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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与中国美学

时间:2022-03-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哲学与中国美学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美学与哲学是联为一体,不可分离的。在考察中国古代哲学时,我认为非常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产生同中国原始氏族社会自发产生的意识、观念有着极为直接密切的关系。这样,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就在根本上自然而然地联结到一起了。由于在中国美学中,审美境界与道德境界是合为一体的,所以又派生出中国美学的一些很值得注意的特点。
中国哲学与中国美学_刘纲纪文集

中国哲学与中国美学

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美学与哲学是联为一体,不可分离的。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中国古代各门科学尚未充分分化,另一方面还因为中国哲学较之于西方哲学更富于美学的意味,同美学有着很直接的联系。这是我们在研究中国美学时需要充分注意的一个问题。限于篇幅,本文只打算对这个问题作一点概略的说明。

在考察中国古代哲学时,我认为非常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产生同中国原始氏族社会自发产生的意识、观念有着极为直接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古代奴隶社会产生之后,原始氏族社会的意识不会一下子消失。恩格斯在谈到雅典奴隶制国家产生时曾经指出:“旧氏族时代的道德影响、因袭的观点和思想方式,还保存很久,只是逐渐才消亡下去”(1)。在中国,由于如范文澜所指出的那样,“因为商朝生产力并不很高,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剧烈变化,对旧传公社制度,破坏是有限度的,奴隶制度并不能冲破原始公社的外壳”(2),因而恩格斯所说的“旧氏族时代的道德影响、因袭的观点和思想方式”更是大量长期地保持着。这种情况,使得中国古代哲学一方面是在奴隶制文明的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且打上了阶级社会的烙印;另一方面又受着氏族社会意识的强大影响,大量吸取和继承了无阶级的原始社会自发产生的许多高尚的思想观念,即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多次赞美过的那种互爱、平等、自由的纯朴道德精神(3)。这是我们民族古代文化优秀传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历史来源。

由于氏族社会的观念、传统、风习的大量存留,中国古代奴隶社会一方面产生了阶级的区分和对立,另一方面这种区分和对立又是和以氏族血缘为基础的上下尊卑的伦理道德关系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的。维护和加强这种上下尊卑的伦理道德关系,即是维护和加强奴隶主所推行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奴隶主阶级的根本利益。这就使得伦理道德问题成了中国哲学所注视的头等重要的问题,从而又使人的本质问题,特别是人性的善恶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这样,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就在根本上自然而然地联结到一起了。因为美与艺术的问题在根本上是同人的本质问题分不开的。

中国古代哲学关于伦理道德问题有各种不同的学说。但由于在中国古代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和氏族社会以来自然发生的氏族血缘关系不可分,再加上中国古代奴隶社会商品交换很不发达,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分裂和对立远不如古希腊奴隶社会那么尖锐和严重,因而中国古代哲学差不多完全一致地认为伦理道德是出于人的自然本性,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是伦理道德的基础。在我国古代哲学家看来,这种统一的实现,主要不是依靠政治法律,而是依靠人与人之间天然发生的一种社会性的伦理道德感情。这一点最为清楚地表现在儒家的“仁”的思想:“爱人”、“泛爱众”(4)和对“群”的观念的强调中。道家看来对儒家提倡的仁义之道采取了强烈的批判的态度,但这又是由于它看到了儒家所说的仁义之道的实行并未带来真正的仁义,相反却产生了种种虚伪、欺诈、掠夺和不平的现象。道家虽有出世、愤世的一面,但它并不否定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仁爱同样是它的根本思想。只不过在它看来,唯有在一个实行自然无为之道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它所向往赞美的原始氏族社会里,才会有真正的“孝慈”和“大仁”(5)

中国哲学始终不倦地在探求着如何达到一种高度完善的道德境界。而这种道德境界,当它感性现实地表现出来,成为直观和情感体验对象的时候,在中国哲学看来也就是一种审美的境界。孔子所谓“里仁为美”(6)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7)荀子所谓“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8),都把美看作是高度完善的道德境界的表现。道家以自然无为的实现为美的最高境界,这是一种绝对自由的境界,但同时也仍然是一种道德精神的境界。因为如上所说,对于道家来说,自然无为之道的实现,同时也是一种最高的道德精神的实现。在中国美学中,道德境界与审美境界是合为一体的,审美境界即是高度完善地实现了的道德境界。这是由于中国哲学把道德原则的实现看作是基于个体内在的社会性心理欲求的,道德原则的实现同时也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的实现。在最高的道德境界中,道德原则转化成了个体内在的社会性心理欲求,它的实现不是出于任何外在的强制,被个体看作是他的全部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所在,因而这种境界也就是个体摆脱了动物性的生存欲望和个人私利束缚的一种高度自由的境界,即审美的境界。尽管我们今天对于道德的了解和古人已经有了根本的不同,但革命人民所追求的最高的道德境界,当它以感性直观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时候,它不就同时也是一种审美的境界吗?在不少描写先进人物的优秀的小说、电影中,我们经常在感受着这种与高度的道德境界合而为一的审美境界。

最高的道德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合一,是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很为不同的地方。在西方哲学中,宗教境界经常被看作是比道德境界更高一层的境界。在中国哲学中,最高境界即是最完善的道德境界,同时也就是审美的境界,此外再无更高的境界。(9)因之,中国美学从来不把美同人世的生活分离开来,不认为最高的美是什么上帝的万能和完善的表现,而总是通过对现世人生的最高道德境界的追求,去达到最高的美的境界。这是中国美学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优点。

由于在中国美学中,审美境界与道德境界是合为一体的,所以又派生出中国美学的一些很值得注意的特点。

第一,理与情的统一。中国哲学把道德原则的实现建立在个体内在的社会性心理欲求上,因此它十分注意审美与艺术活动对人的情感的感化、陶冶和塑造的作用,要求审美与艺术中的情感必须是一种合乎伦理道德的情感。孔子所谓“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0),《乐记》所谓“反情以和其志”,《毛诗序》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都强调了理与情的统一。这是一个重要的观点,因为审美与艺术中的感情,的确不是一种非理性的、动物性的情感,而是一种渗透着深刻理性内容的社会性情感。

第二,理智与直觉的统一。中国哲学高度重视伦理道德问题,但它的目的又不仅仅在于建立一种抽象的道德理论系统,更重要的是在日常的实践行为中,找到一条通向最高人生境界的道路和进行道德修养的具体方法。因之,中国哲学在认识的方法上,既不忽视理智的思考,又很重视个人内在的直觉和体验。因为最高人生境界的达到不能单凭抽象的理智思考,而必须有情感的体验和直观。这种情况,深刻地影响到强调审美境界与道德境界合一的中国美学,使它在审美与艺术创造的问题上始终坚持着理智与直觉的统一,不像近现代西方美学那样,常常用理智去否定直觉(如18世纪法国古典主义美学),或者用直觉去否定理智(如19世纪末叶以来克罗齐等标榜直觉的各种流派)。

第三,外在的感性形式的美与内在的高尚的道德情感的统一。这也就是最先由孔子提出的“文”与“质”的统一。由于中国美学认为美的境界是道德境界的完满实现,所以它认为外在的感性形式的美,只有当它体现着内在的高尚的道德情感时,才是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这一点,非常鲜明地表现在中国历代成功的艺术作品上。以古代南方楚国的文艺来说,刘勰曾用“惊彩绝艳,难与并能”来形容它的美(11),这不仅对楚骚文学,而且对楚国的漆器、丝绸等艺术也是非常之贴切的。但这种艳丽之极的美又渗透着深刻的理性内容和高尚的道德情感,完全不是那种空虚无物的,仅仅给人一些肤浅的感官刺激的美。一般而言,中国艺术的美富于一种深邃的人生哲理,既不脱离现实的丰富生动的感性世界,同时又内在地超越了它,上升到了远比日常的现实世界更高的精神境界。这常常是西方艺术所不能及的。

伦理道德问题是中国哲学最为重视的问题,但这又不是说中国哲学对于自然界的问题毫不关心。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奴隶社会中,物质生产以及人民的社会斗争的发展打破了远古氏族社会所存在的神秘的自然崇拜和对人格神的信仰,同时却又保持着氏族社会中那种对人与自然的素朴统一的意识,由此逐步产生和形成了中国哲学的一个根本思想:天人合一。虽然其中还有着不少神秘唯心的东西,各家的说法也不一样,但它终究又非常明白地肯定了人与自然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超越的鸿沟,两者是息息相通、和谐一致的。从不把人与自然互相分裂和对立起来这一点来看,中国哲学的这一思想是深刻、伟大的。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较之于古希腊奴隶社会,商品生产很不发达,从而自然科学也没有得到如古希腊那样充分的发展;反映在哲学上,使得中国哲学对西方哲学极为重视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较少注意研究。即使注意到了和有所研究,最终又常常归结到伦理道德问题上去,目的是为了给解决伦理道德问题作一种自然哲学的论证,社会伦理道德规律常常被说成是以自然规律为根据的。这在儒家的经典《周易》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道家提出“道”这个宇宙的本体,其最终目的也仍然是为了解决社会人生的问题。这里无疑存在着中国哲学对自然界的规律和人类认识规律研究不够的缺点,而且把社会伦理道德规律看作是同自然规律相通和以自然规律为根据的东西,也显得是一种牵强附会的说法。可是,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些说法表明中国哲学充分地注意到了自然与人的社会精神生活的关系,不是仅仅从自然科学的观点去看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又是中国哲学在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的一个重大优点。在西方哲学中,人与自然经常被看作是截然不同以至互相对立的东西;在中国哲学中,人与自然却经常被看作是相通的,它不仅与人类的物质生产发生关系,而且还与人类的道德生活、精神生活发生关系。因此,中国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的道德境界,同时就是一种人与无限、永恒的自然合为一体的境界。不论我们今天可以指责中国古代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有多少唯心神秘、牵强附会的东西,但恐怕无法否认中国哲学充分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统一,而且在说明这种统一时又充分地重视自然与人类社会精神生活的联系,不把自然看作是同人类社会精神生活毫无关系的东西。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说中国哲学对于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的人化”的思想已有了一种素朴的猜测和幼稚的意识。而这,又恰好使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有着一种内在的息息相通的关系。因为美与艺术问题本来是同“自然的人化”的问题不能分离的,自然对人成为美是人在改造自然的漫长的实践中使自然“人化”,同时也使自身的感官、需要、欲望“人化”的结果。(12)虽然中国古代哲学还根本不可能基于人类的实践,从理论上清楚明确地认识到这些,但它又已在对自然的直观感受中意识到了自然具有人的精神的意义和价值。孔子的“智者乐水,仁者乐山”(13)的说法第一次清楚地指明了这一点。道家更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点,把“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14)看作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同时也就是得“天地之大美”的境界。中国美学以最高的道德境界为最高的美的境界,而这种境界,既是人与社会高度统一的境界,又是人与自然高度统一的境界,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对于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来说,自然既不是神秘崇拜的对象,也不是仅仅满足感官欲望的对象,而是在时间和空间上极为悠远,充满永不衰竭的生命运动,无比壮丽伟大的对象。但人在它的面前又决不是渺小的,相反,人和它处在和谐统一之中。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从来不像西方哲学和美学那样,或拜倒在自然的面前,或主张到超自然的彼岸世界中去寻求永恒和无限。它认为自然本身就是永恒和无限的,而人类生活的永恒和无限就在于与自然达到高度的和谐统一。这常常被中国古代哲学家夸大地说成是所谓“上下与天地同流”(15),“赞天地之化育”(16),等等。而这种说法,又常常被一些论者简单地指斥为唯心主义的梦呓。其实,在这种说法里,是包含有高扬人的能动性,认为人可以干预支配自然的变化这样一种深刻的思想的。(17)从中国艺术的理论来说,所谓“外师造化,中得心源”(18)、“思与境偕”(19)、情景交融,始终被认为是艺术创造的重要法则,而其中所包含的根本思想,正是要求自然与人的精神相统一,认为只有在这种统一中才会有美。在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上,中国艺术所达到的细腻、深刻、微妙的程度,是世界艺术史上罕见的。

西方哲学,自古希腊以来就一天天陷入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不可解决的矛盾中。直到近代,这个矛盾依然未能得到解决。恩格斯曾经指出:“18世纪并没有克服那种自古以来就有并和历史一同发展起来的巨大对立,即实体和主体、自然和精神、必然性和自由的对立;而是使这两个对立面发展到顶点并达到十分尖锐的程度,以致消灭这种对立成为必不可免的事。”(20)但是,直到现在,西方资产阶级哲学仍然深陷在这种对立中而找不到出路。如存在主义把个体和社会、决定论和自由看作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由于西方哲学在长时期内陷入这种对立之中,因而西方美学在解决美与艺术的问题时,经常把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主观与客观、必然与自由、理性与情感、思维与直觉对立起来。尽管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曾经一度企图努力解决这些对立,但并未真正解决问题。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则不同,虽然它的理论思辨不足,但从古代开始就素朴而明确地肯定了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统一,因而避免了西方看来是不能解决的种种对立的纠缠,始终认为各种对立的因素是能够而且应当统一起来的,和谐是宇宙的本性。这是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伟大的地方。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在陷入上述种种对立不能自拔的西方现代哲学和美学企图谋求解决这些对立的过程中,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将会一天天为世界所注意,产生它的重要影响。当然,高度和谐的建立是离不开对立双方的矛盾斗争的展开的。在面对这种斗争,充分承认和重视它的不可避免性和合理性这个方面,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无疑存在重大的弱点。但是,斗争是为了达到和建立和谐,如果脱离和谐去片面地强调斗争,那同样是错误的。和谐虽然离不开斗争,但对和谐的否定同时也就是对美的否定。真正的美,即使在最残酷的斗争中,也仍然一点不放弃对和谐的追求和肯定。脱离和否定和谐的斗争,不过是一种反理性的单纯的破坏,不会有美之可言。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历来以“和”为美,即以个体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美。但由于历史的局限,这种“和”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一种相当狭隘有限的关系之上的,因而常常带有一种虚幻的超现实的色彩。今天,在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在消灭了人对人的剥削和依赖从属关系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在迈向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斗争的基础上,我国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我们祖先所不能设想的一种更高的真正的“和”,创造出一种把最深广、自觉和高尚的社会内容同现代最丰富多彩的感性形式结合起来的美,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1983年第5期)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27年版,第114页。

(2)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23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2~93页。

(4)见《论语·颜渊》和《论语·学而》。

(5)见《老子》第十九章和《庄子·齐物论》。道家赞扬氏族社会,但一点不否认奴隶社会的绝对合理性,而是幻想用氏族社会的方式建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6)《论语·里仁》。

(7)《孟子·尽心下》。

(8)《荀子·劝学》。

(9)参见李泽厚:《中国美学及其他——美国通信》,见刘纲纪主编《美学述林》第一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0)见《论语·为政》和《论语·八佾》。

(11)刘勰:《文心雕龙·辨骚》。

(12)参阅拙著《略论“自然的人化”的美学意义》。

(13)《论语·雍也》。

(14)见《庄子·齐物论》和《庄子·天道》。

(15)《孟子·尽心上》。

(16)《中庸》。

(17)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证明了这一点。

(18)见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10。

(19)见《司空表圣文集》卷3。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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