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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木屋毗邻区火灾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9年11月27日0时30分,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港洲2个居委会辖区内木屋毗邻区因电器故障发生火灾,过火建筑面积1.7万m2,受灾228户、982人,直接财产损失349万元。火灾发生后,福州市消防支队和仓山区公安分局联合组成火灾原因调查组,省消防总队专家到场指导、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木屋毗邻区火灾

1999年11月27日0时30分,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港洲2个居委会辖区内木屋毗邻区因电器故障发生火灾,过火建筑面积1.7万m2,受灾228户、982人,直接财产损失349万元。

一、起火单位概况

发生火灾的木屋毗邻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北部的港洲、菖蒲2个居委会辖区内,起火建筑大多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居多,违章搭盖严重,通道狭窄,可燃物多,加上起火时为东南风向,风力达到4级,火势迅速大面积蔓延。

二、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11月27日0时30分左右,家住菖蒲16号巷10号的唐美珍从她家玻璃窗往外看时,发现玻璃红红的,当她打开住宅二层后门时,看见其房屋西面的一间厕所旁边堆放木柴的地方起火,火势较大,已烧到木柴堆垛顶上来了。于是她大声呼救并叫醒其丈夫。厕所附近的居民听见呼叫声后纷纷赶到现场灭火,0时43分左右,家住60支巷29号的陈西金用家里电话拨打“119”报警。当晚风力4级,风助火势,很快形成连营大火,现场灭火群众纷纷跑回家搬东西。

福州市消防支队接警后,先后调动11个消防中队和9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47辆消防车、305名消防人员参加灭火战斗,经过长达5个半小时的全力扑救,于6时5分将大火彻底扑灭。

三、火灾损失

火灾过火建筑面积1.7万m2,受灾范围:东至浮洲16号巷5至16号和菖蒲3号巷单号77至89号,双号64至92号;西至打索锃巷1至12号;北至闽江防洪堤;南至菖蒲5巷1至28号。受灾228户982人,直接财产损失349万元。

四、起火原因

火灾发生后,福州市消防支队和仓山区公安分局联合组成火灾原因调查组,省消防总队专家到场指导、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一)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认定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调查组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居民江玉贞的厨房内。依据是:

对江玉贞厨房进行细项勘验后发现,该厨房南墙中部,有一面墙面上的抹灰层被烧剥落呈“V”形。“V”形墙面以上区域继续向两端延伸,在“V”形区域以内,颜色泛黑,以外的部分,颜色泛红。木炭层底部即“V”形区域底部有一个电饭煲残骸,外壳爆裂,内膛熔化,底座脱落,扫净地面后,以电饭煲残骸为顶点,在地面上又发现了一片明显的呈“V”形燃烧痕迹区域,区域以外的地面油漆大多保持完好,地面干净,区域以内地面部分油漆烧蚀,裸露出混凝土地面原状且表面粗糙。进一步现场勘验后发现,厨房南墙洗手池上方墙面上钉有一个毛巾架,其西侧(即朝向电饭煲残骸的一侧)铜丝烧断脱落,东侧铜丝完好。因此认定火势由西向东蔓延。电饭煲残骸东侧6cm处有一个塑料热水壶残留物,已熔化成胶状的块状物,残骸东北处4m,发现一个脸盆残骸,外形大部分变形,但未熔化。说明电饭煲残骸附近的物体受火的作用时间较长,火势蔓延方向为西北向东南。南墙距地面3m处有一排木桩孔,共九个,由东往西第二个、第八个、第九个木桩孔内有明显的木桩头残骸,其余孔洞没有,因此起火点位于第二个和第八个木桩孔中间以下的部分(即电饭煲残骸附近)。

(二)起火原因的认定

经过调查组深入细致的分析,排除了放火、自燃、烟头、用火不慎等原因后,确定起火点位于放置电饭煲的木桌,认定火灾是江玉贞厨房内的电饭煲温控开关故障,导致电饭煲长时间处于通电加热状态,引燃放电饭煲的木桌子等可燃物所致。

五、主要教训

1.未有效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菖蒲、港洲2个居委会未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临江街道办事处对下属居委会的消防工作也缺乏指导和监督,措施不得力。

2.着火区域为木屋毗连区,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密度大,违章搭盖简易木屋问题普遍,许多居民还使用木柴作为燃料,易形成连营火灾。

3.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缺乏。该区域内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驶入。消防水源缺乏,该区域只有4个市政消火栓可用,闽江取水口又被防洪堤隔断,泵浦取水供水线路长,造成消防车到场后,火场供水不足,被迫采用多辆消防车接力供水形式满足火场供水。

4.居民防火意识较差,偷电和乱拉乱接电线情况十分严重。

六、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1.陈彬,男,12岁,福州市仓山区人,仓山区朝阳小学学生,因使用电饭煲不慎造成火灾,对火灾应负直接责任,由于陈彬未满14周岁,免于追究责任。

2.江玉贞,女,35岁,福州市仓山区人,福州无线电二厂临时工,陈彬的母亲,法定监护人,予以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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