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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待遇与当地财政收入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收入的核算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贷方登记附属单位实际缴来的款项,借方登记缴款的退回和结转的收入数,贷方余额表示所属单位缴款的累计数,该账户年终结转后一般无余额。贷方登记单位所取得的各项其他收入,借方登记结转的收入数,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第四节 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等。

1.补助收入

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例如,主管部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由此可见,财政部门通过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转拨的事业经费,只能计入财政补助收入,而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反映。

2.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后,由财政部门按单位事业支出计划拨付的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所谓专业业务活动,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所从事或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如卫生事业单位的医疗保健活动、文化事业单位的演出活动、教育事业单位的教学活动、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活动等。辅助活动是指与专业业务活动相关、直接为专业业务活动服务的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服务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3.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缴款

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的附属机构按规定标准或比例向事业单位缴款所形成的收入。所谓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附属单位缴款是事业单位完成事业计划所需资金的必要补充,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核算单位应加强对附属单位业务活动的财务管理。

5.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需要说明的是: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项目繁多,来源渠道分散,多数是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且有很大的自主性和专用性,所以,务必加强对它的管理和核算,合理收取费用,按规定交纳税款。贯彻“先收后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得将应由其他收入负担的支出去抵减拨入经费或拨入专款。

6.拨入专款

拨入专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指定项目,并需要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例如:科技三项费用、科研课题经费和挖潜改造资金等。

事业单位的收入在确认计量时遵循以下原则:

事业单位通常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但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即在提供劳务或销售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对于长期项目的收入,应当根据年度完成进度予以合理确认。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为实物时,应当根据有关凭据确认其价款,没有凭据可供确认的,参照其市场价格确认。

二、账户设置及其核算特点

1.“财政补助收入”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贷方登记收到拨款的实际数额,借方登记缴回的拨款及核销结转的拨入经费,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的累计数,年末结账后,该账户无余额。本账户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核算。该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26所示。

图表12-26 财政补助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贷方登记收到上级拨款的实际数额,借方登记缴回的拨款及转入事业结余的补助款,贷方余额反映上级补助经费的累计数,年末结账后,该账户无余额。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27所示。

图表12-27 上级补助收入

3.“拨入专款”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专项资金拨款数,借方登记缴回的专项资金拨款和与“专款支出”对冲的数额,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项目的拨款数。本账户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核算。该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28所示。

图表12-28 拨入专款

4.“事业收入”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贷方登记取得的收入数,借方登记期末转入“事业结余”的数额,贷方余额反映当期收入累计数,年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核算。该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29所示。

图表12-29 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贷方登记取得的各项经营收入,借方登记销售退回、折让、折扣以及期末转入“经营结余”账户的数额,该账户年末结转后无余额。单位可根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户,也可以并设若干总账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30所示。

图表12-30 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经营收入、发生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相同。

6.“附属单位缴款”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贷方登记附属单位实际缴来的款项,借方登记缴款的退回和结转的收入数,贷方余额表示所属单位缴款的累计数,该账户年终结转后一般无余额。本账户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账核算。该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31所示。

图表12-31 附属单位缴款

7.“其他收入”账户设置

本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用来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贷方登记单位所取得的各项其他收入,借方登记结转的收入数,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年末结账后,该账户一般没有余额。本账户应按收入种类设置“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捐赠收入”等明细账账户核算。该账户的结构见图表12-32所示。

图表12-32 其他收入

三、主要经济业务核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2008年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例12—20】6月10日根据单位编制的用款计划,通过银行拨入预算经费500000元,银行入账通知单已收到。

分析说明:事业单位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按经费领报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一般应在每个季度开始前,依据核定的年度预算,根据事业进度,编制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报上级主管单位或财政部门核定,作为领报经费的依据。季度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表如下列图表所示。

基层预算单位第________季度________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表

如果是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核算的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核拨的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对已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见本章【例12—1】。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500000

【例12—21】7月2日接银行通知,收到上级主管单位拨入的补助款200 000元,款项已收妥入账。通过银行将拨入的补助款100000元转拨给下级核算单位。

分析说明:事业单位收到的上级拨入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除用以弥补本单位业务活动支出,还可以用于转拨给附属单位用于弥补其业务活动支出。编制会计分录:

(1)收到上级拨入补助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    200000

(2)转拨下属单位时:

借:上级补助收入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例12—22】7月11日财政部门拨入专项资金1000000元,用于专业研究中心建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办公楼维修专项800000元。款项已收妥存入银行。以银行存款700000元支付研究中心建设工程款,年末工程未完工。办公楼维修年内完工,剩余资金60000元,按规定50%交回财政,50%留给单位使用。

分析说明:事业单位从不同渠道取得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专项工程或专项工作,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年终结账时,对尚未完工结算的专项资金留在“拨入专款”科目中,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对已完工程项目,将“拨入专款”科目与“专款支出”科目对冲,留给单位使用的结余部分,直接从“拨入专款”科目转入“事业基金”科目的贷方,交回拨款单位的部分直接冲减“拨入专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0

  贷:拨入专款      1800000

(2)支付结算中心工程款:

借:专款支出       70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0

(3)年终结转专项资金:

借:拨入专款      700000

  贷:专款支出     700000

借:拨入专款         60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0000

    银行存款        30000

【例12—23】8月份取得专业业务活动收入600000元,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根据事业活动的需要,申请财政专户核拨预算外资金50000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分析说明: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预算外收入分三种情况核算:一是代收的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单位只有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预算外资金时,确认收入实现,记入“事业收入”科目;二是按规定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单位按规定留用部分直接计入“事业收入”科目;三是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事业收入”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交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从“事业收入”科目转入“应交财政专户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

(1)收到预算外收入以及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银行存款——非税收入户    600000

  贷:应交财政专户        600000

借:应交财政专户         600000

  贷:银行存款——非税收入户   600000

(2)申请财政核拨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500000

  贷:事业收入          500000

【例12—24】12月份接银行通知,收到本季度银行存款利息2500元;转让债券账面价值80000元,转让净值收入87000元。对本月的其他收入,年末已结转。

分析说明: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大部分是有相应支出抵补的,且这类收入支出都不是单位主营业务活动范围的收支,因此不能将其他支出去抵减拨入经费或拨入专款。年末应将其他收入转入事业结余。编制会计分录:

(1)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2500

  贷:其他收入         2500

(2)转让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87000

  贷:对外投资        80000

    其他收入        7000

(3)年末结转其他收入时:

借:其他收入        9500

  贷:事业结余       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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