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帝国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地跨亚非欧,曾经是欧洲基督教世界的最大威胁。1683年,奥斯曼帝国远征维也纳之役以惨败结束。此后,奥斯曼帝国对欧洲从攻势转为守势,先后向奥地利、俄国割让大片土地。在内忧外患的重重打击下,奥斯曼帝国的大片地区或者分离出去,或者落入列强手中。1876 年,改革派领袖米德哈特借助民众的游戏示威,迫使新苏丹哈米德二世签署了土耳其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奥斯曼帝国改行立宪君主制,设立议会。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地跨亚非欧,曾经是欧洲基督教世界的最大威胁。自17世纪末,双方的军事形势发生逆转。此后两个多世纪里,奥斯曼帝国成为欧洲列强蚕食瓜分的对象,帝国内部的民族和宗教矛盾也非常尖锐。在19世纪中期进行了以法制改革为中心的西化改革。但是,改革未能扭转帝国瓦解的颓势。

1683年,奥斯曼帝国远征维也纳之役以惨败结束。此后,奥斯曼帝国对欧洲从攻势转为守势,先后向奥地利、俄国割让大片土地。

自18世纪后期,帝国的内部控制也逐渐失灵。由于在对外战争中需要地方权贵的援助,导致地方权贵日益坐大。叙利亚、埃及的军事长官(帕夏)只是在形式上承认苏丹的宗主权。在阿拉伯半岛,不仅地方总督蔑视中央权威,而且沙特家族与瓦哈比教派结合掀起了反叛运动。一些地方几乎不向中央政府纳税。

进入19世纪,奥斯曼帝国周期性地面临瓦解的危机。法国大革命后,巴尔干地区人民的民族意识逐渐觉醒,纷纷争取独立或自治;西欧和俄国也趁机扩张势力,分割奥斯曼帝国的疆土。如何处理这个“欧洲病夫”的危机和“遗产”,成为19世纪欧洲外交的一个重大问题,史称“东方问题”。英国、奥地利、法国乃至后来崛起的德国都担心俄国会独吞奥斯曼帝国的遗产,因此极力维持一种均势,使得摇摇欲坠的奥斯曼帝国又延续了一个世纪。

在内忧外患的重重打击下,奥斯曼帝国的大片地区或者分离出去,或者落入列强手中。塞尔维亚首先在1804年起义,经过1806—1812年的俄土战争,获得自治权利,俄国夺取了比萨拉比亚部分地区。接下来,希腊的独立战争(1821—1829年),在列强主要是俄国的军事干预(1828年俄土战争)下赢得胜利。俄国获得多瑙河河口及其附近岛屿和黑海东岸。19世纪下半叶,巴尔干的民族解放运动来势更加猛烈。自1875年起,巴尔干地区的黑塞哥维那、波斯尼亚、保加利亚纷纷起义。已经获得自治的塞尔维亚和黑山也向土耳其宣战。1877年,俄国以解放斯拉夫兄弟的名义出兵,大胜土耳其军队。战争结束后,英、奥、德向俄国施压,1878年召开柏林国际会议。根据《柏林条约》,塞尔维亚、黑山、罗马尼亚获得独立,保加利亚赢得自治权;俄国兼并了黑海东南岸的巴统等地;奥匈帝国取得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行政管理;英国占领了塞浦路斯。

土耳其感受到西方的威胁,也近距离地感受到西方的近代文明。自18世纪末,土耳其断断续续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8世纪末,谢利姆三世(1789—1807年在位)试图进行军事改革。在旧军队之外,他建立了一支由欧洲军官训练和指挥的“新军”和相应的后勤机构。原有的禁卫军和教会保守势力发动政变废黜了谢利姆三世,解散了新军。

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土耳其宫廷内产生了实行宪政的制度革新思想。不过,所有的改革设计都不触及伊斯兰教的原则,甚至从伊斯兰教中寻找依据。苏丹马赫穆德二世(1808 —1839年在位)、阿卜杜勒·迈吉德(1839—1861年在位)和阿卜杜勒·阿齐兹(1861—1876在位),这三代苏丹依靠改革派大臣,致力进行全面改革,史称“坦志麦特”(土耳其语,改革之意)。

马赫穆德二世为“坦志麦特”扫清了道路。他一举消灭了禁卫军,再度建立“新军”,削弱伊斯兰教士的权力,加强对地方官吏的控制,提高了苏丹的权威。他还设立了翻译局。在与欧洲接触较多的外交官和翻译局译员中产生了主张西化的改革派官员。

1839 年,为了跻身于自由国家行列、赢得英法等国的同情、遏止俄国的侵犯,新苏丹阿卜杜勒·迈吉德接受外交大臣雷希德的建议,颁布了《花厅御诏》,正式开始了“坦志麦特”时期。

《花厅御诏》在革除时弊、返回伊斯兰教正途的名义下,宣布实行“新的制度”,即保证臣民不分民族和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保证他们的生命、名誉和财产的安全,促进他们的福利。

1856年,在英法两国的压力下,阿卜杜勒·迈吉德颁布了新的改革宪章。宪章重申1839 年《花厅御诏》中的各项原则,特别许诺所有的公民不分宗教,享有充分的公民权。

根据《花厅御诏》和1856年改革宪章,在苏丹的支持下,改革派大臣先后颁布了新刑法、新民法、商业法、海上法、土地法、省区行政法等,陆续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按照法国模式,改造金融系统、发行纸币;实行征兵制,规定服役期限;改革民法和刑法;设立公共教育委员会,开办第一批现代大学和科学院;废除对非穆斯林征收的人头税、允许非穆斯林参军,给予他们在省和市镇议会中的代表权;改善行政管理,扶持工商业发展;规定国歌国旗;允许外国人购买土地。

“坦志麦特”的改革措施逐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各种新法律的颁布奠定了奥斯曼帝国世俗生活领域的法律基础;新式军队、新式银行、新式学校开始出现;非穆斯林的地位有所改善;根据土地法,土地私有权得到承认,一个稳定的地主阶级开始出现。一些犹太人有权购买巴勒斯坦的土地,开辟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新式学校造就了一批受过欧式教育、具有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想的年轻人,其中包括穆斯塔法·凯末尔等未来的青年土耳其党人。

但是,改革派官员偏重于引进西方法制,对经济没有兴趣。他们也曾开办了一个工业园区,聘请外国专家管理工厂,但官场腐败和资金困难使得这一尝试半途而废。因此,民族资本主义的力量很难发展起来。更重要的是,改革者想用一种超越民族和宗教的奥斯曼主义来消除帝国境内被统治民族和教派的分离倾向,但是许多法令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纸上。

改革催生了新的立宪改革运动。1865年,几个年轻人仿效青年意大利党,成立秘密组织“青年奥斯曼党”。他们批评政府改革依然偏离伊斯兰教法,要求实行宪政。1876 年,改革派领袖米德哈特借助民众的游戏示威,迫使新苏丹哈米德二世签署了土耳其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奥斯曼帝国改行立宪君主制,设立议会。这部宪法标志着“坦志麦特”的顶峰。两年后形势逆转,哈米德二世解散了议会,杀害了米德哈特,恢复了个人专制。改革戛然而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