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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风貌保护区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英国保护区为例。上海的历史风貌保护区是指上海中心城范畴内明显区别于其他区域、具有独特历史文化景观价值的地区。上海现已有12个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内一般划分为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3个层次:①保护区大小应该严格控制,其范围较小,一般是指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及其相关设施。③环境协调区则以保护整个风貌区的完整与协调,不致破坏风貌区的基本特征,达到整体保护的目的。

1.3.7 保护区、历史风貌保护区

以英国保护区为例。196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民间组织“英格兰市民协会”提议制定的《城市宜人环境法》。该法第一次明确、完整地提出了保护区的概念。它规定:地方规划部门有责任把管辖地区内具特别建筑艺术或历史价值的地区划定为保护区;保护区一旦确立,所有规则决策都必须注意其特色和外观的保护与改善;在保护区内不得随意拆除现在的建筑,并对树木的保护也提出了特殊要求。1983年,英国环境部发布的第8号文件提出保护区的范围可大可小,既可以是一座完整的城镇,也可以是一个广场、一片联排式住宅或一组建筑。通常保护区与登录建筑(listed buildings)集中的地段、地区相关,但保护区不一定包括登录建筑。划定保护区的关键是其整体特色,而非单个建筑。地方政府和社团要求划定保护区的目的在于以下3个方面:①控制开发;②控制保护区内有特色建筑的拆除;③保护保护区内“特殊”、“亲切”、“可爱”的城市景观。在英国,参与划定保护区的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市民委员会(Civic Trust)等民间机构、规划师及政治团体等。保护区的划定一般是在地方规划部门制定地方发展规划时统一考虑。原英国环境部要求保护区的划定要成为其发展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11]

上海的历史风貌保护区是指上海中心城范畴内明显区别于其他区域、具有独特历史文化景观价值的地区。上海现已有12个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内一般划分为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3个层次:①保护区大小应该严格控制,其范围较小,一般是指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及其相关设施。在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拆建或任意改建,只能在名城保护部门的批准下修缮或恢复原样。②建筑控制地带是指导对直接影响文物本身的环境控制,在此范围内可以从事建设,但不能影响文物的环境风貌,建设活动要得到名城保护部门的同意。③环境协调区则以保护整个风貌区的完整与协调,不致破坏风貌区的基本特征,达到整体保护的目的。为保持历史风貌保护区的完整与协调,使风貌区内城市改造与开发有依据,必须对风貌区内的建设活动进行必要的控制。主要是确定风貌区的范围、性质和保护控制要点,如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和视线走廊、人口调整、交通组织、用地性质的调整与控制、环境整治等[1]

然而不得不承认,中国的保护体系在上、下部门之间更多的是行政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而缺乏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在目前的历史风貌保护区实际执行过程中至少存在两方面的障碍:一是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二是规划虽然在理论上受法律保护,而实际的号召力和威慑力达不到保护管理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规划往往抱着对保护进行全面控制的愿望,但由于与法制衔接不力,又往往成为书面上的空文而被束之高阁[1]。在如今的思南路革命史迹保护区内,常常见到高层建筑冷不防地从花园洋房中窜出头来。位于复兴路—瑞金路口、与“义品村”隔街相望的香山丽舍中,便有一幢16层的高层公寓,在历史街区中甚是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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