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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取样及试样制备

时间:2022-10-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验时,其取样方法和原则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一般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取样。现场取来的试样,试验前应人工搅拌均匀。掺有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砂浆,其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80s。

13.7.1 取样及试样制备

13.7.1.1 现场取样

1)建筑砂浆试验用料应从同一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试验所需量的4倍。

2)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验时,其取样方法和原则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一般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取样。现场取来的试样,试验前应人工搅拌均匀。

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进行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15min。

13.7.1.2 试样制备

1)试验室拌制砂浆进行试验时,所用材料要求提前24h运入室内,拌和时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2)试验用原材料应与现场使用材料一致。砂应通过公称粒径5mm筛;

3)拌制砂浆时,所用材料应称重计量。称量精度: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为±0.5%;砂为±1%;

4)在试验室搅拌砂浆时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的用量宜为搅拌机容量的30%~70%,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20s。掺有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砂浆,其搅拌时间不应少于18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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