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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药的选用原则

时间:2022-11-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介于最小有效量和最大耐受量之间的称为治疗量,又称安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一般剂量增加,效应也增加。因此,在确定药物用量时,必须坚持最小有效量原则,即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用最小的药物浓度进行治疗。此原则要求使用的药物残留不高而造成富集,以免最终给人类造成危害。治疗小瓜虫病,过去有效的药物是汞制剂,但汞制剂有很强的毒性,高残留,目前已禁止使用。

二、渔药的选用原则

(1)有效原则。这是选择药物的首要原则,要求对症下药。使用的药物能够有效地控制鱼病直至痊愈。

(2)最小有效量原则。药物到达一定剂量或浓度时才产生效应,这种剂量或浓度称为最小有效量。介于最小有效量和最大耐受量之间的称为治疗量,又称安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一般剂量增加,效应也增加。在实际生产应用中,不少生产者出于治疗鱼病心切,往往加大用药量,有的超过极量达到中毒量甚至致死量,结果造成鱼的死亡。更为严重的是,长期高浓度地使用一种药物,会使鱼类生物病原体产生抗药性。因此,在确定药物用量时,必须坚持最小有效量原则,即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用最小的药物浓度进行治疗。

(3)低残留富集原则。此原则要求使用的药物残留不高而造成富集,以免最终给人类造成危害。因此,我们在选用渔药时,要选用高效低残留品种。治疗小瓜虫病,过去有效的药物是汞制剂,但汞制剂有很强的毒性,高残留,目前已禁止使用。生产中必须考虑用其他药物进行治疗,如我国一些鱼病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探索用中草药辣椒粉、生姜干片等防治小瓜虫病,取得一定效果。

(4)讲求经济效益原则。即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要考虑药物的治疗量、销售价格等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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