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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内容与重点

时间:2022-11-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经济林8大类进行划分,沙棘属水果类,为隆德县经济林产业规划中的5个树种之一。但该树种属隆德县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故放在本小节中加以叙述。根据沙棘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加工龙头企业以及贮藏龙头企业建设情况“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建设市场流通龙头企业1个,“十五”以后再进行改扩建。

第四章 总体布局、规划内容与重点

一、规划范围及总体布局

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的范围为县内21个乡镇。根据气候、土壤等立地条件以及交通运输和农民种植习惯等,通过规划在县内建成相对集中连片,且有发展前景、能形成较大规模的5个经济林生产基地,其总体布局为:

(一)核桃基地

核桃经济林产业基地以杨沟、奠安、温堡等乡为主。

(二)仁用杏基地

仁用杏经济林产业基地以沙塘、神林、联财、凤岭等乡为主。

(三)杏类基地

杏类经济林产业基地以大庄、好水、观堡、张程、杨河、桃园等乡为主。

(四)花椒基地

花椒经济林产业基地以张程、杨河、桃园等乡为主。

(五)沙棘基地

沙棘经济林产业基地以大庄、观堡、好水、峰台、城关、城郊、陈靳、山河、奠安崇安、上梁等乡镇为主。

二、规划内容

(一)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规划

按照经济林8大类进行划分,隆德县经济林生产基地规划主要有干果类、水果类和调料香料3个大类5个树种,现分述如下:

1.干果类

(1)核桃在规划期间,共完成新造263公顷,其中发展庭院核桃154公顷,占新造面积的58.6%;现有核桃面积中需进行低产改造200公顷,占现有核桃面积457公顷的43.8%。规划实施后,核桃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达到720公顷,占全县经济林生产基地总面积的7.6%。

(2)仁用杏在规划期间,共完成新造380公顷,其中发展庭院仁用杏127公顷,占新造面积的33.4%。规划实施后,仁用杏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达到460公顷,占全县经济林生产基地总面积的4.9%。

2.水果类

杏类本次规划杏类仅指接杏和各种鲜食杏。在规划期间,共完成新造340公顷,其中发展庭院杏类130公顷,占新造面积的38.2%;现有杏类面积中需进行低产改造50公顷,占现有杏类面积100公顷的50%。规划实施后,杏类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达到440公顷,占全县经济林生产基地总面积的4.7%。

3.调料香料类

花椒在规划期间,共完成新造300公顷,其中发展庭院花椒120公顷,占新造面积的40%。规划实施后,花椒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达到370公顷,占全县经济林生产基地总面积的3.9%。

总之,在规划期间,共完成上述经济林新造1 283公顷,其中发展庭院经济林531公顷,占新造面积的41.4%。新造面积占规划期间全部经济林新造面积的23.8%;低产林分改造250公顷,占上述现有经济林总面积的35.4%。规划实施后,上述经济林总面积将达到1 990公顷,占规划实施后全县经济林总面积的21.1%。

(二)经济林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1.经济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

依据上述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布局,结合地理位置和交通等因素,同时按照各经济林产品产量的20%左右设计加工能力,规划在“十五”期间,新建产品加工龙头企业4个,建设地点为杨沟、神林和县城。随着经济林生产基地规模的扩大,“十五”以后,对上述各龙头加工企业再进行改扩建。

2.经济林产品贮藏保鲜龙头企业建设

依据上述经济林产品年产量及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情况,在“十五”期间,按照经济林产品产量的30%左右设计贮藏能力,配套新建经济林产品贮藏保鲜龙头企业4个,建设地点为杨沟、神林和县城。随着经济林生产基地规模的扩大,“十五”以后,对上述各贮藏保鲜龙头企业再进行改扩建。

3.经济林产品市场流通龙头企业建设

根据经济林生产基地、加工龙头企业及贮藏龙头企业建设情况,结合全县市场流通量及中心位置,“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新建流通龙头企业1个(包括中介机构),“十五”以后再进行改扩建。

三、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经济林8大类进行划分,沙棘属水果类,为隆德县经济林产业规划中的5个树种之一。但该树种属隆德县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故放在本小节中加以叙述。

(一)生产基地建设

在规划期间,共完成新造4 100公顷(其中,规划大果沙棘新造面积333.3公顷);在规划期间,现有沙棘面积中需进行低产改造1 300公顷,占现有沙棘面积3 340公顷的38.9%。规划实施后,沙棘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达到7 44公顷,占全县经济林生产基地总面积的78.9%。

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规划新造面积中,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中的沙棘2 666.7公顷。

(二)沙棘重点经济林加工、贮藏保鲜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1.沙棘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

由于沙棘重点经济林基地建设分布在六盘山外围沿线的11个乡镇,涉及乡镇多,基地规模大,是隆德县经济林产业规划中的重点,因此,从交通运输、通讯以及市场流通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其产品产量的20%左右设计加工能力,在“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新建加工龙头企业1个。随着其生产基地规模的扩大和产品产量的增加,“十五”以后,对该加工企业再进行改扩建。

2.沙棘产品贮藏保鲜龙头企业建设

依据沙棘产品龙头企业加工建设情况,按照其产品产量的30%左右设计贮藏能力,“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配套新建贮藏保鲜龙头企业1个。“十五”以后,对该贮藏企业再进行改扩建。

3.沙棘产品市场流通龙头企业建设

根据沙棘重点经济林生产基地、加工龙头企业以及贮藏龙头企业建设情况“十五”期间,规划在县城建设市场流通龙头企业1个(包括中介机构),“十五”以后再进行改扩建。

应当说明的是,隆德县经济林产业规划中,上述各经济林产品流通市场龙头企业建设,以及重点经济林产业规划中的沙棘产品流通市场龙头企业均建在县城,而且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类型等方面考虑,是一个综合性的流通市场龙头企业。

四、建设进度安排

(一)规划期限

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的期限为9年,即2002~2010年。

(二)建设任务进度及安排

建设分两阶段进行安排,前4年(2002~2005年)为第一阶段,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分年度进行了规划;后5年(2006~2010年)为第二阶段,生产基地建设只落实了规划总量。

1.第一阶段建设任务

(1)生产基地建设:“十五”期间,规划新造核桃、仁用杏、杏类、花椒、沙棘2 883公顷,占规划新造任务的53.6%。除沙棘外,上述各树种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完成上述各规划树种低产改造面积1 550公顷(含沙棘),占规划低产改造任务的100%。至“十五”末,全县经济林总面积达6 930公顷,占规划实施后全县经济林总面积的73.5%。

(2)产品加工、贮藏及流通市场龙头企业建设:在“十五”期间,规划新建上述各经济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个;新建上述经济林产品贮藏保鲜龙头企业5个;新建上述经济林产品流通市场龙头企业1个。

2.第二阶段建设任务

(1)生产基地建设:规划新造沙棘重点经济林2 500公顷。

(2)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及流通市场龙头企业建设:在第一阶段建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基地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产量的增加,对上述各龙头企业再进行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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