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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空间结构及其社会文化特征

时间:2022-03-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城市的空间结构及其社会文化特征一、城市的产生与发展(一)城市的产生城市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这种观点认为,城市的产生是私有制出现和发展的结果。③血缘以外的社会组织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城市的经济功能特别是工业生产功能和商品交换功能日益突出,城市功能趋于多样化,城市不仅是工业生产中心、科学技术中心,还是商业
城市的空间结构及其社会文化特征_社会学

第一节 城市的空间结构及其社会文化特征

一、城市的产生与发展

(一)城市的产生

城市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那么,城市是怎样形成的?对此,有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末做了一个总结,他认为主要有六种不同的城市起源说:①农村演变说。这种观点认为,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居民数目逐渐增加、公用事业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当居民点发展成为交易中心时,市场会吸引更多的人来到这里,于是形成了城市。②集市说。这种观点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的经常化使经济活动集中从而产生了城市。③防御说。这种观点认为,古代城市的兴起是出于防御的需要。④地利说。这种观点认为,有的城市的兴起是由于地处商路交叉点、河川渡口或优良港湾;有的城市的兴起是由于地势险要,乃兵家必争之地;还有些城市的兴起是与该地区的矿产资源有关。⑤阶级斗争说。这种观点认为,从本质上看城市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阶级社会形成的时期就是城市产生的时期。⑥私有制说。这种观点认为,城市的产生是私有制出现和发展的结果。[1]

我们认为,城市产生的原因至少可以包括四个方面:①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为非农业生产活动创造了条件,这是城市产生的必要前提。最早一批城市就产生于原始农业的发达地区。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分离,手工业者开始成为专门的商品生产者,同时剩余的农产品也成为商品。这样就发生了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等剩余产品之间的交换。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也出现了。商人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交换的发展和交换场所的建设;而交换的发展和交换场所的建设又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的产生和发展。③血缘以外的社会组织的形成。在氏族公社时期,人们以血缘为基础组成居住单位。金属工具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而且增强了部落战斗力,部落战斗中的俘虏不再像过去一样被处死,氏族内部也就有了来自于不同血缘关系的人共居一个地域定居点。生产的发展,剩余物品交换的地点变成固定的集市,集市逐步演化为城市。④合适的自然地理条件。自然地理因素是城市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古代城市大多出现于资源丰富的平原地区、河川渡口、优良港湾或交通要道附近,这些地方适合进行商品的生产、运输或交换。[2]

(二)城市的发展

城市产生于公元前3500年,即人类社会由野蛮向文明过渡时期,距今约有5000多年的历史。城市的发展大约经历了四个阶段:

1.早期城市(从公元前3500年左右到公元4世纪)

据历史记载和考据,早期城市主要分布在东地中海沿岸和印度河之间的广大共性地带,即两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尼罗河流域、印度河和恒河流域以及黄河中下游和中安第斯山脉。尼罗河流域的古代城市出现时间最早,大约在公元前3100年,主要是古埃及的城邦;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地区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500年也出现了很多城市国家,如埃利都、乌尔、乌鲁克、拉伽什等;印度河流域的古代城市大约出现于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2000年左右,印度河流域的摩亨卓达罗和哈拉帕进入繁荣期,其中摩亨卓达罗占地达260公顷,人口估计为2万左右,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黄河流域是中国城市文明的发源地,公元前2500年至前2000年就已经出现了城市的雏形,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600年间出现城市;美洲和非洲的城市则出现得略晚一些。

早期的这些城市规模非常小,梭勃格(G.Sioberg)认为,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最大的早期城市中的人口也不过一万人。[3]但它们已经具备了城市的特征,如是当地社会的贸易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和进行宗教活动与礼仪庆典的场所,非农人口,有象征意义的公共建筑(纪念碑寺庙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等。

2.中世纪城市(从公元5世纪到16世纪)

中世纪城市也即中古城市,主要是世界各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城市。早在9世纪初,欧洲就出现了一些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如巴黎有2.5万人,西班牙的科尔瓦多有16万人,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人口高达30万,意大利的罗马有5万人,那不勒斯有3万人。随着封建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封建城市发展很快,数量增加很快,范围分布更为广泛,城市规模也扩大很快。如位于莱茵河畔的古城科伦,11世纪还只是一个很小的商业聚集地,到1180年便发展成为著名的工商业城市。1400年巴黎人口为27.5万,布鲁日、威尼斯、佛罗伦萨、米兰等少数城市人口超过10万。

尽管如此,总体来说,中世纪的城市规模仍然不大,大多数城市人口相当少,然而正如戴维斯(K.Davis)所说的那样:“中世纪的一些城镇虽然较小,而且始终只能容纳当地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但他们所培植起来的工业与商业的密切联系,加上对技术的重视,的确为后来城市化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4]

3.近代城市(从18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到20世纪初)

18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开创了城市发展史上一个崭新的时期。工业化带动城市发展,它不仅使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加,而且使城市的地位、作用、性质和功能发生根本性变化,使城市发展进入城市化阶段。

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英国兴起了一大批工业城市,如利物浦、伯明翰、曼彻斯特等。在1801年到1851年的半个世纪,英国5000人以上的城市由106个增加到265个,城市人口比例由26%增加到45%,到1900年,这个比例又增加到75%,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国家。18世纪国外10万人以上的城市只有15个,到20世纪初增加到38个,而到20世纪40年代进一步增加到400多个,并出现了百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如伦敦1750年人口为75万,1862年达280万,成为当时世界上第一大城市。

这一时期城市不仅在欧美得到全面发展,而且城市的世界性扩展也很迅速,广大亚非拉国家在逐渐沦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同时,也开始了城市化的进程。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城市的经济功能特别是工业生产功能和商品交换功能日益突出,城市功能趋于多样化,城市不仅是工业生产中心、科学技术中心,还是商业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教育中心、行政中心等。

4.现代城市(从20世纪初到现在)

城市的飞速发展应该是在20世纪。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与经济的高速增长,大大加快了世界城市发展的过程,城市化在规模、速度和范围上大大地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

20世纪初,城市化还只是工业国家的发展趋势,到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城市化开始形成世界规模,在全世界展开,城市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超过以往任何时期。1900年,只有英国可以算做城市化国家。1970年,所有西方发达国家都实现了城市化,并有50个城市的居民超过了100万;2000年,世界人口的45%生活在城市,254个城市的人口超过100万;到2010年,世界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将会聚集到城市中去。全世界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1950年只有71个,1970年增加到157个,20世纪末已达400多个。1990年,30个最大城市的人口均超过600万,其中日本东京人口超过2000万,美国纽约人口超过1600万,超过1000万的有墨西哥城、圣保罗、上海、北京、洛杉矶、首尔、孟买、加尔各答等14座城市。

二、城市空间结构

早期试图建构城市空间结构概念框架的学者为富力(L.D.Foley)和韦伯(M.M.Webber)。根据富力(1964年)的观点,城市结构的概念框架应该是多层面的。首先,城市结构包括三种要素,分别是文化价值、功能活动和物质环境;第二,城市结构包括空间和非空间两种属性,城市结构的空间属性是指文化价值、功能活动和物质环境的空间特征;第三,城市空间结构包括形式和过程两个方面,分别指城市结构要素的空间分布和空间作用的模式;富力认为,尽管每个历史时期的城市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一历史时期,城市结构的演变还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有必要在城市结构的概念框架中引入第四层面,即时间层面。[5]韦伯则指出,城市空间结构的形式是指物质要素和活动要素的空间分布模式,过程则是指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为各种交通流。相应地,城市空间被划分为“静态活动空间”(adapted space)(如建筑)和“动态活动空间”(channel space)(如交通网络)。[6]波纳(L.S.Bourne)用系统理论来表述城市空间结构的概念,他描述了城市系统的三个核心概念:①城市形态(urban form),它是指城市各个要素(包括物质设施、社会群体、经济活动和公共机构)的空间分布模式;②城市要素的相互作用(urban interaction),是指城市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整合成为一个功能实体,被称为子系统;③城市空间结构(urban spatial structure),是指城市要素的空间分布和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使各个子系统整合成为城市系统。[7]

在我国,顾朝林等学者认为城市空间结构主要是从空间的角度来探索城市形态和城市相互作用网络在理性的组织原理下的表达方式。[8]郭鸿懋、江曼琦等人将城市空间结构分为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外部空间结构。[9]柴彦威则认为,城市空间结构应当专指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城市地域内各种空间的组合状态。从城市的地理空间角度,可将城市空间分为物质空间、经济空间和社会空间三大系列。[10]

可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概念,不同学者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本书所指的城市空间结构,是指城市要素在空间范围内的分布和联结状态,是城市中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和功能组织在特定城市地域上的空间投影。城市空间结构是城市社会经济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形式。一般来说,城市空间结构表现为城市密度、城市布局和城市形态三种形式:[11]

第一,城市密度。城市是由分属于经济、社会、生态等系统的诸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综合体,城市各类要素在城市空间范围内表现为一定数量,形成各自的密度。城市密度是城市各构成要素密度的一种综合,表现了城市内部不同地段土地利用的强度,也是城市不同地段经济活动聚集程度的反映。城市密度在不同区域一般是不均衡的,城市土地利用的密度从市中心向外围递减。

第二,城市布局。构成城市的各要素不但表现为一定的数量,而且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总是按照经济活动对区位发展的特殊要求,具体地分布在城市空间的某一位置上,并根据经济活动的特点,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组合关系,及其相应的物质外貌的地线分异。城市布局即指城市建成区的平面形状以及内部功能结构和道路系统的结构和形态。城市布局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或为自然发展的结果,或为有规划的建设的结果。这两者往往是交替着起作用。

第三,城市形态。城市形态是指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形式,是城市空间布局和密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城市三维形状和外瞻的表现。城市形态的要素以房屋和街道为主,还包括水道、交通网、地块划分的比例等。“所有这些,都显示出自然环境与民族性或与历史发展的差异相适应的各种各样的不同的景观。”[12]每种城市形态都是城市空间布局和密度的综合反映,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城市形态大致可以分为平面形态和立体形态。城市平面形态可简单归纳为集中与组合两种类型,前者即单城,周围没有其他城镇,后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城镇,以一定间隔位于邻近的位置,彼此存在各种联系。城市的立体形态主要来自于对城市三维空间的利用及城市的外观、外貌上,如建筑物的高度、构造、密度等。

三、城市空间结构分析

城市空间结构作为城市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组合,从表面上看,它是城市各物质组成要素平面和立面的形式、风格、布局等有形的表现,是多种建筑形态的空间组合格局;从实质内涵而言,则是一种复杂的人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和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功能组织方式在空间上的具体反映。正如列斐伏尔所言,“空间从来就不是空洞的,它往往蕴涵着某种意义”。[13]对城市空间结构进行分析的理论流派很多,下面简单介绍几种代表性观点。[14]

(一)芝加哥城市生态学派

有关现代城市空间结构的理论,最早是从美国芝加哥大学发源的,故也称为芝加哥社会生态学派,代表人物有帕克(R.Park)、伯吉斯(E.W.Burgess)、沃斯(L.Wirth)等人,其城市空间结构的分化与分层的范畴、定律、规律等学科体系,是从生物界、特别是植物群落的自然竞争的生态学规律,类推引用过来的,并以之解释城市的社会现象与产业结构的空间分布特征。

城市生态学派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发展与自然界生物种群的演化具有类似的规律。同自然界各种植物都尽量争夺上层空间、以获取阳光一样,为了占据最佳的空间区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稀缺性资源,城市内部各产业部门、各社会群体等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使城市内部逐步出现了有空间特色的结构。城市生态学派认为,这个过程不是静态的,它随时处于诸如植物群落变化那样的“入侵”与“演替”状态。如对于城市生产部门来讲,新产业的不断入侵是竞争的必然结果,而一些产业由于竞争不过新产业,只能从原来较好的区位迁移到区位较差的区位,或者甚至逐渐衰亡,这就是城市中心商务区的扩展的主要原因,从而形成城市产业空间布局的“入侵”与“演替”现象。

城市生产活动竞争的结果就是那些低经营成本而且高利润的商业等服务性部门,占据着城市的最佳中心区位,从而形成土地高度利用的密集中心商业区空间结构;同理,城市内部的各个社会群体也都尽量选择最好的居住地点,但是由于个人能力的不同,那些在竞争中的成功者,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挑选自己满意的居住环境,而那些没成功者则只能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地方,从而形成不同社会阶层在居住区空间上分布的互相隔离状态,这是一种自然的选择过程。

(二)城市社会文化学派

这是把社会文化因素当做影响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与演变主导因素的城市理论学派。这种理论流派认为,芝加哥城市社会生态学者过分强调了自然生物竞争因素在城市居住区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忽视了社会因素,特别是文化、感情象征等的重要影响。在城市社会文化学派看来,人类的根本属性在于他的社会性,人首先是社会的人,城市社会的经济行为与竞争无时不受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的限制;而且,城市土地的利用有些完全是出于非经济目的,或者说是由社会文化因素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就成为一种完全独立于经济与竞争范畴的生态因素,影响到整个城市以及社区的土地利用方式,甚至影响到两者具体的空间结构形式,只单纯采用经济利益最大化来代替文化价值无疑是片面的。所以,不同的社会与民族价值观,最终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地方城市景观体系,城市空间实际上就是地方文化的外在表现,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必须用一系列的文化价值来解释。

无疑,“文化因素”对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特别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今世界的大部分城市是产业革命以后才形成的现代工业城市,经济产业部门的发展是城市空间扩大的主要动力机制。因此,城市的空间结构的发展与变化,实际上具有“两重性”的特征,即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普遍作用下,同时也不能忽视在某些特定空间领域里,社会文化因素的决定性作用。

(三)城市区位主义学派

城市区位论,又称为中心地理论,是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Ghristaller)提出的,主要体现在他1933年出版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区》一书中。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主要探索“决定城市的数量、规模以及分布的规律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么又是怎样的规律”。他提出了正六边形的中心地网络体系,并根据一个区域中的主中心和次级中心的个数来划分不同类型的空间结构,并指出了这种空间结构的演变,也就是主中心和次级中心的个数,是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克里斯塔勒认为中心地的空间分布形态,受市场因素、交通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制约,形成不同的中心地系统空间模型。在市场原则基础上的中心地系统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中心地具有等级性,且其各级的中心地与中心职能相对应;二是中心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布,一般是三个中心地构成的三角形的重心是低一级中心地布局的区位点;三是各等级间的中心数量、距离和市场区域面积呈几何数变化。交通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系统的特点是:各个中心地布局在两个比自己高一级的中心地的交通线的中点。行政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系统的特点是低级中心地从属于一个高级中心地。在三原则中市场原则是基础,而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可看做是对市场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系统的修改。

中心地理论强调一种单一功能中心的层级性,应用于城市第三产业区位布局比较合适,因为职能的聚集是服务业很重要的特征。但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对需求的增加、交通的发展和人口的移动带来的中心地系统的变化没有进行论述。

(四)新古典主义学派

新古典主义学派的理论来源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探讨的是在自由市场经济的理想竞争状态下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研究的新古典主义学派注重经济行为的空间特征(或者称为空间经济行为),引入了空间变量(克服空间距离的交通成本),从最低成本区位的角度,探讨在自由市场经济的环境竞争状态下的区位均衡过程,来解析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在机制。

在20世纪60年代,新古典主义学派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城市土地使用的空间模式,代表人物有阿郎索(W.Alonso)、迈尔(E.S.Mill)及穆思(R.F.Muth)。其中,阿郎索的研究最有影响,他运用新古典主义经济理论解析了区位、地租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导出竞标地租函数,并以竞标地租函数来求取个别厂商的区位结构均衡点,进而解释金融业、商业、工业、住宅、郊区农业等各类用地在城市地域内的组合规律。与其他新古典主义学派的研究一样,阿郎索的研究是针对理想状态下的选址行为。他提出的假设是,由于不同的预算约束,各个土地使用者对于同一区位的经济评估是不一致的;并且,随着与城市中心的距离递增,各种土地使用者的效益递减速率也是不相同的。在假设的基础上,阿郎索提出了一个核心概念,即不同土地使用者的竞租曲线。不同的曲线表示不同的土地使用,曲线上的任何一点表示一种选址可能性,同一曲线上任何一种选择方案的经济效益都是相同的。于是,城市土地使用的地域分布模式就可以用一组地租竞价曲线来加以表示。他还运用地租竞价曲线来解析城市内部居住分布的地域分异模式。

(五)行为主义学派

行为主义学派改变了对城市空间分析的传统框架,指出空间不再仅仅是容纳人类活动的容器,而是一种与人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场所,空间以人的认知为前提而发生作用,因而他们把研究的中心从宏观转移到对个人和小团体的微观研究,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过程上,而不是形式上。因此,行为主义理论是从城市中人的活动和活动的需要出发,来探讨城市空间的形成和组织。

(六)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新马克思主义学派认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解析应建立在社会结构体系的层面上,而不是建立在个体选址行为上,因为社会结构体系是个体选址行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城市问题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的空间表现。在新马克思主义学者看来,城市空间配置的实质,是城市中各阶级所处地位高低的物质表现,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群体占有最优良的位置。如,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哈维(Hapvey)曾经系统地研究了西方城市居住区的社会—经济分化现象,认为这是阶级的重构、资本积累和阶级斗争状况在城市空间上的具体表现,是资本主义消除内部矛盾并重塑阶级关系的手段。

(七)新韦伯主义学派

新韦伯主义学派又称为制度学派,更侧重于制度分析,认为人类行为并不是绝对自由的,而深受社会制度的制约,特别是产生各种社会制度的政治、经济体制。代表人物是雷克斯(J.Rex)、墨尔(R.Moore)和帕尔(R.Pahl)。雷克斯和墨尔在1967年出版的《种族、社区与冲突》一书中提出了“住房阶级”理论。帕尔则提出,政策的执行者可以有相对独立的价值倾向,进而影响城市资源的分配。空间限制(时间距离耗费)和社会限制(官方法规)是形成不同城市居住模式的两个基本限制因素。

新马克思主义学派认为新韦伯主义学派缺乏对社会结构的深层分析,后者则认为对城市空间结构产生影响的是多元的社会制度,而并非抽象的“超结构”。但不论是社会结构还是社会制度,两者在城市空间结构研究中都贯穿了对政治经济要素的分析,从而开创了当代西方城市空间结构的新纪元。

国内学者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分析相对比较晚。20世纪80年代之前,还主要是对西方理论与方法的引进和介绍;进入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给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城市空间结构相应地发生了急剧变化,这种转型时期的空间结构变化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浓厚兴趣。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六方面:①对国外城市空间结构理论的介绍;②城市空间结构的动力机制;③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及其规律;④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态;⑤城市空间结构的对比研究;⑥城市空间结构的社会分工现象。尤其是城市空间结构的社会分工现象,正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学者的关注。

四、城市的社会文化特征

对于城市的社会文化特征,经典社会学家有很多的描述。滕尼斯在1887年发表的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英文译为Community and Society,《社区和社会》)一书中的Gesellschaft(英文译为Community,“社区”)就具有现代城市的社会文化特征——按照分工和契约结合而成,重理性而非情感等。迪尔凯姆笔下“有机团结”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现代社会文化特征的社会。齐美尔也是最早认识到城市具有自身的社会文化特征的学者之一。他的独特贡献在于,他从个人的社会心理出发,就城市化及城市社会对个人的社会心理的影响作了系统的考察。他的这些论点主要体现在他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论文《都市与精神生活》中。齐美尔认为现代城市给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带来了高度的神经刺激,城市人必须学会区分出重要的和不太重要的刺激,以集中精力来处理和应对那些相对重要的刺激。在这个区分过程中,与农村居民相比,城市居民形成了更加“复杂和老于世故”的人格特征;而整个城市社会也就变得较具理性、斤斤计较和重视效率。齐美尔还提出了城市的四种文化特征:①理智性强。城市居住者用理智而非感情来处理日常或工作事物;②精于计算。城市居住者对于自己的行动要权衡利弊得失,考虑再三;③厌倦享乐;④人情淡漠。城市居住者大多躲藏在自我保护的幕墙后,很少显露感情或直接向他人表达思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淡漠疏远。[15]

我们认为,相对于乡村社会来说,城市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16]

1.异质性

异质性强是城市社会的一大特征,是指城市人口由于种族、民族和文化、职业等社会原因而在社会生活方式上表现出来的差异。城市社会的高异质性主要是由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一,城市人口数量众多,人口越多,差异就越大。其二,移民在城市人口所占的比重比较大,移民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一个城市,带来不同的习惯嗜好、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民风民俗。其三,城市社会的社会分工多样、社会分层复杂。因而城市居民在职业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选择机会比较多,余地比较大、自主性比较强。总之,凡此种种,造成了城市居民在职业、生活经验、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显著差异。[17]

西方社会学家早就研究了城市社会的异质性现象。20世纪20年代以来,帕克和沃思等人就对城市的异质性问题进行过深入的研究。特别是沃思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城市性》一文,1939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后,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取得相当大的成就,并成为对“城市性”认识的重要观点。沃思提出城市中存在着“异质性群体”的观点,这一理论分析的合理性在于,城市越大,城市社会分层及存在系统越复杂,在一定人口规模和密度的前提下,城市产生出与之相适应的城市人口结构,而这些不同的“同质性群体”,形成城市社会异质性社会结构关系,在这些异质性社会群体关系下的不同“同质性群体”产生特定行为与规范体系,从而形成城市人口特征。城市越大、人口越多、社会分工越分化、分工程度越深,则城市的异质性越明显。

2.理性

所谓理性就是以效率和效能作为衡量与评价日常生活的标准。根据马克斯·韦伯的观点,“理性算度”本身就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而现代城市又是市场经济的载体,所以城市社会的“理性”不足为奇。这种“理性”使得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以效率为基本准则,凡事对事不对人,对事件的处理不讲个人感情,而是用中立的、实效的态度来对待周围的事物,讲求理性与效率的结果,从而逐渐导致了城市人际关系的改变。人们之间的交往大多是表面的、短暂的和肤浅的,人们在交往中很难投入更多的情感,而是更多地从实际的角度来考虑行为的实质效果。

韦伯曾经把理性分为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工具理性”是基于目的的合理性,指在一个限定的、对实现的目标所可资运用的手段的评估,预测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由此基础上追求预定的目的,属于客观的合理性;“价值理性”则是信仰和理想的合理性,指根据某种信仰或信念和理想的、绝对的目标要求而引发的理性行为,实现这种信仰和理想的手段也必须是符合价值的,属于主观的合理性。按照韦伯的看法,现代社会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工具理性”越来越压倒“价值理性”,人们的行动更多地是从实效性出发,讲求实用,因而现代城市居民往往给人一种冷漠、计较和老于世故的印象。

3.世俗化

“世俗化”在西方社会学理论中,是指一种文化、价值观逐渐脱离神学的束缚,转变为平民文化价值观的过程。按照阿尔蒙德的看法,所谓世俗化是“态度发生变化的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越来越重视在其周围可以见到的因果关系,换言之,世俗化意味着人们以一种实效的观点及理智的态度来对待世界”。现代城市社会的世俗化特征包含着两层含义:实用主义(pragmation)和凡俗性(profanity)。实用主义的特点是讲求实效,遇事往往首先考虑“它对我有什么用处”,这一点与“理性”相似。一些学者指出,讲求实效使城市居民“对神奇的事物不很关心,对任何人的天赋能力的事不感兴趣”,他们只注重结果、只注重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凡俗性的特点是讲究实惠,现代城市人把享受今生今世的生活作为人生的重点,而不再像古代人那样向往渺茫的神的天国。

与世俗化相关,城市社会还呈现出物质性的特征。与乡村社会的注重人伦、情感和尊重自然不同,城市社会有着明显的物质表达的特点。城市中的人际互动往往以获取利益为目标,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仅仅是通过金钱或物质相互交往,物质的作用被放大,而人的重要性则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城市本身就是人类物质财富积累的结果,人类用自己创造的物质文化建筑了城市,同时也将自然放逐于城市之外。所以,人们对物的重视程度也就超过了对人的重视,人们对物的崇拜也超过了对自然和神的崇拜。

4.开放性与包容性

日本学者富永健一认为:“城市可以被定义为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一般较大、社会关系不是被封闭于地域社会内部,而是向外开放的社会。”[18]也就是说,城市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开放的系统。它不停地与周围交流,吐故纳新,在不断接受新生事物和新生文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向周围传播自己的文化。

同时,城市社会的这种开放性也决定了其具有包容性的特征。在城市中,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各色人都存在,这些人在接受城市文化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各自原有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宗教信仰与传统习惯,使得城市成为各种文化相互碰撞、冲击乃至融合的大熔炉。城市在开放地接纳各种不同的文化的同时,也产生了文化之间的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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