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揭阳普宁因燃放烟花引发重大爆炸事故有关情况的紧急通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
2月26日20时许,广东揭阳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俊树在自家门前空地上燃放烟花时引起爆炸,导致附近一幢楼房起火,目前,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50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2月27日上午,黄明副部长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各地元宵节焰火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全力做好我区元宵节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元宵节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对本地元宵节拟举办的各种文体、促销等大型群众聚集性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活动举办地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对主办单位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协助主办单位制定周密的安全保卫方案。同时,要安排足够警力维护好重大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消防救援准备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凡在检查中发现主办单位和举办场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止举办,强行举办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元宵节焰火燃放的安全管理
元宵节期间,凡是进行焰火燃放的市县和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举行。对已经批准举办的,要对燃放场地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举办。要坚决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凡发现非法渠道进入我区的,要会同安监部门一律予以收缴。
三、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安监等部门,对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场所、网点及车辆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整改。对非法销售及销售伪劣产品的要一律予以收缴。检查责任要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具体的检查人员。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安全防控工作
元宵节期间,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安全防控各项工作,大力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强化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的巡逻盘查,形成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震慑,全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各警种,特别是治安、交警、消防、巡特警等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全力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
各地接此通报后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抓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2010年2月27日
图①、图②、图③为2007年11月15日,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工商局、供销社和石嘴山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在惠农区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含禁止零售的礼花弹)等危险劣质产品239件,案值6万余元。
2010年2月26日,广东揭阳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俊树在自家门前空地上燃放烟花时引起爆炸,导致附近一幢楼房起火,19人死亡,50多人受伤。
2008年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发生特大火灾,44人死亡,88人受伤。
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场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