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本标准的四、五部分中详细描述了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应采取的各项通用技术要求,包括安全功能技术要求和安全保证技术要求两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又包括多方面的内容。
8.4.3 标准的主要内容
在本标准的四、五部分中详细描述了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应采取的各项通用技术要求,包括安全功能技术要求和安全保证技术要求两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又包括多方面的内容。第六部分按照《准则》对各个安全保护等级的不同要求,分别从安全功能和安全保证两个方面,对其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描述。表8-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安全功能技术要求,给出了每一个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的安全功能技术要求;表8-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证技术要求,给出了每一个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的安全保证技术要求。
表8-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安全功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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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号表示具有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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