劳动是把分裂为各个原子的社会联结起来的社会纽带,而不是因为劳动是技术上最有意义的东西,劳动才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价值的原则,价值规律才具有现实性”。马克思的价值论和主观价值论之间的根本区别,远不像庞巴维克认为的那样,只是两种方法(可以想象两种方法之间存在互补关系)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更像是“互相竞争和互相排斥的观察整个社会生活的视角”之间的区别。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带来的完全是政治经济学的自杀。31 5510年后,布哈林雄辩地重新表述了上述对新古典理论的方法论的批判,并试图表明新古典主义的视角反映了新的“有闲阶级”的观点,这一新阶级是随着金融资本的兴起而产生的(参见以下第十三章)

鲁道夫·希法亭小传

鲁道夫·希法亭,1877年出生于维也纳一个中产阶级犹太家庭。在维也纳大学学习医学,1901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过短暂的执业生涯。在维也纳大学时,他还学习经济学,并在奥地利和德国的社会主义者报刊上发表了许多论述经济问题的文章。1906-1907年被警察驱逐前,希法亭在柏林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工作。虽然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但他并不抵制战争动员,1915- 1918年,作为医生在意大利前线从事服务工作。战后移居德国,在1922年德国社会民主党(SPD)同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USPD)合并后,再次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在此之前,作为记者为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USPD)工作。1924-1933年,希法亭成为帝国议会的议员, 1923年和1928- 1929年,他分别在斯特莱斯曼内阁和穆勒内阁中任财政部长。1933年后,他流亡于丹麦、瑞士,最后到法国,可能在1941在法国被盖世太保杀害。

在希法亭看来,世界观上的差异和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过程紧密相关。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概念的发展完全同历史的发展相平行,因为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表现为历史现实,另一方面也在概念中得到反映。而且这种平行发展同时也为理论的正确性提供了最严格的经验证明庞巴维克对劳动价值论在简单商品生产中的适用性的反对,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农民和工匠不可能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的流动,利润率的差异与他们无关。在任何情况下,庞巴维克的分析中提到的资本有机构成之间的重大差异,指的都是资本主义而不是前资本主义经济,这表明庞巴维克的观点是完全无效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中最早出现的有机构成较高的部门,吸引了商人向产业生产的转移,是因为“合法的和事实上的垄断”力量,使得他们能够以高于他们劳动价值的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在希法亭(把注意力转向了桑巴特)看来,事情的发展顺序如下:商业资本家开始在制造业中使用他们 “过剩的资本”,然而他们仍然主要是商人。他们从产出数量的增加和生产规律性的提高,从他们有能力占有工匠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中获益。“即使是他们能够保证的,投资在产业中的资本的利润率低于他们可以获得的商业资本的利润率,然而自此以后他们的总利润仍然是增大了”。最后,资本家进一步从更加先进的生产方法中获益,尤其是当特殊的法律赋予他们独占新技术的权利时。“直到垄断终结的那一天……最初极不相同的利润率才有可能平均化”。34竞争首先使个别生产领域的利润率平均化,随后,资本从一个生产领域向另一个生产领域的自由流动,为整个经济确立了统一的利润率。

庞巴维克对希法亭的答复完全无动于衷。奇怪的是,希法亭和庞巴维克都没有讨论马克思转形问题解决方法中存在的技术性难题,合理的推断只能是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希法亭偶尔提及这些问题,表明问题本身并没有激起他足够的信心,使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去解决它们。希法亭强调总价值和总价格相等的重要性,这种相等表明,“所有的利润都源自生产,而不是来自后来资本家对最终产品产生的任何影响”,希法亭接着给出了一个大胆的但不合逻辑的断言:“既然总价格等于总价值,那么总利润除了是总剩余价值,不可能是其他什么东西”。事实上,马克思已经指出了这一点,但是它还没有得到证明。接下来,希法亭从无根据的断言转向了完全的错误,他宣称,马克思主要关注的是工资和利润之间的比率,“因此[原文如此]说在关注个别商品时马克思放弃了价值规律,而只在考察这些商品的总体时才坚持价值规律的有效性,是完全错误的”。希法亭在这里提示的似乎是剥削率与利润和工资之间比率的相等。这是一种妄想。就像在下一节将要看到的那样,在一般情况下,马克思的两个“不变条件”只有一个能成立。如希法亭提示的第三个条件的成立,只能以牺牲上述两个“不变条件”中的一个(或者更有可能同时牺牲两个)为代价。

争论双方没有任何一方在交流中变得更为完善。庞巴维克对《资本论》第三卷的批评明显不如他对第一卷的批评。尤其是他未能正视马克思劳动价值逻辑优先性的主张,正视这个主张,就要对马克思一般利润率能够用(且只能用)价值比率加以确定的观点进行反驳。这反过来对庞巴维克也提出了新要求,他需要对马克思的技术分析,作出比他原本认为的更多的研究性评价。正如我们已看到的,在这一方面,希法亭的答复表现的也很软弱。如果希法亭能够用一个对价值向生产价格的历史转形连贯一致的描述,对马克思的历史和社会方法进行说明,那么他对这种方法进行重新表述的意义将会大大加强。事实上,他并没有为恩格斯对这个问题作出的不那么令人信服的分析增添什么新的内容。因此,令人满意的价值向价格转化的模型仍然没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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