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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时间:2022-10-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一)款:具有健全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四)款: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4.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体有13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一)款:具有健全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二)款:安全投入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三)款: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考核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四)款: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五)款: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六)款:生产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基本知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7)安全生产保险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七)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场所、设施设备工艺管理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八)款: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火规范》(GBJ16)、《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职业危害防治和劳保及其用品管理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九)款: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十)款: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安全评价,并达到安全级标准。

(11)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预案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十一)款: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十二)款: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其他规定

主要内容见第五条第(十三)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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