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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公司在公安部门怎么备案

时间:2022-10-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条件和能力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批准其承担安全专用产品检测任务。

6.1.3 检测机构的申请与批准

第六条经省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检测机构,可以向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提出承担安全专用产品检测任务的申请。

第七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条件和能力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批准其承担安全专用产品检测任务。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严格执行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

(二) 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安全专用产品检测报告;

(三) 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四) 接受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对检测过程的监督及查阅检测机构内部验证和审核试验的原始测试记录;

(五) 保守检测产品的技术秘密,并不得非法占有他人科技成果;

(六) 不得从事与检测产品有关的开发和对外咨询业务。

第九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对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十条被取消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两年后方准许重新申请承担安全专用产品的检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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