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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水产品渔药使用原则

时间:2022-11-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中要求使用的渔药是指对实用主体对象和水域其他生物的毒副作用较小,在水域中降解快、滞留短、蓄积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无公害水产品质量要求规定的渔药。上述这些药物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中绝对禁用。

三、无公害水产品渔药使用原则

水和水产品均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药物和毒物之间并无绝对的界限,渔药使用不当,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和动物机体健康或环境与生态。因此,在使用渔药时必须考虑其安全性、蓄积性和环境污染

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中要求使用的渔药是指对实用主体对象和水域其他生物的毒副作用较小,在水域中降解快、滞留短、蓄积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无公害水产品质量要求规定的渔药。它包括了渔药的本身使用过程,更强调使用结果的无公害化。因此只有正确使用药物才能保持和改善生态平衡,保证水体不受污染,确保水生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适用渔药的基本要求:渔用药物使用后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渔用药物必须是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且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或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的合法进口渔药;渔用药物的毒性低、副作用小和用量低;渔用药物在鱼体内半衰期短,体内消除快和标记残留量低;使用方便、质量稳定、疗效明显、经济实用。

1.选择药物

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础。

(1)常用于防治细菌、病毒性疾病和改善水域环境的全池泼洒渔药有氧化钙(生石灰)、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二溴海因、四烷基季胺盐络合碘等。

(2)常用杀灭和控制寄生虫病的渔药有氯化钠(食盐)、高锰酸钾、敌百虫等,常用于浸浴机体、挂篓和全池泼洒。

(3)常用内服药有土霉素、噁喹酸、磺胺甲噁唑等。

(4)中草药有大蒜、大蒜素粉、大黄、黄芩、黄柏、五倍子、空心莲和苦参等。

2.科学合理用药

用药方法得当与否,对防治效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泼洒法不受养殖动物食欲的影响,只要做到药物充分溶化和泼洒均匀,所有个体都可接触到药物即可。

(2)浸浴法是预防疾病、提高苗种成活率和保护环境的有效方法之一。该法用药量少,防治效果好,但较为麻烦。

(3)内服法对预防体内寄生虫和细菌感染有较好的效果。使用药物时要防止滥用药与盲目增大剂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3.防止药物残留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规定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氯霉素、呋喃唑酮、己烯雌酚、喹乙醇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及增效剂允许存在于水产品表面或内部的最高量/浓度为100μg/kg。

同时要重视休药期。漂白粉≥5天;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10天;土霉素≥30天(鳗鲡);噁喹酸(鳗鲡)≥25天,噁喹酸(鲤鱼、香鱼)≥21天;磺胺间氧嘧定(鳗鲡)≥37天;氟苯尼考(鳗鲡)≥7天。

4.杜绝禁用渔药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规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变态)毒性的渔药。严禁使用对水域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修复的渔药,严禁直接向养殖水域泼洒抗生素,严禁将新近开发的人用新药作为渔药主要或次要成分。

禁用渔药包括以下种类及品种:地虫硫磷、六六六、林丹、毒杀芬、滴滴涕、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杀虫脒、双杀眯、氟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那斯、氯霉素、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环丙沙星、阿伏帕星、喹乙酸、速达肥、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上述这些药物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中绝对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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