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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价格波动的阶段性划分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国家确定了以合同收购和市场收购为基础的“双轨制”粮食收购体制,改变了原来由政府单方决定粮食价格的机制,市场可以形成部分粮食的价格和收购数量,进而造成市场调节的成分增多,粮食价格波动幅度随之增大。在1993年年底,由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的地区已占95%以上,我国的粮食不再采用由计划定价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双轨制,粮食价格收购体制逐步转变为由市场决定的单轨价格形成机制。

3.1.1 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

在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由于进行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粮食价格波动主要经历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49—1953年。在1949年初期,粮食价格在当时国家对粮食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下的市场自由贸易的前提下主要是由市场形成的。由于我国的粮食市场在当时是以多种性质的经济成分并存,并实行贸易自由,粮食经营的私营成分还占很大比例,所以国内粮食市场上的供求矛盾比较尖锐。同时,一些投机分子乘机扰乱市场,囤积居奇,造成了市场粮食价格的频繁波动。我国政府考虑到严峻的粮食市场困境,极力采取措施恢复和促进粮食生产,一方面主要通过市场收购以及依靠相应的合作社等加强公粮征收;另一方面则主要依靠控制批发市场,组织直接供应,在逐步扩大零售阵地的同时选择性地抛售粮食。这些措施对稳定市场、平抑粮食价格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阶段为1954—1978年。自1953年起,我国的经济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了打击粮食投机,优化粮食分配,我国政府建立了统一的粮食管理机构。1954—1960年,我国粮食购销价格变动较小,主要是对原来一些品种、地区价格存在的偏高及偏低问题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但由于受到3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的粮食产量大幅减少,供求矛盾由此逐步加大。到了1965年,我国政府逐步确定了以收购价格收购城乡非农业人口的粮食。1966年,我国政府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并使得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保持一致。与此同时,我国政府还通过粮食补贴等方式对政府及工商企业职工进行了补贴。这次调整后,全国6种主要粮食平均提价幅度为17.1%。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除大豆和部分小杂粮以外,对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的统购价格,12年中未作调整[1]

3.1.2 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时代

第一阶段(1978—1984年):我国粮食价格整体上升但伴随着间断的波动。自1978年起,价格改革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从1979年开始,国家决定逐步开放粮食市场,使得粮食贸易重新进入公众视野。例如,1979年国务院以夏粮上市为契机,提高了小麦、稻谷、大豆、玉米、高粱、谷子等粮食的收购价格。具体而言,分两部分提价,计划内收购部分提价20%,超计划收购部分提价50%[2]。而由于1979年国家超计划收购粮食比例较往年有所增加,因而粮食收购价格指数较1978年上升30.5%,其中小麦、稻谷、大豆、玉米、高粱、谷子六种粮食作物的每100公斤加权平均统购价格由21.28元提高到25.72元。此后几年,国家在完成征购任务后,通过实行政府和农民双向议价,允许农民以个人名义上市出售余粮。粮食价格也改变了过去长期不变的态势,开始呈现波动态势。

第二阶段(1985—1991年):我国粮食价格波动幅度逐步增大,价格有所回落。1985年国家收购粮食不再采取维持30多年的粮食统购的制度,而是推出了具有明显市场化取向的粮食购销体——合同定购制。小麦、稻谷、玉米以及大豆等粮食作物的定购价格实行“倒三七”比例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允许农民以市场价格自由出售。由此,国家确定了以合同收购和市场收购为基础的“双轨制”粮食收购体制,改变了原来由政府单方决定粮食价格的机制,市场可以形成部分粮食的价格和收购数量,进而造成市场调节的成分增多,粮食价格波动幅度随之增大。但由于合同定购价较统购价低10%以上,且在1990年和1991年出现全国性的“卖粮难”现象,粮食作物价格连续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导致随后几年粮食大幅减产,为粮食价格上涨埋下了隐患。

第三阶段(1992—1996年):我国粮食价格大幅上升。市场化改革在粮食市场加速推行,政府鼓励推行放开粮食市场价格和粮食经营的双试点,1992年我国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20%,并且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双试点工作。在1993年年底,由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的地区已占95%以上,我国的粮食不再采用由计划定价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双轨制,粮食价格收购体制逐步转变为由市场决定的单轨价格形成机制。但由于我国在粮食市场改革政策措施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对开放粮食市场政策实施的失误,并且我国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方法措施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这一时期我国粮食市场供求矛盾不是十分突出,但我国仍出现了大幅度的粮食价格上涨。

第四阶段(1997—2002年):我国粮食价格开始持续下降。1997—1999年,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加之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宏观经济形势不乐观,我国粮食价格持续下降。尽管我国政府推行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责与权力分开、政府不插手企业经营、粮食储备与销售流通分开、政府及企业新老财务账目分开核算,不断完善粮食价格机制的政策,并通过这种方法允许粮食收购企业以顺价进行销售,粮食收购的资金允许封闭运行,并以保护价收购粮农手中的粮食。但我国的粮食价格除2001年有小幅上涨之外,其余年份均在波动中走低,粮价在相对较低水平运行。

第五阶段(2003—2011年):我国的粮食价格出现全面性上涨,中间略有回落,呈V字形变动。1999—2003年我国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逐渐出现紧张局面,2003年末开始,我国粮食价格出现全面性回升,如何控制粮价剧烈波动显得十分重要。2004年国务院颁发《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两项重要的粮食市场改革方案,进行了“对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和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等流通体制改革。随后国家陆续颁布各项惠农、利农政策,国内粮食供求状况随之大为改善。随后,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我国推出4万亿刺激计划,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整体发展,但目前国内通货膨胀严重,CPI居高不下,粮食价格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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