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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工业区号楼火灾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10月25日1时55分,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工业区10号楼因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车间的排风扇电气线路发生故障,产生火花引燃喷光油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人重伤,10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174.3万元。公安消防机构对22名有关人员逐一进行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一致反映,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内的喷光油桶最先起火。

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工业区10号楼火灾

1997年10月25日1时55分,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工业区10号楼因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车间的排风扇电气线路发生故障,产生火花引燃喷光油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人重伤,10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174.3万元。

一、起火单位概况

将军桥工业区10号楼为瓯海区景山街道将军桥村集体所有。该楼东面是一条南北走向宽6m的通道,通道的东面是一条与之平行、宽15m的乌岩河,当时河中无水,河的东面是104国道线;大楼南面连接单层简易棚,内有个体饭店6家;大楼西面相邻2m处搭建有一简易棚,为台球室;大楼的北面相距8m处为将军饭店,该饭店为砖结构建筑。10号楼一层为小开间店面,二至六层为大开间的生产用房,出租给九家私营企业用作皮鞋生产厂房,其中四至六层租赁给六家皮鞋厂,分别是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温州市景山季发皮鞋厂、温州市多旭利鞋服有限公司、温州市景山顺利达皮鞋厂、温州市景山百利来皮鞋厂、温州市景山威力达鞋厂。该大楼呈“L”型,耐火等级为二级,总建筑面积4 800m2,分南侧楼、中楼和西侧楼三部分。其中南侧楼长21.3m、宽12m,共五层;中楼长21.3m、宽12m,共六层;西侧楼长17.5m、宽15.6m,共五层。大楼有两部楼梯,分设在南侧楼的南首和中楼与西侧楼相邻处。各承租企业在大楼各层楼梯间用推拉式铁门作为隔断,铝合金窗外安装金属防盗网,使各车间形成半封闭空间,大部分车间仅有1个出口,车间与车间之间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分隔。另外,企业经营者在各车间搭建较大面积的木阁楼,用于工人住宿和储存生产资料,致使生产与生活区无分隔,车间内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堆放零乱,有的甚至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整个10号楼集生产、生活、仓库于一体,楼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虽然设有消火栓系统,但管网内无水。

将军工业区地处城郊结合部,交通拥挤、消防水源缺乏。该工业区距责任区消防中队清明桥中队2km,距最远的增援中队约30km。该大楼内的九家企业均未参加保险。

二、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

1时55分,将军桥工业区10号楼南侧楼第四层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喷光车间的12名工人正在收工。突然,随着一声响,喷光油桶向外喷火,一名工人立即用灭火器灭火,但灭火器药剂喷完,火只小了一点。其余工人又找来灭火器继续灭火,但也未能扑灭,就去叫工人起床逃生。五层、六层的鞋厂人员得知四层起火后,纷纷从楼梯向下逃生。由于浓烟很快封住了楼梯,跑在后面的50多名工人只好转向楼顶疏散。火灾中,另有多名工人直接跳楼逃生或用皮料联结绳逃生。

2时零5分,温州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迅速调动市区广场路中队和特勤大队4辆消防车、50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支队4名值班人员随即乘指挥车前往现场指挥。3时10分左右,火势被有效控制。4时30分,支队机关其他官兵全部到场参加扑救。6时30分,经150余名消防官兵、13辆消防车,4个多小时的奋勇扑救,大火基本扑灭,保住了大楼3层以下的3家皮鞋厂、店面及相邻的将军旅馆,抢救财产价值近千万元。

三、火灾损失

火灾造成15人死亡,4人重伤,10人轻伤。死亡的15人均为各皮鞋厂工人(男性9名,女性6名),其中6人在火灾中死亡,9人系跳楼死亡或摔成重伤致死。该大楼4层以上建筑全部过火,过火建筑面积2 500m2,烧毁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等6家皮鞋厂的财产,直接财产损失174.3万元。具体损失情况:成品皮鞋2万双,半成品皮鞋1.26万双,缝纫机105台,鞋帮里布9件,进口碎皮1.5t,牛皮7 500尺,鞋植(胶)1 150双,烘箱20台,落地电风扇28台及大量工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办公用品

四、起火原因

火灾发生后,温州市人民政府迅速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在国家劳动部和省消防总队、省劳动厅的指导下,联合调查组全面细致地调查这起火灾事故。公安消防机构对22名有关人员逐一进行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一致反映,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内的喷光油桶最先起火。现场勘验发现该公司通向楼梯的铝合金卷门被烧塌落,门边木条炭化程度内重外轻,火是由车间内向楼梯蔓延的痕迹明显。该公司车间内物品被烧严重,喷光间的铁拉门烧后向南凸出,表明是喷光间内先起火的。进一步现场勘验,发现喷光间内的喷光油桶处烧得最重,油桶被烧变形、变色,与油桶正对的铝合金窗底框被烧熔。从残留的竖着的窗框看,朝油桶的一面为迎火面。油桶的上方有一台被严重烧毁的排风扇,油桶底部有5cm厚,上层为泥灰及碳化物,中层有约0.5cm的白色粉状物,下层为油漆积层的碳化物。对白色粉状物质作了提取,经鉴定为干粉灭火剂。

综上所述,认定该起火灾为温州市环球皮业有限公司鞋业分公司员工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喷光油进行皮鞋喷光时,喷光油桶上的排风扇电气线路发生故障,产生火花引燃喷光油蔓延成灾。

五、主要教训

1.楼层内功能分布混乱。10号楼共有五层、局部六层,却有企业九家,部分楼层有两家企业,企业员工均在该楼内住宿,企业的仓库也设在车间内。因此,整个10号楼内有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可燃物品仓库,另外储存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疏散通道堵塞。10号楼原有南北两部楼梯,但由于多家企业承租,南北被隔断,不能互通,楼梯通道上大量堆放可燃物,发生火灾后楼梯通道迅速燃烧,影响人员疏散。

3.违章搭建简易棚。该楼原为局部六层,两边有较大面积的平顶避难空间,但经营人员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将六层平顶全部搭建为简易棚,作生产、工人住宿使用。发生火灾后,六层简易棚被引燃,遇难人员无处藏身。

4.厂与厂之间无防火分隔。该大楼中两厂之间仅用1层三合板作分隔,大面积的生产场所连成一片,没有防火分隔。

5.皮鞋喷光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喷光车间内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喷光台上的电气线路、开关均为裸露非防爆开关,且与产品整理、检验等车间合在一起,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

6.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起火的喷光台在半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但企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并没有引起重视,只是将喷光台做了调整。员工也未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火灾发生初期,大量员工并不是逃生,而是在楼内观望火势的发展。员工在逃生过程中,有的直接从五层楼跳下逃生,导致摔死。

7.消防设施严重滞后。该工业区内水源严重不足,消防车到场后无水源造成供水中断,不能及时控制火势。

8.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措施不力。当年3月份,瓯海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专题报告区政府,要求将皮鞋、打火机行业列入消防审批范围,但该报告未得到采纳。之前,温州市政府发出温政办(1997)8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出承租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但瓯海区对该项活动未组织开展,也未将通知要求落实下去。

9.消防车辆装备配备滞后,影响了灭火战斗行动。该工业区内水源不足,火场用水全部依靠消防车载的水和运水供水,因缺少大功率、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导致火场供水困难;消防部队缺少排烟设备和高喷消防车,使火灾扑救工作难度增大。

六、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1.陈积演,男,1955年8月1日出生,汉族,温州市环球皮业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身为企业管理人员,不重视安全生产,违反规章制度,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经法院依法审理,陈积演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周尔东,男,1950年11月7日出生,汉族,温州市环球皮业公司鞋业分公司经理,身为企业管理人员,不重视安全生产,违反规章制度,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经法院依法审理,周尔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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